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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古文观止-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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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你患病我不知道时间,你去世我不知道日子;你活着时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互相照顾,你去世了我不能抚摸你的遗体表达我的哀思,入敛时我不能靠在你棺木旁,下葬时我不能亲临你墓穴边。我的行为背负了神明,而使你年少夭折。我对上不孝,对下不慈,我既不能和你互相照顾共同生活,又不能和你相互陪伴一同去死;如今一个在天涯,一个在地角,活着时你的影子不能与我的形体相依偎,死后你的魂灵不能和我在梦里相聚会。这实在是我造成的,又能怨恨谁呢!那苍苍的上天啊,我的痛苦何时才有尽头!
  从今以后,我没有心思活在人世了!我应当在伊水和颍水之畔置几顷田地,来度过我的晚年,教育我的儿子和你的儿子,期望他们长大成人;抚养我的女儿和你的女儿,等到他们出嫁,我的心愿不过如此罢了!
  唉!言语有穷尽之时,而哀痛之情却是无尽的,这些你是知道了呢?还是不知道呢?啊,悲恸啊!
  祈望你享用祭品吧!
  (盖国梁) 
  【注释】
  [1]年月日:此为拟稿时原样。《文苑英华》作“贞元十九年五月廿六日”;但祭文中说十二郎在“六月十七日”曾写信给韩愈,“五”字当误。[2]季父:父辈中排行最小的叔父。[3]衔哀:心中含着悲哀。致诚:表达赤诚的心意。[4]建中:人名,当为韩愈家中仆人。时羞:应时的鲜美佳肴。羞,同“馐”。[5]孤:幼年丧父称“孤”。《新唐书·韩愈传》:“愈生三死而孤,随伯兄会贬官岭表。”[6]怙(hù户):《诗·小雅·蓼莪》:“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后世因用“怙”代父,“恃”代母。失父曰失怙,失母曰失恃。[7]中年兄殁南方:代宗大历十二年(777),韩会由起居舍人贬为韶州(今广东韶关)刺史,次年死于任所,年四十三。时韩愈十一岁,随兄在韶州。[8]河阳:今河南孟县西,是韩氏祖宗坟墓所在地。[9]就食江南:唐德宗建中二年(781),北方藩镇李希烈反叛,中原局势动荡。韩愈随嫂迁家避居宣州(今安徽宣城)。因韩氏在宣州置有田宅别业。韩愈《复志赋》:“值中原之有事兮,将就食于江之南。”《祭郑夫人文》:“既克返葬,遭时艰难。百口偕行,避地江濆。”均指此。[10]吾上有三兄:三兄指韩会、韩介,还有一位死时尚幼,未及命名,一说:吾,我们,即韩愈和十二郎。三兄指自己的两个哥哥和十二郎的哥哥韩百川(韩介的长子)。[11]先人:指已去世的父亲韩仲卿。[12]两世一身:子辈和孙辈均只剩一个男丁。[13]视:古时探亲,上对下曰视,下对上曰省。贞元二年(786),韩愈十九岁,由宣州至长安应进士举,至贞元八年春始及第,其间曾回宣州一次。但据韩愈《答崔立之书》与《欧阳生哀辞》均称二十岁至京都举进士,与本篇所记相差一年。[14]省(xǐng醒):探望,此引申为凭吊。[15]遇汝从嫂丧来葬:韩愈嫂子郑氏卒于元贞元九年(793),韩愈有《祭郑夫人文》。贞元十一年,韩愈往河阳祖坟扫墓,与奉其母郑氏灵柩来河阳安葬的十二郎相遇。[16]董丞相:指董晋。贞元十二年(796),董晋以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宣武军节度使,汴、宋、亳、颍等州观察使。时韩愈在董晋幕中任节度推官。汴州:治所在今河南开封市。[17]止:住。[18]取其孥(nú奴):把家眷接来。孥,妻和子的统称。[19]薨(hōng烘)古时诸侯或二品以上大官死曰薨。贞元十五年(799)二月,董晋死于汴州任所,韩愈随葬西行。去后第四天,汴州即发生兵变。[20]不果:没能够。指因兵变事。[21]佐戎徐州:当年秋,韩愈入徐、泗、濠节度使张建封幕任节度推官。节度使府在徐州。佐戎,辅助军务。[22]取:迎接。[23]罢去:贞元十六年五月,张建封卒,韩愈离开徐州赴洛阳。[24]东:指故乡河阳之东的汴州和徐州。[25]孰谓:谁料到。遽(jù具):骤然。[26]斗斛(hú胡):唐时十斗为一斛。斗斛之禄,指微薄的俸禄。韩愈离开徐州后,于贞元十七年(801)来长安选官,调四门博士,贞元十九年,迁监察御史。[27]万乘(shèng剩):指高官厚禄。古代兵车一乘,有马四匹。封国大小以兵赋计算,凡地方千里的大国,称为万乘之国。[28]辍(chuò龊),停止。辍汝,和上句“舍汝”义同。就:就职。[29]去年:指贞元十八年(802)。孟东野:即韩愈的诗友孟郊。是年出任溧阳(今属江苏)尉,溧阳去宣州不远,故韩愈托他捎信给宣州的十二郎。[30]无涯之戚:无穷的悲伤。涯,边。戚,忧伤。[31]纯明:纯正贤明。