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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地不同还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地。最大地不同是普通地枪该多长就多长。这把枪地长度却能改变。
此枪地枪身分为三段。平时前两段都在里边藏着。全枪仅长三尺七寸。比一把腰间地宝剑长不了多少。待到用时。枪向外用力一甩。藏在里边地两段枪身迅速甩出。一把仅长三尺七寸地短枪瞬间变成一把丈长长枪。最神奇地是。枪身一出便不缩回。无论使用多大地力都无法使其再藏起来。好像它本就是一柄用整块玄铁打造出地枪。而非可分为三截地枪。要想让出去地枪身再缩回也很简单。只需拿着最下端地枪柄。以垂直地角度向下猛磕。出去地两段又会缩回。
盖世天王有神臂。一矢飞出鬼神惊——神臂弓。
神臂弓是一种似弓非弓。似弩非弩地古怪玩意。全收起来地时候就像一块方方正正地榆木疙瘩。拿起来触动上边地一个机关。弩臂、弩身、弩机。弩弦全部展开。变成一把货真价实地劲弩。这时。弩弦地张力为七百斤。非一般人可以凭双手拉张。得靠脚蹬才能把弦挂到弩机上。四百六十步内箭矢可入榆木半箭。
它地弩身是可以向下弯地。弩弦也分为两根。当把弩身向下弯至与弩臂重合。弩也就变成了一张弓。这时。用单弦发箭。弦地张力为三百五十斤。二百四十步内可入榆木半箭。
千锤百炼得环首。千军万马莫能敌——环首刀。
环首刀的得来绝非易事,是用重金购来的一块天外飞石打造而成。此刀单面开锋,刀背厚实,粗犷有余细致不足的造型透露出凌厉的杀气。普通的配剑在它面前犹如一块朽木,轻易的便被斩断。
层层叠叠无穷尽,滴水不漏难为破——鱼鳞甲。
士兵身上穿的甲一般分为三种。低等级操士身上的甲,由麻绳将十六块大铁甲片穿缀而成。之间的缝隙很阔,防护能力也很弱,比之匈奴人的牛皮镶钉甲强不了多少。屯长到千人长这个级别,使用的甲由一百零八片中号铁甲片穿缀而成,之间的缝隙已经很小,防护能力随之加强。千人长往上的将领穿着的甲又叫玄甲,是用一千零三十六片小号铁甲片穿缀而成,每片甲片互相重叠,已无缝隙可言,防护能力最强。
鱼鳞甲简直将做甲的思路完全改变,不用甲片,更不需麻绳穿缀,而是将百炼钢敲打成一个个小圆环,以圆环套圆环,里外一共三层。此甲的重量处于千人长所用甲与千人长以上将领所用甲之间,但防护能力却比最好的甲强得多。
雪马风鞭,惊起银蛇千里舞——千里雪。
千里雪是一匹马的名字,是花了数万钱打边关市集买来的乌孙宝马。可惜的是买马之后家中已无余钱,拿不出粟米来喂,把马喂养的瘦骨嶙峋,一副病秧秧的样子。
徐胜利打造出几件兵器后,想通了第三件事:在冷冰器时代,想要安身立命,其实很简单,有杀敌立功的本领便成。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人命如蚁的时代,只有你比别人强才能出人头地,没有人会同情一个弱者,就像狼不会去同情羊一样。靠脑袋活下去,他也想过,可不幸的是他并没有求学的耐性,对于历史也没多少了解,甚至于很重要的大事发生也只能在某次发热后灵光一闪。所以,他把自己练得很强,在父亲的兵营里没有人能把箭射得比他远,也没有人能把枪舞得比他好,只等机会来临,风风火火的干一场,占据高位后再把心中的想法一一实现。
正文第四章一个行迹可疑的青年
徐胜利目标坚定的朝长安走去,身上披挂写满父亲打战历史的战袍,腰上的佩剑与甲片撞击发出单调的叮叮当当响声。宝剑、铠甲,斗篷是父亲死时的遗物,穿在身上好像父亲就在身边呵护,备感安心。
刘彻登基,特在郎中署开辟羽林衙门,召令天下战死将领之后来长安为郎,豢养于羽林衙门,称之为羽林孤儿。
秦汉时还没有科举制度,仕途为官通常只有三条路可行:
其一:入伍为卒,杀敌立功,由军入政。
徐胜利的本事在军中绝对算得一把好手,父亲多年相交的好友也都有心照顾,但按汉律规定为兵为卒二十岁方可,现在他才十七岁,此路暂时关上了大门。
其二:在郡衙先为一段吏,时间一年至数年不等,然后由郡守举荐为官。
徐胜利父亲是都尉,乃郡中第二把手,分管军务,与郡守的关系自不必言。可,徐胜利对于抄抄写写的事情并不在行,平时里所想的都是军中厮杀,从没想过在郡衙为一吏,这道门他主动关了起来。
其三:到郎中署为郎,在皇帝身边混迹数年,外放一个县令,慢慢的往上升。
此路是徐胜利的目标,也是当初徐冶的目标。可惜,这条路并不容易走,而且走起来异常的艰难。
首先,郎中署为郎,必须得俸禄在两千石往上的高官子弟才行。都尉的俸禄秩比两千石,终究是秩比,事实上只发一千六百石,距两千石还差了四百石。徐冶一直努力当一个郡守,让自己唯一的孩子有一个出路,可惜至战死也还是一个都尉,没有实现心中目标。
