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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爵封赏连连,风头比他还劲。
暂且不管这些朝争内讧,看到余砻也在的时候,独孤棠就有了个主意。余砻是余求最疼爱的孙子,娶了富裕的鲜卑贵族阿古氏,一向爱享受又张扬。当然,余砻若乖乖听话跟着,这个主意就作罢了,现在却能将计就计。
第二日,余砻和阿古氏用着早膳,一边看着忙碌准备出发的其他人而悠然自得。
阿古氏对一旁站着布菜的繁花道,“你的同乡好姐妹要走了,去道个别吧。”当着余砻的面,她是贴心可人的大妇。
繁花却不动,露出浅笑,神情仍淡,倒是不冷,“等夫君和夫人用完了早膳,妾身再去。夫人说得对,妾身毕竟是余家人了,凡事要先顾着这个家。”
余砻这几日见繁花恢复了以往的灵秀,心中欢喜,不自觉对她说话的语气也柔,且难得插口妻妾之间,“你有这份心就好。虽说童大姑娘也是去长安,但你俩再要见面总不会似同路这般容易,你去道个别,再顺便看看有什么好帮忙的,不必急着回来,这么些丫头伺候呢。”
“多谢夫君。”但繁花不动,等阿古氏发话。
阿古氏本来看余砻对待繁花的态度转变,心里已冒出酸泡来了,却见繁花没有恃宠而骄,仍乖看自己脸色,她就好过些,“夫君既然这么说,你就别呆着了,快去吧。”
繁花轻掬礼,到客栈的后院去找采蘩。瞧她拐杖放一边,铺一身晨光坐靠着廊柱,看弟弟妹妹玩耍,不由又羡慕。
“我照你说得做了,似乎真有用。”繁花坐到采蘩身边,“不过就是适时笑一笑,将对方当成陌生人,表现得不在意,想不到余砻的眼珠子又转回我身上来了。如此肤浅,是得怪我自己识人不清。”
采蘩推过去一盘点心,“想明白了就好。”她教给繁花欲擒故纵的诀窍,只不过,前世用来勾引,这世用来摆脱,“他对你好,你就欲拒还迎,而且在阿古氏面前要特别听话,既别露出骄色,也别假意谦逊,一字不用多说,做好所谓的本份。”
“我不明白的是,这么一来阿古氏还会憎恶到要卖我吗?”繁花生活在大山里,很聪明,但不通人情世故。
“但凡虚伪的人也最怕别人虚伪。余砻对你越好,你在她面前越乖,阿古氏就会越觉得留你不得。因为她清楚,妻妾之间争宠,谁在乎谁输。原本你比她在乎,自然她拿捏着你。如今她比你在乎,所以她会怕。怕你会用手段,也怕你不争等同于争。追根究底,她是不可能喜欢你的,因为她不愿意和人分享自己的丈夫,否则也不会处处要压过你。你处处小心,尽量别让她过早起心思,等我们在长安碰面,到时候看看能否水到渠成。”阿古氏和沈珍珍可当闺蜜,同种类型的“贤妻良母”。
繁花点点头,“你自己也一路小心。这几日阿古氏偶尔会问起你我小时候的事,我照商量的说了,只觉得还会有人对你的身世穷追不舍。不知怎么,好像我俩前世是姐妹似的,一见面心就偏你。”
采蘩垂眸笑,差点有泪,前世繁花也说过一模一样的话,“不是好像,是一定。繁姐姐,你我今生做姐妹要长久一些,可好?”
繁花失笑,“敢情你还记得上辈子做姐妹太短?”
采蘩捂嘴,“是啊,半年都不到。”
“真的咧!”繁花正要起身,袖子却让采蘩拽住了,就觉她放进一样东西来,于是挑眉看她。
“姐姐可听说了前些日子通州出现劫商的强盗?”采蘩抬眼,目光灿亮,“想不想为官府立个暗功?说不定有额外的好处。”
繁花沉吟半晌,“你有好处,还是我有好处?我看你笑得贼兮兮的。”
采蘩道声冤枉,眼睛朝那边正在系马鞍的独孤棠一转,妩媚如花盛,“他们有好处,你有好处,我这个中间牵线的,没有。姐姐要是可怜我,好处到手记得分我一点,不然白费我唇舌工夫。”
繁花啐一口,“你滑得跟泥鳅似的,一村的人都让你骗了,别以为我会相信。没好处的事,你能做么?那个独孤少帅跟你总眉来眼去的,当我瞎子不成?”
采蘩笑眯了眼,桃花面芳艳,不羞不急,“姐姐不是瞎子,但目力确实不太好,已经看错一个,就别看错第二个。谁眉来眼去?那是光明正大的。”
繁花被她戳中痛楚,却发现没有想象中的难受,反而好笑,“啧啧啧,一个姑娘家这么厚脸皮,也就是我,自己没好到哪儿去,所以不能说你。说吧,想我如何做?”
采蘩絮絮说了一遍,繁花瞪起眼好一会儿,然后无声点头,走了。
独孤棠过来问,“她答应了吗?”
