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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皮毛,爱我发达的胸肌,爱我修长有力的腿,爱我大大的眼睛。她爱上了一匹马,说来真有些不可思议,但她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女人。吕布常带着貂婵一起骑马,他们两个一同骑在我身上,我能感到她柔软的身体和两条完美的腿,在这个时候,我就有了一种表现欲,撒开四蹄狂奔起来,让貂婵在我的身上颠簸起伏,让她快乐地叫喊起来,让她把自己的脸埋在我的鬃毛中,让她把双手紧紧地搂着我的脖子。是的,在哪个瞬间,我也爱她。
现在,我老了,我不知道她在哪儿,如果她还活着,也一定老了,象棵老树一样立在荒凉的大道边,回忆着长安城里的青春岁月。
白门楼上,曹操和刘备看着下面的吕布还有我。曹操的脸象一把沉默的剑,我之所以这样比喻,是因为他的双目中放出的那种光芒,他不是一个凡人,在那个瞬间,我能深切地感受到这个会写诗的人将怎样地改变历史,尽管我可以预见到他将被后人戴上一张白色的面具。至于刘备,我说过他是我最厌恶的人。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我的主人吕布,但我不希望看到他死。吕布在被俘后曾要求刘备为他说几句好话,刘备点头同意了,随后曹操也几乎同意不杀吕布了,但是刘备突然插了一句:“公不见丁建阳、董卓之事乎?”于是,曹操下令绞死吕布。
那回是我第一次看到自己主人的死,和这回的一样,不是死于战场。吕布终究还是把舌头吐出来以后再死了,他努力地象要憋住,不让自己的舌头跑出嘴巴,但他失败了。他大睁着眼睛,满脸恐怖,下巴和脖子上全是白沫,最后舌头一吐,两脚一伸,就这么死了。我早就预见到了这一天,他只是一个匆匆过客,他所扮演的,也不过是个杀死董卓,让汉室苟延残喘最后送给曹操的角色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工具,历史的工具。
在绞死我的主人的过程中,我看了看白门楼上的刘备,他的嘴角露着一丝暧昧的微笑,我知道他在享受,享受吕布的痛苦,他在复仇,向这个瞧不起他的世界复仇。我看出来了,刘备在内心深处是一个极端残忍的人,尽管他竭尽全力地表现出仁慈。所以,从这一天开始,我恨他。
黑暗中的记忆象流水一样突然被一道大闸拦住了,什么地方的光亮了起来,我睁开了眼睛,从吕蒙的大帐内,走出一队人,为首的一个抱着一个木盒,我知道,那里面装着我的主人的人头。他们骑上了马,马蹄敲打着雪地,向白芒芒的北方奔去,去曹操的宫殿,那辉煌灿烂的铜雀台。我静静地倾听着他们的马蹄声,在雪夜里特别地清晰,仿佛是在我的心里踩过去。
于是,我也听到了一种马蹄声,同样是敲打着雪地,事实上,这正是我自己发出的声音,但不是现在,而是许多许多年前的祁连山下,那自由的时光。那时我还年幼无知,作为一匹野马奔驰在祁连雪峰下,我看着高高的雪山和羊毛般的白云,时而独自徘徊于祁连半山腰的草原,时而跟随着大群的野马去山下的戈壁滩。那匹领头的黑马健壮而老练,我们跟在它后面有一种安全感,它说过,等我长成为一匹成熟的马,将由我来领头。我常喜欢追逐一匹小母马,它全身白色,皮毛光泽夺目,漂亮极了,我们就在雪峰下玩着那古老的游戏,总有一天,它会为我生下一匹毛色红白相间的马,那一定是世界上最最美丽的动物。
这就是自由的时光,直到董卓的凉州兵来到这里猎马。他们也骑着马,从四周包围了我们,每个人都挥舞着马套,打着奇特的唬哨,令我们不寒而栗。最后,我们一个也没有落网,全被他们捕获了。我们被运到了凉州,然后分隔了开来,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我的小母马。在我的背上多了一道道鞭子抽的血痕之后,我终于驯服了,我从野蛮的世界来到了一个文明的世界,我从一匹野马变成了董卓的坐骑之一。于是,人人都说我是马中的幸运儿,真的如此吗?
