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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苒只顾着拉着儿媳妇的手,笑眯眯的看着她,也没顾得上老公,“琪琪,你怎么瘦成这个样子,看了叫人怪心疼的,赶紧搬过来住,我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妈,您别忙,该是我孝敬您啊。虽然我这厨艺不怎么样,可我能学,只要有人教我,准保能学会,到时候,给您和爸爸还有姐姐弄好吃的。”演戏谁不会啊,他腾椿语能到她家去演戏,她咋就不能来装贤惠?况且这个还是腾椿语示意的,她不过是夸张了一点。
腾椿语撇撇嘴,言语之中,有些许的吃味,戏谑的说道:“说了一圈,就没有你老公我的份儿!”
辛博琪对他甜甜的一笑,轻轻的拉着他的衣角,娇羞着,“以后每天弄给你吃,就怕你吃的腻了,不喜欢。”
腾椿语笑呵呵的抱了她入怀,下巴搁在她的肩窝里,用力的蹭了蹭,虽然知道她这是在演戏,可他听了,心底竟然还是暖了起来。
“咳咳。”腾非咳了一声,大伙儿这才注意到首长回来了,纷纷站起身来。
“回来了。”孙苒首先迎上去,结果老公的帽子,恭敬的挂起来。
“嗯。”腾非应了一声,对着妻子笑了笑。
“爸,您回来的正好,来看看儿子给您带回来的儿媳妇。”腾椿语炫耀的将辛博琪给推了出来。
辛博琪九十度弯腰行礼,“爸爸您好。”
腾非虽然对她的第一印象不错,可以说是挺喜欢这个女孩,可还是不动声色的坐了下来,打量着他们。
腾椿影见老爹面色不善,以为在生弟弟的气呢,连忙过来打圆场,“爸,今天回来的挺早,累了吧,让椿语给您按摩,您不是说,他按摩有一套的么。”
“不累。”腾非摇摇头,直接打断了女儿。
孙苒这会儿也过来,推了推自己老公,“有你的电话,在书房呢。”
这明显就是一个幌子,夫妻两个借着这个由头就上了楼。
一进书房,孙苒就噼里啪啦的把今天这事儿,源源本本的说了。
腾椿语回来就和她说了,他和辛博琪怎么认识的,怎么相爱的,怎么结婚的,绘声绘色的说了。其中除了相爱,他还真就没说谎,大实话的说了。
腾椿语本来以为孙苒会反对的,但是她一听说辛博琪的妈妈是萧珊雅,而且她还反对过儿子和辛博琪的婚事,孙苒当即就拍桌子敲定,她还就让儿子非辛博琪不娶了!你萧珊雅不是反对么,我还就跟你对着干!
这事儿说来真巧。当年孙苒和萧珊雅都是F大的学生,本来关系都还不错,可,后来因为一点小事儿掰了,直到孙苒毕业,而萧珊雅肄业,两个人就谁也看不惯谁了。这有些年没联系了,这会儿儿子娶的女人,是萧珊雅的女儿,你说这巧不巧?就凭着那么一口气,我儿子怎么说也是年纪轻轻事业有成,凭什么你就看不上我儿子?我还偏要让你女儿给我做儿媳妇,领进门来好好的疼着,让你眼馋去!
这事情的始末,孙苒又和老公说了一遍,当然她隐去了自己心里和萧珊雅较劲的那一段。其实她也觉得,儿子挺喜欢辛博琪的,她还从没见过,儿子这么紧张过谁。两个人也是门当户对了,孩子同意,那么他们就别反对了。
他们的婚事,就这么给订了下来。顺利吗?相当的顺利。都有点出乎腾椿语的预料,他本来想着,还要和家里抗争一会儿的,没想到一见面,他们就喜欢上琪琪了。
第一卷思春 第二十四章梦中婚礼
婚礼是定在八月初六。接连的阴雨天,忽然放晴,天公作美了。
两家人都是有一定的身份,所以来的宾客特别的多。几乎都是辛博琪没见过的,要不是腾椿语在她身边站着,她还真就抓瞎了。
你想啊,几千人,她能认识几个?可,人家来参加你的婚礼,你看着这人一头雾水,也不是那么回事儿,你知道谁是谁?安排错了,这难免得罪客人。她倒不是怕得罪客人,她主要是怕在众人面前出丑。
这会儿她确实有些害怕了。原来这就是结婚,原来这就是出嫁。
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萧珊雅抱着女儿哭了好一会儿,怎么看都看不够一样。辛博琪还鄙夷她来着,“妈,我就去办婚礼而已,也不是要远行了,你看你哭什么啊。等婚礼结束了,不久回来了么。”
萧珊雅哭得更凶,“你这傻孩子,你嫁人了,还怎么跟妈妈回来?你嫁人了,这就是你的娘家,你还能每天呆在娘家?那还不让人笑话?”
