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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精心4)行行出状元(出书版) 作者:席绢-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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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云,有你的提醒,明年春我到周牙婆家给挑时,就知道该怎么做了。小云,如果我被挑上了,过起了好日子,我不会忘记你的!」小芳觉得她的梦想已经不那么遥不可及了。

  「那我谢谢你啦。」小云扯唇笑了下。

  「你别不信!只要我能进入有钱人家做事,就一定会出头。到时我在主家面前说得上话了,就会提拔你一把,让你也进去吃大鱼大肉,每天吃得饱饱的——哎唷!」小芳说得激动,不小心踢到她带来的水桶,痛得抱着右脚脚趾满屋子蹦蹦跳,最后因为听到她家阿娘从家门口远远吼过来的叫唤声,连忙水桶一提,对小云告别,跑回家去了。

  小云看着小芳一拐一拐地跑回家,很快便不见人影,这才低下头,树枝仍然抓在右手上,就算与小芳闲谈老半天,手上的动作丝毫没有停顿过。

  黄土夯成的地板上,一笔一划刻着工整的字——

  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

  三尺剑,六钧弓,岭北对江东。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

  夹岸晓烟杨柳绿,满园春雨杏花红。

  没有小芳的打扰,她终于写完今天阿娘交代她完成的进度——

  女子眉纤额下现一弯新月;男儿气壮胸中吐万丈长虹。

  将树枝搁到一边,小云瞪着最后写的那两句,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特别浓黑的眉毛。眉纤与一弯新月有啥关系?男儿吐万丈长虹又是什么?难不成是那个男儿偷吃了天上的彩虹,被老天爷索讨,所以只好吐出来还回去,是吗?

  「要是我,吃下肚的东西,定然是不还的。」点头。「就算是老天来要,也不还。」鄙视地瞪着最后那一句,觉得自己比男儿强多了。

 

  秋末冬初,天近黄昏,风声如啸,寒意袭人。

  一群小归村的村童们站成一排直线,与大树村的那一群村童们隔着一条小溪、一座桥,对峙。

  小归村如今的孩子王是十岁的王大成,在一群孩子们里,他年纪最大、块头最壮,身分最高(村长是他堂叔祖),但凡孩童们有任何与周边村子交涉(其实是打架〕事宜,领头的人就一定是王大成。

  「王大成,你们今天不许过来!」堵在桥那边的大树村孩子王洪声叫着。

  「你说不许就不许吗?我们小归村的人可不是好欺负的!」

  「谁会像你们一样喜欢欺负人啊!我们大树村的人最讲道理了!要知道,我们大树村可是四个村子里唯一出过秀才的呢!大家虽然同样是在土地里刨食的,但我们可不一样,我们有书香,我们有身分,我们这叫、这叫……」得意洋洋想炫耀,却卡在想不起那背了好久的文词儿该怎么说,大树村的孩子王非常不幸地结巴了,满身的气势眼看就要泄了个精光。

  幸好,每一个霸王头子身边定然会随伺一名机灵的狗腿子,就见他身后一个瘦竹竿似的小男孩躬身走上前,小声道:

  「咱这叫耕读世家。」

  「对!就叫耕读世家!我们大树村独一份的!这方圆百里,也就咱大树村出过秀才,我们可是有身分的人呢!」

  「屁的世家!秀才有什么了不起?我们小归村早晚也会有秀才!不只秀才,还会有、会有——反正就是会有很厉害的才就是了,比秀才更厉害的那种才!」

  身为同样不学无术、胸无点墨、一双拳头横着走的孩子王,王大成有心要吹牛一下自己村子里也有厉害的读书人,却同样苦于一时想不起比秀才更厉害的读书人叫什么,想了老半天,也只好那样说了。

  「哈哈哈!王大成,你好笨,秀才再上去已经不是什么才了!人家那叫状元啦!」大树村的孩子王突然觉得自己比王大成厉害多了,至少他还知道有状元这个名词,而王大成却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知道叫状元有什么了不起?考得到才厉害!反正我们小归村一定是四个村子里第一个考到状元的啦!」看着桥那头叉腰仰头哈哈大笑到差点就要仰倒在地的笨蛋,王大成一边吹牛嚷叫,一边朝身边几个伙伴暗中下了指令。

  虽然吵架很重要,但那却不是他们今天的重点。架随时可以吵,可今天黄昏的重要任务却是一点也耽搁不得的。

  「哈哈哈!王大成,你们小归村几百口人,学文识字的就没几个,还想出状元呢!先出个秀才再说吧,哈哈哈!想考到秀才,你们小归村再等一百年吧,哈哈哈——啊!你们做什么?!快挡住!快挡住!别让他们冲过桥来!快把他们轰回去!」原本号召着一群村童放声大笑的大树村孩子王,在发现情况不妙之时,小归村的人已经冲过桥来,将挡在桥口那两个也忙着笑的壮童给撞翻在地,大树村的防御瞬间失守。

