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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点时会感觉自己得推自己一把才能继续向前。现在他不觉得痛苦,也不费力,他的呼吸顺畅,脚下的节奏推动着他前进,也给他注入新的活力。在这个凉爽的傍晚以这种速度前进,他相信自己能一直跑下去。在黄蜂蜇他的几秒钟前他还信心满怀地想,从明天起,他会逐步加强,把兰尼第二名的位置夺过来。
萨姆在七年级时加入了越野队,主要是为了女孩子。这并不是说诺斯伍德的田径运动员有很多追随者,虽然每年秋季拉拉队会安排时间出现在一次聚会上,展示她们的活力,可能她们只是把这个活动当做一次慈善表演。但是对一个不安分、动不动就觉得难堪的十三岁少年来说,在运动员名单上占有一席之地仿佛就有了进入社交圈的资格。只要不是一直全速跑,萨姆的耐力总是很好。跑步让他有独处的时间,这是他喜欢的,但跑步也并没有让他孤立。队员们一起分享成功的褒奖,同样也分担失败的责备。这些对萨姆来说都还好。最重要的是,他是一名运动员,在中学女生眼中,这相当于有一份好工作。
萨姆的父母观察到跑步还有其他的好处。萨姆的学习成绩有所提高,整个人也有了自信心。萨姆认为老师们给予了他更多的尊重,当他需要时,还能享受到有什么拿不准的事不会怀疑到他头上的优待。
一只黄蜂降落在他的小腿胫部,在右膝下方的六英寸处。萨姆低头看了看,但没有停下来,也没有打乱脚步,因为如果在这条危险的道路上突然这样做他会跌倒。他低头盯着这只黄蜂,即便他的脚踏在一根又一根的枕木上,腿部跟着上上下下地抖动,这只黄蜂仍牢牢趴在他的皮肤上。萨姆俯身去扇。
黄蜂蜇了萨姆。
萨姆像一匹受伤的马儿一样弹了起来,然后用手向黄蜂拍去,但遭遇到抵抗,因为小虫子还没有离开叮咬处。他倒了下去,左踝撞在右边半埋的铁轨上,疼痛不堪。
“该死的!”
只几秒钟的工夫,蜇伤处变得又肿又青,疼痛难忍。萨姆气喘吁吁地在铁轨旁站起来,观察伤口的变化。他是头一遭被虫子蜇,大约一分钟后他开始感觉呼吸困难,这时他意识到自己起过敏反应了。
后来还被蜇过一次,但那次他已经是大人了——在芝加哥打三对三篮球赛时,他被一只蜜蜂叮了一口。那晚他给父母打了个电话。
“去过急诊室了吗?”妈妈问。
“没有,妈,”萨姆说。“我吃了两片苯那君伤风抗生素药的一种。”
“我还记得你跑步训练时被蜇的那天。”
“是越野训练。”他纠正道。
“越野跑步训练,”妈妈厉声反驳道,但接着她轻声笑了起来。“你回来的时候脚踝肿得像个垒球。”
“不是脚踝,是胫部。那次比这次严重多了。当时我不得不顶着那个‘垒球’走两英里。”
“是啊,那‘球’可真大。”
他们谈论起了住在密尔沃基的妹妹一家,直到这个话题没什么可谈的了,他和父母都把听筒放在耳边,静静地坐着——爸爸妈妈一人拿着一个无线电话分机。这种安静并不让人觉得不舒服——每个人都知道话还没说完——但将近半分钟都没人说一个字,他们等着谁再开个头。
“萨姆,诺斯伍德这儿有个小男孩和你长得一模一样。”最终科恩太太开口了。
“真的?”萨姆侧着头用肩膀夹住电话,随手翻看着《纽约时报杂志》,其中有篇文章写的是他喜欢的一位爵士乐吉他手,他不想在开始读这篇文章前父母就挂断电话。
“是的,是件值得注意的事。”他爸爸说。“你确定高中的时候没有让那些女孩中的某一位怀上?”
如果换作别的父子,这番话会像熟悉的玩笑话般一笑而过。但在萨姆和他父亲之间,话里还有话。
萨姆和父亲之间最激烈的战斗持续时间大致和二战一样长:从他十三岁那年的九月到十七岁那年八月毕业于诺斯伍德东部高中。那时的萨姆一到周末就喝很多啤酒,抽很多大麻,还带女孩回家,他知道爸妈不会喜欢这些女孩,当他和她们中的某位睡觉时也不会向爸妈做任何掩饰。科恩夫妇是自由思想派,对性事不是特别介意——至少在萨姆满十七岁之后——但他们震惊的是他对性伴侣的不加选择,聪明的、笨的,瘦的、胖的,富的、穷的,什么样的女孩都往家带:十几岁的萨姆和女孩上床就跟无聊地在电视上快速翻台一样,每个节目都差不多。
当然,他的不加选择和很多女孩主动投怀送抱大有关系。萨姆把这等艳福归功于流传在校园里关于他那玩意儿尺寸的故事。随着故事的流传,自然就被夸大了,但还不是太离谱。到萨姆上初二时,他发现总有好奇的女生愿意把他带回家,或是跟着来到他家。他们兜风,或者选一场看的人不多的电影坐在后排。他并不一定和每个女孩子都发生性关系——有些只想预演一下——但坦白说,女孩子们注意的地方全都一样。
“那么,他是谁?”萨姆问。
“那个小男孩吗?噢,我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科恩太太说,“你爸爸在一家水果店看见他,然后在肉店又认出了他。”
“这太不寻常了,真的。我们回到家,翻出老照片,如果你还在上二年级的话——你们可能就是双胞胎。”科恩先生说。
“你们看见他母亲了吗?”
