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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就是时候。
波里斯在朦胧中看到一个模糊而闪光的影像。
是哥哥吗……有个人用一把剑和一只手在挖泥土。因为实在是太奇怪了,所以他认为那一定是在梦中,迷迷糊糊的精神掩盖了眼前真实的景象。
最后的这件事,就这么做吧。
晚起的波里斯看到了并非梦境的现实结局。离自己睡着的位置不远的地方,就有梦中见到的坑,它比半梦半醒中看到的要大很多,挖出来的泥土如小山堆在旁边。
这是一个晴朗的天气。在高处飞翔的云雀高歌晨之曲。和已升起的太阳一起,天空如同湖水般湛蓝,空气凉爽而清新。少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四处张望。
哥哥不见了……还有那把冬霜剑。
少年准备起身,然后停止了动作。少年在想,他看着坑慢慢想了很多次,自己将要面对的现实到底是什么。
如同粗而尖锐的针扎进心里,他无法忍受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他像一只被矛刺中的野兽,一边觉得痛苦,一边吞噬着从内心往外涌出来的某种东西。他甚至都不能够正常呼吸,他已经哽咽得无法说出一句话。
他勉强起来,慢慢移动了自己的脚步。
哥哥闭着眼睛睡着了,就像他一直渴望的那样舒服地,睡着永远无法醒来的觉。仿佛听着长长的摇篮曲入睡,脸上的表情如此平静。
前胸稍稍往下致命的部位有一个很深的伤口,周围有已经变黑的血迹,但剑并不在那个位子上。冬霜剑孤零零的被扔在坑的一边。
长长的剑对自杀而言并非最佳选择,这点可以充分想象到。把剑插在地上,纵身扑上去,他怕弟弟看到难过,就用尽最后一丝力量将剑拔了出来。
波里斯看到哥哥的手指因为整个晚上都在挖坑而斑驳、皴裂,他不想为生者增添更多麻烦的用心却给生者带来了不安。
为什么,为什么你不能走完你的生命之旅,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方式……
少年坐在哥哥的面前,许久没有说话。太阳越升越高,白天的风拂过他的面颊,时间如岁月般流逝……但少年仿佛已经变成了一块石头僵硬在那里,也没有流一滴眼泪。
中天之日缓缓斜下,不久夕阳染红了这荒野的凄凉风景。呼啸而过的风扫荡着原野,吹乱了少年的长发。就像对待生者一样,风也吹动了拥有苍白面部的二十岁青年的头发,仿佛要安慰这位不再长大而将永远拥有青春的青年沉睡的面庞。
突然,波里斯站了起来。他脱掉身上外衣,然后卸去了身上的寒雪甲,跳进了坑中。
他拉起哥哥的尸体,将他立了起来,然后将寒雪甲重新穿在了他的身上。虽然已经累得汗流满面,他那决不放弃而努力的神情有时像一个疯狂的人。但就算是疯狂的人的疯狂举动,但也绝对不能忽视他脸上毅然决然的神情。
哥哥又平静了,在他最后的归宿里。重新躺下的哥哥身上已经再也看不到任何的伤口。白色盔甲成了白色寿衣。
当有低沉而沙哑的声音荡漾的时候,天空中已有星星开始往外探头。
疲惫的一天终于过去,现在是入梦时分,
流星也拖着长长的尾巴回到妈妈的怀抱等待入梦,
不要担心,好好地睡吧,有我守护在你身边,
谁也不能吵醒我的小宝贝。
少年走到坑外,将高高的土堆推进坑中。带有石子的土堆掩盖了穿着白色盔甲、脸色苍白的青年。
就算漆黑的夜晚如何使人恐惧,黎明终将来临。
忘却艰辛世事,也不要流眼泪。
我会给你一个深深的吻好让你入睡,我会守护在你身边。
在甜美的梦境中,长长的夜晚也即将过去。
被土掩埋的脸已无法再见,就这么消失在这个世界。
新做成的坟墓连坟头也没有,这是一个罕有人迹的荒凉的原野。少年环顾四周,然后将周围的一切铭记于心。
该离开了。
“好好睡吧,哥哥。”
已经是半夜,但是他没有耽误离开的时间。
波里斯缓步离开那里,没有再回头。但那时在波里斯的身体里跳动的已不再是一个十二岁少年的心。
自那一晚起,开始了没有月光而冗长的冬季。
《符文之子-1 冬日之剑》作者:'韩' 全民熙
第三部 当机立断 第十章 萝兹妮斯
群山在俯瞰,苍天在俯瞰。
不知道这条路伸到何方,也不知道山的那一边等待着他的是什么,只是盲目地走啊走。
季节在变。
影子在变。
“哎呀,我为什么要穿你们下人穿的衣服!”
