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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天子-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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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二柱一听放下心来,说道:“好,那我就说。”

毛问智“噗哧”一声,赶紧扭过头去咳嗽:“风好大,呛着了。”

毛问智心想:“俺大哥还真狡猾,你不动手,这不还有俺呢么,俺本来就要向你交投名状的,要不你都杀了人了,能放心收留俺么?这事儿俺懂,这小子可真够蠢的。”

邢二柱把他们一路追踪叶小天找到水舞家,试图杀死水舞的时候,却误杀了早已埋伏在那儿的薛父的事对叶小天述说了一遍,叶小天登时呆住了。

毛问智兴高彩烈地道:“那老家伙死了啊?哎呀妈呀,你们居然还干了一件大好事!”扭头看看叶小天脸色不对,毛问智赶紧闭上了嘴巴。

华云飞蹙了蹙眉,对叶小天道:“大哥,这个人不能杀!听他所述,薛父临终是误把他们当成了你,不留这个活口,恐怕薛姑娘也会误会你的。”

叶小天点了点头,对毛问智道:“找根藤子,把他捆上。”

毛问智喜道:“成嘞,这事俺拿手,俺当初放羊的时候,哪只羊不听话,俺就找根藤子把它捆上,收拾的它们服服贴贴的……”

毛问智一边说,一边兴冲冲地找藤条去了,邢二柱慌了,大叫道:“你说话不算数,你刚才发过誓只要我说了,你就放过我的。”

叶小天一本正经地道:“我说过的话就一定会兑现!但我刚才没说啥时候放你啊,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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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关关正名!

我是谁?我就是关关。不要误会接下来的话是哪个书友说的,^_^

总有人聒噪,说什么关关的历史是披着历史皮外衣的言情啊,或者说只会写女人啊,我一直懒得答复,这里集中说两句。

首先,谁规定历史就只能写朝堂,就只能写争霸,它的故事里边就不能穿插有言情?其次,从回明,大争,步步,锦衣,醉枕,直到现在的夜天子,里边精采的故事一大把,你怎么就专盯其中的女人戏并把它无限扩大呢?

打个比方,回明里有一章红娘子崔莺儿雪夜刺杀李福达的戏,那一章九千字,高潮起伏,曲折跌宕,很是精采,可是就因为结尾处写了五百字的感情戏,章节一发,书评区一大片评论全是关于这段感情戏的。

再比如这本《夜天子》。遥遥身份成谜,书评区一堆说她娘身份应该很特别的,其实前边已经写明了,她娘就是个破落的官宦之女,甚至要自卖自身为人作妾才有钱葬母,她是嫁人之后和他人有了私情才生下乐遥,那么乐遥不凡的身份应该来自于谁呢?当然是她的父亲,然而大家的眼光偏偏在她母亲身上琢磨,这能怪谁呢?

一个故事、一个章节写的好不好,写了这么多年的书、看了这么多年的书,我心里有数,哪些情节写的不好,哪些写的精彩,我大抵是清楚的,不是我只会写女人戏,是女人戏要么不写,写了就出彩,就能夺了其它情节的光彩。

我的读者喜欢啊,我干嘛非要跟他们拧着写?大家喜欢看,我又擅长写,我就应该写。我该以此长处而自豪的,干嘛要自卑,干嘛要因为你的贬低而改弦更张弱化自己的强项?你得有多傻逼才认为我会上当?

还别说,我还真上过当,写锦衣的时候,我就有意地弱化女人戏了,结果是喜欢我风格的感到不过瘾,不喜欢我风格的换一个攻击点继续攻击,我这不是自己找病么。

这本《夜天子》到目前为止,节奏强烈,风格欢快,故事有趣,所有鲜活的配角都是男的,甚至是动物,却不是女人,俺深以为憾。这是到目前为止的故事所决定的,后边只要有需要有可能,女人戏我还会大写特写,气死那些别有用心的王八蛋,哦耶!

女人怎么啦?那是人生的一束鲜花,是好莱坞票房不可或缺的法宝,是男人生命中最美丽的礼物!女人是你奶奶,是你妈,是你费尽心机追求的姑娘,是你的宝贝女儿,是阴阳乾坤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半,怎么可以没有?你跟我装什么大尾巴狼呢。

再有以此攻击者,诸位书友可以如此答复他:你是不是眼里只有女人看不见其它?你是不是受过女人伤害这么怕看女人?你是不是身心不健康,自卑到不敢看女人?你个身残心残志不坚的二椅子,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

PS:至于有书友说不穿就知道历史大势的,我说一句,穿了你也知道历史大势了啊,你知道历史大势一定改了,而改的方法,是无数人已经用过了无数遍的那三板斧,没创新了。我要抛开历史大局,写个人的故事,你还能知道什么,你知道每一个人早晚都要死,不可能长生不老,但你知道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么?

