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觉得很可恶。
电影院也确实在竹内所说的路线上。女检票员虽然记不清竹内的长相,但也说因为是首场放映观众很少。两部电影的梗概也与竹内所说一致。两部影片放映结束的时间也一致。
检察官考虑的是,竹内去八幡滨会不会是找谁取得联系。但是去当地调查的两个部下报告说,没有发现这种迹象。
濑川检察官断定竹内所说基本属实。竹内确实因为火灾责任重大以及平田事务官被烧死而惊慌失措,本能地逃到了八幡滨。
但是还有一点不吻合。竹内说在“宝屋”酒馆跟船员模样的男人吵架后逃到某家酒吧,而“宝屋”酒馆却说没有此事。
此外,他曾经逃进去的那家酒吧也没找到。因为竹内当时喝糊涂了,根本记不起那家酒吧的位置。
“是不是你记错了?”濑川检察官问竹内。
平日里他是个忠厚老实的事务员。濑川虽然上任不久,但非常熟悉竹内的性格,应该说他胆小怕事。所以十分理解他因为对自己擅离职守导致惨祸惊恐不安而精神错乱。
竹内不是撒谎的人。平日闲暇时他是自己下象棋的对手,但这次陷入了困境。竹内仍然脸色苍白地低着头。
“不,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竹内没有动摇。“反正对方是船员的模样,所以我有些害怕。因为当时平田袖手旁观我很气愤,所以决不会记错。而且我觉得自己会被打死,就拼命地向外跑。”
竹内与可疑火灾有关联(2)
“为什么吵起来的?”
“这……我喝醉了,所以记不清了。我记得是对方先挑起来的。”
“知不知道他们是哪里的船员?”
“不知道。”
事务员竹内平造坚持说,自己是在吵架之后逃出酒馆的。而那个“宝屋”老板娘却说没有此事。这个酒馆很小,老板娘独自打理。如果还有其他的女服务员或女招待的话,或许还能查清,然而此时无法做到。
另外,当时店内顾客只有平田事务官、竹内以及船员模样的男子,这也是无法查清事实的原因。平田死了。竹内所说的对手来自何方无从得知。换句话说,竹内是在跟老板娘抬死杠。
竹内外出喝酒一直没忘自己是擅离职守。但由于当时平田说了令他不痛快的话语,他为了排遣这两种压力不由自主地多喝了些酒。所以竹内说的也可能是醉酒后的错觉,或者是竹内为了解脱责任,凭空编造出子虚乌有的口角以及逃进酒吧的情节。
但是如果竹内说的都是真话,那就是“宝屋”酒馆老板娘和市内的酒吧在撒谎。但是他们有什么必要撒谎呢?酒馆和酒吧作伪证并没有什么既得利益。不过,老板娘也有可能是在推诿责任,因为竹内犯下重大过失是从到该店喝酒开始的。但这种推测也站不住脚,尽管她们是从事娱乐服务业的,也没必要如此害怕引火烧身。
但是,这里还有几种方法可以证明谁在撒谎,就是把小洲的柳家旅馆服务员带来查看杉江所有的酒吧。如果她对哪家酒吧的女招待有印象,至少可以证明竹内逃入酒吧之后的情况属实。杉江总共也没有几家酒吧。
检察官立刻派出两名事务官,再次去小洲办理此事。
他们走后,检察官陷入了沉思。当晚平田把竹内叫出去了。是平田先去的酒馆,然后极力鼓动竹内赶快过来。这种情况以前是否也曾有过?
检察官召集全体事务官和事务员,让他们讲讲值班离岗的经历。最初大家都畏畏缩缩,后来坦白说都是轮流离岗外出的。
“但是,两名值班员同时外出是绝对不可能的!”他们异口同声地答道。
濑川检察官问过值夜班的情况之后思索,平田为什么要把竹内叫出去呢?平田也应该十分清楚,值班室没人是令人担心的事情。他比竹内职位高,更应该自觉责任重大。
平田真是为了找人陪他喝酒而打电话把竹内叫去的吗?濑川对此深感怀疑。
第二天,带领小洲柳家旅馆服务员查看杉江市内酒吧的事务官回来报告。“实在查不清楚。服务员说所有酒馆里的女子都没有见过。”
“都没有见过,是说她们都不是把竹内拉进酒吧的人?还是说她记不清了?”检察官问道。
“应该是记不清了。她们很晚才来,而且一来就是四个,又吵又闹的,认不准是哪一个。”
“酒吧的女招待见到这个服务员有没有反应?”
“我也留心观察过了,好像都很陌生,完全是第一次见面。”
“旅馆服务员没说有谁很像吗?”
“那倒是有。但只是觉得有点儿像,不能确定就是本人。比如只是觉得发型有点儿像,圆脸或长脸有点儿像而已。”
“是吗?这可就难了!”
