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江忙忙点头,“下次咱们打金的,赤金的!”
李氏被他逗笑了,手里抱着圆子也没有办法捂嘴,缺了门牙的豁牙子毫无遮挡地暴露出来。
覃初柳本来只是偷偷地看着他们,不想看到李氏的豁牙子她一个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李氏这才惊觉自己把豁牙子露了出来,赶忙闭嘴,抿唇不说话了。
覃初柳真没有嘲笑她的意思,见她这个样子,覃初柳的心里小小的内疚了一下,一句话脱口而出,“二舅母,你没问问镇上的大夫,这牙掉了还能不能补上,兴许……”
剩下的话,覃初柳自己吞进了肚子里,她有些懊恼,这话实在是太伤人了,可是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这话确实伤人,李氏回家之后趴在炕上哭了好久才止了眼泪,一抽一抽地对大江说道,“她就是故意的,她就是故意的!小小年纪心思就这般歹毒,长大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算是看出来了,镯子的事情也是她故意那般说的,等我以后不好好收拾她!”
覃初柳可不知道李氏已经把她的一句无心之话深深地记在了心里,回家之后,她又开始了每日戳手指的生活。
终于在她能够成功缝出一个还过得去的荷包之后,春天来了。
河水上封冻的冰面开始开化,已经有淙淙的烟流水在流淌,地上本就所剩无几的积雪一点一点消融,最后消失在干涸的土地上。
覃初柳在家坐不住了,虽然现下还没到水稻育种的时候,但是很多事情都要开始准备了。
水稻育苗需要在一定的温度下进行,显然室外的温度达不到要求。现代的时候有塑料薄膜,可以扣大棚育苗,可是现下没有这个条件,想要培育出质量上乘的秧苗来就十分有难度了。
“娘,我从明天开始就有事情要忙了,能不能暂时先不学女红了?”覃初柳与元娘打着商量,见元娘不为所动,她赶紧举手发誓,“娘,我保证,忙完了指定继续学下去。”
元娘斜睨了她一眼,继续手里的活计,好半晌才不紧不慢地说道。“这些天你就跟屁|股底下长了钉子似的,我就猜想你啥时候能给我说,没想到你还挺能憋,拖了这么些天才说出口。”
覃初柳也不管元娘手里的活计。嬉笑地凑过去抱住元娘的胳膊,用自己的脑袋蹭啊蹭的,“娘,我就知道你最好了,你当然是不会再拘着我了。”
元娘放下手里的阵线,无奈地叹了口气,“我能拦得住你?算了,由着你去吧。”
覃初柳高兴的不行,正待说几句好听的话,拍一拍元娘的马屁。就听元娘继续说道,“不过,有一点你可得记住了,再不能像之前那般卖力了,你瞅瞅你的脸。到现在还皴着呢。”
覃初柳摸了摸自己脸蛋儿,确实,麻麻碌碌的,一点儿不似这个年纪的女孩该有的细嫩润滑。
她倒是不在意,左右养一养就好了,但是元娘和梅婆子总叨叨,生怕她的脸留了疤以后嫁不出去。
“娘你放心。现下天气回暖了,我指定冻不着。”覃初柳避重就轻地回道。
元娘如何听不出,但是却也什么都没说,由着她去了。
这天吃晚饭的时候,覃初柳就给大家分配了活计,她和元娘去砍木头。梅婆子和戚老头儿去拉石头,他们要在后院搭个简易的棚子,把干草扎成草席子缮在棚子四周,即通风又能有细碎的阳光透进来。
除此之外,还要在棚子里搭个灶。用来提高棚子内的温度。
覃初柳不知道这样做能不能行,暂时她也只想得出这些,也只能将就着试一试了。
用了四五天的时间,他们才把要用的材料折腾回来,这时候覃初柳无比怀念傻蛋、谷良他们,若是有他们在,干活指定轻松很多。
又用了三天的时间,他们才把棚子搭好,搭好之后,覃初柳里里外外看了好几遍,效果没有她想的好,棚子里面太黑了,阳光不够充足,秧苗即使长出来也会发黄,太细弱,移栽到田地里也很难成活。
为此,覃初柳翻来覆去好几天都没睡好觉,却也没想出更好的法子。
眼见覃初柳嘴上都急出了火泡,元娘实在心疼,便劝解覃初柳,“你说的那种东西咱们这里确实没有,不若你去镇上问问,兴许就有那见识多的知道呢。”
覃初柳心知这种可能性极低,塑料薄膜的生产制作需要有一定的科技支撑,显然现在的科技水平还远远达不到要求。
除非有这方面的穿越者开了金手指,否则,在这个时代找到塑料薄膜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可是不管怎样,只要有一线希望总不能放过,于是,第二日覃初柳就坐着牛车去了太平镇。
依旧先去了永盛酒楼,百里容锦和百里徵都不在,问了郑掌柜才知道,他们父子早在几日前就走了。
“京城来了家信,说是老夫人病重,让少东家和小少爷回去侍疾呢。”郑掌柜解释道。
看来老夫人病的不轻,若不然百里徵也不会不留下只言片语就走了,覃初柳心中暗忖。