不克:不能。蒙:承受。[32]耿兰:生平不详,当时宣州韩氏别业的管家人。十二郎死后,孟郊在溧阳写信告诉韩愈,时耿兰也有丧报。[33]业:用如动词,继承之意。[34]动摇者或脱而落矣:时年韩愈有《落齿》诗云:“去年落一牙,今年落一齿:俄然落六七,落势殊未已。”[35]毛血:指体质。[36]志气:指精神。[37]其几何离:分离会有多久呢?意谓死后仍可相会。[38]汝之子:十二郎有二子,长韩湘,次韩滂。韩滂出嗣十二郎的哥哥韩百川为子,见韩愈《韩滂墓志铭》。始十岁:当指长子韩湘。十岁,一本作“一岁”,则当指韩滂,滂生于贞元十八年(802)。[39]吾之子始五岁:指韩愈长子韩昶,贞元十五年(799)韩愈居符离集时所生,小名曰符。[40]孩提:本指二三岁的幼儿。此为年纪尚小之意。[41]比(bì避):近来。软脚病:即脚气病。[42]吊:此指慰问。孤:指十二郎的儿子。[43]终丧:守满三年丧期。《孟子·滕文公上》:“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44]取以来:指把十二郎的儿子和乳母接来。[45]力能改葬:假设之意。即先暂时就地埋葬。合下句连续可知。[46]兆:葬域,墓地。[47]惟其所愿:才算了却心事。[48]抚汝以尽哀:指抚尸恸哭。[49]敛:同“殓”。为死者更衣称小殓,尸体入棺材称大殓。[50]窆(biǎn匾):下棺入土。[51]何尤:怨恨谁?[52]彼苍者天,曷其有极:意谓你青苍的上天啊,我的痛苦哪有尽头啊。语本《诗经·唐风·鸨羽》:“悠悠苍天,曷其有极。”[53]伊、颍(yǐng影):伊水和颍水,均在今河南省境。此指故乡。[54]幸其成:韩昶后中穆宗长庆四年进士。韩湘后中长庆三年进士。[55]长(zhǎng掌):用如动词,养育之意。待其嫁:韩愈三婿:李汉,蒋系,樊宗懿。十二郎之婿,据高澍然说,是李干,见《韩集》。[56]尚飨:古代祭文结语用辞,意为希望死者享用祭品。 
祭鳄鱼文
  [唐]韩愈 
  【题解】元和十四年(819),韩愈因谏迎佛骨,触怒了唐宪宗,几乎被杀,幸亏裴度救援才被贬为潮州刺史。据《新唐书·韩愈传》说,韩愈刚到潮州,就听说境内的恶溪中有鳄鱼为害,把附近百姓的牲口都吃光了。于是写下了这篇《祭鳄鱼文》,劝戒鳄鱼搬迁。不久,恶溪之水西迁六十里,潮州境内永远消除了鳄鱼之患。这一传说固然不可信,但这篇文章仍不失为佳作,体现了韩愈为民除害的思想;文章虽然短小,却义正词严,跌宕有力。又,一般祭文的内容都是哀悼或祷祝,此文却实为檄文,如兴问罪之师,这也是韩愈为文的大胆之处。正如曾国藩所评:“文气似司马相如《谕巴蜀檄》,但彼以雄深胜,此以矫健胜。”  
  维年月日[1],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2],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3],以与鳄鱼食[4],而告之曰:
  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5],罔绳擉刃[6],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7];况潮岭海之间[8],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9],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10],扬州之近地[11],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12],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13];刺史虽驽弱[14],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15],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16],虾、蟹之细,无不归容,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17],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选自《四部丛刊》本《昌黎先生集》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韩愈派遣部下军事衙推秦济,把羊一头、猪一头,投入恶溪的潭水中,送给鳄鱼吃,同时又警告它:
  古时候的帝王拥有天下后,放火焚烧山岭和泽地的草木,用绳索去网捉、用利刃去刺杀,以除灭虫、蛇等那些给人民带来危害的可恶动物,并把它们驱逐到四海之外去。到了后世,帝王的德行威望不够,不能统治远方,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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