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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巴格达-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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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是不喝酒的,但是在巴格达的基督教区还是能够买到酒的,可是令路修远惊讶的是,在物资匮乏的战后,酒业已经那么快就恢复了,而且能让季文正买到。
“我不会喝酒!”路修远脸微微一红。
“是男人怎么能不喝朗姆酒呢?瞧你羞答答的样,那就喝可乐吧。”季文正毫不客气地嘲笑了一句,倒了大半杯可乐,又掺了少量的朗姆酒,放到路修远面前,而自己则直接倒了满满一杯。
路修远浅尝了一口,甜甜的都是可乐的味道,毫无杀伤力的姿态。
“这是我第三次请你吃饭了吧,下次就该你请我了。”季文正猛灌了一大口酒,酒很香醇,像果汁般甜蜜。
“等我回国,我请你吃大餐,菜随便你点!”似乎受到对方的感染,路修远的情绪也激昂起来,大口地喝着可乐。
“哈哈,我点?那不吃到你破产?”
“我没钱买单就使绝招尿遁,然后你就去洗碗。”
“滚,你会使我就不会使啊。”
两人不着边际地聊着天,各自讲着自己的故事,嘻嘻哈哈笑个不停,话题像风一般随意。
“我最屈辱的就是刚到耶路撒冷的第三天,那时候还不认路就打车外出,结果被黑心司机绕路,明明十分钟的车程走了半个多小时,还居然敢要我十五美金,气得我要吐血,当场跟他吵了起来。当时我那个后悔啊,学阿拉伯语没有学怎么骂人,骂中文他又听不懂。最后围观的当地人越来越多,那个司机又一副要动手的样子,我只好付了车钱。我那个心痛啊,所以我总结出一个道理,学一门语言先要学骂人,这个是很实用的!”
在那种时候他想的居然不是小心地头蛇,也不是多认认路,而是学会骂人,路修远一本正经的样子,让季文正笑到喘不过气。
“骂人算什么,有种大家比划比划!我中学的时候在学校里卖冰激凌,大概是生意太好遭人眼红了,结果有个少爷带了一帮子人来,说我占了他地盘。没吵几句我们就打了起来,他们很多人打我一个,我气不过,抡起冰激凌桶就往那少爷脸上扔。那个人抹着眼睛里的巧克力,可怜巴巴地望着我的样子,我现在想想都好笑。”
“光天化日之下在校园里打群架,难道没被学校开除?”
“被校长全校点名了,还把我爸叫到学校去。我爸知道了这件事情后非常生气,从校长室出来后一直都黑着脸不说话,我还真紧张了一下。结果他在回家的路上严肃地教育我‘文正,你实在笨得可以,一个人打那么多人,这种摆明了吃亏的事情你还去做。你就不会动动你的笨脑子吗,下次再遇到这种事,要事先叫齐帮手,然后趁对方落单时,拖到角落里去解决,懂了吗?’”
“比如下一封战书‘下课后五楼男厕所见。’这样子吗?”
“哈哈哈,差不多就是这么回事,对付有些人就是要玩阴的!”
“这就是你爸的菁英教育吗?太可怕了!”
酒一杯接一杯灌下去,路修远更是从可乐掺酒变成酒掺可乐。朗姆酒香甜的气息仿佛弥散在空气中,酝酿着诱人的醉意,那种野性的味道让人疯狂地着迷,刺激着肉体和灵魂。
当视线不再清晰,兴奋到达了顶峰,对他们来说,可以没有优雅和浪漫,但绝对不能没有激情。
季文正恣意地笑着,好久没有那么开心了,和小路在一起就像释放出了灵魂,自由而张扬,而他就是开锁的钥匙。眼前的人就像加勒比海盗,骄傲地迎着咸涩的海风,寻找着不知道藏在哪里的宝藏,把全世界当成他的家,永远在冒险的旅途中。
路修远也在笑,是沉寂的心火被点燃的笑,在现实的阻挠中几乎要退却的时候,都是他恰到好处地给自己振奋。眼前的人就像朗姆酒,总以一副糖衣姿态出现,看似温文尔雅像个绅士,一旦饮用,才能品尝到他的浓烈,才能看到他藏在骨子里的霸气和不羁。
只有海盗才有资格享用朗姆酒,只有朗姆酒才配得上海盗。
而这里,是巴格达,是一个充满神奇和幻想的地方。
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跨越近半个地球来找他,冥冥中有什么在召唤。
于是季文正一把搂住傻笑个不停的小路,深深地吻下去,酒香在双唇间缠绕……
清晨,阳光撒进房间,清新的空气洗涤了一宿的混沌,唤醒了沉睡中的人们。
习惯早起的小路睁开了睡眼,宿醉让他头痛不已,可渐渐清晰的思维令他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
记忆一点一点复苏,酒醉尚有三分醒,昨晚的事情印入了脑海。
怎么会做出这种事?酒壮人胆还是酒壮色胆?路修远懊悔不已,蜷缩成一团。才几天,就有了一夜的荒唐,怎么对得起远在家里的陈唯林?