不过,这些都是别人家的事情,她也管不了,她还是解决好自己的问题才是正经。
向郑掌柜打听了一下塑料薄膜的事情,郑掌柜听了覃初柳的描述直摇头,“我从未见过柳柳说的这种事物。”
见覃初柳面露失望之色,郑掌柜又描补道,“温掌柜比我知道的多,我没见过的东西他兴许见过呢,不若你再去问问他。”
左右都来了,问问也无妨,抱着这样的心态,覃初柳决定去东升米粮店走一趟。
谁成想,她刚走出永盛酒楼的大门,就和迎面走来的一个男人撞了个正着。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胳膊废了
男人的身体不若傻蛋、谷良那么壮实,可也是一个身量高大的男人,与覃初柳撞在一起,他不过就是后退了几步,而覃初柳则直接被撞倒在地。
更悲惨的是,覃初柳摔倒前还扭了下脚,摔倒的时候下意识地想用手扶地,手臂不堪重负,着地时候发出“喀嚓”的一声响,继而覃初柳的痛呼声响彻了整个永盛酒楼。
撞了人的男人一下子就傻在了那里,不知如何是好。
郑掌柜、高壮以及大堂的小伙计闻声赶来,见到覃初柳歪倒在地,一只手抱着另一只手,痛的满头满脸都是汗,登时就知不妙。
高壮赶忙上前抱起覃初柳,一行人急匆匆往医馆跑去。
这个时候,大家都没有注意到那个撞人的男人,他见被自己撞伤了的小姑娘被抱走了,想也不想便追了上去,奈何他脚程不若高壮他们快,和他们始终保持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
高壮把覃初柳抱到了距离永盛酒楼最近的医馆,好巧不巧,正是给圆子换药的那家医馆。
医馆里只一个老大夫,也没什么人来看病,见一个大汉抱着个小姑娘过来了;心知这定然是个急诊,赶忙起身迎过来。
“她这是怎么了?”老大夫一边给高壮他们引路,一边打听覃初柳的情况。
“似是扭了脚又摔了胳膊,大夫快给她看看。”跟在一边的郑掌柜解释。
高壮小心翼翼地把覃初柳放到床上,老大夫这才看清楚覃初柳的样貌,有一瞬间的出神,不过很快他就被覃初柳的呻|吟声唤醒,赶紧上前给她检查伤势。
“情况不大好,我不善接骨,只能勉为其难地给她治脚伤,至于胳膊,你们还是去把华家医馆的华老头儿请来吧。他擅长接骨。”老大夫皱眉耐心地说道。
听说这老大夫不善接骨,且还推荐了一个更好的大夫,高壮就要抱覃初柳去那华家医馆。
谁知他刚靠近覃初柳,就觉一阵杀气袭来。他滞了一下,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手腕已经被老大夫抓住,“你莫动她,对她的伤情不好,还是把华老头儿请过来吧。”
谷良压下满心疑惑,二话不说就去寻华老头儿了。现在这个时候,还有什么比覃初柳更重要的。
一盏茶的功夫,谷良就把华老大夫抗了过来。
把华老大夫放到地上,他还有些发懵。嘴里不停的叨叨,“这是什么事?我还在坐诊,就被这大汉抗了来,路上问什么也不说。就是再着急也不用这般折腾我个老头子啊,我这把老骨头……”
“华老头儿。快别磨叽了,来看看小姑娘的伤。”老大夫喝住华老大夫,急切地唤他过去。
“你不是最不服气我吗?这世上还有你看不了的病?”华老大夫嘴上不饶人,却也晃晃悠悠地走了过去。
一见覃初柳的脸,他惊呼出声,“啊,咋是这个小姑娘?”
覃初柳透过已经被不知道是汗水还是泪水迷蒙了的眼睛。也看到了华老大夫,勉强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来。
华老大夫心疼的不行,“快别动,快别动,我这就给你看伤,一会儿就好。一会儿就好……”
老大夫把杵在一边的三个人撵去了前厅,后堂只留下他和华老大夫给覃初柳诊治。
郑掌柜和高壮走到前厅,这才发现他们身边还跟着一个十五六岁少年。
这少年衣着不俗,却弄得脏污不堪,有些地方甚至已经划破了衣料。他长得也十分俊美。肤色很白,眼神清亮,但就是这双清亮的眼睛,却总给人一种懵懂,或者说执拗的感觉。
这样的人,不是太单纯,就是死心眼儿。
“你是谁?”高壮不客气地问道,“刚才是不是你撞倒的柳柳?”
少年有些紧张,揪了揪皱巴巴的衣襟,“我不是故意的,我想去酒楼吃饭,可是身上又没有钱,正想着该如何才能不用钱吃到饭的时候,小姑娘就撞了过来,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郑掌柜和高壮对视一眼,心道这少年莫不是是个缺心眼儿的,没钱还想吃饭,他当永盛酒楼是善堂不成!
“听你的意思,倒是柳柳撞了你了?”郑掌柜的声音也有些冷,若是柳柳有个好歹,他如何向小少爷交代啊。
少年极其认真的回想起来,好半晌,才郑重的说道,“不是,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