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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坏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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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起来张叔之前徒手开铁门的本事,对于他的医术,我没有半点怀疑,于是将他的药方敬重的折叠整齐,揣进上衣兜里。

  **这种事情说白了就是一种正常的生理表达,不过错误的性教育把**污名化,妖魔化,让人产生负疚甚至罪恶感,从而发生心理问题。

  当然,小撸怡情,大撸伤身。这玩意就像吸烟一样,一旦上瘾,想戒根本不可能的事情。难怪李安拍了一部叫《色戒》的电影,我记得讲述的好像是一个民国的大官戒色的艰难心路历程。

  连他都戒不了,可见想戒是多么的困难的一件事情。

  张叔走后,郑大钱和猴迫不及待的的跟我出去找取款机了,想看看银行卡里究竟有多少钱。

  来的路上看到一个建设银行,卡刚好也是建行的。于是我们凭着印象中的回忆,找到了那里。

  我们仨霸占了三台取款机,“密码是多少来着?”我激动的把苗豆告我的密码给忘了。

  “六个零。”猴的年纪小,记性也最好。他用激动而高亢的东北口音说出这三个字后,我成功地输入了密码。

  上面显示了一连串的“0”前面是个“1”字打头。我数了数,一共五个零,也就是说卡里有十万。

  “你的多少?”我问郑大钱。

  “十万,你呢?”

  “我也是,猴,你多少?”

  “十万。”

  于是我们平白无故每人拥有了十万块钱。仔细想想,苗豆说这是发给我们的工资,我们拿了她的钱,就得给她办事,也不知道她会叫我们干嘛?要是让我们杀人放火什么的,那可怎么得了。

  于是瞬间发财的兴奋还没过去,我就被现实给困扰。攥着的这张卡虽然没有温度,却显得有些烫手。

  最后我心一横:既然决定跟着苗豆混,就该把一切都放下。我想起一首歌词:如果想要飞得高,就该把地平线忘掉,什么什么的。白送的钱不花,只有傻逼才会那样做。

  我想到了上海的许文强,想到了东北的谢文东。现在我要做太原的王小明了!

  是了,这就是我接下来的人生规划,在太原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做一个有钱的人,有地位的人,有势力的人。

  于是我给自己买了部新手机,之前的那部不知被黄河公寓的人丢到哪里去了。

  办了一个新的移动号,我第一个打给了马晓晨,她的号码我倒背如流。听到她那久违的温柔声线,我开心不已。

  马晓晨说:“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打给我呢。”

  我说:“怎么可能,我之前那手机丢了,新买了一个。这是我新号,你记住啊。”

  马晓晨说:“恩。你还在逃逸呢?”

  我说:“逃你妹啊,我找了份工作。这不发了工资了么,所以买了手机。”

  马晓晨问:“什么手机啊?”

  我说:“三星,棒子出品,质量有保证。”

  马晓晨最后说:“那我有空去太原找你们玩。”

  我想了想说:“行,什么时候来?”

  马晓晨说:“不一定,这阵子上课紧得很,估计要等几个月。”

  我说:“那好,随时欢迎你来。”

  我们愉快的结束了谈话后,我又打给了我妈,给她报了平安。

  猴有了钱后直奔网吧,我说:“直接买台电脑得了,还去网吧搞毛啊?”

  猴回头说:“任务还没做呢,来不及了!”

  郑大钱买了两盒好烟,回来的路上一路抽了一路。

  我又去药店买了张叔给我开的药。结果结账的时候花了我一千多块,我心疼的问:“就这几盒药怎么这么贵啊?”

  医生指着其中一瓶说:“其他的不贵,就这个贵,900,要不要?不要给你退了?”

  我说:“要。”

  拿起那瓶价值900的小瓶,上面写着“肌酐什么什么的”名字一长串。除了药名比较长之外,没有发现其他任何特别的地方。

  我怀疑这家药店该不会是黑店吧?别说十万了,就算一百万要是这么花的话也存不住。

  出了店门我觉得有必要买台电脑,但回想起苗豆说十万块是我们一年的工资。这些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应该省着点花。

  经过再三的研究,最终我决定还是买台电脑的好。郑大钱也买了一台。我们人手提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回了那个地下酒吧,让大妈做饭给我们吃。

  我问:“大妈,这有网不?”

  大妈说:“有。”然后把wi…fi密码告诉了我们。

  
 第16章 一本 '本章字数:3213 最新更新时间:2014…03…16 23:51:08。0'
  不得不说,新买的电脑上网就是快,我们一边等饭做熟,一边惬意的上着网,一边喝着鸡尾酒,对于生活重新燃起了热爱。

  雪莲花端着饭出来,我边吃边问:“大妈,你这酒吧怎么没见有客人光顾呢?”

  大妈用一如既往冷淡的口气说:“你见过哪个酒吧开在农村的宅子里?”

  “那你为什么把屋子改造成了个酒吧?”

