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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哥,我和表哥也迷路了,不知道怎么才能出去。”叶澜试探道。
“这个无妨,我虽然迷了路,但是我有绝招,经常进山打猎,我就每次都带壶酒,这酒里面放了我小妹特制的香料,只要我经过的地方就流下着香味啦,特别是没事喝上几口,真的太爽了。”韩凌风说到酒,竟然开始眉飞色舞起来。
“可是你的酒呢?”山岚轻笑道。
“额,我的酒?遇到豹子后就没留心了,估计是逃跑的时候丢了。”
“韩大哥,那现在还能有什么办法啊?”叶澜白欢喜一场。
“有我在就行,我肚子里面都是酒,回去的路照样闻的出来。”
叶澜本来觉得这人挺有气度的,很是有好感,可是这说话和外表竟然不能协调。越看越是一个酒鬼的模样。
“小姑娘,你要相信我,虽然我爱喝酒,但是我不糊涂,以前我也参军打仗过,从来都不含糊,每次都领功。”
“噢,没看出来韩大哥这么有本事。”叶澜不愿弗他的兴致。望了一眼山岚,只见他似乎听的很有兴趣。
第一次听一个男人说故事,自然觉得有意思啦。叶澜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以前山岚只在乎她一个人,现在对别人的话语感兴趣了。
这酸溜溜的滋味,为了那般啊?
“那是当然,要不是我有一次喝酒喝多了,金辰国的部队偷袭,我也不会打败仗,也不会差点被杀头了,哎——”说道以前,他有点不淡定了。
“我们天凰国是天下最强大的,那时候,陛下御驾亲征,打的金辰国节节败退,他们见到我们就和老鼠见到猫一样。”说到过去他满面红光。
“我和表哥从小就在堡里长大,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故事,韩大哥当年真是豪气冲天啊。”叶澜附和道。
“一看就知道,你们两个没见过世面,白白嫩嫩的,哪里能见过那场面。”韩凌风越说越得意。
“如今这天下形势,估计韩大哥也知道的□□不离十吧?说来给小弟听听,让我们也见见世面?”山岚轻声说道。
“这你可就问对人了,我虽然现在是个农户,但是过去什么场面没见过啊。天下虽有六国,但是水月国,木凤国,火兰国,土荥国都是小国,金辰国原本也是小国,可是近年来吞并周边小国,越来越强大。”
韩凌风喝了口水继续说道:“但是,都没法和我们天凰国相比,皇帝陛下勤政爱民,威震四方,老百姓安居乐业。这十多年来,剿灭了金辰国的大小叛军数十次。看他们还敢再范。我要不是三年前和太子出征打了败仗,现在还是个统领呢。”
“陛下看我多年来冲锋陷阵有功,免了我的死罪,让我回家养老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丽水河
叶澜听韩凌风所言,对这个国度非常神往,有个勤政爱民的好皇帝,应该是国泰民安,歌舞升平吧。
心中的顾虑顿消,决定要和韩凌风走出这山林。
“我和表哥不想回去了,不知道这官凭路引可有什么办法补办么?”叶澜想到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身份证嘛,丢了到哪都不行。
“这个还真难办,不过,我有个亲戚在衙门里面当差,回去问问他有没有办法。”韩凌风也理解了这两人的心思。
“这若是办不了,我们或许不方便去呢。”叶澜对着山岚说到。
“放心,没事的,你们又不去别的城,去我家先住下方便着,官凭路引,我再帮你们想办法。你们是我的救命恩人,你们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韩凌风火急毛毛的拍着胸脯哇哇大叫。
这人真热情,都说山民淳朴善良,真是没错。
三人絮絮叨叨到大半夜才休息。
翌日,
山岚,叶澜带着旋风跟在韩凌风的身后。
昨日还以为他一派胡言,今天看他左右嗅嗅,好像找到回去的路了。
“这是凤凰山,在天凰国的东北边,我们往西南方向走,大概三日就能看到白水村了。”韩凌风背着短弓在前面带路。
“凤凰山是天凰国最大的神山了,从南到北,有近千里长,最南边出去就是木凤国了。”
叶澜豁然开朗,难怪他们一直看不到尽头,他们从北向南走了十多天,山路崎岖,也不过近百公里,如果还继续往南,没几个月都走不出去。
一路上有了韩凌风,日子过的很快,他一路絮絮叨叨,天南地北的,好像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一样。
三日后,他们穿过一片低矮的丛林,看到一条小河。
“到啦,看,这就是丽水河的上游了,我们沿着这河流继续走就成。”韩凌风指指前方。
有水流的地方才能提供人类文明的发展,这里也不例外。
叶澜心中五味参杂,这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扑面而来。
河流的前方还是看不见村落,枯黄的芦苇丛代替了丛林,他们沿着齐身长的细长的窄道前行,又奔波了数小时,前方赫然出现了一条黄泥土垒起的两米见宽的道路。
作者有话要说:
☆、送葬队伍
午时。
“我们出来了,真好。”叶澜笑靥如花,转身拉起紧跟在她身后的山岚的双手。
“好想跳个舞,这样明媚的阳光很久都没有见到了。”叶澜闭着眼睛享受着暖暖的晒满全身的阳光。
“很美,原来阳光可以这样美。”山岚不经被她感染,四周枯黄的野草和芦苇匍匐在他们的身边,在阳光下散发出温暖的色泽。前方的宽道两旁零落的生长着一些松木,点缀的恰到好处。
原本应该是有些苍凉的风景,在他们的眼里却格外的特别美好。
“快蹲下。”韩凌风迅速的把他们摁倒在旁边的芦苇丛中,旋风也懂事的钻到他们身旁。
“怎么了?韩大哥?”
