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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鐘錶-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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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哟……”小早川拿出支票一看,真是没有填上日期。 
  “我在那边也忘了填,被橱原君提醒后才发觉。今天晚上也不知是怎么搞的。” 
  “你喝醉了哪。”八重子说。 
  “别胡扯,我还没喝过瘾呢。你把乳酪和熏鱼拿出来。” 
  八重子出去后,植田除去笔套,用钢笔填上了日期,接着从书橱里取出威士忌酒。 
  “你瞧,这是‘老派儿’〔这是一种苏格兰威士忌酒的商标名称,英文是“OLdPARR”,据说“派儿”是指活了152岁的汤玛斯·派儿(1483—1635〕。〕牌的。”植田说。 
  “啊,太令人高兴了。”小早川嚷遣。 
  象小早川这种战后的青年人,这天晚上还是第一次接触那么名贵的威士忌酒,他看着眼前这琥珀色的液体,不由得舔了舔舌头。 
  “的确,你那天晚上喝醉后,只好住下了。不过九点钟以后植田就外出过那么一次吗?”鬼贯问。 
  “哎,因为他外出回来后一直在屋里喝酒,他妻子也一起在场的。” 
  小早川好象很敬服植田,他对鬼贯在这种事上盘根究底的做法很不以为然。小早川眨眼睛的频率逐渐加快了。鬼贯装做不曾注意似地继续询问。他从小早川口中获悉,当时植田说去内衣商店而离开家的时侯,大概是九点零五分。 
  “植田回来时又是几点钟呢?”鬼贯问。 
  “这时莫札特的乐曲刚刚结束,所以大概不到九点三十分。” 
  由此可见,植田大概离席二十三分钟。假如植田是凶手,那么除了这二十三分钟他不可能另有机会去作案;而二十三分钟的时间是足够去青山作了案再赶回来的。所以侦查的焦点理所当然集中在这段时间内了。鬼贯觉得首先需要查明植田去内衣商店是否确有其事,其次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必须弄清楚书房内的座钟到底准确不准确,因为伪造“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的最通常的做法是拨动时钟的指标,在时间上让别人上当。 
  但是小早川这个青年人认真严肃地说道。 
  “座钟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它和我的手表所指的时间完全一致。如果还是不敢相信,那么你可以去找荞麦面馆核对,他们送面条来正是九点整。 

  朱骛子的母亲见女儿回到了家,便为女儿忙这忙那的,侍侯女儿在饭桌前坐下后,问道: 
  “晤,情况怎么样?警方调查的结果怎祥了?” 
  朱骛子刚才利用午休的时间去见了鬼贯,打算探问一下下文如何。她去公司的时侯是怀着希望的,神采奕奕,相比之下,她回来的时侯却很沮丧,神色黯然,可见朱骛子是“出师不利”了。但是做母亲的还是忍不住,非问不可。 
  朱骛子没有马上动筷子吃饭,她那小小的脸蛋平时显得很天真,这时却像是老了不少。 
  做母亲的再一次问遣: 
  “你瞧,茶全凉了哪。警部〔警部是员警官之一级。〕先生怎么说?” 
  “……没有用。”朱骛子表情悲苦,像是把嚼着的黄连往外吐似的。 
  “猿丸先生好象也在怀疑副科长植田博人是杀人凶手,然而这个植田具有可靠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先生说完全无懈可击。”朱骛子对母亲说。 
  面对母亲失望的神情,朱骛子倒像是很起劲地说了起来, 
  “案件发生的时侯,据说植田君在新宿的自己家中请朋友喝威士忌酒。虽说曾经考虑过会不会有这种情况—万一时钟被人做过手脚了呢?然而连当时送荞麦面条去的面馆的时钟也核对过了,它们标出的时刻完全一致。” 
  “哟,这可为难了。”母亲说。 
  “植田这个人中途曾离席,到一家内衣商店去还钱,因为植田借过商店老板橱原的钱。这也确有其事,商店老板证明植田来还过钱。” 
  “我说阿骛哪,植田他不是有什么兄弟和表兄弟吗?要是拜托兄弟做替身的话,植田的朋友和那个内衣商店的老板很可能会轻易上当,人的眼睛是靠不住的。现在的人哪,只要你肯出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呢。” 
  朱骛子轻轻地摇了摇头,她否定了母亲的好心分析,说道: 
  “你说的这一点并没有遗漏掉,已经调查过了,植田给他的朋友、给内衣商店的老板都开过支票,所以支票上就留下了植田本人的笔迹。而警部先生从银行把那支票借出来送到警视厅的检验室鉴定过了,确定支票上的笔迹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五可以肯定是植田本人所写。可见在家中饮酒的人,出现在橱原内衣商店里的人,都是植田本人,不可能是替代的。换句话说,植田绝对不可能去青山高树町杀了人再回来。” 
  “但是,植田去还钱给那家内衣商店老板,这事毕竟有点蹊跷。也许植田确实是去内衣商店还过钱,然而他就不能利用那段时间坐计程车驰往青山吗?” 