  摆好的阵势当下被小归村的人给冲散,只能徒劳地胡乱抵挡,反正能挡一个是一个,万不允许小归村这些凶悍的恶童往村北的方向冲去。

  「快挡住!把人挡住!快啊!」

  「小归村的,咱冲!」王大成高声一呼,领头狂奔,目标明确——大树村北方的坟场地。「土蛋,你们跑慢的拉人,把人扯住!」

  「得令!」

  叫土蛋的那个尖声领令完,扑身抱住一个大块头的双腿,就这样死抱着不放开,将人给锁倒在地;其他几个瘦小的跟着照做,将大树村的村童给扯下了七八个,致使大树村的战斗力一下子给灭去了一半,剩下的也就不足为虑了,好收拾得紧。

 

  桥的那边正在上演怎样惊心动魄、轰轰烈烈的村战,身为小归村的两名小村姑们其实并不在意,也不加入。事实上,她们躲得很好,早在两个村的村童立于桥的两边对峙之前,她们早早便从溪的下游浅水处,忍着溪水冻寒,涉水而过,比那些人早一步来到大树村的村北处等着。

  大树村虽然不是四个村里最富有的村庄,但也算过得不错了,至少他们尚有余钱开学馆充文气,还不时幻想着村里再出一名秀才来。

  大树村在二十三年前出过一名秀才,那名秀才的终身目标当然是考举人,然后考进士,当大官什么的;这同时也是大树村民的期望。那名整天只会读书,除了读书之外什么也不会的秀才,应村长之邀,在村里开了间私学,每日拨出一点时间教授村里的孩子们识字,束修就由村里供给,保他一家温饱。

  虽然没教授什么足以应考的高深学问,就基本地教会写自己姓名;学得好些的,再多教些算数以及常用文字。光这样,也够整个大树村摆起「读书人」的高贵架子啦。处在一群文盲里,能够写出自己名字的人,就是高人一等的人上人——大树村的村民就是这样自我感觉良好的。

  自认很有文人风骨的大树村人,自然非常重视礼法;而他们对所谓的礼法认知,来源有三:从城里听人闲扯而来、从戏文里听来,以及,从曾经去县城考秀才、去郡城考过贡生(失利〕、去州城考过举人(当然没中),说起来也是见过大世面的那个四大村唯一秀才口中听来。

  大树村村长深信从这三方所拼凑出来的礼法,肯定是不会有错的,必然是要订下规矩的。于是二十几年以来,一直带领着全村村民过着很有礼法的生活,要求大家要不计一切代价把礼法落实在食衣住行上,就算没城里大户人家那样资源丰富,也要尽可能不要寒酸。

  不要寒酸又爱表现「礼法」的大树村,每当有婚丧喜庆之类的大事,就是周边各村小孩儿最开心的时候了,因为有免费的吃食可以拿。

  这也是今日大树村村童群聚在与小归村相连的桥边严阵以待的原因——防止小归村那些恶童冲过来抢夺布施的祭食。

  今天是大树村富农大户叶大爷的老娘亲下葬的大日子,由于叶大爷的老娘亲是八十八岁高寿过世的,办的是喜丧,仪式隆重而热闹,所准备的祭品当然是极尽力所能及的丰富。一般寻常人就连过年也不见得吃得起的白面馒头、甜团子、豆沙炸糕等等祭食,叶大爷家都准备了,让每一个前去拈香的村民在祭拜老夫人的同时,都忍不住对着祭桌上那香喷喷的美食流口水。

  这些祭品就算摆在祭桌上已七天,就算有可能坏了,也阻止不了人们对它的垂涎。大人还好一点,吞了吞口水就算了;但小孩们可忍不住,早就聚在一起以拳头分配好了这些祭品的最后归属。

  当然,前提是:别让其它村的恶童给劫掠走了。所谓的恶童,自然是特指小归村那些个。

  像这种强横捞过界的行为,放眼方圆百里,也就小归村的人干得出来;其它村也不是没有穷人恶童,却没见过这样恶形恶状的。所以很有先见之明的大树村孩子王才会早早拉了村里身强体壮的村童守在桥边,防止小归村的人过来。

  就在两村村童边打边往坟场方向跑来时,小云与小芳已经立在叶家新坟边。

  叶家人已经做完最后的仪式,年长些的已经随着村长先回去用饭与休息了,剩下几个叶家年轻小辈正在收拾东西,就要打道回府。

  大树村重礼法,而这礼法也不知道是怎么成形的;反正从二十年前,但凡家里有丧事的,都会把最后供奉在祭桌上的供品留在坟场,若是有人家里实在过不去,就来坟场收拾这些已经放得半坏的祭食回家抵个几顿,算是丧家为亡者做布施积德;要是穷人家嫌晦气不肯拿去吃,便施舍给野狗野猫。

  叶家是大树村的富农,他们家的祭食当然是最好的,会被人惦记自是一点也不意外。但——也不至于丧家的人还在,就摆出准备来收供品的姿态吧?这样让丧家情何以堪啊?照理说,不管谁对这些供品有志在必得的决心,就算等不到明天,好歹也要等到叶家人都走光了才好下手吧?这是礼貌啊。

  「孩儿,你们是哪村的?」一个叶家小青年好奇地开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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