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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来,那少女就应该是传说中的水系和光系的天才魔导师——库娜。爱霍蒙,前霹雳佣兵团团长——大卫。爱霍蒙的妹妹。这少女在上次的大陆新秀赛中排在第一,有着和她的年纪及不相称的聪颖和狠毒。传说她和大陆排名第十的光明巫女交过手,此战后,光明巫女就消失了,大家都传言她杀了光明巫女。于是,她便在大陆的排名榜上占到了第十。这是很多人在她这样的年纪所不能想象的事!
刚想到这些,就听见恺撒恭敬道,“团长武功高强,心胸宽广,可惜竟然遭奸人诡计谋害。”
库娜皱眉道,“我听说是一个叫‘金一二’的人杀了大哥,可是金一二到底是什么人啊?根本没听说过这样一号人物啊?!”
恺撒沉声道,“金一二是个修真者,从华夏大陆过来的,本来他的实力跟团长相比,也是伯仲之间。但是那人太过卑鄙,第一次和团长交锋没有占到便宜,竟然在团长的酒里下毒,此人真是卑鄙无耻!而且,金一二最近成为天罗帝国五皇子的首席魔法师,帮助其攻城掠地,连接吞并了周遭好几个小民族,可是风光得很。”
库娜冷冷道,“小小的一个皇子的首席魔法师算什么,哪怕金一二是皇帝我也要杀了他,我们月教不会惧怕任何人!”
金一二伏在屋顶上,头忽然变大了,“月教”这个名字听起来很像是个修真门派的名字。他并不想跟修真界有什么冲突,更没想到会有人冒自己的名字杀人,让自己莫名其妙地背下黑锅。
米鲁多和克罗里亚几人自然非常吃惊,呆呆地望着金一二。
金一二皱眉摇头,传音道,“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这时候,恺撒微笑道,“霹雳佣兵团能够得到月教的加盟,实力大大增加,金一二迟早会是我们的囊中之物!”
金一二不停摇头叹息,最后望了一眼满脸汗霜的库娜,锐利目光停留在宝蓝色丝绸长裙上,他注意到那长裙竟然是件仙衣。
“仙衣”,顾名思义,自然不是修真界的法宝,乃是仙人才能炼制的宝物。仙衣对炼制材料的要求极为苛刻,而且对仙人的用处不大,所以,一般来说仙人是不用仙衣,而是用仙甲。这丫头竟然穿地是仙衣,那么她肯定跟某个仙人有交情,她身上沾染的淡淡的仙灵之气还是能反映这个问题的。
金一二心下一紧,暗想着那仙人和月教的来历。
这时候的暴雨越下越大,金一二没有注意到雨水从掀开瓦片的缝隙中缓慢漏了进去,一滴晶莹透明的雨珠轻柔从屋顶滴落。在这奇妙瞬间,时间仿佛凝固,晶莹剔透的雨滴在空中拉出了一条优美曲线,反射出绚丽瑰丽的光彩,刚好落在了库娜俏丽挺直的鼻端,她猛然抬头朝屋顶看去,刚好看到屋顶上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
金一二呆呆凝望库娜锐利如剑的眼光,漆黑深邃的大眼睛轻轻眨了一下,眼神中隐约透出一丝狂放笑意,然后蓦然消失了。
库娜如旋风般“砰”地踢开房门冲了出去,暴雨如晶莹珍珠哗哗倾泻,天地漆黑一片,她不顾漫天冷风雨丝,蓝色身影迅速飘到屋顶上,充满煞气的俏丽双眸冷冷凝望掀开的瓦片,绝不会忘记那双黑亮眼睛。
金一二一念隐身咒,把米鲁多几人装进混沌珠,自己却用长腿反身倒钩在屋檐下面,静静想道,“月教和那仙人身份神秘诡异,库娜的修为不弱,脾气又火暴,自然不会随便听取自己的解释,以后该如何办呢?”
他在心中不停盘算,直到库娜娇俏身影飘回大厅,他才潇洒地飘落,身影如迷蒙烟雾般轻轻飘入雨夜。
众人见金一二出来,都迎了上去,“老大,怎么回事?”
米鲁多几人已经从混沌珠里出来了,他揉着发晕的脑袋,抱怨道,“老大,下次你要把我们装进混沌珠的时候,先打个招呼好吗?每次都这么突然,搞得我头都晕呼呼的!”
“你还抱怨,若不是我反应快,我们就被人发现了!”金一二给了米鲁多一个暴栗。
“哎哟,老大,疼呢!”米鲁多叱牙裂齿地抱住头,怪叫道,“又不是我的错,干什么打我!会打笨的!明明是老大你莫名其妙地发呆,让雨落下去了,不然,我们能被人发现吗?说不定还可以多听点内幕!”
金一二一脸不爽,追着还要打。
“好了,老大,我知道错立刻,我实在是不该说实话,您大人大量就饶了我吧?!”米鲁多一边跑,一边叫道,“他们应该很想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老大,这可是关系你名声的大事,你先给他们讲讲发生什么事再打我不迟!”
金一二把众人叫到混沌珠里,把刚才探听到的情况说了一遍。
众人都听得眉头直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金一二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他想了想,说道,“我们回风雨客栈去,我总觉得在那里可以知道些什么!”
