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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人腿上长毛的已不太多,女人腿上长毛的更寥若晨星,君不见,那个太太小姐的腿,不是光光滑滑,温润如玉乎?仅这一点,洋女人再狠,都狠不过中国女人。
和耳环、项炼同样道理的,足踝也有炼焉,我们姑称为「胫炼」,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没有毛的美丽小腿,而又唯恐怕别人不注意时,戴上胫炼,是三十六计中第一等妙计。盖脚白如霜,胫纤盈把,有一条小巧的金玉炼条套在小腿之下,足踝之上,烘托得其脚其胫,更加娇艳,逼得男人大兴摸之、捏之、握之的遐思。呜呼,这种饰物,乃使人患高血压的饰物。
女人戴耳环时,定是戴一对,你见过有谁戴一只的乎?独胫炼不然,却是只戴一只,很少左右开弓戴一对者,这是属於何种奥妙,我们就不知矣。大概古时候和耳环一样,也是成对成双,且当中还有一炼相连,和现在监狱里杀人犯戴的脚镣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囚犯是被动的戴,女人是自动的戴也。
胫炼实际上最为性感,至少比那专门在乳沟处晃来晃去的项炼要性感。罗马时代,只有处女才准戴之,结婚之日,始将当中的炼弄断。当帝国衰微时,汉尼拔将军曾顿兵城下,据说指名要当时最美貌的安娜公主当面和谈,交换条件是不破城而入。罗马那时毫无办法,只好要命不要脸,派安娜公主前往,前往之后发生些啥事,用不着说啦,反正公主返回之后,初时还不觉得什么,可是等到看见自己的胫炼已断,不禁羞愤交集,自杀而死。真正宽衣解带并没啥了不起,而象徵性的胫炼,却有如此大的冲劲,教人肃然起敬。
不过问题又说回来,任何装饰品都是配角,如果主角嗓子发哑,配角唱得再好都没有用,柏杨先生曾见一个女人戴一闪闪发光的胫炼,其炼甚美,可是她阁下的那小腿却未免太巨,加上其脚太肿,其浑身的肉又太多,不由赶紧闭起眼睛,无他,只是看不下去罢啦。
呜呼,胫炼乃专门勾引男人胡思乱想之物。不过,如果有本钱,固可把男人勾倒勾昏;如果没有本钱而硬勾之引之,就有十三点之嫌。
中国女人之硬往外露大腿的作风,其勇敢程度,令人咋舌,西洋女人要想超过膝盖,比当年搞妇女参政运动都要困难,美国女孩子仅不过想露一点点而已,便闹得校长发气,学生罢课,美联社发专电。如果企图跟中国女孩子一样,再往上露,真不知要闹成啥样子也。
还有一点是西洋女人吃亏之处者,她们穿的是裙子,窄裙也好,宽裙也好,底摆整整齐齐,要提高便不得不全体提高。於是,提高的结果,「四角裤」代替裙子,闯关而出。四角裤者,比三角裤多一个角,虽形式四四方方,而其长短则与三角裤一样。於是,下自足踝,直线上升,直抵盲肠,整个玉腿,全部裸出。好吧,你说,哪个男人受得了吧?想当年刚果共和国便是被这种四角裤搞得天下大乱,奸淫烧杀,惨绝人寰。黑人大兵对前往採访的合众社记者曰:「那些白种女人都是贱货,整天露着大腿,勾人上火,有机会当然放她们不过。」这就是四角裤惹出的奇祸。其实,凭良心说,不要说是刚果,便是有五千年文化的中华民族,见了四角裤,不雄心勃勃者几希。
(柏老按:「四角裤」是我老人家发明的,十年之后,洋大人名之为「热裤」,以示看了它,男人心里热得难受,於是「四角裤」覆没。)
这也恰恰的是洋人差劲的地方,裙子非盖住膝盖不可,是「不及」;四角裤索性露个彻底,是「过之」。不如中国女人只在旗袍旁边开一个高高的叉,来得迷魂阵也。你说看见欤,并看不完全;你说没看见欤,玉腿却硬是往你眼眶里塞。盖洋人只是性感,中国这种露腿之法,还是一种艺术。
女人的腿不仅性感,不仅艺术,而且具有天下最顽强的抗寒力。君不见,再冷的天气,太太小姐们上半截拥重裘而戴皮帽,下半截仍是夏天时的老样子,顶多穿一双莫名其妙的玻璃丝袜。那丝袜不要说禦寒,便是连一口气恐怕都禦不住,想必是亚当先生当初造夏娃女士时,对她的玉腿,用的是特别材料。因之柏杨先生最近正在考虑,是不是要上一个条陈给标准局,申请禦寒良法专利。盖将来万一北极大战发生,三军将士在冰天雪地之中,对敌人作战,岂不指堕肤裂,在那零下十度甚至八十度地区,连头都会冻掉,汽油都会冻冰,大炮都会冻缩;拿破崙和希特勒便失败在那上面,可不哀哉。然而只要採用柏杨先生的妙法,包管暖和如春,士气大振。无他,把女人的玉腿砍掉,剥其皮制成手套、耳套、皮袄、皮靴,使兵老爷穿之戴之,再冷都不在乎。此项专利一经核准,柏杨先生就可捞上几文,以后就不再写稿啦。
