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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三生 作者:余姗姗(晋江vip2012.9.3完结,女强)-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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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阮问我有多少身世成迷的尸体。
  我说有九成,他不语,我们都认为在这个乱世,要保存姓名和来历是一件很难的事,就算你会写字,也不能保证会被流传后世,就算能流传后世,也不能保证死后不会被遗弃在乱葬岗上。
  话题如此沉重,我和阿阮都陷入了沉默,正当我们苦于没有交通工具从天而降时,我们前面不远处,便上演了一幕杀人行凶事件。

  三名蒙面刺客围攻一个青年男子,行云流水间,男子被刺穿胸膛,血染大地,妖艳绚烂。三名刺客没有履行杀人灭口的宗旨而冲向我们,只是互相打了眼色,各自散开。
  我想,这是因为他们蒙面了吧,没脸见人的人自然也不会在乎被人看到脸。
  我走过去,踢了倒地不起的男人一脚,又很快将他摸了一遍,拿走了一块通关路牌,一包银子,一把染血的剑,又看了看不远处的马车,对阿阮说:“他的死可以救你和我,咱们应该给他立块儿墓碑。”
  阿阮漫不经心的点点头,毫无意见。
  但那男人却提出反对意见。

  男人气若游丝的张开眼,瞅着我说:“我的心脏在右边,我死不了,你们若能救我,我可以付你十倍的报酬。”
  这是一个若不答应便会捶胸顿足后悔一生的交易,于是只好将男人拖上了车,我很快利用车里的伤药和白布给男人包扎,然后问他来历,以便将来有处可讨债。
  男人说,他姓别,名云州,是云州城的少城主。
  阿阮不紧不慢地告诉我,我们救了一个名人,他是个城管。
  我看着一脸平静的阿阮,心想能面对赫赫有名的城管还能如此淡定自若的,也是世间少有。
  我告诉阿阮,今天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在同一天里,我送走了师父,又救了一个名人。好在师父走了,还有我继承他的衣钵,替他写个生前小传,也不知道等我有一天去了,该写点什么。
  然后我看向阿阮,他正笑着看我,我说:“如果我走在你前面,请你帮我撰写个小传,就写……死过一次,死而复生,又死了一次,未能复生,该死的,迟早要死。”
  阿阮挑起眉,淡淡道:“你不会死的,说什么傻话。”
  听到这话,心底滑过一道琢磨不透的感觉,我问阿阮,为什么要和我一起逃出镇子。他说听了我要走出镇子的理想后,也不由自主地将这个理想当成他的理想。我感叹着,一个人若是没有能力实现理想,便希望别人可以代替他实现,若是没有理想,便希望借用别人的理想当理想,这就是移情作用。

  刚刚救下的别云州缓过气后也和我们谈了理想,他说他的理想就是找一个人,不想还没找到,反被仇人先找到了。别云州实现了敌人的理想,真是舍己为人。
  我告诉他:“如果你不死,请给我们十倍的报酬,如果你死了,我也会把你送回云州城,再问你的家人要那十倍的报酬。”
  别云州笑了笑,说:“我不会死。”
  在这个死比活着要难的世道,能说出“我不会死”四个字的人,一定是个理想主义者,他要不就是自负甚高,要不就是自欺欺人。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踏上了漫漫长路。
  说是长路,也不过才走了一天,云州城就在眼前,真是不可思议,这说明,小说里的漫漫长路都是一句话的事。

〇二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踏上了漫漫长路。
  说是长路,也不过才走了一天,云州城就在眼前,真是不可思议,这说明,小说里的漫漫长路都是一句话的事,是为了承上启下硬计算出的路程,没话找话的时候会描述一下路边的景色,还有像我这样连景色都懒得赞美的庸才。

  据别云州说,云州城是一座有历史,有文化,有传说的城市。其实如果别云州经常出去走走就会发现,任何一座城市都是有历史,有文化,有传说的。
  但出于礼貌,我还是随口问了云州城的传说。
  别云州说:“上一任的云州城城主,是我兄长,他本来有个情人,叫胭脂……”
  胭脂这个名字真的很适合当情人,就像花楼里的姑娘一定会叫红红、翠翠、蓝蓝一样。我刚想说出这个看法,驾车的阿阮已经跳了下去,和城门的护军寒暄。
  护军首领亲自掀开门帘,一见是别云州,立刻要下跪,但听别云州轻声道:“别张扬,放行。”护军首领便训练有素的退了下去,让我们顺利通过安检。
  我对别云州有了改观,他的生活态度如此低调,真是生来就该当城主的人。
  阿阮听到我的评论后,问我为什么。
  我说:“你见过哪一个城主被人暗算又被两个乞丐救回城还要大肆宣扬的么?这叫神秘感。”

