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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心里很是埋怨,但硬是大气都不敢出,更别说骂他了。为什么?拜托~~各位读者你们想想,他又不是梅子玉那个弱受,发起彪来这么恐怖!我一句话讲不对他心意,他小手一挥挥,估计我就可以看见庆梅婆婆站在河对岸向我招手了……
正在我天马行空的想着,站在我面前的大汉突然单膝跪地,目光下顺,双手抱拳,对我一揖,声音不高却很威严的对我说道:
“在下赵人李牧!恩公请受我一拜!”
看嘛~~聪明人就是聪明人~~一看就知道我是男的!他刚说他叫什么?没听清……这家伙北方口音好重啊~~~
“好汉快快请起,男儿膝下有黄金。鄙人草民一个,哪里受得起如此大礼。”我被他的态度吓到,立刻伸手想去他扶起来。
结果李牧没动,我扶不起他……明显啊~~像座山似的,我又不是愚公~~~
“恩公的大恩,在下莫此难忘!我虽不是昆仑奴,但我心甘情愿臣服恩公,请恩公以主人身份赐我一个名字吧,在下定不辱此名!”
咦?这个要求好特别哦~~帮他起名啊?感觉好像皇帝哦~~哈哈……好!我就帮他起一个,也过过做皇帝的瘾!
“嗯……我没帮人起过名字呢……起得不好听怎么办?”
“只要是恩公起的,在下就喜欢!”比我还会拍马屁!有点嫉妒……
“嗯……”我想了一下,“你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保家卫国,打退匈奴人!”
“好!铁铮铮的汉子!”救他救得值!我最喜欢的就是这种类型的男子汉!
听闻他如同宣誓般的回答,我的脑海里忽然浮现出王昌龄的《出塞》: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我眼前豁然一亮,对着他炯炯有神的眼睛,说道:
“你说的,要保卫自己的祖国,大丈夫一言九鼎,希望你不辱此名!
从今天开始,你就叫‘关万里’吧。”
闻声,李牧抬起头,眼神坚定的回答道:
“诺!”
'作者口水':章中的七言绝句是一首感慨边战不断,国无良将的边塞诗。全诗以平凡的语音唱出雄浑豁达的主旨,融历史与现实、憧憬与批判于一体,内涵丰富,气势流畅,一气呵成。诗音节高亮,意态雄健,悲壮浑成。不愧为历代“绝唱”之誉。诗中的“飞将”一词指的是汉朝飞将军——李广!(摘自:《创世卓越…唐诗》)
李牧是谁我先不介绍,卖个关子,知道的读者请保密!他和田单,我在后面的故事中都还会有提到,到时我再把他们的生平贴出来。(因剧情需要,文中人物、事件、年代与史实有所出入,欲知详情,请参看正史!)
第三十二章 暂住
我看着他残破的衣衫上还有刚才被胡子的鞭子抽出的血,实不忍心再叫他跪着,又去扶他。这回他倒是顺着我扶他的手站了起来,于是我立刻又感受到了被俯视的不好感觉……
“你跟我回家吧?我正准备回去。”
李牧听我叫他一起去我家,面露难色,欲言又止。我看他脸色不对,遂问道:
“怎么啦?”
“在下……想……尽快赶回赵国……” 李牧很不好意思地说道,好像觉得很对不起我的样子。
“嗨~~!”我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呢,一听,轻松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说道:
“我是救你,又不是真要买你。打从你离开胡子,你就自由啦~~”
李牧感激而又不敢相信的望着我,好像看见神仙。哦!梅子玉不是说过,赵国人是信迷信的。哈哈~~他一定认为我是神仙下凡!加上我又长得这么漂亮~~~
就在我自我陶醉的持续膨胀中,李牧抱拳一揖,说道:
“恩公心肠甚好,定有佛祖保佑!那在下就先走一步了,恩公保重!”说完,站起身就想走。
咦?啊咧?啊咧??这人不是主角吗?那作者有病啊?费这么多章节渲染他的华丽登场?!
“壮士请留步!!”作者是不是知道,我一定会喊这句话啊!?
李牧闻声回过头时,已经走出巷子了,嚯~~腿真长~~~我跑上去追上他,气喘吁吁的对他说:
“你要回赵国也不急于这一时吧?你看你身上的伤需要处理,衣服也要换了。再说去赵国这么远,你身上一点银子都没有,也没有马,如何回得去?还不如去我家暂住段日子,等把伤养好了,钱攒够了再走,岂不是事半功倍。”
“这……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恩公破费了……”李牧低下头不敢看我的说道。
“嗨~~客气什么~~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嘛!你也别总是‘恩公恩公’的叫我了,都被你叫老了。我叫水云心,万里兄叫我云心就行了。”我开心地笑着,哇~~好养眼啊~~说什么都要看你洗完澡再放你走!
于是,我和李牧结伴回到了卧云轩……
临回来之前,我从口袋掏出在城门边捡的银子,数了一数……数完后的结论是:以后不卖鱼了,去讨饭得了~~~!
