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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字内时常出现,她被称作“小盈盈”,看来是何美盈无疑。另外一直说的“他”,并没有透露名字,不过所提到的一切,证明是花百万无疑。
这篇文字大概内容说,她是黄瑜市土生土长的一个姑娘,家庭很普通,就住在老爷庙附近。但家里有一件传了三代人的白色旗袍,据说与被毁的老爷庙有某种联系,那时懵懂的她,并不知情。那件旗袍被藏在床底一个箱子里,父母从没拿出来过,也从没提起过。
有一天遇到一个男子,长相不怎么样,但很风趣。在当时刚刚改革开放的年代,大家的生活都不富裕,万元户在当年便是如今的土豪。这个男子请她吃最贵的饭店,买最贵的衣服和最奢侈的日用品,很快,她被金钱和物质所征服了。抛弃了前男友,跟了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
他来自深山,没有文化,可以说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但他非常聪明,做包工头赚了很多钱。她常问他家是哪里的,家里还有什么人,他始终不说。那个时候她没有多想,既然跟了这个男人,即便他是十恶不赦的坏人,那也认了。那时候的思想还有些保守,女人就是这样。
她的父母虽然看不上这个男人,但也同样贪图他的金钱,最终同意了他们的婚事。当时他们就在戏院后这座宅子里完婚。结婚的时候,父母悄悄送她一件嫁妆,就是那件保存了半个世纪的白色旗袍。父亲说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儿,所以按照祖辈留下的规矩,出嫁时当作嫁妆陪送。不过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丈夫,直到自己有了女儿,出嫁的时候,再把这件旗袍传下去。
可是她还是没有听父母的,洞房当夜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丈夫。他什么都没说,后来也就叫她拿出来看看。
当她怀上女儿五个月的一天晚上,丈夫深夜未归,她一直等到天蒙蒙亮,才见丈夫和一个男人全身泥污,狼狈不堪的进门。他们身上各自背着一个袋子,看到她后,言辞躲闪,说是工地上遇到了点麻烦。至于袋子里是什么,他不肯说,她再问对方便急了,为此吵了一架。
他和另外一个男人洗澡换了衣服,就在这期间,她偷偷打开袋子看了一眼,立马惊呆住。里面装的都是青铜器和金银珠宝,她虽然也没上过什么学,但看的书多,知道这些东西肯定都是古董。
她当时感到很害怕,觉得丈夫变得很陌生,很可怕,再不敢多问了。另外那个男人她也从来没见过,只是听丈夫叫他老陈,两个人换好衣服,把东西装放在一个三轮车上出门,从此半个月没回来。
看到这儿的时候,我就隐隐猜出,这件旗袍上藏着那座古墓的秘密。花百万娶何美盈,真正目的是为了这张“藏宝图”。再通过花氏别墅坐落在通往古墓的入口上,以及墓门内的两具死尸,可以确定之前我所料不错,花百万曾经进去过,当时应该是四个人。只是死了两个,逃出两个。
不过有一点我想不通,按照这座墓的凶险程度,他们不可能进入墓室。难道这件旗袍上,记载了破解机关的办法吗?
何美盈在这个半个月里,担惊受怕,也不敢回娘家说给父母。而后丈夫回来,和以前一样过日子,从不提那天的事,也不提这半个月去了什么地方。后来她才侧面了解到,丈夫后背老陈拿着古董去找买家,最后差点受骗,加上当时开始严打,把东西藏在了石岩村后山,就回来好好过日子了。
女儿出生后,他由于惦记藏着那些宝贝,于是工地挪到了石岩村一带,有时候一个月都不回一趟家。就这么过了五六年,她实在受不了了,他每次回来两个人都会大吵一架。逐渐的两人感情越来越淡,在女儿六岁那年,终于离婚了。
花百万不算是个无情男人,给她留下这个小院,并有一笔钱。父母听说此事后,十分的生气,竟然在三个月内相继患上重病离世。在他们临死之前说出一个真相,原来他们的死,是遭到了惩罚,因为旗袍上的秘密泄漏出去了。
她这才明白过来,花百万娶她只不过是为了这件旗袍,当他得到一切后,已经不在乎她了。不过她却每次在哭泣中冷笑,花百万只知道旗袍上有个宝藏的秘密,但他不清楚,上面还藏有比宝藏价值更大的秘密。庆幸的是,这个秘密需要密码,父母死后,世上唯有她才知道密码什么。
第七百四十四章 必须灭口
第七百四十四章 必须灭口
这篇文写到这儿结束,但我知道故事并没结束,往后还有延续,那是将皮箱封存在墙内之后的事儿了。比如何美盈是怎么死的,死于什么时候,花肆又是在什么情况下被花百万带走的。
我把信纸重新装回文件袋,卷入旗袍里,放进皮箱内。这是花肆母亲的遗物,不管其中隐藏了什么天大的秘密,哥们都不会私吞,这要移交给花肆。
然后坐在椅子上,掏出一支烟点上。心想随着找到何美盈的遗物,这件事变得更加复杂。丁灿买下这个小院,又杀死安琳埋尸床底,似乎是为了这件旗袍。而这次凌风回国制造灭门案,不管什么理由,应该都与这件旗袍有关。
突然又想到一件事,我的手不禁为之一抖,烟头差点掉地下。老爷庙下棺木中的女尸,长相和花肆非常相似,他们家又是老爷庙附近土生土长的人,我有点怀疑,这具女尸与何美盈和旗袍都有很大的关系。
正在思索其中奥秘,老板送来两份牛肉面,诱人的香味把于欣悦激醒。它从凌薇身边显露出原形,跳下床端起一碗面吃起来。看它这副寒碜的吃相,谁能想到它曾经也是一位上流名媛?那就是饿死鬼转世。
我也赶紧吃了一碗,它都饿了很久,别一碗不够吃,把这碗再抢了。吃完之后,也没事儿可做,倒在床上,一边和常昊短信联系,一边在思考很多想不通的问题。就这样不知不觉到了天黑,常昊发来一条短信:“缠骨婴灵出洞!”
