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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怎么办?”
菲列特利娅凝视着我,她郑重其事地说道:“我上过战场。然后,真实的我,一个完整的我,遗失在那里。再也找不回来,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劝告阁下,一旦你踏上战场,你就不再将是你,永远。”
“吟得一手好湿。”我拍拍手掌笑了笑,然后严肃地说道,“从来到敖德萨的那天起,我在战争之中。”
“你跟我父亲很像。”她紧绷脸缓和下来,垂下了头,紧接着,我在地图看到了泪滴,“那答应我一个恳请,别让我去战场,好吗?我不想再回去。”
“可以。”
过去在二十一世纪做全球警察的米帝不就是在十八世纪末忍受不了英国佬从手上变相抢钱才闹独立的么。英国对殖民十三州的抽税并不算太严重,可殖民地的人还是忍受不了,我现在要烧毁人家家园,强迫他们背井离乡的举动可比只是抽抽税要严重得多。只是我能理解日托米尔人的举动,但不代表我会接受。
我们也中止了连续十多天来不断的村庄烧毁行动,休整一夜,我们按照往日的行军速度向日托米尔前进,我们将在两天之后的下午抵达日托米尔。
日托米尔的武装市民在那里严阵以待了,等到他们看到我们出现,第一时间就派出了一个使者约战。那个使者趾高气扬地告诉我们,他们日托米尔准备了五千多人的大军,随便一人一个口水就淹死我们!若是我们不想死的,就最好有多远滚多远!
波兰人的嚣张,早在意料之中,然而,我却非常愤怒。波兰人的态度并不是我愤怒的原因,就在今天,通过这个使者的嘴,我明白为什么日托米尔的市民要造反。
都是那些北边的该死波兰佬!他们对于迁走整个村庄的命令根本就是阳奉阴违,一脱离我们便直接烧杀掳掠,但这还不是日托米尔反抗的缘故,后面越来越多的人从北边逃难过来,以后胃口越来越多的波兰佬居然狐假虎威,跟这座城市开口要钱!
去他妈了隔壁的,弄出这档子事情以后,然后日托米尔振臂一呼,大量难民南下,加入到他们的反抗队伍中!你猜波兰人怎么着,拍拍屁股走人,连个报信的都没有!
哦,捞好处,他们就知道借着罗马的名义,弄出祸事了,就跑了个一干二净!
“背叛,这是**【裸】的背叛,不可饶恕的背叛!”
“我要宰光那群波兰佬!”
“夷平!夷平他们的村庄!全部都要吊死!”
整个军帐就爆炸的火药桶一样,到处都充满了对波兰人的仇恨,谁说不是,如果不是他们,这一仗还不一定能够打得起来,虽说打上一仗并不是什么坏事!
“那些愚蠢的家伙会为此付出的代价。但是诸位,难道我们缺少了他们就打不赢这场仗了吗?我们罗马人什么畏惧过?”
“我们无所畏惧!”
“明日一战,荣耀罗马!!!”
“荣耀罗马!!!”
被人背叛,罗马又何止被背叛过一次。
除了自己,只有我们罗马,其他人都靠不住,只有我们罗马人自己才能为自己作战!
冷冽的清晨,一夜未眠的我走出了营帐,在进食过早餐以后,我解了第十三次手,终于让阿萨辛帮我在胸甲外面披上了希腊织工场织就的红色披风,用银链扣在胸甲上,检查了腰间的军刀、匕首和一把燧发手枪,营地里的士兵们整装待发。
抬头,暗淡的光芒穿透灰色的云层照射在一排排当头高举的鹰旗上,金色的光芒耀眼了我的双目。
一千年了,自从罗马共和国使用的雄鹰以来,无数的罗马士兵高举着这些展翅的雄鹰一次又一次向敌军迈出他们的步伐,西罗马沦陷以后,只有东罗马扛起金色的雄鹰大旗,屹立在君士坦丁堡这既是天国又是地狱的国土,努力在黑暗中世纪高昂起一个属于骄傲文明的头颅。
今天又一次看着这鹰旗,我仿佛看到了在罗马城下,无数身披红甲的罗马士兵构成巨大的红色浪潮跨步走出罗马城,吞噬着脚下的土地,向高大的山峦进军,向炎热的荒漠进军,向巨大的城墙进军,向所有存在敌人的地方进军。
今天,一千多年以后,又轮到了我们。
哪怕双头雄鹰取代了旧式鹰旗的位置,但它下方的士兵千年来还是没有变化,他们认同自己是罗马人!
“罗马人!”我骑上了属于我的战马,拽起马缰,我在排成又一个又一个方阵的士兵面前喊道:“右转,向战场前进!”