许多年来,我不断地回忆着那自由的时光,那祁连山的雪峰,那河西走廊的戈壁与草原,还有,我的小母马。在凉州,我好几次尝试逃回去,但都没有成功,当董卓带着我走进了长安,我就再也没有回家的希望了。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我总是渴望着能在某个瞬间见到那匹小母马,我知道它也一定成为了凉州军的一匹战马,我祈祷它在无休止的战争中能活下来。按照人的说法,我们是青梅竹马,如果见到它,不管它变成了什么样,我都会认出它的,我肯定。但我始终没有再见到过它,甚至连一个当年祁连山下的伙伴都没有见过。每当看到战场上死去的战马,或着是荒野里白森森的马骨头,我就会想起它们,还有我自己。
我希望我现在能趴在马槽上沉入梦乡,做一个幼年的梦,梦到自由的祁连山。
也许现在,关羽的人头已经很远了,在黑夜的马厩,我不得不想起他高大的身影,从诛颜良、斩文丑到过五关、斩六将,再到华容道捉放曹和刮骨疗伤、水淹七军,他的影子又清晰了起来。我有预感,在遥远的未来,他将成为一个神,受千万人的顶礼膜拜,在我们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几乎都有供奉他塑像的庙。我还能感到他后来又从一个战神变成了财神,这实在太滑稽可笑了,关公与钱到底有什么关系。
我还想到了许多人,娶了一个丑八怪老婆的可怜的诸葛亮,老婆虽漂亮但自己的心脏却特别脆弱的周瑜,等等等等。。。。。。他们的名字与他们本身在许多年以后互相都不认识了,到那时他们不再是人了,他们仅仅只是一个符号,比如一横一竖,比如几个简单的汉字,或者是红色或白色的面具。我又抬起了头,马厩里的草料香味越来越浓烈,天空中的白雪开始稀疏了下来,东方的天际象一条死鱼一样翻起了它白色的肚皮。
在那白色的肚皮里,在白雪与黑夜间,我似乎能看到一座巨大的城市,人口繁密,商贾云集,我知道那已是另一个遥远的王朝了。在一间酒楼或茶肆里,有一大群人围在一起,或是贩夫走卒,或是拉车的挑水的,他们聚精会神地看着一个老人,老人捻着稀疏的胡子,干咳了一声,然后郎声道:“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这个老人是谁,无关紧要,也许这样的人有许许多多,重要的是我从他的嘴里听到了我所熟悉的那些名字,那些事情,那些地方,还有我自己。
我老了,我厌倦了这一切,在草料的香味中我知道天快亮了,我看了这天空最后一眼,什么都没有留下,然后,我闭上了眼睛。永远,永远闭上了眼睛。
在一片黑暗中,我静静地倾听着那些千年以后的话。我感到自己已不再是一匹马了,我变成了三个音节,三个汉字,变成了一个奇特舞台上的一只马鞭。
我是赤兔马?曾经是。
…
刻漏
…
我把头探进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中,在天井里,这些旧相册,旧镜框,旧书,还有爷爷用过的旧工具,它们被我的双手翻腾着,仿佛是凝固了几十年的尘埃一下子喷薄而出,在阳光下飞舞起来,就象一团难解的雾,覆盖着我的视野。
我好久才从落不定的尘埃中喘过气来,我的目光被尘埃的迷雾拉了下来,重重地摔在杂乱的旧物中,我仿佛真的能听到砰地一声坠落在几十年前的水门汀上。事实上,不是水门汀,而是一个圆筒,在那些五十年代的旧杂志下隐藏着的家伙。我伸出手去把那东西拽了出来,又大又沉差不多有半米高,在阳光下飞扬的尘粒中,那灰不溜湫木头圆筒忽然发出了些许的光泽。我打开了天井里的水龙头,白花花的水冲刷在木筒上,那声音就象是秋后的雨水敲打在古老的木檐上。当几十年或许更长时间的尘土随着流水消失在了下水道后,木筒露出了青色的皮肤,就象一个浴后的少妇。我发现这水淋淋的尤物体形却十分单调,毫无少妇玲珑的曲线,而是笔直笔直的身体,标准的圆柱体,就象是经过了几何学的计算。最后当我仔细观察了圆筒最下层时,我发现用少妇的比喻是完全荒谬的,而应该用穿开裆裤的小男孩来比喻。在圆筒接近底边的地方,伸出了一个几厘米长的小嘴,就象是宜兴紫砂茶壶的小茶壶嘴,但它的开口要比茶壶嘴小得多了。
这东西的样子真是奇怪,我对着它思考了许久都没想出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是容器,怎么可能在下面开个小洞呢。然后我把水放进了圆筒,满满一筒的清水荡漾着,不时飞溅到我的脸上,水面折射的阳光有些晃眼。于是我转过了身去,继续把头探入了尘埃里。
过了片刻,我忽然听到了很轻的水声,是水滴轻轻落在地上的声音,轻得让人以为那是自己耳膜边的血管里的血液在流动。我回过头去,地上积了一些水,在满地的尘埃中,那巴掌大的积水厚厚地叠了起来,就象是个水做的小岛,而地面则是汪洋的大海。又是一滴,那晶莹的水珠先在圆筒下的小嘴嘴里洋泡泡似地悬挂着,直到越来越大,越来越重,才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挣脱了那比针眼略大的洞口的枷锁,做了一个自由落体的动作。就象是从二米跳板上往跳水池里跳一样,形体优美地坠落在了下面的同伴中,立刻如鱼儿入水一样融化地无影无踪了。接着,又是一滴,我对了对我的手表的秒针,每一滴之间的间隔都一样,都是整整五秒钟。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中午,灰尘们在强烈的骄阳下翩翩起舞,我站在天井里似乎能从尘埃的深处窥到什么东西。于是,我花了整整半天的工夫开始自己动手,用爷爷用过的旧工具,那些几十年前制造的工具质量特别的好,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