我兴奋地回了条:“收网!”
跳下床将皮箱塞入床底,向于欣悦交代:“你在这儿看着凌薇和皮箱,我最多十二点之前回来。”
于欣悦抬起头严肃地问我:“你不觉得这样很过分吗?”
我一愣:“哪里过分了?”
“没帮我恢复记忆,却给我不断安排活干,难道不过分吗?”
“帮我最后一次忙……”
“不行,你完全可以让旅馆老板来帮你看人看东西,我要时刻跟着你走!”
“那你别后悔,今晚对付的可是一位精通巫术的高手。”我说着走向门口。
“少拿什么巫术高手来吓我,又不是布袋鬼,我才不怕。”
我无奈之下,只有下楼向旅馆老板交代,帮我照看房间里的那个女孩。然后走出旅馆,钻进一条僻静的小街走向戏院。于欣悦隐身跟在身后,也不出声,不过静夜幽巷,后面跟一只猛鬼,令人心里多少有点发毛。
来到戏院这条街上,我首先躲在一棵大树后面,远远向戏院门外观望。大排档灯火阑珊,热闹非凡。然而在这种热闹的气氛中,却隐藏着一股诡异。因为大排档对面一个巷子里,停了两辆汽车,从车尾上依稀看出,是豪车!
另外街上还有不少人在大排档前徘徊来去,不住东张西望,一看就不是普通行人。正琢磨想什么办法,将这些调开时,就听于欣悦叫道:“有人来了!”
我还没回过头,感觉一件坚硬的东西抵住后腰:“别动,这是无声手枪!你不是想进戏院吗,走吧!”
这人声音极为陌生,但哥们知道绝对跟豪车以及徘徊的人群是一伙儿的。真没想到对方布置的这么周密,我一冒头就被发现了。不过也没关系,只要不是马上被杀死灭口,我就有翻本的机会。
“好,他们都来了吧?”我淡定地往前走去。
“该来的都来了!”
他大爷的,这小子挺机灵,想套句话都套不出。我于是就这么被这把枪口顶着后腰,往前一步步走到大排档前。那些徘徊的家伙,立马围过来,跟着我进入狭窄的过道内。而坐在大排档里的客人,对这种阵势视而不见,我一下明白,这些客人都是他们的人!
今天戏院里不管发生多大动静,都不会有人报案。我心里冷哼一声,丫的你们还不知这是哥们挖的一个陷阱,你们等着跳吧!
这会儿也不知道于欣悦跑哪儿去了,不过这鬼妞儿特别机警,情况不妙,它早躲了起来。
我被这伙儿人前呼后拥一般,被送进了戏院。进去之后发现,大堂内临时安装了几个探照灯,将每个角落都照的亮如白昼。舞台上正有几个人在揭地板,似乎寻找什么东西。不过看样子他们也是刚刚布置好这一切,还没有对整个戏院进行地毯式搜索。
台上有个人背手站立,身影熟悉,尽管距离挺远看不清相貌,但我已经认出是凌风。
随着我一步步走向舞台,这小子也转过身盯着我,接近之后,他是一脸的得意神色。只听他阴笑道:“被警方通缉的滋味很爽吧?不过请放心,我们不会杀你的,找到东西后,会把你交给警方。不过你就不要指望我来作证,明天早上我就在美国了。”
我走到台下站定,双手负在胸前,很淡定地笑道:“厉兴翔呢,他没来吗?”
这小子一怔,随即笑了:“谁叫厉兴翔,我不认识。”
我哈哈笑道:“别装了,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不过是厉兴翔的一条狗腿子。”说的这儿,我沉下脸来,冷冷瞧着他又说:“你们以为做的万无一失,其实漏洞百出,非常愚蠢!”
一下把这孙子脸都骂黑了,咬牙切齿道:“你少逞口舌之利,我不屑和你这种人渣对骂。你应该清楚,知道太多会被灭口的。本来打算把你交给警方,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我嗤之以鼻地转过头,大声叫道:“厉兴翔,我知道你在戏院,出来吧。不会不敢跟我见面吧?”
话音刚落,从舞台一侧响起厉兴翔的声音:“怎么可能不敢见你,老朋友马上要进地狱,说什么都要送一程的。”
随着说话声,这孙子走出舞台,站在凌风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