俺说的有道理吧?这里插几句心里话,俺接着码字去。后边精采无限,俺想想都眉飞色舞了,这个体裁真是选对了,越写越有趣,哦呵呵呵……,我都快染上猫腻的“自恋症”了,但这绝不是自恋,是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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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绿色的网

几乎无人涉足过的大森林就像海洋的最深处一样,静谧中充满了神秘的气氛,视线所及尽是稀奇古怪的植物,行走之际耳朵里似乎只能听到同伴的脚步声,但是不时就会发现那花花绿绿的植物下面隐藏着一些生物。

面前是从大树上悬挂下来的无数条奇形怪状的藤萝,华云飞走在前面,用竹杖轻轻一拨,藤蔓晃动起来,就有几条较细的藤萝突然活了过来,飞快地攀援而上,那是颜色与藤萝相似的几条蛇。

百余只硕大的蘑菇错落地生长在松软的腐叶丛中,你这边一脚下去,那边就有几只触觉灵敏的碗口大的甲虫从腐草中钻出来,爬上蘑菇,翅膀频繁地翕张,向你发出“嗒嗒嗒”的示威声。

几个人才能合抱的大树比比皆是,树叶茂密的程度,当下起瓢泼大雨的时候,站在它下面也不会淋到一个雨点。阳光在这样的密林中成了很奢侈的东西,你可以感觉到明亮,但很难看到一束光直接照下来,哪怕正当中午艳阳高照,林中也幽暗异常。

地面早被经年累月的植物落叶覆盖了,不知多少层的落叶烂成了腐泥,踏上去就像踩上了地毯,软绵绵的。叶小天和押着邢二柱的毛问智都有点不适应,但猎犬般走在前面的华云飞和努力学习猎犬的福娃儿却非常适应这样的环境,不知有多少次各种稀奇古怪、体形可能不大,但是身藏剧毒的生物,都是被他们两个发现并赶走的。

叶小天终于明白为什么这里是百年的皇帝、千年的土司,为什么从始皇帝、汉武大帝、唐宗宋祖,直至个性异常霸道的本朝太祖,对这片领地上的原住民不约而同地采取了羁縻政策,如非不得已,绝对不用兵。

在这种地方用兵,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就是赢了也是一场不忍卒睹的噩梦。几十万人的大会战在这里根本无法实现,小规模的接触战则只能在不占天时、不占地利、不占人和的情况下,以对方所擅长的作战方式,用人命硬往里填。

也许。一个庞大的帝国往里头填人命还填得起,但是他们填不起这个漫长的胶着战中所产生的巨大后勤消耗,如此巨大的消耗,就算不至于闹到帝国反旗处处、狼烟四起,也足以令它元气大伤。

华云飞贴在地上仔细观察着一片被人践踏过的草茎。然后跳起来,兴奋地道:“大哥,他们走的慢,咱们已经快追上了,离他们不远了!”

叶小天听了也兴奋起来,毛问智钦佩地道:“云飞兄弟,你这鼻子真比狗鼻子还灵啊,连离他们远近都能闻出来?”

华云飞知道这是个混人,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叶小天道:“云飞兄弟确实是个能人。你别看他小小年纪,他手上可是沾了二十……,哦!二十七条人命!”

毛问智大惊失色,道:“真的啊?”

叶小天道:“当然,当初他曾在暴雨中手刃强敌六人,后来被重兵围困时,又以利箭射杀了十八个人,再后来他被关进大牢,在狱中又干掉了两个,再加上前两天射死的那个家伙。可不是二十七人么?”

华云飞淡淡地纠正:“二十八人。”他不是在炫耀,就是很认真地在纠正,他就是这样一副清清冷冷的个性。

邢二柱在一旁听得浑身发抖,这么一个貌似清秀的少年。居然杀过二十八个人,简直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啊,早知如此,就是饿肚子也不跟表舅混呐,这都招惹的什么人呐。

叶小天奇道:“二十八人,还有我不知道的么?”

华云飞道:“齐木死后。我还射杀过他的一个心腹。”

叶小天道:“这是多久以前的事了,我怎么不知道?当时我已离开葫县?”

华云飞道:“没有,只不过这人死在城外密林之中,现在想必已经成了一堆烂肉,还没被人发现呢。”

叶小天努力回想着:“齐木的心腹……”

华云飞道:“齐木死后,只有他忙里忙外,必是齐木心腹无疑。只要是齐木的心腹,就该死!后来,他背了一个包袱离开葫县,放着大道不走,偏偏钻入密林,也不知是要去哪里,被我一箭杀了。”

毛问智道:“大哥,云飞兄弟这才是当绺子的材料啊,比你狠多了。”

毛问智兴冲冲地问华云飞:“他包袱里装的啥啊,别是有宝吧?”

华云飞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道:“我是在杀仇人,又不是做剪径的蟊贼,确定他必死,我就走了,我翻他包裹做什么?”

毛问智竖起了大拇哥儿,又对叶小天道:“大哥,云飞兄弟不但是当绺子的材料,而且是当‘大柜’的材料儿,这样的‘大柜’,大家伙儿服气啊。”

叶小天看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我说你究竟是被绺子害过还是当过绺子?怎么一副心向往之的德性?”

毛问智理直气壮地道:“就是因为被他们害过,所以才羡慕他们的威风啊!”

前方,华云飞突然站住了,手里持着一路披荆斩棘的刀,脸色渐渐难看起来。

叶小天发现了他的异状,忙道:“怎么,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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