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前几局,我至少还能与她抵抗一番。可是这一局,我不到五分钟,便被她杀了个鸡犬不留。
128
“哈,傻蛋,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呢?”湘美洋洋得意。
“你总不会连这条底裤都不放过吧?”我说。
“呵呵,可是,你总归是输了呀。既然输了,你就要受罚。”
“我都这样了,还有什么可罚的?不玩了。”
“喂!你说我肯不肯?”
“那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我大义凛然。
“呵,看你这么可怜,底裤就不要脱了。不过,死罪可赦,活罪难逃。罚,还是要罚……”
“怎么罚?”我问。
“有了。就这样吧。嘻……”湘美狡黠地一笑。
随后,她从洗手间里拖出了一个大浴盘。然后又盛来一瓢水。
“你……你……你想干什么?”我毛骨悚然。
“傻蛋,我们来玩个‘小豆子,快发芽’的游戏吧。”
“什么‘豆子发芽’?我不明白。”
“就是说,谁要是输了,谁就要蹲在这个浴盘里当‘豆芽’哦。”
“那要是赢了呢?”
“扮农夫浇水喽。”
“啊?我不干!”
“那你就脱底裤!哼!”
被逼无奈,我选择了“豆芽游戏”。可是,让我生不如死的是,在不到三十分钟的时间里,我这颗“豆子”已经发了五次“芽”。
我像是一尊雕像似的蹲在浴盘里,屡战屡败,却又被逼屡败屡战!
129
时光,在岁月的长河里匆匆流过。一个月闪电般的过去了。湘美对我的态度较之以往,虽温和了许多,但我仍然不曾在她的眸中看到爱的电流。她还是那样喜怒无常,忽冷忽热。日子,还是那样无聊透顶,忽阴忽晴。
上午,收到了白雪的一个电话。她说她又为我牵到了一根“红线”。我踌躇不定,不如何去何从。无奈之余,只得又去阿灿那里讨教一番。阿灿答曰:“宁可错杀三千,决不放过一个!”
130
按照约定,我要在今天下午六点,手持一份《现代女报》于学校对街的那家咖啡厅门前,等一位背着白色背包的长发女生。
//
…
《别跑,我喜欢你》第三章(8)
…
据说,她叫华莎。哲学系的。虽然,这个华莎的相貌还是个未知数。但单从她的这个名字来看,我猜大抵不会是一个背着白色背包的“白发魔女”吧。但愿如此,我在胸前划了个十字。
除了报纸之外,在白雪的挑唆下,我们之间还定下了两句接头暗号。这个暗号是,她问我:“同学,你的《现代女报》卖么?”
我则要答:“我们家有向日葵!”
说实话,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白雪让我回答的这句话,和那位女生的提问有什么关联。有时候,我常想,也许这就是女孩子的天性吧。古灵精怪且让人琢磨不透,像雾像雨,又像风。
131
六点左右,果然有人从我的身后拍了拍我肩膀。
“同学,你的《现代女报》卖么?”
“我们家有……!”我本能地回了一下头。但是一张邋遢的脸将我嘴里的“向日葵”三个字吓死了。
这个女孩儿,穿了一件古铜色的外衣。头发虽然很长,却被她盘得像个家庭主妇。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她居然戴了一副厚得像两枚公章的粗条黑框眼镜。我不禁对她的父母肃然起敬。我在想,她们居然把自家的孩子;“制做”得如此不负责任!
“哎,你就是小七吧?”
我想否认,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我被她挟持着进了咖啡店。
“你叫何七,是么?”
“哦。”我淡淡地回了一句。
“我叫华莎。很高兴认识你。嘻,你知道么?你的名字很折磨人哦。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么?”
真不愧是学哲学的,不仅戴得眼镜像,就连提出的“八卦”问题也像。
“原因很简单。”我说。
“哦?什么原因?”
“因为,老妈说,‘英雄脚臭,好汉屁多。’取个烂名,好养活。”
“哈……那……那……那为什么不叫何八或何九?”那个叫华莎的女孩子捧腹大笑起来。
“因为,何八何九叫起来更让人痛苦。”
“哈……”她笑得很突然,差点把我屁股底下的椅子吓哭。
“嗯。够爽快!我喜欢。来,我们干杯!”她说。
活了这么久,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咖啡当成酒来干杯的。
“啊呀,真是搞不懂那些洋鬼子,他们怎么就爱喝这种鬼东西呢?小七,来,我们换啤酒吧。”
还没等我缓和过来,她已经叫来了五罐啤酒(易拉罐装)。更让我瞠目结舌的是,她竟然在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里,搞定了三罐。
我望着眼前的这位酒桶妹妹,暗自叫苦不迭。
132
痛苦地陪着那个叫华莎的女孩子喝了N(N大于10)罐啤酒之后,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了。阿灿和三只“蝎子”正在打纸牌。看样子,阿灿被“蝎子”们修理得很惨。他的额头前贴满了长长的白色纸条。上面还有题词:“我笨!我猪!我白痴!”我指着满头纸条的阿灿说道:“咦?这是谁家的拖把?”