  朱骛子的母亲总想努力找到一条破绽,她继续无力地挣扎着。因为确认植田是凶手的话,隆吉就无疑能回到女儿身边来了。 
  “你说的这情况也是不可能的。从植田家步行到那家内衣商店,只须六七分钟的时间。植田来回的时间和内衣商店所讲的情况完全吻合。绝对去不了青山的!”朱骛子说。 
  植田是九点零五分从家中出去的,七分钟之后,在九点十二分到达内衣商店。植田和内衣商店老板闲扯了十分钟左右,给老板开了支票。老板留植田再聊一会儿,植田因为有客在等着,没有答应,向老板告辞回家了,回到自己家中是九点二十八分。可见,即使雇了计程车植田也绝对没有往来青山行凶的多余时间。朱骛子想,举出这些资料给母亲听的话,只会把母亲的脑袋搅昏,所以就没再往下说。 
  “难道那个内衣商店的老板不会撒谎吗?他就那么可信?”朱骛子的母亲又问道。 
  “哎,他没有撒谎。当时,有一个住在附近的某公司职员恰好来店里买衬衫,这个职员看见了植田。听了警方调查得来的详细情况,连我也觉得植田那‘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是可信的。”朱骛子回答。 
  “这么看来,凶手是别的人罗?” 
  “不,不是这么回事。猿丸先生说:‘凶手肯定是植田。’他说:‘可以肯定,鬼贯君是被植田假造出来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所蒙蔽了。’可是这个假造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又毫无破绽……”朱骛子低声嘟哝着,像是讲给自己听似的。 
  朱骛子的母亲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女儿才好,只得不胜怜悯地注视着女儿。她曾经扳着指头翘首盼着的结婚后的和睦日子,就如同一场美梦而已。 
  “别那么悲观失望,天无绝人之路。喏,把碗递过来,今晚我做了阿骛你最喜欢吃的炸虾饼呢。”朱骛子的母亲强作欢颜,嗓音明朗,像是在替女儿鼓气。无论怎么说,在当时那种场合下,再也不容易找到更加适当的话了。 
  且说这个时候,鬼贯正在国分寺的自己家中独自吃着晚饭。他一个人过着连小猫都没有一只的独身生活,晚饭当然很简单。 
  鬼贯回想起白天在虎门的咖啡馆会见针生朱骛子的情形。当他把调查结果告诉朱骛子时,她的神情懊丧极了。想到这些,鬼贯觉得很不是味儿,下颚不由动弹起来。根据内衣商店老板和荞麦面馆老板提供的证言,植田博人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成立,就不得不相信二阶堂隆吉是凶手了。 
  话虽是那么说,但是鬼贯总觉得自己在什么地方中了植田的圈套,所以这桩案件老是在心头萦回。若要说这种想法有何根据,那连鬼贯自已也不得其解。他放松了肌肉,舒舒服服地靠在椅子上,依然放心不下地冥思苦索了将近一个小时。这时他总算发现,问题是在植田的支票上。 
  据小早川所说,植田在开支票的时候忘了签日期,植田是从内衣商店回来后补签的。对于这件事,鬼贯表面上像是听听算了,但内心里总觉得植田的行为有些反常——对一个开惯了支票的人来说,那毕竟有点粗心过份了吧。 
  可是仔细一想,似乎又没有必要在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上再耗费精力侦查一番。而从另一方面来看,鬼贯又觉得这其中好象潜在着某种目的,植田也许是故意那么干的。鬼贯便设身处地把自己放到了当事人植田的地位上来分析,还反复考虑。如果植田他在签名问题上不那么干,会产生什么不方便? 
  鬼贯认为,恐怕植田预料到员警会怀疑他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他也一定料到员警会怀疑那个在书房里吃荞麦面条、喝酒的人到底是植田本人还是替身?植田博人有两个兄弟,一个名叫雅人,一个名叫猛人,所以植田一定料到员警在迫不得已时会产生这样一个想法——如果植田请求兄弟来做替身,并和妻子合谋,他植田演的这出戏不是不可能瞒过证人眼睛的。所以植田有必要预先明确,那个与小早川一起喝酒的人除他植田外不可能是别人替代的,于是就考虑到只有采取留下笔迹这个办法了。而开支票就是实现这一办法的一种手段。 
  要是在开支票时把金额数、署名、日期等专案一次填好的话,离家之前是他植田本人这一点虽然可以毋庸置疑,但是从内衣商店回来的男子究竟是不是植田本人就没法得到确证了。于是植田必须设置一个证据,以证实从内衣商店回家的人确实仍是他植田本人才行。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不要招致不必要的怀疑,也就是为了使他植田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无懈可击。因此植田就采取了在离家前和归家后分两次留下笔迹的办法。当然,要达到这一目的,好象并不是非支票不可,也可以利用写字台上的笔记本写下些什么字迹。其实不然,植田的目的是为了替日后留下证据,要是小早川不慎将留下字迹的纸遗失,那就麻烦了。鉴于这种情况,植田想到支票倒是最理想的—支票这贵重物品会使对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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