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金喇叭向苟雄道:“不,我是瞧得起他,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必须有顶天立地的气慨。”
苟雄自信道:“老爹,我一定不会辜负你。”
金喇叭笑眯眯道:“你辜负我没有什么要紧。但是,不要辜负这三年宝贵时光,我们虽没有师徒关系,可是却有深厚的感情,我还有几句说要嘱咐你。”
“老爹,您请讲。”
金喇叭和蔼道:“我想你心里,一定有一个问题,没有开口问我,是吧?”
苟雄承认的点点头。
金喇叭道:“这把生锈的柴刀。”
苟雄没有作声。
2006…10…7 12:05 天幻
第三章 客栈中飞来艳尸
金喇叭向他解释道:“我金某人并不小气,也不会吝啬一把刀,为什么你远离我们追寻仇家,要做生死之斗的时候,还要你带著生锈的柴刀?”
“你认为这并不重要?”
金喇叭正色道:“不,这非常重要。”
“哦!”莫名其妙。
金喇叭肃然的说道:“刀剑利钝,是没有什么分别。因为,要致人於死地的,不是刀剑,而是人的心;你若是无心伤人,刀剑虽利,於人无害,你要是有心伤人,即使没有刀剑在身,也可以伤人。”
“哇操,有道理!”
金喇叭说道:“还有……”
“还有什么?”
金喇叭沉思一阵,道:“阿雄,这三年来,你父母被杀的仇恨,在你心里没有丝毫消灭,我知道,你是一定要寻仇家的。”
“是!”
“可是,你必须记住一件事。”
“那一件事?”
金喇叭平和道:“你既然有心杀人,你就必须要随时警惕,也有会会杀。”
“晓得!”
金喇叭又说道:“不管他是谁?”
苟雄仔细的聆听。
“比如是我。”
金喇叭迅雷不及掩耳,突然的拔剑,抵向苟雄的肋下。
可是,苟雄那把生锈的柴刀,却比金喇叭的剑还要快,已用住金喇叭的腹下。
“哇操!”苟雄从容的说道:“老爹,我敢保证,下一个要用剑抵我的人,就不会活著。”
金喇叭“呵呵”笑了,说道:“如今,要你死也有简单了。”
苟雄也跟著笑了金喇叭带著温柔的笑,偎近苟雄道:“这样我们就放心了。”
苟雄在内心里,产生了一份骄傲。。’因为,第一次他觉得自己做好一件事,受到别人的夸赞;不过,这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内几的骄傲,立即又消逝了。‘苟雄的脸色,由红润变成惨白。
他清楚的感觉到,金花一把短剑,正抵在他的腰眼上。
如果她真的要自己死,他已经毫无反手的机会。
“哇操,我实在想不到你?”
金花说道:“你应该想得到。”
她羞赧的垂下头,悄声的补充一句:“尤其是女人,向你献出温柔的女人。”
苟雄此刻的脸,一时比她的脸还要红。
风轻轻地刮著。
雪花出愈下愈密,顷刻之间,郊道被铺上白折一层。
春雪实在太美丽,太雅趣了。
虽说,冬雪路雪白可爱,却低不上这春雪,来得滞洒自然。
苟雄走在漫天雪花之中。
雪花白了他的头发,白了他的双肩,却冻红了苟雄的鼻子。
他穿著一身白衣白履,再添上这层白雪,整个人简直就像是一只“雪狠”。
这是苟雄到“吉林”以来,第一次遇到十雪。
但是他到此地,已经有好几天了,四处打听独眼刁、黑狗、马猴三人下落,看他们藏在那个洞?
所以,一早他就爬出热被窝,走出了客栈,风雪下搜寻探听。
怎奈这长街寂寥!
森冷的融冰,湿了他的衣襟,湿了他的胸膛。
可是一昨仇的势血,不断在他的心中翻腾。
苟雄挺起了胸膛,情不自禁高声唱歌:“宝塔高,挂柴刀,柴刀快,劈木块,木块长,排两行,尽管他歌喉不好,歌声却是非常响亮!
比报晓的公鸡,还要响亮十倍。
才唱到“排两行”,长街左右的人家,最少已有十户条开了窗户。
“干你娘,大清早哭什么夭?”
“什么?”
写完,雪球和鸡蛋,全都向他丢了过来!
苟雄这才想起,自己歌喉跟鸭子一样。
现在,离起床时候还早。
第一个鸡蛋还未掷到,他的人像老鼠似的,已抱著脑袋往回跑。
他一口气奔返客栈。
“哇操,有够衰尾(倒霉)!”
这时候,客栈的门还虚掩著。
而客栈里的伙计,根本就还没有起床,是苟雄自己将门本月溜出去的。
他将门重新掩上,正想喘一口气,忽然,发觉旁边,有一双眼睛在瞪著自己。
靠门的柜台上,卷伏著一只大黑猫,大黑猫的眼睛,睁得是又大又圆。
“看什么?”