三只“蝎子”莞尔一笑。阿灿大概是输傻了,他竟然没有还击。
“哈!”突然,阿灿鬼叫一声,像是谁抢了他的饲料;“我赢了,我终于赢一次了。”阿灿欣喜若狂。
他一边从额头上扯下一张纸条,一边漫不经心地问了句:“哎?小七,什么时候回来的?”
“哦。刚才。”我说。
“听说,你今天又去‘钓鱼’了?”
“哦。”
“唉,小七,别难过。胜败乃兵家常事。别伤心,别伤心。”这家伙似乎用脚趾都能想得到我今天约会的结果。
“呵,这次你错了。”我说。
“切!”众人对我的回答不屑一顾。
“喂,请你们不要用这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我毕竟是一代美男嘛,这有什么可奇怪的?”我又说。
“切,臭屁王!”
一大片唏嘘之声争先恐后地钻进我的耳朵里。
133
我想,在爱的世界里,我是个不幸的人。而有阿灿这样一个朋友,使我变得更加不幸。第二天,我和他在一门选修课上不期而遇。课还没上,他老早就占领了最后一排邻门的那个位子。阿灿说他如此厚爱最后一排座位是有原因的。
一,坐在后面,视野开阔。可以将所有的美女一网打尽。最重要的是,可以看到众美女们那若隐若现的胸罩吊带。
二,坐在后边,偷吃东西不容易被人逮到。
我又想,阿灿是个宁死也不肯从良的人。
134
课上到一半,阿灿这厮这回又搞出了校报的头版头条。事情是这样的。
课间,教授问“沙文主义”的概念是什么?不知什么原因,整个课堂竟无一人举手回答。此时,阿灿这家伙竟然迫不及待地举起了手。教授自然对他大加先赞赏了一番。可谁料,他被点名回答问题的时候,回答的居然是:“老师,我憋不住了。”言毕,这家伙扯了两页笔记纸拼命地朝厕所杀去。我猜,大概是他上课的时候,偷吃了太多的烤白薯。罪有应得!
//
…
《别跑,我喜欢你》第三章(9)
…
教授听后,大跌眼镜。
135
我说过,阿灿这家伙是我的“扫帚星”。只要和他在一起,我一定会走霉运。这一定理,在中午再次应验。
中饭时,我接到白雪打来的电话。她说昨晚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送回宿舍的“酒桶妹妹”今天晚上还要在老地方见我。闻此噩耗,那顿中饭我吃得一蹋糊涂。我不知道饭粒是被我从嘴里,还是从鼻孔里送进去的。
阿灿得知有人竟然会约我,大感意外。那神情仿佛是看到了一仓积压许久的烂货,被人高价收购了。
136
晚上的约会,我打算带上阿灿以防不测。这样一来,万一,我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这家伙至少还可以帮我收尸。而且,必要时,我可以把他扔出来勾引华莎。
阿灿对于我的邀请自然是满心欢喜,能和女孩子见面,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况且,他对这个“酒桶妹妹”还充满了许多好奇之心。比如说,他非常想知道这个在他看来既没有眼光又不知死活的华莎到底是何尊容。
137
坦白地说,晚上的约会我是来摊牌的。也就是说,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我最后一次赴华莎的约。进了咖啡厅,没多久就看见有人冲我们招手。
“嗨,我在这儿。”一个女孩子向我们招手。(后来才知道,她竟然就是华莎。)
刚坐下来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来她是谁。华莎今天化了妆,她的那张脸突然被她“治理”得像牛奶一样的白。而且,还白里透红。
华莎今天没有戴那副厚得像公章的眼镜。上次被她盘得像家庭主妇般失败的头发,这次竟然变成了乌黑飘逸的披肩发。
更让我难以相信的是,她的举止也忽然变得格外的端庄优雅起来。总之,这次的华莎与上次的那个“酒桶妹妹”判若两人。
“喂,小七。难道说,这位就是你说的‘苦瓜D’?老兄,不会吧?你的嘴巴也太挑剔了吧?”阿灿贼眉鼠眼地挡着嘴巴小声说道。
“她上次,不是这个样子的。”我侧身附耳低语。
“哎,小七,你们在聊什么呢?”华莎问。
“啊?!呵呵,没……没什么。哦,对不起,忘了给你们介绍了。”我说。
“我叫乔灿。乔灿的乔,乔灿的灿。”
“敢问,姑娘尊姓大名?”阿灿色迷迷地问。
“小姓华,华莎。多多关照。”
“噢,久仰久仰,幸会幸会,失敬失敬。”阿灿一边做着铺垫,一边图穷匕现地伸出手来准备握手“揩油”。
“喂,阿灿,你刚才从洗手间里出来的时候,好像只解手,没洗手哦。”我说。
我的这记闷棍,把刚要与阿灿伸手相握的华莎,吓得将手转了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