第十一卷众星云集(上)第三章风雨客栈(三)
众人面面相觑,可又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只得又赶回风雨客栈。
风雨渐渐停了,金一二带着众人才进门,便有迎客接住。这时候的风雨客栈跟之前却是大不相同,楼下早已满座。
唤店伙计过来,却说只有楼上还有空位了。金一二望望四周,皱眉问道,“此时已非就餐时间,怎么这客人反而多了起来?”
店伙计识得这是刚才来过的客人,毕恭毕敬答道,“几位有所不知,听说霹雳佣兵团找到了杀害前团长的凶手,广发识人帖,很多出名人物都来了,不是来看热闹,就是为霹雳佣兵团助拳哩!”
“这什么时候的事?我们离开不过一会儿,怎么这人就多起来了?”金一二继续问道。
“哦,就是您们刚离开那会儿,有霹雳佣兵团的人在这里喝酒。我听他们说,他们就是去给各个佣兵团发帖子才回来,他们几人是最后一批了。算算时间,这最早通知的人也该到了,只是他们不愿意先去霹雳佣兵团那,就在这留下了!”店伙计拍了拍脑袋,说道。
这时候,米鲁多指指那边台上,笑道,“呵,你们店主还真是会做生意,一会儿工夫,连唱曲儿的人都叫来了?!”
原来正有女子在唱曲儿,口中竟还咬着盏烛台儿,那烛火也不熄灭,几连晃动也没有,吐词咬字却是清楚悠扬,台前有客跟着摇头晃脑地哼着,或脚踏拍子如痴如醉。
店伙计干笑几声,道,“这是我们营生的手段啊,那可是我们店主的女儿!优伶客栈可比我们会做生意,唱曲儿的可都是**请来的头牌花旦!还请几位先上楼吧!”
金一二也不多说,笑道,“我们先上楼吧,之前大家也没吃痛快,这会儿给我们上些好菜吧!”
到了二楼,只见大约摆放了三、四十张雕花的紫漆桌子,墙壁四周挂满了名家书画,布置得十分典雅别致。楼上也有不少客人,只是还稍空余,店伙计讨好金一二,便将他们带到窗边预留的一张桌子。
金一二点了菜,和众人说起话来。
正说话间,店伙计托盘上菜。金一二见那些碗筷杯盘样样精致,各式菜肴更是色香味美,跟之前的菜色大有差别,不由食欲大动,招呼众人开吃。
米米还是第一次吃到这样美味的菜色,黑漆漆的眼珠子一转,用箸指着一碟菜,问道,“这是什么呢?这样好吃。”
金一二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抬头看看其他几人。
詹尼?邦德的见识最丰富,他解释道,“这叫‘炒肝儿’,最先出自帝都前门外的‘会仙居’,原叫‘白水杂碎’,是用切成段的猪肠、肝、心、肺,加调料用白汤煮就。出名后,整个帝国的饭馆酒楼都相继添了这道菜,市面上也出现了以‘炒肝儿’为说词的俏皮活,如骂人时便说‘你这人怎么跟炒肝儿似的,没心没肺。’讽刺互相残害的人与事,则说‘猪八戒吃炒肝,自残骨肉。’”
金一二听了这些典故,只觉十分有趣,笑吟吟自语道,“这些都是常用材料,却做得这般好吃,难怪能够如此盛行。只是不知道之前上给我们的怎么都是些一般的菜色!”
店伙计愣了愣,说道,“这是我们店主见人手不够,自己下厨做的。之前没上,是我们以为佣兵们不喜欢这样清淡的菜色。”
金一二也不气恼,叫店伙计再上几坛青盏酒来。
店伙计一走,詹尼?邦德继续道,“这材料是普通,但要做得好却不太容易哩!工序是很复杂的:先要将猪肠用碱、盐泡揉搓,用清水加醋洗净后再煮。开锅后改用文火炖,锅盖盖好使肠子熟透而不跑油。烂熟后,切成五分长的小段,俗称‘顶针段’,再将鲜猪肝洗净,用刀斜片成柳叶形的条。佐料是熬热的食油中放入大科,炸透后放入生蒜,蒜变黄时立即放入适量的黄酱,炒好置于罐中备用。此外还要熬些上好的口磨汤。原料、佐料备齐后,始制作炒肝儿。先将熟肠段放入沸汤,再放入蒜酱、葱花、芡同姜末和口磨汤,然后路生肝条放入锅中,以淀粉勾芡,最后撒上一层砸好的蒜泥即成。”
米米吐吐舌道,“这么多道工序,难为你记得住。”
金妮笑道,“说起来繁复,但若是跟我家里做的许多菜肴比起来,却又算简单了,那些才叫做折腾人哩!”
众人闻言都露出个会心的笑容,是啊,皇家吃饭向来讲究,既要好看,又要味道不赖,确实是折腾人的事。
金妮意识到众人的表情有些暧昧,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脸色迅速暗了下来。
米米瞧瞧她,识趣地又指一道菜,问道,“这是又是什么?也很好吃哩!”
詹尼?邦德道,“这叫‘薰鱼儿’,就是用黄花鱼……”
他的话刚说了一半,突听旁边“砰”的一声巨响。众人吓了一跳,转首瞧去。
只见不远的桌子,一高大身影猛地立起来,怒气冲霄地喝道,“他奶奶的,这算哪门子鸟事!连那个小小的‘真心佣兵团’都有人被邀去霹雳佣兵团赴宴,而我们名震天罗帝国的‘古尺佣兵团’却一个没请,一个个在这里吃自己,真不知他们是怎么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