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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说回这间墓室,眼下看来,我是莫可奈何这笨重的石棺的,为不影响进度,我决定先去探探四周的环境再说。
这是间作工精湛的墓室,墙上满是无价的雕刻,我看着其中一面,凿出了几幅战争场景,像在介绍墓主人伟大的战功一般。我暗想,同样的石墙,这一面是否也藏着些巧妙的暗门呢?
我迫不急待贴近石墙,敲打墙身上的每一块文字,墙面的砌砖极其平整,简直像水磨过的一般。这次是一个卡通化的字符,造形极其可爱,当我推上去时,石墙移动了。
推开墙后,我走进了这间算是耳室的较小房间,电筒一晃,扫出了一道亮银色的光柱,当光柱划过一排深青色的巨鼎时,我完全惊呆了。
一排巨鼎,一排深青色外观的巨鼎,伫立在我面前?!
我无法置信的移步,看着这排半人多高的巨大铜器,一算,共有五尊之多,耳贴着耳,肩并着肩──这种排列方式,不就是“列鼎”吗,中国上古王权的象征?!
根据研究,玛雅人从未具备真正的金属应用,顶多有些装饰性的黄金饰物,至于青铜器,乃至铁器,那是听都没听说过的。
而这些巨鼎,像极了中国殷商时期的青铜制作,那鼎耳,那刻纹,活脱脱一个浇模镕铸出来的,难不成巨鼎来自中国?!
看再周遭,虽然也堆满了其他器用,但青铜材质的,确实只有这五尊,这代表巨鼎确实是个特殊的存在。
想到这,我记起了自己发现陵墓的经过,岂不正与这事有关?
※ ※ ※
当时我来到丛林,附近的宫殿都已被掘了出来,却独独不见象徵着都城重心的玛雅金字塔。
玛雅金字塔就是玛雅人的神庙,通常也是君王长眠的陵寝,对玛雅人来说,金字塔是他们信仰的重心,也是与神交流的所在。
学者们百思不解,遂认为这是个特例,没有所谓金字塔的存在。可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这里肯定有着金字塔,只是仍在丛林深处,没被他们找到。
基于此一信念,我费了极大的气力去找寻,燠热的酷暑下,穿梭于整座丛林──可迎接我的,除了丛林中可爱的猛兽之外,就只有一连串的失败。
尽管参照了玛雅人建庙的传统,建筑学上的选址概念,甚至天象中太阳升落的方位(玛雅人喜欢这套),但就是门路不对。
就在我将要放弃的那刻,收到了一组相片,那是我一位朋友,藉着气象观测之便,以卫星拍下了此地的遥感图给我。
我一看相片,当场愣住了,只见大片丛林之中,露出了几枚灰色的小点,数了数共有七枚。
我知道那是附近的七座宫殿,但教我惊奇的是,灰点排出了一组眼熟的图案,其中四个在前,三个在后──是北斗七星的星位图!
贰章 我的奋斗(二)
我呆呆的望着这幅“星图”,简直无法思考了。
北斗星向来是中国的二十八宿之一,可在现代的天文学中,却是大雄星座的一部份,怎会出现在玛雅人的遗址中呢,难道只是巧合?
我反覆看着相片,怎么看觉得怎么像北斗星,若说宫殿群真排出了北斗星图,那么象征都城重心的神庙,又将落在何方呢?
答案已呼之欲出啦!
我把目光落在前方两殿,连线后拉出的五倍距离──即相应的北极星位上──终于找到了这里。
※ ※ ※
我抚着巨鼎,鼎身彻骨的凉,其实我早该想到的,这遗址与华夏文明间该有某种联系,可我却疏忽了,直到见了铜鼎后,这念头才又回到我的脑中。
那是所谓“殷人渡海”的说法。
上个世纪中叶,美洲曾掘出许多具有殷商风格的器物,某些甚至有着汉文一般的刻划,故有学者推测,昔年殷商覆灭时,有大批的殷人渡海而来,深刻影响了美洲的文明。
这说法一直被主流视为异端,认为证据力极其薄弱,但如今此处竟有几尊天外飞来的巨鼎,难道不是个最强而有力的证明吗?
想到这,我的心头整个火热了起来。
说老实话,在下并不是唯利是图的小人,我家虽以寻宝发家,但目的从不是为了牟利……这说法似乎有点矫情,好吧,我修正……不完全是为了牟利。
别人如何我不敢说,但我们更看重的是过程,从发想到计划,从执行到成功,一连串经历所带来的成就感,是甚么都比不上的。
好比说夜探古墓这种作为,一般人都将之污名化为盗墓,但比较专业的说法是攻墓……不,不是“公墓”,是“攻”墓!
所谓攻墓,是几个超卓的心灵之间,跨越时空的一场比拼。
在比拼的过程中,活绷乱跳的是攻方,躺在棺材里的则是守方,攻方能否活着携宝离开,是双方胜败的关键。
为此我们付出了多大的心血,各位势必难以想像,或许那位会说,这是个自讨苦吃作为,但对我们而言,这可是攸关着人格养成的大事哩!