“可是小姐……没有其他的衣服了呀。”
为了迁就这位已是火冒三丈的小主子的脾气,一群侍从围在身边,连连地卑躬屈膝。服侍这么一个刁蛮的小姐到遥远的国度去旅行,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无厘头的闹剧,但是主人都允许了,做下人的只能敢怒不敢言。
或许是上天对这场闹剧的惩罚,他们在旅途上,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麻烦和状况发生。不幸中万幸的是,一直没出什么大的纰漏,他们此刻已经结束旅行,踏上了归途。
“拿别的衣服来!我可是伯爵的女儿!你们要搞清楚,我怎么能穿着这种衣服出门,会有损我爸爸颜面的。”
如果此刻他们是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安诺玛瑞这种担心不是没有理由。可是此时此刻,他们离自己的国家还有将近十天路程,那些喜欢评头论足的王公贵族离这里还有十万八千里。
“可是小姐,这里是郊外,根本没有地方可以买衣服呀。”
“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国家?”
这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伯爵的小女儿,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所到之处都应该像安诺玛瑞的首都卡尔地卡那样,大街上到处都有琳琅满目的高级服装店。如果让她穿着那些破旧的衣服,她宁可一辈子都不出门,但是碰到这种倒霉的事情,自己也很是无奈。
前一天夜里的一场雨,路面上积了不少水,满是泥泞的道路走起来十分吃力,于是他们在湖边暂时停下来休整。这时候也不知道是谁的疏忽大意,本该关得严严实实的马车门忽然开了,小姐的衣箱滚了下来,整个的掉进湖里。结果萝兹妮斯的裙子都被泥水弄得斑斑驳驳,面目全非。这次旅行中全权负责萝兹妮斯起居的老资格侍女薇拉则发誓,如果被她查到谁是罪魁祸首,就要将那个人的手腕掰折。这个女子骨骼粗壮,个子高大,体重也超出了一般男子的一倍,因此,他发下的那个誓言变为实际行动的可能性也不是完全没有。
“如果不喜欢,就不要换下来嘛。”
救星出现了。伯爵一行人从镇上赶来了。虽说这位小姐刁蛮成性,但也有一个人可以让她乖乖地听话。培诺尔伯爵十分疼爱自己的这个女儿,平常都用萝兹这个昵称称呼女儿,只要是女儿的要求,都会竭力地满足她,但是,绝对不容许自己的女儿不懂规矩没教养,即便是同下人之间的纠葛,也会处理得非常公正,不偏不倚,因此,身边的下人都非常尊敬这位伯爵。
“爸爸,可是这一件已经脏了……”
她想用半是撒娇的口吻抗辨几句,但是马上意识到这对她父亲不起作用,便无可奈何地接过了薇拉递上来的衣服。也难怪我们的小姐如此排斥这件衣服,这是作杂物的少女凯蜜儿的衣服,但毕竟是伯爵府的下人穿的衣服,也不像萝兹妮斯所说的那样凌乱破旧。
萝兹妮斯虽然换上了那件衣服,但几乎没有装饰的及膝短裙,仍然使这位一贯衣着华丽的千金小姐心存不满。恰巧看到与自己同样年纪的下女凯蜜儿就站在自己旁边,便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到那个可怜的孩子身上。
“快滚开!不要让我看到你这个倒霉的家伙,真是气死我了!”
凯蜜儿连忙一溜小跑地从马车后面绕了过去。也是,自己居然和小姐穿这一模一样的衣服,也难怪小姐发脾气。这个时候最好离小姐远一点比较安全。
“萝兹,小心又弄脏衣服,快到马车里面去。”
只有爸爸的话,萝兹妮斯才会当成正确的来接受,所以听到爸爸这么说,马上点了点头,打开了马车门。薇拉走过来噌地把她抱起来放进了马车里,随手关上了车门,接着掉转头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这是一支拥有三辆马车的庞大的队伍。以伯爵的尊贵身份之所以离开安诺玛瑞,不辞辛劳来到奇瓦契司共和国,是为了走访夫人认识的几个比较有势力的选侯商讨几件大事。奇瓦契司的政治局势一向处于不安定的状态,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有的政权被颠覆,过去精心编制的关系网随时可能支离破碎。培诺尔伯爵的庄园,如果不包含安诺玛瑞的殖民领地提亚,便与奇瓦契司相接,因此,同这个国家的关系问题,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南部安诺玛瑞自古以来盛产葡萄和杏仁,还有令美食家垂涎三尺的松露(蘑菇的一种),这块土地也因为这些特产而享誉大陆。威严耸立的帕诺萨山脉横向穿过南部安诺玛瑞,山的两头分别叫做亚拉松和贝克鲁兹。两个地方都拥有着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美丽的山间风光,以及丰富的南方特产,因此难分伯仲,不相上下。
培诺尔伯爵的庄园就在贝克鲁兹。奇瓦契司也有许多富有的财主,不可能不贪图各种美食带来的无限商机。为了贸易往来而开辟道路,放在什么时候都是无比重要的。虽说国王的权利至高无上,但是这方面的权利历来都是直接掌握在领地的主人伯爵手中的。
伯爵不在的那一段时间负责照顾队伍的秘书修走了过来,恭敬地低下了头。伯爵问道:“怎么样,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吧?”
“当然。主人的事情办得还顺利吗?”
“嗯,还比较顺利。”
修点了点头,接着换了个话题。
“我已经派人打探过了,到达提亚的边境还需要三天的时间。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