“和你差不多岁数,也许大几岁。漂亮,苗条。”妈妈说。
“你回忆起什么了吗,儿子?你放‘春假’时有没有戴过安全套?”
“詹姆士!”科恩太太眉头一皱,萨姆能从电话里听见她不悦的嘟哝声。
“我什么也记不起来了,爸爸。”萨姆说。
“你确定吗?你确定和那个丰满的曲棍球守门员一起时安全套没有滑落?她叫什么来着?丽贝卡?”
“你爸爸只是在开玩笑,亲爱的。”
“妈,我知道,但真是挺有趣的,那个小孩,他和我长得一模一样,嗯?”
“他们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科恩太太说,“你的那个只是晚出现了二十年。”
“太怪了。”
“工作怎么样了?”
“忙。”
“接到好的案子了吗?”他爸爸问。“这周赚了什么脏钱没有?”
从另一方面讲,这个玩笑并不像听上去那么讽刺挖苦。詹姆士·科恩对儿子的律师职业引以为傲,还向朋友们夸耀儿子那些有钱的大客户。他经常把“脏钱”这个词用来指代自己激进的大学时代,这样说有点自我嘲讽但又不是太敏感。他不以那段岁月为耻,也不觉得自己当年反战,往大学报纸的底页投针对白宫的重磅文字炸弹是什么不好的事。但是到了中年,他已变成一个虚伪的资本家,有了自己的企业,以很快的速度把它做大,在五十岁之前就转手他人。退休之后,他把自己年轻时候的行径看做成长的一个阶段。他以同样的态度看待儿子十几岁时对男女之事的随意,但他那时和现在都忍不住要严厉地说上两句。
萨姆不予理会,他愿意谈点别的,而不是那个和他长得一样的小不点,一个脸上还沾着巧克力的小屁孩。他确定自己在诺斯伍德没有孩子,但他在那儿确实有秘密。这番谈话使得他的父母开始涉足掩埋在尘土下面的那些秘密。
当晚,他挂断电话后,安娜·凯特·穆尔的名字只在他脑海里盘旋了一两分钟。他打了个冷颤,把这事从心里驱赶出去。他玩了一个小时电脑——玩的是一种名为“影子世界”的多人联机新游戏,他的一个客户坚称这将成为新的大热门(这个客户坚信不疑,事实上他已经买了五千股这个游戏开发公司的股票)——然后他看着西海岸篮球联赛进入了梦乡。
第八章
躺在里克·韦斯的床上,手臂上枕着睡着了的韦斯老婆,比格·罗布没有多想这样做是否道德。他不知道这样的情形是不是很讽刺——开始于调查一个有出轨嫌疑的丈夫,却终止于和一个有夫之妇睡在一起——但他接着觉得自己把“讽刺”这个词和另一个词混淆了,刚才他是不会想到这个词的,怎么形容这件事不重要,是怎么回事就怎么说:在所难免。妈的,可这样说也不对。
明知这个女人是杀害菲利的同谋,却以这样亲密的姿势和她躺在一起,比格·罗布觉得这种感觉很不舒服。她是同谋?是这样吗?他甚至还不清楚菲利·卡内拉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酒精、黑暗和射精后的疲倦让他没有能力去思考。
那些女士们把饮料和酒以各种方式混合在一起,已经喝了三轮。然后他们六个移师到另一张新空出来的圆桌上,这张桌子更为舒适。比格·罗布充分施展自己天赋的魅力,时而插科打诨,时而引趣逗乐,带来阵阵欢笑。他给她们讲述好多年前他还苗条时所经历的冒险故事,从高中时代打兜网球加拿大传统体育活动,已有数百年历史,原为加拿大印第安人举行宗教仪式时的一种活动,后流传到美国等地。网兜球用橡胶制成,呈白色或橘黄色。比赛双方每队十人。比赛时,运动员用网兜棒接球、传球、带球跑,亦可在地面滚动球或用脚踢球,以将球掷入对方球门得分。比赛时间为六十分钟,分四节。1904年、1908年第二届、第四届奥运会上被列入比赛项目。讲起,一直讲到在海军服役期间的故事以及当警察的故事。
晚些时候,比格·罗布又讲了他当年几乎要投资买一些生物技术公司的股票——这些公司干的是人类克隆,用基因手段治疗癌症之类的事。但他把钱投在了一艘船上,其他所有投资生物技术公司的朋友都富了。“而我现在连船的影子都找不到了。”比格·罗布快活地说着,高声笑起来。
“里基和我会变富的。”佩格突然说道,她把一杯酸果蔓色的酒端到唇边,仿佛想用酒杯把嘴罩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