真是个烂人!一个负情的烂人!路修远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
感觉到身后滚烫的身躯,路修远身子一怵,偷偷朝旁边看了一眼,那人还睡得昏沉。似侥幸,似紧张,他再也不敢多看一眼,火速穿好衣服,逃走了。
听到那声巨大的关门声,季文正苦笑。
毕竟是个不惯做贼的人。
早就醒了,也许比路修远还早,但同样的胆怯让他选择了装死。一个自我为中心的人,懦弱地选择逃避,季文正又一次苦笑,这次是在嘲笑自己。
太高兴了,所以高兴过头了?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赤裎相对的尴尬,更不知道下一次该如何面对。
面前呈现出一个三叉路口,因为他明白,原有的平衡在昨晚打破了。

二十一
回到分社,路修远脑中一片空白,想要写点东西都静不下心来,唯一的印象只有昨晚身心的愉悦,但愉悦的代价就是追悔莫及。
恨自己,明明酒量不好还学人喝酒,恨自己,一高兴就没了分寸,更恨自己,那么容易就被诱惑。
怨恨在每一根神经中奔走,竟硬生生将手中的笔掰断。
放下断笔,打电话给陈唯林,可熟稔于心的号码却拨得异常缓慢,拨到一半竟停了下来。
跟他说什么呢?说昨晚我跟别人睡了,请你原谅我?
如果告诉他了,他也不会责怪自己,小路比任何人都清楚这点,但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更加有愧于他。
有些事情既然已经做了,是怎么都无法挽回的,但无论如何,这个时候都想和他说声“我爱你”。
路修远打电话给陈唯林的时候,他正在办公室忙碌,但他接起电话,一听是小路,顿时笑容满面,再忙的事情都搁下了,整个房间都能感受到他的快乐。
“不好好工作,还来骚扰我,你要死了。”
听到陈唯林欣快的语调,开玩笑的话语,小路紧绷的情绪一下子放松了,但随之而来的是鼻尖酸涩,竟有一种要哭泣的念头。
“喂?怎么啦,怎么声音怪怪的?”陈唯林听出了他的声音有些不对劲。
“没,没有,就是有点想你了。”
那边低笑了几声,一副委屈的样子:“才有点想我啊,你这家伙太吝啬了,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嘴甜一点啊,哪怕哄哄我也好啊。”
“这次我是真的很想你!”路修远急于向他表白。
陈唯林只是笑,只要听到他这句话就很满足了。
两人说着无关紧要的话题,聊了很久,放低了的声音,好像就在彼此耳边轻语。他们并不常煲电话粥,经常只是几句问候便挂了电话,一方面工作不允许,另一方面个性也不喜欢,但这一次路修远却尤为需要。
在挂电话之前,路修远突然冒出一句:“唯林,我爱你哦!”
陈唯林愣了很久,“我爱你”这句话在这两个人之间,总是小陈先说,而小路大多羞于开口。突然之间听到这三个字,特别地意外,差点让他脑子转不过弯来。但更多的还是惊喜。
回答他道:“我也爱你。”如果可以,真想把他拉到身边,给他一个深吻。
终于挂了电话,陈唯林向办公桌对面的人歉意地笑了笑。中途走进他办公室的是他的挚友林畅,自进屋后见他在打电话,就安静地坐在对面。
“你怎么来了?也不事先通知我一声。”陈唯林对林畅的到来非常意外。
“出来办事,经过你们公司就来看看你。刚才是在跟小路通话?肉麻死我了!”林畅夸张地抱着自己颤抖。
陈唯林继续笑着,给他泡了一杯茶。
“看起来你们感情还是不错嘛,两个人分居那么久还能这么亲密,挺不容易的。”回想当初,林畅极力反对挚友让他的男友驻外,因为两个人一旦分开久了,不安定的因素也就多了,更何况是两个男人。
“嗯……算是吧……”陈唯林的回答则显得模棱两可,连语气都有些古怪。
“怎么了?你在担心什么?以前我最不看好你们了,但没想到你们两个一呆就是七年,我也只好佩服你们了。现在你又有什么不乐意了?”
“也没什么不乐意的……有时候我会感到跟不上他的脚步。”
林畅听着这话觉得很严重,不禁也严肃起来:“怎么说?”
“我就是感觉他最近有点反常。”陈唯林有点不知如何开口,“以前他每次跟我通话的时候,要么不说话,要说就一直说工作上的事,我听得耳茧都出来了,连话都插不进去,可最近连提都不提了,还开始问我的情况,弄得我不太适应。”
“贱人!我走了,还要回公司呢。”林畅做受不了状,站身要走的时候又想起一件事,“对了,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就这两个月的事情了,赶快准备红包吧。”
“真的?恭喜你哦!”
“别光恭喜我了,你也一样!早点把小路召回身边,每次你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看着都可怜!”
那之后的几天,路修远和季文正都没有碰面,那种异样的情绪还在心头,像两人之间出现了一潭死水,谁都没有先一步碰触静止的湖面。
但永远不见面也是不可能的,就在第三天,小路从外面回到分社,小李告诉他,季文正打过电话来,说要取道安曼回国,想跟他们的车队一起走。
分社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去安曼进行一次采购,介于巴格达到安曼的那条公路非常危险,所以经常会约上其他去安曼的车子一起走,而在前两天的闲聊里,季文正也知道了他们这个周末正好要去,所以才有了这个说法。
他竟然已经打算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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