“嘘——”韩凌风给了一个手势,严肃紧张的蹲在他们旁边。
片刻,道路前方缓缓的走来一群人,披麻戴孝,前面个子矮小的似乎是小孩,手被绑在身后。
“这是送葬的队伍?”叶澜马上就明白过来。
队伍很长,缓缓而过,有的带着奇怪的面具,有的牵着马匹,浩浩汤汤。
良久,这批队伍消失在前方,看不见身影了。
“起来吧,好险啊。”韩凌风拍了拍身上的枯草站了起来。
“他们是做什么的?”山岚问道。
韩凌风甩了甩裤脚上了灰尘,瞄了山岚一眼。
“又是哪个大官家出丧了呗,这丽水河是我们天凰国最长最大的河流,这凤凰山又是这丽水河的源头,达官显贵和皇亲国戚都在这山里建造他们的墓穴。”
“咱们惹不起,被他们撞见了,他们觉得晦气。轻则抓去为奴,重则要掉脑袋陪葬的。”
“怎么会这样?你不是说皇帝勤政爱民吗?难道还会有陪葬的制度?”叶澜一惊。
“你们不知道?”韩凌风显然也是一惊。
“当然要陪葬,有钱的大官要把他们的奴隶和夫人都陪葬,没钱的穷人只能陪葬自己家的老婆和小狗小猫,这就是命,谁不想当大官,多点奴隶陪葬啊。”韩凌风说着就叹气了。
叶澜心里一阵恶心袭来,这些人把陪葬看的习以为常,把杀戮看成理所当然。
作者有话要说:
☆、丽水酒馆
“叶澜——”山岚走过来搂着她的肩膀,第一次看到她脸色如此的苍白,心里一紧,似乎想说些什么,嘴唇微启,又似乎想到什么,紧锁的眉头又舒展开。
“没事的,有我陪着你。”山岚用力的搂了搂她的肩膀。
“你?傻瓜——”叶澜转过身看着山岚,这个什么也不懂的男人,面临着未知的野蛮社会,她以为他会说回去。深山有野兽,却没有这样的杀戮。她以为他会退缩,却没想到他凭着他那点微小的力量就义无返顾的决定陪着她。
“你不怕,我也不怕。”叶澜凑到他的耳畔,轻声耳语。
“你们快点,前面有个小酒馆,上好的女儿红,干他个十坛子。”韩凌风看着这两个人黏黏糊糊的,搞不清他们在说什么,猴急急的想去喝酒。
两人听到他的催促,拍了拍对方身上的枯草和灰尘,相视一笑,握着手,两人十指紧扣,跟上了韩凌风。这其中纵然有千言万语,彼此也都已欣然领会。
旋风跟在后面,耷拉着脑袋,这里没有猎物,它好像也提不起兴趣了。
不多时,前方的道路旁有一间黄土和原木垒起的房屋,外面的大旗耷拉在旗杆上,走近细看,才认出是“丽水酒馆”四个字。
店里小儿头顶也束着一个发髻,深蓝色短褂,长裤,短靴,手上拿着一长布毛巾,见到有客来了,精神倍增。
“三位客官里面请——”小二约莫十来岁,热情的招呼着。
韩凌风是常客,甩着胳膊先进去了,山岚搂着叶澜的腰,掀起门口灰色的厚布帘,也跟了进去。
里面的大厅宽敞明亮,光线从四周的几个窗户透了进来,十几张厚实敦黑的原木方桌整齐的摆放着,同色的长凳配在方桌的四周。
地面洁白,光滑平整,叶澜用脚蹭了蹭地面,类似大理石一般。四面的墙壁也是同样的光滑平整,却是土黄色。屋顶在高高的上方,约莫七八米高。在屋外方才所见,是原木撑着房梁,这屋内竟是四个方形的柱子由地面撑向房顶,表面也是光滑平整,呈现出土黄色。
作者有话要说:
☆、湖蓝色绣鞋
韩凌风已经坐在靠窗的一个座位上,酒馆里除了他们,竟没有别的客人。
旋风从后面一跃,抢先跳到韩凌风身边,小二端了一坛酒和三只茶盏放在桌上。
两人坐下,叶澜看了看山岚,他平静依然。
这地方如此偏僻,这小酒馆的内部竟然如此气派,如果是老板有钱,建一气派的酒馆,为何外面又垒上泥土呢?
山岚未经世事,自然不明白这其中的蹊跷。
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