妈的!我卖一年鱼都比不上在城门口坐一天!!以前听别人说,要饭的都吃肯德基,我还不相信~~~现在信了……
算了,虽然不是我自己劳动所得,但反正也不是我用,于是我心安理得的带着李牧去了药店看了伤,虽然李牧说,这点小伤不碍事;又带他去布行买了衣服,他这么高~~总不能穿我的衣服吧?不过他买衣服可比梅子玉的衣服便宜多了,他人豪爽的很,跟我一样就行!
结果,我又用别人的银子卖了李牧一个人情,精明!我对自己是越来越崇拜了~~~
回到卧云轩后,我叫李牧拿着新衣服去西边山脚下的温泉洗澡,自己则捣鼓起晚饭。结果他这个澡洗得可真久啊~~~我坐在卧云轩木屋外的饭桌边,等得饭菜都快凉了,才看见他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朝这边走来。
我一看见他,就招呼他过来吃饭。他听见叫声,抬起头来,朝着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笑起来很阳光。我是色魔!理所当然的看呆了去~~~
结果他走到桌前坐下来,开始吃饭时,我还一直盯着他湿头发上的水珠顺着他轮廓分明的俊脸一路下滑到他微微蠕动的喉结,再滑落至他微敞的衣衫中,消失在小麦色的胸肌上……
我看得饭都忘记吃了,一脸猥亵的“口水三千丈”,李牧那呆子居然毫无防备。就在我第一百零一次强迫自己要收回这种像狼一样眼神时,李牧终于从饭菜中抬起头来,惊慌的看着我,表情越来越紧张,到最后连脸色都变了……
“云心,你没事吧……?”
嗯?我能有什么事~~我倒是担心你有什么事!千万不要被我……
我哀叹地对他摇摇头。唉……单纯的孩子……
“还说没事?你都流鼻血了!!!”
第三十三章 送鸿鹄
…… ……
从此,李牧即梅子玉之后,成为了卧云轩的新客人。由于李牧乃赵国人,赵国地处北方,所以李牧不会水,于是打鱼的事就落在了我一个人的身上。而李牧很不好意思,总是很勤快的帮忙做事,一会儿上山打柴,一会儿上山挖野菜。这点比梅子玉强多了!托他的福,我在卧云轩这么久,从没吃过这么多各种各样的野菜。因为……我都不认得……狂汗……
我觉得奇怪,为什么他懂这么多啊~~~嫉妒……遂问他。
李牧答道:“在下乃赵国军中的一个飞骑百夫长。平常打仗时,有时粮草供应不上,我们就会在草原上找些野菜充饥,所以识得一些。”
“飞骑百夫长?很大的官吗?”我边嚼着李牧刚挖到的水萝卜,一边蹲在他身边问道。
“呵呵……是个很小的官,是只带一百人的骑士。”
怪不得这么狠打!都快赶上超级赛亚人了。
“那你怎么会被胡子他们抓到?”
“因为赵将军指挥作战失败,我与一班弟兄被秦国人俘虏了,在秦国与匈奴的边界生活了将近两年,因为身材高大,遂被人贩子误认为是匈奴人,被抓了去……”
“哦……”我又偷了一个水萝卜,快速的塞进嘴巴,“赵将军?哪个赵将军?”
“马服君赵奢将军之子——赵括!”
我闻言,一不小心把一大块水萝卜没嚼就吞了下去,结果捂着胸口猛捶!
“咳咳咳……哎哟~我的妈呀~~差点噎死!”这个时代名人实在太多了,随便一抓就是一把。
“你认识赵奢将军?”李牧对于我的反应甚为奇怪。
“认识!这么有名我能不认识吗?‘狭路相逢勇者胜’不就是他说的吗?智勇双全的猛将!”说完,用没拿萝卜的那只手立起一个大拇指。只是我不好说,他那个儿子可是纸上谈兵、虎父犬子的典型。你跟着他,不败才有鬼了!
李牧对我的回答很是认同,感慨道:
“是啊,赵老将军还在就好了……”随即陷入沉思……
“唉呀,风水轮流转,谁讲得定呐。说不定万里兄将来比赵奢将军更加令敌国闻风丧胆呢?”由于我上次没听清李牧的真名,又因为虚荣心作祟,我一直拿自己给他起的名字叫他。后来当我知道他真名的时候,我差点没扇死自己!可我刚才那这句无心的话,却最终变成了历史的事实。
李牧来的时候是三月末。时光转瞬即逝,一转眼,枫叶红了……
经过我俩半年的共同努力,我卖鱼,他挖野山参。李牧终于凑够了北上的钱。因为好的匈奴马要很多钱,我们买不起,所以我俩猫了半年,终于碰到了一个偷马贼,从他那里低价买进了一匹对马来说很漂亮的长腿白马。李牧很是喜欢,将它命名为“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