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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三思 番外-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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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收妖,在南方的广州市。被毒牙咬到的同时,亦手下不留情的斩飞了银环蛇的半个头。他一边眉皱都不皱的放着血一边对还在蠕动的蛇精说:我管你是什么妖,害人就收你,不害人就任你去。下辈子,记得做个本份的妖精。 
  那年他十三岁,生死就像生来便可以淡然处置般的与己无关。 
  第一次看黄色杂志,是我从旧书摊上偷偷“借”的。他一边看一边说:假道士,我第一次知道你原来喜欢看别人的身体过干瘾。 
  那年他十四岁,只这一句话就让我颜面无存,还好是在山里头,不怕别人看到。 
  第一次学习御剑术,他白天夜里不睡的面着山里的石壁崖整整七天,然后对我说:我饿了,假道士,去打只野物回来祭牙吧。 
  那年他二十岁,说话时剑已起身离地三尺高,然后慢慢飞向丈外的老松树,砍了几下才掉到地上。 
  第一次做好事送个昏倒的老太进医院,她家人却硬赖他是肇事者,要求赔偿七八万块。 
  那年他二十有三,一句话也不说便用了神行遁地术回来,然后跟我说:人,是世上最不可理解的东西。 
  第一次重伤,是我疏忽大意让他独自去收妖。他一边咳着血一边说:“假道士,你他妈念的不是还魂咒,是往生咒啊” 
  那年他二十七,只是这样一句话,让我自己知道竟慌乱得生平第一次犯了错,不可弥补的错,第一次知道,自己竟待他,有了无法割舍的痛与爱。 
  青古,我是你的师父,但我自己却觉得自己已经入了世,是你的父亲了。 
  所以,我怎么可以让我的孩子这样死去?因为自己的过失? 
  我对这个男人一点好感也没有。 
  第一次看到青古的眼里有着小小的羞涩有着喜悦,是因为这个完全化成真魔的男人。 
  他已不叫青古,跟这个男人姓,姓伍,名三思。 
  他一如既往的叫我:假道士,师父。 
  我一如既往的叫他:青古。 
  想到我的孩子心里我不是第一了,我便有种酸楚的感觉。怎么能轻易就让他得到我的孩子去? 
  嗯,腰酸背疼,让自己的徒弟捶个背什么的不为过罢? 
  嗯,拿些妖丹什么的以助修为不为过罢? 
  嗯,我欠人家命,叫徒弟还个人情总不为过罢? 
  嗯,突然想叙叙旧,半夜来叫青古与自己一同喝酒聊天不为过罢? 
  嗯,突然想帮那几个小鬼头妖怪,徒弟出出力不为过罢? 
  嗯,修道讲业找徒弟来帮忙授课总不为过罢? 
  嗯,风寒渐重,老骨头受不得风,叫徒弟来煎药煮饭个几天不为过罢? 
  嗯,种菜锄草,叫徒弟来打援手不为过罢? 
  嗯,看在他心疼我这宝贝的徒弟把以上的事都抢了去做,做得还勉强过关的份上,算了,我还是有点自知之明,不做棒打鸳鸯的天谴之人算了…… 
  嗯,至于聘礼嘛,我们都是得道之人,有的是时间,就慢慢想吧,想到一件再要一件了。 
  大红的喜字,大红的烛花,大红的新衣,我第一次高高在上看着青古茫然的表情,然后行礼,然后成为了别人的人。 
  青古,我的徒弟,我的儿子。 
  我第一次喝世上最甜亦最酸的酒,我第一次知道,自己还有眼泪。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舍得与舍不得。 
  原来,我还在道中。 
  原来,我舍不得的舍得了。 
  原来,凡人是这样的痛并幸福。 
  番外二十二 活着 
  我生来就是一个天妖。 
  什么叫天妖?这个问题其实我活了两百多年后才从一个道士的嘴里听到解释。 
  这个道士说:天妖,是与生俱来吸收了天地灵气因此超脱了兽身而先天便拥有了法力与头脑的生命,可是他们本身却还是动物的原形,因为这样的存在,只能叫做天妖。 
  不过三天授业与阿尔格汗,我亦小心匿了气息偷听了三天。 
  这三天,我明白了天妖并不是最大,这世上还有魔,还有高人,有道士有佛家和尚。 
  这三天,让我一直浑浑噩噩每天只知无趣之极的我如醍醐灌顶。 
  直到这道士离去,我业亦觉得自己已经脱了胎换了骨。 
  人类,实在是个有趣的东西。 
  这三天,我亦明白,自己不是最厉害,世上还有比我更厉害的魔或妖。 
  我要成为这世上最强大的。 
  这三天的过去,我这样告诉自己。亦为了这个发现而浑身血液沸腾不已。 
  我要成为这世上最强大的,我要统领这世上所有妖、魔、人类,我要站在这世上的最顶端。 
  于是我去了人类的世界。 
  怎么变强大?三天的听道,我明白一个道理,便是学,学习自己不知道的一切,就这样慢慢充实自己让自己强大。 
  人类的世界很有趣,看着不同地方不同衣着的人类与不同语言的各种表情的样子,我为自己做的决定的正确感到兴奋。人类的世界,果然是个学习的好地方。 
  无论是自相残杀,无论是热情待客,人的心,是那么的难以琢磨,欲望是那么的复杂与深沉,难怪人类可以占据着世上最繁华的地方,繁衍得比妖、魔、鬼、怪都要快。 
  越与人类相处,我越感叹这没有任何力量,遇到最低下的妖怪都会轻易散失生命的人类却竟有着这般的顽强而且灵活的头脑。即使剖开了成百上千的人想看看他们的脑子里为何装着这么多的想法与欲望,我却都只是失望。 
  于是我努力学习人类的一切,不管是喜,是怒,还是算计还是言语,甚至是人类的爱。 
  然后我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郎青。 
  因为我是狼,是将要睥睨天下众生的浑身墨黑的狼妖,所以我叫郎青。 
  我是高级的妖,我是天妖,所以我轻易的便弄懂了人类的勾心斗角以及口蜜腹剑,也明白了笑的各种含义。然而爱,我却一点感觉也没有。尽管有众多的女子对我说爱我,为我生,为我死,为我不顾一切的毅然决然,我却还是不懂爱。 
  这样就是爱? 