问题是女人的腿不怕冷,出自先天者少,出自后天者多,柏杨先生在东北时,隆冬零下二十度,洋女人照样光着其腿,中国女人看到眼里,心里发痒,也跟着光之。於是,有一天,我那个漂亮的侄女儿回家,飞奔进屋,双手乱捶,落泪如雨,口中哎哟哎哟,念念有词曰:「冷死啦,冷死啦。」脱袜视之,果然青斑纍纍。呜呼,洋女人出则汽车中有暖气,入则房间中亦有暖气,只上车下车的几步路,单薄一点,没有关系。中国女人怎有资格效法乎哉。硬讲摩登的少女少妇,到了老年,准得「寒腿」之疾,咦,何苦来也。
女人穿袜,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发明穿鞋,已是了不起的贡献,发明穿袜,则其贡献更大,盖穿鞋只不过是为了护肤禦寒,穿袜则进了一步,同时还为了美感,为了性感。李白先生曾有咏赤脚的诗曰:「六寸圆肤光緻緻」,惜哉,这首诗竟成了千古绝唱,李白先生之后的作家和文学作品,再没有提到过女人赤足矣。这不是以后的作家不如李白,而是女人都把脚装到袜子里去,想咏也咏不出来也。
袜子对女人最大的恩惠,莫过於偷情。想当年南唐皇帝李煜先生跟他那美貌绝伦的小姨幽会时,小姨为了躲避姐姐耳目,乃「?袜下香阶,手提金缕鞋。」试想她纤手提着高跟鞋,用穿着玻璃丝袜的玉脚,一步一步,慢慢下楼,这种镜头,用不着她真的「一晌偎人颤」「教君恣意怜」,便是想一想都会发羊癫疯。
古袜与今袜有其本质上的不同,从前的袜是穿到脚上,如今的袜则是穿到腿上,古袜顶多高到脚踝,今袜则像抗战时的物价一样,扶摇上升,直抵大腿。如果将小周后「?袜下香阶」时穿的那双香袜,拿来和目前流行的丝袜比较,一个短如一块砖,一个高如摩天大楼,不可同日而语。人类各方面文明固然都进步得很快,但像袜子这样一下子进步到如此程度,恐怕数得上第一。
(柏杨先生按:这是一九六○年代的古话,那时的女袜直抵大腿,柏老已经惊为奇蹟。现在八○年代矣,「裤袜」出笼,直抵腰窝,真不知伊於胡底,谨此鞠躬。)
鞋也、发也、耳也、眉也、乳也,既然都有花样,袜子自不例外。抗战之前,流行麻纱袜子,依柏杨先生老脑筋之见,麻纱袜子紧包玉腿,可以说集天下之至美。但玻璃丝袜兴起之后,麻纱袜子像义和团遇到八国联军,不得不全军覆没。现在如果再想找一双麻纱袜子,真得费点功夫。记得玻璃丝袜初流行时,我在重庆,一个女学生来访,蒙其告曰:「玻璃丝袜是透明的,穿了跟没有穿一样。」言毕指其玉腿以证明之,不禁大惑──此惑至今未解,既然穿了跟没有穿一样,则又何必穿之耶?女学生又言,玻璃丝袜最容易破,动辄得咎。她告辞之后,我一夜都没有睡着,盖我住在山顶,她拾级上下,不知道她的大拇脚趾头把她那穿了跟没有穿一样的袜子,戳了个洞没有也。
我这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一直到今天,太太小姐们穿玻璃丝袜时,都好像如临大敌。即以老妻柏杨夫人而论,每一出街,她老人家仅穿袜就得二十分钟,先将袜子恭置案头,再戴上手套,然后再像捧眼镜蛇一样,把它捧到面前,细细翻转,慢慢往腿上细套,屏声静息,唯恐怕出气稍微一粗,跳了线也。盖玻璃丝袜断虽不易,一旦跳了一根线,便面目全非。除了用指甲油涂之,暂保现状外,简直一点办法都没有。这个缺点不改进,三天一修,两天一织,钱去如流水,对作父作夫的人而言,真是一大灾难。
袜缝哲学
有钱而不用钱的人,遇事穷兮兮。想用钱而没有钱可用的人,遇事也穷兮兮。这两种人岂不是相同乎哉?曰:现象上相同,盖都是穷兮兮也,但实质上却不相同,一则是自己的安全感不同,二则是社会上的观感不同。再吝啬的富佬,到处都有人拍他的马屁,希望拍出几滴油水来;而再慷慨的穷光蛋,绝不会有几人看重他也。
玻璃丝袜也是如此,穿了既然跟没穿一样,何必穿之耶?虽没有穿却假装穿啦,岂不是也可以乎?跟上面举的那个例子彷彿,现象上可以,实质上有其不同之处。玉腿上巨大疤痕,像牛痘、像疮痂,玻璃丝袜固掩盖不住,但玉腿上小的疤痕,像搔伤,像小疖子,玻璃丝袜却是可以净化它们,看起来光洁无瑕。
太太小姐们一年四季暴露其腿,恁凭风吹雨打,和胸和臀相比,腿真是倒了大楣。北方不必讲矣,即令台湾,到了冬天,因斲丧过度,玉腿上往往会浮起一层皮屑,观之如霜,用手摸之,随指而落。如果穿上玻璃丝袜,则这种毛病便谁也看不见矣。且袜子颜色发亮,穿到腿上,光鑑照人。呜呼,修长而光鑑的玉腿,便是上帝的傑作。
前不是引用过圣人之言乎:「心中正,则眸子瞭焉,心中不正,则眸子眊焉。」柏杨先生套之而以言玉腿,曰:「女人整齐清洁,则袜缝直焉,女人窝囊懒散,则袜缝歪焉。」玻璃丝袜上那一条缝,重要之极,穿得再漂亮再华贵,如果她的袜缝曲曲弯弯,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