人类的视觉似乎很明确,但又不准确,这是检察官在进修时经常被灌输的教条。在某项实验中,先把若干男女集中在一个房间,然后让他们进进出出。过后让观众写出他们的特征,十个人中没有一个人能把容貌、穿着及花色准确地对号入座。这是在《犯罪论》中经常提到的实验结果。
应该怎样解释旅馆服务员的话呢?到底是虽然在去过的酒吧里确实有那几个女子,但因为记忆模糊而无法指认呢?还是那几个女子根本就不在杉江市的酒吧里呢?
如果是前者的话,即使柳家旅馆服务员不记得那几个女子,但那几个女子却应该记得她,是那四名酒吧女招待故作不知。但是,如果她们抽走了顾客的钱夹而故作不知,那倒也能解释得通。然而她们对竹内秋毫无犯,这就令人费解了。
火灾起因最终被判为失火。因为无法找到纵火的决定性证据。当地警察到火灾现场进行勘查,但是因为濑川判定为失火,也就没有深入调查。
胖乎乎的消防署长也会见了检察官。“那就下结论,是由于漏电导致了火灾!”署长像是在送人情。
检察官本人对失火颇感疑惑,但如同没有理由判定为纵火一样,也没有根据断定为失火。他没有对警方明说,他的疑惑就是竹内令人费解的行动,为推测纵火罩上了浓厚的阴影。
那么,如果是纵火的话,又能找到哪些理由呢?也许这是某些人对检察厅的恶意骚扰。一般来说,案犯是由警方侦查逮捕的,而判案定罪是由检察厅进行的。从被告的角度来看,检察官也许比警察更可恨。
但还有一个假设,纵火犯的目的并不是烧毁检察厅,而是烧死平田事务官,这未必没有可能性。因为平田当晚喝得烂醉,连西装都没脱就倒在榻榻米上沉睡。所以也可以推测,是犯人把另一名值班员竹内叫走并整夜不归。平田之所以烂醉如泥,有可能喝了安眠药之类,但尸检却没有查出来。
但是,如果这样推测,竹内的可疑行动似乎能够解释清楚,可以认为他是被别人叫走而整夜未归。如果真是这样,酒馆老板娘和酒吧女招待都曾向对方提供了协助。
也就是说,竹内在酒馆与船员们发生了口角,他被吓得跑出酒馆躲进陌生的酒吧。虽然竹内自己记不清了,但并非他自己进去,而是酒吧女招待把他拉进去的。这不是单纯的招揽生意。
但如果这是周密策划的行动,那就需要相当的组织性和预谋。这座城镇里有这类人物吗?非常值得怀疑。首先,杀死平田的原因尚未查清。
濑川检察官派事务官着手调查平田的私生活。但是,他只去松山玩过赛车彩票,并没有与他人结怨,也没有不正常男女关系。
但是,检察官有了新的想法。濑川检察官想到的是,在第二仓库中存放了某种资料。这里保管的都是近年几乎不用的旧资料。
也许这与案件无关,但是了解情况是检察官当然的职责。这些旧材料的目录保留了下来,叫做《刑事案件簿》。负责保管资料的是案件科的事务官,也就是被烧死的平田健吉。从他负责管理的书架中找到了六册案件簿。
濑川挨着查看编号——第二册缺失。刚好是一九五〇年到一九五一年之间的资料。由于办案有时需要查阅旧资料目录,也可能是有人找平田事务官借走了。他问过了所有的人,都没有借过这册目录。
竹内与可疑火灾有关联(3)
《刑事案件簿》是由平田保管的,如果缺失了一册,也可能是平田曾经动过。虽然不抱太大希望,还是料想平田有可能把资料带回了家。于是派事务官去问,平田的遗孀说没有这册资料。
从一九五〇年四月到一九五一年三月的《刑事案件簿》为什么下落不明?关键人物平田已死,无法讯问本人。
平田保管着案件簿文件柜钥匙,可以清理文件柜却无法开锁。于是专门请来家具店的工匠,打开了锁子。因此,别人不可能擅自拿走资料。那就是说,平田生前把资料拿出去再也没有归还。
没有资料目录,所以无法查清第二仓库中保存过此间哪些案件资料。濑川去年秋天刚从松山地检厅到此赴任,对当时的情况并不了解。检察官问部下对这份资料有无印象,但他们也都比平田来得晚,没有确切的印象。
濑川对此事格外在意。只有这一册下落不明或许只是个偶然,但从他的职责来讲必须查清此事。当时的案情记录除了由负责的事务官整理之外,检察官应该在《担当案件簿》上有所记录。濑川想到了这一点,然后查到从一九五〇年到一九五一年底负责记录的检察官是大贺庸平。
这位大贺检察官先是回到了松山地检厅,然后调到东京地检厅工作了三年,之后就退休了。
“大贺在东京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部下告诉他说。
濑川决定回宿舍后查阅东京律师协会的名单。濑川检察官在宿舍里查阅了东京律师协会下属的律师名册,大贺庸平的住址是东京都练马区关町一丁目××街区。
濑川检察官生于东京,在他的记忆中练马区的关町是个偏僻的远郊,位于从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