“嗯,她是真对余砻死心了。”死心了,才会同意这么做,采蘩叹一声,“男人都不懂珍惜,把人逼到绝情才又想起好来,却是为时已晚。”
独孤棠立刻转身走。
采蘩喊喂,“不是说你。”
独孤棠笑声沉沉,“是,但我心虚。且怕你殃及池鱼,避一避风头得好。”
聪明的男人。
…
今天第一更。
第二更会非常晚,请大家早早睡觉,睡好了明天再看哈。
第278章 血染繁花
休息了一日,余砻听小二说镇外不远的小山上有个泉眼,不但泉水好喝,许愿也十分灵验,好玩的性子就起了,非要去看看不可。谁知出了镇半日才知地方偏僻,方圆七八里没有人家。阿古氏劝了一句,他却说既然已经来了,看不到泉眼就不回镇上,一意孤行要往前走,结果等他到目的地,太阳都快落山了,泉冻成冰柱,许什么愿都不可能实现。
“夫君,赶紧往回走吧,山野之地没有一户人家,光听到乌鸦叫唤,我这心里慌得很。”阿古氏又道。
“慌什么?我们三四十号人还怕鸟叫?干脆搭帐篷傍马车宿夜,篝火照云星,还有一轮明月,如诗如画,多有情趣。”余砻爱玩,还爱炫,“我带的牛皮帐篷至今还没派上过用场,卖给我的那个皮货商直跟我说又保暖又容易搭,今晚正好试试看,花了一百两银子的。”
阿古氏苦笑,“夫君,我们这十天倒有六天睡的是帐篷,哪里及得上暖屋大床舒服,还是回镇上好,反正在车上也能眯会儿眼。”
“那是军帐,怎能同我的牛皮帐篷相比?”余砻觉得阿古氏扫兴,瞥见繁花安静立在一旁,就问,“繁花,你说呢?”
繁花眼观鼻,鼻观心,语气淡然,“夫人说得对,还是回镇上的好。天都快黑了,搭帐篷要到什么时候去?而且大冬天的,夫君贵体,别冻了病。”
听余砻唤繁氏成了繁花,阿古氏目光中有些冷意。她不能忘记余砻刚将繁花带回府中的那段时日,两人如胶似漆,是她从未见过的恩爱,没有其他人插足的一点余地。不,她不会让这样的事再发生,哪怕繁花做得十分乖巧。她不信,一只性格倔强。爱憎分明的野猫会突然变成温驯无害的小白兔。必定是装样子,想重获宠爱。她能容忍丈夫有妾,但必须是自己能拿捏的,而不是眼前这一个。繁花聪慧犀利,读书写字,诗词歌赋都出色,吃亏在天真上头,以为余砻待她好就足够了。不懂这种好是可以受到干扰的,是需要小心提防的。然而,这样的女人一旦想通了圆滑了,自己恐怕会难以对付。
余砻拉过繁花的手,对阿古氏道,“同样都是劝,繁花说得多好,你却就知道乌鸦叫不吉利。早就告诉你要学字读书,不至于话俗,你总推三阻四。我也没让你要成为才女。好歹认得字,心里更有底气。”
繁花不动声色得抽出手。“劝法虽不同,却都是为了夫君好,夫君就莫怪夫人了。不管是走还是留,最好早作决定,要不然都耽搁掉。这泉眼砌了石台,往东面有青砖路延伸,似有人常来打理。”
余砻以为繁花怕阿古氏。因此没将她的冷淡放在心上,又听她说得有理,就道。“我们不妨沿着路走走看,也许会有村落人家。”
繁花退到一旁,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从袖子里丢出一颗不起眼的灰色小丸子。采蘩请她做的就是将小丸子沿路抛,据说它有独特的香气,可用来寻查踪迹。这一带山不少,岔路也不少,没有指引就不能确定余砻准确的位置,而她就成了内应。她当然知道如果危险来临自己也可能遭遇,但她想到余砻阿古氏首当其冲,心中不由有快感。她在尽力让自己不在意这两人,然而到真心淡然还需要一段时日。望着自己的手,毕竟不久前,她曾想用这双手结束余砻的性命,还有自己的。现在,她只是想幸灾乐祸看他倒霉。
沿着青砖路,居然找到一座小庙。庙里有两个和尚,一老一小,因为难得有香火,有客付银子借住一宿,乐得笑呵呵,又是招待热水又是准备床褥,十分热情。6
有屋子可以过夜,又奔波了一日,没人多说什么,躺下就睡。而余砻梦见齐真瀑布旁的繁花,不复当年天真无邪的笑,神色冰寒,令他也冷得哆嗦起来。睁眼一看,发现脸贴着一柄银刀,有个络腮胡的大汉目光森森。
“别喊,不然杀了你。”大汉拿刀片拍拍余砻的脸。
“你……你是谁?”余砻结结巴巴地低声问。
“打劫的。”大汉让开身。他身后烧一条火龙,几十名汉子已经将仆人婢女们绑押。阿古氏离余砻不远,惊恐一脸,颤巍巍唤夫君。繁花也跪着,双刀架脖子,却神情冷然。
余砻的眼睛到处找他那些随护。
大汉看出来了,“你要是找那些卫士,他们都在外面躺着呢。放心,还没死。看你交得出多少银子,我说不定能饶了这里所有人的命。听说公子很有钱,连马车里的坐垫都是金丝编的,那银票就更多了吧。我不喜欢名贵的东西,就喜欢金子银子,抢了就能花。这样,我也不多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