她这么一说,辛博琪忽然想起,她没有和腾椿语谈过这个问题,关于他们结婚之后的问题。虽然彼此约定过,婚后自由,可最起码的,她是要和他一起住的啊。这么大的问题,她居然才想起来。
猪头了,真是猪头了。
见着腾椿语之后,人多嘴杂,她又不好问,就憋着,心里急。
从家里出来,她是着实一惊,腾椿语说过要给她一个盛大的婚礼,还真就没有誓言。空中盘旋着十架直升飞机,大概只在十米左右的高度,低空飞行,很检验飞行员的技术,腾椿语能调来这些个人,也是本事了。
辛博琪一出来,空中就开始飘散玫瑰花瓣,整个A市,只要是他们走过的地方,都洒满了花瓣,一场玫瑰雨伴随着他们的步伐缓缓的降临者。
上百个花童,伴随着他们。蜿蜒了几百米的迎亲队伍,一路上鸟语花香。
见着这场面,她是兴奋了一下。也就把方才那个疑问给抛之脑后了。
腾椿语这次没少花心思,可惜那个小女人貌似都没看见,小到衣服上的一粒纽扣,他都别出心裁的设计过。还有迎亲路上的礼乐,他是请了国际上著名的交响乐团来伴奏。就说他们踩着的那些花瓣,都是进口的玫瑰花,今天清晨才摘下来的。还有隐藏着的几百名清洁工,他们浪漫了,地上的花瓣,自然是要人清理的。
可惜,他做了很多,她却只看到了明面上的玫瑰雨。不是他不用心,只是她的神经大条。
主要宾客来的差不多了,他们就进去,将迎宾的工作交给伴郎伴娘。典礼按照程序进行,接下来就是婚宴,按照惯例,他们是要挨桌去敬酒的。
辛博琪典礼之后,就去了休息室,腾椿语的父亲和自己的父亲骨子里都是很中国的,所以她来换旗袍,鲜红的底色,上面绣着大红的图案,喜庆吉祥。
腾椿语没有跟过来,在前面招呼客人。
辛博琪打发了伴娘,她想一个人待会儿。她没想到结婚这么累,虽然她也没干什么,但是就那么站着,也让她腰酸背痛了。
腾椿语的婚礼,他赫连子嘉怎么能不来?他是要来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比自己的妹妹还要好。赫连子嘉从小就疼爱那个妹妹,两个人是一起去的美国,他毕业了回国,而妹妹还留在那边。
要说赫连子嘉,那也绝对是一。他和腾椿语也是老相识,可偏偏这两个人,谁也看不上谁。从小没少打架,大多都是不分胜负的。年少气盛,他腾椿语有的,他就一定要抢,而他有的,腾椿语也一定会来抢。一个幼稚的游戏,他们一直玩着,不是乐此不疲,而是相互深深地厌恶对方。
赫连家族在政治界,绝对是能说得上话的,他们家老头子,是外交部的。赫连子嘉二十三岁博士生毕业回国,他喜欢经商,所以没有进机关单位,自己投资开了间房地产公司,这几年,竟然生意火的一发不可收拾了。
赫连子嘉也不是那种盲目的人,他不是来给妹妹讨回公道的。毕竟在他眼里,腾椿语不是好鸟,妹妹嫁给他肯定不会幸福,可是他不服气的是,凭什么是你腾椿语不同意,而不是我妹妹看不上你?
他今天就要看看,你腾椿语到底找了个什么天仙回来!
可,见着辛博琪的时候,他是什么反应?这个女人漂亮,不是画卷中的古典美人。她的身上是有那么一种东方的韵味,让你看上去觉得她是静的。可是你稍微仔细的瞧瞧,就会发现,她的灵动,她是有灵性的,一个眼神,都像是在诉说一个故事,这样的女人魅,而且魅到了极点。
她就是能够在一群人之中,让你迅速的发现她,因为她的身上似乎带着一种,非同寻常的气质,这感觉他说不清楚,总之,他觉得,这个女人有趣。
绕到休息室的时候,门虚掩着。赫连子嘉就进去了,他知道这会儿应该不会有人来。偌大的房间就只有他和那个酣睡中的女人。
鲜红色的旗袍,勾勒出她玲珑的曲线,也衬托出她的那种东方古典的美艳。巴掌大的瓜子脸,尖细的下巴,她的眉眼细长,狐狸一般。可不就是个狐狸精么,别误会,这不是贬义词。辛博琪可能自己都不知道,她这会儿小憩的样子有多美。
午后的阳光洒在她的身上,镀上了一层神圣的光晕。身体微微的蜷在床上,侧着身,精致的妆容,衬得这张小脸,恍然间就是一个倾国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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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要命的是,她穿着的是一件旗袍,而旗袍都是下摆岔开的设计,所以她这会儿的姿势,几乎是将两条暴露无遗。
修长白皙的腿,裸露在空气中,鲜红色的旗袍只遮掩了她的翘臀,交叠着的两条,半遮半掩的样子,怎么能不勾人?还有她的双足,她不习惯穿丝袜,这会儿睡觉的时候就赤着脚,哪知,这样子实在。
自古,女人的脚就是私密的。一辈子也就只给一个男人看过,那就是他们的夫君,供夫君把玩。
而她的脚,虽不是三寸金莲,可也是小巧玲珑,细细的白净的。赫连子嘉一看到,就觉得心痒难耐,想要触碰一下,试试那双玉足到底是怎样的触感。
当年西门庆同志,在王婆家见到潘金莲小姐的时候,桌子下的那一双玉足,让这个男人彻底的沉落了,赫连子嘉此刻的也差不多就是这种心情。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赫连子嘉绝对不是个色魔,他只是风流了一些,风月场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