  “这儿可是小店帮的联络处之一,你们被张总送过来,还住在这里,我还没问你们是什么身份呢?”

  “我们……是苗豆的手下。”我想了想说。

  “你敢直呼少主的名字,说明你跟她关系很好,难怪张总会亲自送你们来。”

  “这怎么说,那要是我和她关系不好,就不能叫她的名字了么?”

  “那样你会死的很惨。”大妈抽着烟,“就算你们跟少主关系好,我劝你们最好还是不要在帮里弟兄面前直呼她的名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我和郑大钱对视一眼,又看回大妈:“行,那我们也叫少主。”

  对于叫什么我觉得无所谓,总之我已经把苗豆和马晓晨统统定为了我追求的目标。

  我本着广撒网,捞大鱼的原则,能捞中一个算一个。马晓晨已经有男朋友了,追她有些难度,而苗豆不止一次的向我投怀送抱,做出亲密动作,而我身上又有她可利用的价值,所以觉得这条鱼相对而言比较靠谱,然而她是一个帮派的少主,钓起来难度系数不可谓不大。

  看来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壮,才能成为苗豆的唯一,才能让她离不开我。这是让苗豆做我女朋友的唯一道路了。

  当下我就决定,明天去找个武馆,刻苦训练。

  吃了饭,我搬着电脑回到自己房间,在网上搜附近的道馆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很严重,不仅关系到我未来的发展,并且对能不能搜到附近道馆意义重大。而这个问题又不是我和郑大钱能够解决的。

  后来问题的解决方法是,我又去酒吧找到大妈,问:“大妈,咱们这个地方是哪条街,第几号?”

  大妈的回答是:“门牌号在门外,自己去看。”

  我只好摸黑走出院门,借着手机发出的微弱光线,终于在墙砖上发现门牌号,“250”三个数字赫然映入我眼帘。

  “妈蛋,真他妈晦气!”我心说,“不过,倒也好记。”

  回到房间,我使用百度,搜索到了距离这里最近的一个武馆,决定明天去那里看看。

  完事我下了个酷狗,登陆账号,听我收藏的那些歌。

  有一首beyond的《喜欢你》,第一句歌词是这样的,“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听说有个叫邓紫棋的小妞还翻唱过这首歌,我还特意听过她的翻唱。听完觉得和其他所有的翻唱歌曲一样做作,不觉感叹和黄家驹那样优秀的歌手已经绝迹,就连周杰伦都不出专辑改拍电影了。华语歌坛到处充斥着一如《最炫民族风》之类的神曲,不免对中国音乐的未来有所担忧。

  猴一晚上都没有回来,我猜那小子在网吧通宵,此时估计正在愉快的玩着游戏。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进到酒吧发现大妈一个人在吧台后面抽着烟,忽然觉得这个老女人整天一人憋在这里,难道不闷得慌么?

  我礼貌地和她打过招呼,问她有没有吃的。

  大妈吩咐雪莲花给我弄些吃的,雪莲花直接从冰箱里取出一些面食,放在微波炉内加热。

  虽然不怎么好吃,但大妈从未问我要过钱,喝酒也一样,所以我能在这里吃就不会选择在外面解决。

  雪莲花给我加热完了食物,就开始忙活起来了,不是拖地就是抹桌子。我有点心疼她的手,干这么多的活,手一定会变粗糙。而且她显然没有成年,这算不算是招收童工?

  而大妈从我进来到现在始终在抽着烟,看挂在墙上的电视。偶尔对节目内容发一通感慨,不时对雪莲花发号施令,让她干这干那。

  雪莲花默默做着一切,丝毫没有不情愿的表情,真是难得的乖巧听话,这让我想起了那个叫王诗龄的女儿。相比之下,王诗龄又胖又不会做家务,雪莲花却恰恰相反。如果让我选一个来当自己女儿,我势必会选雪莲花,纵使她是个哑巴。

  我更愿意找一个像雪莲花一般的妻子,就算不会说话,摆在家看着心里也舒服。而且不会跟你顶嘴,和你吵架,嚷着叫你买这买那。

  突然意志到我还不知道雪莲花叫什么名字呢,于是去问大妈。

  大妈说:“她叫牛本丽,叫她丽丽就行了。”

  忽然间一切美好的幻想戛然而止,对女孩美好的印象全部破碎。这名字还不如雪莲花呢!

  我无奈的吃完了饭,出门而去,凭借昨晚的印象找到了那家武馆。一进去还以为自己误入某个幼儿园了,一大群半大点的孩子舞着花拳绣腿,口中“哼哼哈嘿”的叫着。

  在这群小朋友中,一个高大的身影突兀的站着,看来是个教练之类的人。

  我不由自主地拿他和马晓晨武馆的李哥进行了对比。无论从相貌还是气质这人都完败。

  那人见我进来,走过来热情的跟我打招呼。

  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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