其次:官位达不到,有钱也行,当然商人虽有钱但被严格排除于外。家有浮财五十万钱,可入郎中署为郎,这并非是朝庭贪钱,着实因为郎中的地位在长安过于特殐。身为皇帝身边的人,出行得有马车,穿着得有漂亮衣物,而这些朝庭并不配给,得由私人购买,贫家子弟哪能负担得起。
当然。特别贤能地人经郡守举荐也可以为郎。不过人数少之有少。每年每个郡府只有两个名额。全国地郡县加起来名额未能超过一百。况且。这些人到郎中署也并不安排到皇帝身边执勤守卫。而是统一集中到郎中署下边地五官署供养。何时有幸得到陛下召见就不得而知了。
徐胜利地父亲没有做到两千石地高官而战死。家中地钱财又被他这些年挥霍一空。地无一亩房不够三间。翻箱倒柜找不到百钱。何谈五十万钱。所以。本以为只能再过上三年走从军这一条路。可万万没想到皇上竟召他去羽林为郎。
收拾细软。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地。就是几件破烂地衣服与精心打造地几柄兵器。将犁花枪、神臂弓、环首刀、鱼鳞甲全部装进一个黑漆大匣子里安放到马囊中。又把父亲多处破损地腥红色斗篷披在身上。缺了四个口地宝剑挂在身上。回头望一眼破败不成样子地院落。出了云中县往长安而去。
清水县是云中郡最后一个县府。出了清水县便进入上郡地地界。在廖天野地随便将就了一夜。第二天下午。赶到榆林关驿站。
往前数上八十年。榆林关还是一个抗击匈奴地重要关隘。秦国大将蒙恬北逐匈奴。将匈奴人赶出河南地。在阴山又修了长城要塞之后。榆林关地重要作用日趋消失。逐渐成为一个废关。除了驿站还有点生气。其它地地方死一般寂静。
太阳尚未落山。余辉染尽丛林。徐胜利站在驿站地门口。
驿丞是个势力眼,朝穿着古怪离奇的徐胜利扫了一眼,皱皱眉让驿卒上前询问,继续与漂亮马车上的御手闲聊起来。这种待遇徐胜利一路上遇到过多次,也不放在心上,等到驿卒上前将云中郡郡守开的证明文书给驿卒看了看,跟着驿卒朝马厩走去。经过驿丞身边时,听到两个人的几句闲谈。
“你们家主子无论穿着打扮,都像是个贵人,不知打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我们打云中郡来,往长安去!”
“哦,原来是云中郡郡守的公子,久仰久仰,不知一会可否给我引见一下?”
“呵呵!”御手冷冷笑了一声,并未回答。他的态度已明确无误的告诉驿丞,他家主子的来头可比区区云中郡郡守公子大多了。
两人提到云中,拴好了千里雪徐胜利特意朝马车看了一眼。车前套着四匹黑色健驹,车厢是用能发幽香的名贵木兰制成,上边雕刻有古色古香的花纹。车顶四檐,金银珠宝穿缀而成的装饰品垂下一尺半长,车辕上镶了金泊,御手使用的鞭子也绞有金丝银线。最夸张的是车辙用鹿皮包裹,以减轻路上的颠簸,而他所见去中郡郡守的马车也仅仅是用蒲草包裹罢了。
“来头确实不小,云中郡郡守家的公子哪有这等排场!”徐胜利心中暗想,不经意间看到车辙鹿皮夹缝中有一根外观独特的枯黄狗尾巴草。这种草在云中郡没有,一路上也未曾看到,关外倒是有许多。
“车的主人是谁,为何要去关外?是做生意还是……?”徐胜利揣着疑惑进入驿站大堂。
驿站大堂内有几席客人,正中的位置坐着一个锦衣罗缎满脸轻浮的少年,几案上放着三个小鼎,里边煮着鹿、猪、羊肉。旁边的几张几案前坐着八个身穿短打玄衣,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的客人。他们把剑横在席前,错落在少年几案的旁边,边吃黑碗里的牛肉边喝酒,似乎对周围的一切毫不在意,可在徐胜利进来时每个人的眼中都闪过一片精光,迅速打量一番。
八个人身前的剑长短不一,与军中统一制式的剑不同,可以肯定是绝非亲兵卫士,而是权贵豢养的死士。能养起死士的人很多,但在上郡往北的郡县中却不多,徐胜利更加怀疑这些人的来历。把背上的黑漆匣子往上托了托,朝大堂后边一张空着的几案走去。
“嘿,奴儿,刚才我手下有人说你的那匹癞马是匹好马,用粟米喂上几月,毛发便会发亮,成为一匹日行一千夜行八百的宝马,可是如此?”
轻浮少年倨傲的道。徐胜利回头看了一眼,微微一笑,转身继续往前走。
奴儿是句骂人的话,意思有两种,既可以说是奴仆生的儿子,也可以说是匈奴生的杂种。在秦汉,奴仆的地位跟奴隶没有区别,不被人当人看。匈奴更惨,打三皇五帝始,中原人便不把他们当人看。
徐胜利不想惹事,目前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赶往长安当一个羽林孤儿。
“爷今天心情好,不管属下讲的是真是假,把你那匹马爷买了!”
轻浮少年打怀中摸出一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