老天!这些巨鼎若真能被我带出古墓,肯定会引起世界性的轰动的!我是否该拨个电话给“国家地理杂志”,研究一下双方合作的可能呢?
嘿嘿嘿嘿!我忍不住笑了起来──等等,这不是我的笑声啊?!
就在这时,一道强光打进了耳室,我惊讶的回头,只见暗门外钻进了几个人来。这些人个个配枪,手拿着探照灯,大摇大摆的进到室内。
带头的是名腮胡大汉,边拍着手边笑道:“方先生真了不起,这么难找的一座陵墓,竟也让你找到啦,不愧是当今一流的大冒险家!”
一名青年跟在后方:“话虽不错,但我们懂得紧跟这小子,轻轻松松便找到陵墓,比较起来,我们不是更加高明吗?”说完阴侧侧的笑了起来。
门后陆续有人进来,大大剌剌的,探照灯毫不客气的打在我脸上。
我暗骂自己糊涂,这么多人跟着都浑然不知,难道被装了跟踪器?眯眼望去,这才看清了他们长相。
“我当谁那么鬼祟,原来是业界里闻名的麦克连兄弟,两位不去伯利恒寻找法柜,跑到这种地方,不嫌有些不务正业吗?”
原来闯入墓室的,正是麦克连兄弟那一夥人!
这些人臭名在外,来这绝对没有好事,我暗自叫苦之余,还小小的讽刺了他们一下,他们由于极端迷恋电影,曾扬言要找出传说中的法柜,志气虽壮,却似乎用错了地方。
腮胡大汉脸一红,说道:“方先生,大家都是聪明人,我们想干嘛你也知道,你若安分些,我保证你不会有事,否则……哼哼!”他不怀好意的瞪着我。
我见他脸上一块暗青,知道他是大麦克连,不动声色说:“否则怎样?否则你就要我永远的安分下来,尽情享用这间墓室,对吗?”说话间,右手移向腰侧。
后方的青年哈哈大笑,抚着肚子说:“你小子还真他妈的幽默,尽情享用墓室,这种台词都想得出来──”手一掀,闪电般的拔出配枪,“你的手若再动一下,我就真要你永远的安分下来啦!”
我大吃一惊,本要摸往枪袋的手,尴尬的凝在半空中。
这个看来像小麦克连的青年,一脸稚气,哪知行事竟如此机警,一下便看穿了我的举动。
小麦克连制住了我,奴嘴要手下对我搜身,一名莽汉走了过来,上下一搜,从腰间搜出了我的枪袋,狠瞪了一眼,一拳向我打来。
我心头火起,这莽汉若以为在这情势下,我会任人打不还手,那么他就错了。
我小腹一收,在他拳到前退了半步,扣他手腕向外一带,带得他往外一跌,在他将要翻倒之际,扭他手臂将他提了起来,挡在我的前方。
对方一夥人大惊,纷纷掏了出枪管对我,一时间与我僵持不下。他们不动,我自然也不敢妄动,绷到了极点的气氛当中,只剩莽汉剧烈的喘息着。
一阵难熬的静默过后,大麦克连终于开口:“方先生,我想你该非常清楚,这么做对你绝没有好处的,必要之时,我们不会在乎一两个人的牺牲。”他冷然说着,让人毫不怀疑他的决心。
我知道他的话不假,暗叹一声,推开那名莽汉说道:“好吧,算你们赢啦,你们打算怎么做,杀了我后携宝而去吗?”
小麦猛甩了莽汉一记耳光,凶狠的说:“像你这样的聪明人,难道猜不透我们想法?这里这么大的一座陵墓,不会只有这间墓室吧,我们用得着你的地方,还多着呢!”
他的手枪往外一比:“现在请你带我们各处参观,看看里头究竟还有哪些宝物──”忽地狞笑,露出了一口白牙,“不过动作时千万小心点,我这人有些神经过敏,一紧张,就会胡乱开枪的。”
我看着他那对西班牙人特有的漂亮黑瞳,冷道:“我绝对相信你的话,你确实有些神经过敏。”说完不理他眼中的狂怒,领先走往暗门。
回到主墓室,才发现他们早抬来了两支特大的探照灯,将墓中照得透亮,瞧他们这么有备而来,说不定我的举动,早在他们的监视中啦!
我冷然看着那对兄弟,两手环抱,毫无动作的意思。
大麦克连露齿而笑:“方先生,我们一向佩服你的成就,我老板说了,只要你愿意加盟我们,我们保证你的收入每年增加五倍──不,至少十倍以上!”他比出夸张的十指,“如何,这条件算是非常诱人了吧?”
其实我大可假装答应,出去后再同他们算帐,只可惜我真的太讨厌他们,连敷衍的心情都欠奉。
“这是个相当诱人的提议,”我微笑,“但我父母只帮我生了两条腿,类似这种走狗的工作,我实在做不来。”
小麦大怒,举起枪柄就要朝我砸来,他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