大黑猫一点也不怕,仍然瞪著苟雄。
他伸手摸了摸大黑猫,蓬松的脑瓜子。
然後,苟雄穿过了厅堂,沿著走廊到自己房间。
门一推开之後,一股铁锈的血腥味,就迎面扑了过来。
“哇操,什么味道?”
苟雄吓了一跳!
他只希望这血腥味,产东是来自自己的房间。
“死人!哇操!”
只可惜他一眼就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血染重襟的女人,衣衫不整躺在他的床上。
苟雄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那女人已经嗝屁。
因为,死人的脸色,毕竟跟活人的不太一样。
这人是谁?
他小心翼翼入内,眯起了眼睛端详。
进入眼廉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孔。
苟雄立即就可以肯定,在这之前,他并没有见过这个少女。
这介陌生的少女,居然死在自己的床上,他实在很难以相信。
苟雄无法相信,眼前看到的事实。
他自言自语的说道:“哇操,太奇怪了,在我离开之前,床上并没有死人,更不要说是查某(女人)!”
苟雄想这具尸体,一定在我离开後,被人搬进来房间。
他一步步走至床前,抓起了死人垂在床边的一支左手。
“哇操,真的是嗝屁(死)了!”
衣襟的鲜血已经凝结,死人的肌肝也冰冷了。
显然,这个少女已经死了很久。
“我刚出去不久呀!”
死人绝对不会自己走到房间来。
“哇操,是那个缺德鬼,把死人送到我的房间?想触我霉头呀?”
苟雄百思不解。
在自己离开的这一段时间,到底有什么人进入自己的房间?
“伙计,伙计……”
苟雄想打一个人问,可是伙计却没有来。
他轻轻的将死人的手放了下来,缓缓的转过半身。
苟雄正要出去叫人,倏的又收住了脚步!
斯时,门外站著两个人。。
那两个人不可能看不到他。
因为,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身材,都几乎等於他的两倍,站在自己的房门外,简直就像是两座山一样。
房门可以容得下,两个苟雄并肩走过,但是现在有四个,叫苟雄怎么走过去。
“哇操,人要衰(倒霉)种不啊(葫瓜)生菜归(丝瓜),种土豆(花生)不开花。”
那两人的身材虽然相同,相貌却不一样,一个是朝天鼻,跟澎恰恰差不多,一个左眼大右眼小。
朝天鼻的看起来,好像比大小眼还要威风!
起码在他头上面,帽子旁军的翎毛,比较大而且又光鲜。
戴这种帽子的,只有捕快。
“夭寿(短命)呀!好死不死,碰到了两个鹰爪(官差)。”
一看见这两个捕快,苟雄的脑袋,登时涨大了五倍!
他心想:“哇操,麻烦来了!”
而且,这一次的麻烦,绝对是有口难辩。
因为,一个查某(女人)死在他床上,不用说,自己的嫌疑最重了。
这就叫“黄泥巴搭在裤当里,不是尿也没有人信。”
那两个捕快没有问他,但是那种目光,那种情情,分明就已经将他当做凶手了。
“呵呵!”苟雄只有苦笑。
朝开鼻也笑了,他一笑起来,两个鼻孔就揭烟囱。
“好佳在,我们及时赶到。”
朝天鼻的这句话,是对身旁的大小眼说的。
“可不是吗?”大小眼笑眯眯的说道:“这小子想要跷头(溜),若是迟一步,咱们就得大费手脚。”
“你瞧!你还在笑呢!”
“那是掩饰。”
“别反穿袄装羊了。”
你一句的,我一句的,两人像在说“相声”。
“在我们吉林总捕头‘神嗅’林大鼻,和我‘鹰眼’章小三面前,你乖乖的伏首就擒吧!”
一个“神嗅”,一个“鹰眼”,这两个绰号,不晓得对他们是讽刺还是称扬。
苟雄实在有些佩服!
在这么冷的天气,又是在这个时候,能在这分办事的精神,还真是不容易见得到。
他还来不及表示佩服,章小二、林大鼻已跨入了屋内。
章小三移步,就堵住了窗口,客房唯一的窗口。
苟雄不得不佩服。
接下来的事情,就便令苟雄佩服。
“嘎,这不是‘万钧豪’的独生女‘万玉珠’吗?”
林大鼻眼睛向床上一瞄,就知道那死的是什么。
“的确,是那万大小姐。”
章小三的眼力,也不大林大鼻之下。
林大鼻自豪的说道:“万钧豪是我们这晨的首富,他的独生女给人杀死,我们整个吉林,不给他闹个天翻地覆才怪?还好我们消息灵通,防止了这可怕的一劫。
”
“不知道万大小姐,还有没有救?”
“一剑穿透心窝,我看就是神仙来了,也挽不回她命。”
就这么短短时间内,林大鼻居然连万玉珠死亡的原因,和杀人者所用的凶器,也都看得一清二楚。
哇操!
他们精明到这个地步,林大鼻这个“总捕头”的职位,看来还不是侥幸获得的。
“万大小姐死前,好像经过一番挣扎。”
“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