  按照别云州的意思,我们一起来到云州城最北边的别院外,经由别院的门人将我们迎了进去,走过前厅,别云州便被下人抬走,和我们分道扬镳。
  门人领我们往厢房走去,沿路上,门人一直反复对我们强调,入夜后请不要随意走动,夜黑风高,陷阱不少,若是图谋不轨,随时有可能被强箭手射成箭猪。我相信任何一座有威望的山庄都希望给客人一种神秘且危险的印象,但在身为救命恩人的我们看来,要谋害别云州,我们随时可以取他狗命,或直接捎一封勒索信表示诚意。
  这座别院占地多少公顷,修建历时多少年,采用什么稀有材料,经门人的嘴一说,全都数字化了,说了半天,我愣是一个没记住,只感觉他把一到九都问候了一遍。
  然后门人总结道:“这里很大,没有人带路,很容易会迷路。”
  我很想告诉他,我已经完全记住了来时的路线,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记得,可能是天赋异禀。

  门人安排我们住进了厢房,又吩咐了膳食,准备了生活用品,这时,天色已近黄昏,须臾弹指间,便会落下夜幕。
  夜幕落下后,我走出厢房,四处乱走。原因很简单,越是别人劝你不要做的事,你越想要试一试,这就像我师父明知道王寡妇命硬克夫还要和她无媒苟合一样。
  顺着来路走去,我一路都在想能否撞见有无公子佳人月下弹琴或是互诉肝肠,因为这座别院的装潢实在很适合偷情。但绕了三圈,只看到别云州一个人,真是始料未及。
  别云州躺在亭子的长椅上,在我经过他身边第三次时终于忍不住叫住了我。
  他问:“九姑娘你在找什么?”
  我说:“在找故事。”
  他又问:“什么故事?”
  我说:“像这样一座别院,理应有一段故事。”
  别云州垂下眼眉,沉思片刻,遂一抬右手,但听四周响起淅淅沙沙的声音,隐约见到三五人影远去,我这才明白,所谓强箭手并不是杜撰,而是碍于别云州。

  这是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故事,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别云州要告诉我,可能是看我身为女人和乞丐,却不甘下贱,仍有勇气亡命天涯吧。
  别云州在讲故事的时候,语气额外的低沉,眉宇间隐露哀愁,唇角有时微微翘起,那是在提到“胭脂”二字时。

  话说别云州的兄长别云辛是个美男子,究竟有多美,大抵能让云州城一半以上的女人尖叫吧。但我想,之所以尖叫,多半原因也是因为身为城主的别云辛年过二十仍尚未婚配,令人有了遐想空间。
  在这个世界上,但凡美男子,都有颗自怜、自恋的心,他们渴望找到能与自己匹配的奇女子,但美男子却从不去想,奇女子都是很难驾驭的。别云辛便是在梦想追求奇女子却不知奇女子如何驾驭的年纪,遇到了胭脂。
  胭脂,人如其名,正是别云辛要找的奇女子。
  她的奇,就奇在任凭别云辛如何明察暗访,都难以获悉她的底细,这对一城之主来说,是难以言语的挫败。

  他们相遇在云州城的城外,别云辛被三十名刺客围攻,身中十三剑,奄奄一息之时,被路过的胭脂救下,和别云州险些丧命于三名刺客剑下相比,别云辛更适合当一个城主。
  我说:“我觉得你的敌人很看不起你。”
  别云州被我打断,微微一怔,随即漾出一抹笑,说:“怎么讲?”
  我说:“你看,你兄长的敌人派了三十个刺客才将他打得半死,还留了一口气见到胭脂姑娘,而你的敌人只派了三个刺客,就……”
  其实我也为别云州不值。别云辛死去活来之时遇到了真爱,别云州在同样的情境下却遇到了两个乞丐,真是同姓不同命。
  别云州不在意的一笑,道:“三年前,我受过一次重伤,醒来后记忆全无,调养了两年才恢复七成,但气力已经大不如前。”

  命运是如此顽皮,偏爱愚弄世人的记忆。
  在我失忆后重新组织思想的这半年里,只认识师父、王寡妇、阿阮和别云州四个人,失忆的概率已高达四分之一,且失忆之前必定要遭受身体上的巨大折磨,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但我却想不通,既然要降大任,又何故夺取我们的记忆?
  于是感叹完毕,回归正题。

  别云辛将胭脂安置在这座别院里,胭脂每天都会去看他,他的伤势也恢复的突飞猛进。两人话题投机,不知不觉说了很多,比方说胭脂的身世。
  胭脂来自一个已经亡了的国家,启城。
  听说当时的启城位于云州城、天启城、明日城三国中间的咽喉部位,三国都想将它占为己有,但苦于多年来的互相牵制,谁也不能贸贸然出兵。启城就在这样的夹缝中偷生了数年,终于抵不过一场天灾……那日蝗虫漫天,遮住了日头,启城的田地被洗劫一空,城主一夜急白了头。接着便是人祸,这三个粮仓充足的大国开始哄抬物价,并紧闭物资运输,断了启城借粮的后路。启城内外,尸横遍野,城主心病成疾,很快死于这场饥荒里。膝下无子的城主一去,群龙无首,朝臣和百姓死的死,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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