三个步兵营,一千一百零四十七个步兵,整齐一致地向右转去,在掌旗官带领下,黑色的皮靴踩着湿润的土地,缓慢地走出营地。
脚步声,伴随着鼓手敲打的鼓点,再伴上骏马奔腾的蹄声,这便是战争的旋律,属于罗马的战争旋律。
日托米尔7公里之远的平原,这里地势开阔,10点25半左右,三个步兵营,两个猎骑兵营,和一个胸甲骑兵营抵达战场。
日托米尔的武装暴民们也陆续出现在战场边缘,骑马大致地看了下他们的人数和布阵。这些暴民们拥挤在一起,密密麻麻,正面宽度大概五百人,厚度有十排,这壮观的场面让我不禁吞咽下一口口水。
再抬起望远镜,入目的暴民们打扮乱七八糟,手上的武器五花八门,菜刀、粪叉、连枷、小刀,能用来打架的武器应有尽有,就是没发现有多少带着枪。然后在更深处的纵深,我发现不少地主老财打扮的人坐在架子上,这些人到了战场都没忘了他们的身份的优越性。
冷冷地笑了笑,我收回了望远镜,日托米尔的小把戏被我发现了。
我便把三个步兵营分成了两个部分,九百人组成一条两列线。非常单薄,剩余的两百四十七人构成一个三十人宽八十人长的纵队,布置在右翼,留作预备队。在单薄无比的两列线后面,胸甲骑兵营排成三条列线,每排一百一十人,每条列线相距七十米,两个猎骑兵布置在左右两翼。
非常反常的布置,这便是记忆里英军为强加火力而摆出的两列线排射队形。若是按照正常的排兵布阵,三个步兵营正好排成三个列线,构成每排一百人三列线阵型,纵深能够让敌人一时无法突破。三列线和两列线的优点和缺点,反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几个营级指挥提出了两条列线非常单薄,容易让人突破的弱点,还有就是,若是敌人进行两次射击,前排的兵力将无法得到补充。
这两点意见很中肯,但是他们没看到日托米尔人根本就没把持有火枪的部队放在前排,既然前排没有火枪手,我们根本不必考虑敌军的远程打击。
可是日托米尔没有火枪吗?
连一百支都凑不出来?
根据我对波兰土地主和最近几天扫荡村庄得出的了解,谁家谁户没有些火枪用来打猎。所以日托米尔并不是没有火枪,从那些地主老财的数目推断,即便严重缺乏枪支弹药,他们也绝对拥有超过数量100支的火枪。而这些持有火枪的人,估计就在地主老财所在的前线靠后的位置!
用大量的炮灰填出一条路来,然后在我们失去火力打击以后,轮到他们的精锐,也就是那些持枪的精锐们反击。我想波兰人的作战是这样的,发挥他们的人数优势,又最大程度地保住他们的精锐。这或许不是最好的方案,但却是对波兰高层们最有益的。
为什么?
能让地主老财们放心把火枪交付使用的,就算不是亲朋好友,也是心腹,其他人死多少,这对他们来说无所谓,可这点人要是稍有损失,对那些地主老财们来说,就让他们很心疼了!
“**的波兰佬。”轻蔑地收回望远镜,我调转马头。
第七十五章嗜血
冷笑着,我掉转过马头,欣然笑纳过波兰土鳖们露出的破绽,在鼻边,我仿佛嗅到了胜利的味道。
很显然,这场对战的关键在于如何摧毁敌人的士气。
波兰人没有骑兵,却竟然把光靠着一股脑热血走上战场的农夫、市民放在第一线。
那么只要摧毁掉前锋的士气,败退的波兰人就会让那些地主老财们藏着掖着的中坚失去开枪的机会,一旦前两部崩溃,紧跟着后部也会崩溃。传统的三列线作战阵型布置队形,前排一百人的火力覆盖根本无法对数量超过宽面千人规模的敌军在第一轮射击中造成太大的伤亡,所以,我选择了拉长列线,加大火力覆盖面。
那么剩下一步,就是最最关键的一步,将手下的一千多人拉到距离波兰人最可能近的地方进行射击!
“殿下,您看!”
利昂略带慌张的叫喊让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向了敌军,远方五百多米的地方,入目所看到的景象让我内心就是咯噔地一下,以至于连呼吸都忘了。
该死的波兰人,居然有大炮!
而且还是三门!
三门大炮就这样让他们迁出了出来,黑洞洞的炮口正对着我们,兵士们纷纷骚动起来。
“去死吧,入侵者!”
“罗马佬,害怕了没有,逃跑还来得及,哈哈哈!”
“我们知道你们连一门大炮都没有,待会儿,我们的大炮就会把你们轰得四分五裂,连灰都不会剩下!”
“兄弟们,波兰人、乌克兰人,今天所有站在这里为我们家园而战的勇敢战士们!”
一个粗犷的波兰人一手提着斧头,一手拿着剑站在大炮上方,回身望着他们的军队,大嗓门发出的声音充满了热枕。
“我是一个来自北边的农夫,在过去,我有一块属于我自己的农田,有我自己美好的家庭,有着健壮的马匹,还有着一个唠叨却爱我的妻子!但现在,我一无所有,并且无家可归!都是那些罗马人!他们来到我们的村庄,烧毁了我的所有东西,还夺走了我的妻子!是的,我恨所有的罗马人,所有的日托米尔人呐,看到了发生在我身上的惨剧了吗,趁着这样的悲剧还没有发生到你们身上,让我们就勇敢起来,杀光所有的罗马人!”
“杀光所有的罗马人!!!”
那个波兰人振臂高呼:“我们的祖先是击败蒙古人的波兰人,对不对!”
击败蒙古人这句叫喊引发了波兰人的共鸣,汹涌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