  真是可笑的肤浅。若真有爱,这世上,我最爱的,便是我自己罢。 
  这世上,我最爱的,除了自己,便是站在天下所有生灵的最顶端接受他们的朝拜罢。 
  几百年的时间,在我就好像花开与花谢般的瞬间而过。 
  我已五百岁。 
  我将面临我的劫难。 
  天劫算得什么?何足惧也?我是郎青,是将要站在世上最顶端号令天下的最强大的妖,我相信自己的命。 
  五百岁的那天,劫来了。 
  因为力量过快的增长反而被自身所抑制,因此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天上的怒雷与电剑直直向我劈来。 
  我躲过了好几次的雷,地面亦也被炸出了几个很大很深的坑。 
  然而躲避于我,竟变成了从前从未感觉到过的艰辛,浑身像是在缩小,力量在体内四处乱窜却始终集中不起来回不了魂魄深处。 
  我这才发现自己竟是小看了天劫。天劫,其实是在自己最软弱最没有力量的时候突然而来的袭击。 
  也许,这一劫过不了罢? 
  险险躲过了一个雷劈,然而身体的过度奔跑亦使得自己慢了半拍,被地面爆炸的余波震得飞了起来。 
  我知道身后是个大大的急湍的山涧,然后不远便垂直落下去个十来米高的深得见不着底的小潭。 
  我怎可以就这样死去?我要成为这世上最强大的妖怪,我要成为这世上所有生灵都敬仰的王! 
  尽量蜷起了身体,我选择落入水里然后被冲到那个小潭里去。 
  这样做,也许只能避开一下子,但总是个空隙,说不定,下面的山里,有其实可以避开天劫的地方。 
  水里是翠绿的,温柔,像那些情人轻轻抚摸我的身体的感觉。然后我看到了她,一个美得像是天上的月亮般的水妖。 
  她的身上没有穿一点儿东西,就那么赤祼祼的挺着高耸的美丽莹润的胸站在飘动的幽灵般的水草中,头发扬成了流动的水波,睁着星星一样清冷的双眼看着我。 
  若是过得天劫,我定要你。 
  我这般想着,身上突然被万只蚂蚁狠狠一咬似的剧痛,眼前的那张似水似月般的容颜慢慢变黑,慢慢消失了。 
  待醒来,头顶,是一片碧绿的水波,些许银白的鱼儿成串成串的忽的游到这里,忽的又游到了那边。我侧过头,果不其然的看到了那张美丽的脸。 
  我给她起名叫水见月。 
  我带着她回到了人类的世界,每天教她我想要她理解的东西。 
  能够自天劫里救下我,水见月的妖力是很厉害的,所以我需要这样的手下。自然我也不能让她背叛。于是我教她爱,用着人类的计谋让她慢慢的对我死心塌地。 
  又是几百年,我觉得我的力量已经成熟,这世上的妖,这世上的道士和尚,这世上的人,已经没有什么比我更强大了。我,是时候起身去站在世上的最高处了。 
  然而腥风,血雨,突然从天而降。 
  伴随而来的,竟是一种我这几百年里头次产生的恐惧的害怕的感觉。 
  只不过是感觉,只是用感觉,我的心里,自然而然的浮现了一个字:魔。 
  我第一次愤怒,愤怒得想把让我有这种感觉的家伙找出来撕成碎片,愤怒得想怒吼出全身力量把这天地都翻转过来。 
  我郎青定不信这世上,魔能比我更高更厉害。我才是这世上最强的强者! 
  我带着水见月去寻找那魔的踪迹。 
  然后揭了榜去做了这个叫伍文武的魔的手下。 
  笑得很温柔的三十岁的人类模样的这个魔的身边,我第一次见到了他,伍文武的孩子:伍三思。 
  静静的站在那里,好像笑着,却又好像眼神在遥远的地方。比水见月让我着迷的眼睛竟然像是容纳的天下的广阔,然而再看,看到的,是自己。是自己在更广更深的世界的最高处被世界轻柔的包围着。 
  我自青青那个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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