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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文历史散文合集 作者:李国文-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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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中九年(855) 四十四岁 因柳宗郢调回长安,幕散。
  大中十年(856) 四十五岁 为盐铁推官。
  大中十二年(858) 四十七岁 罢盐铁推官,不久病逝于郑州。
  东奔西跑,南投北靠,四处碰壁,落寞蹭蹬,郁闷到47岁的他,终于再也活不下去。情人飞了,老婆死了,朋友倒了,官职丢了,希望没了,前景完了,赌场情场,双双败北,也就只有悄没声地,独自恹恹而死。
  一想到文人的命途多舛,谁也比不上四十年被人按住脑袋,不让抬起头来的李商隐了。所以,我从《锦瑟》第一句的“无端”二字,差不多可以读出一部中国文人的哀伤史。那些平白无故的灾难,变生不测的事端,祸从天降的惩治,猝不及防的凶险,毫无来由的迫害,平地风波的运动,别出心裁的整肃,大张旗鼓的镇压,无一不是突然间“无端”而来,让你招架不住,让你屁滚尿流,让你倒霉到底,让你不得翻身。因此,这首《锦瑟》,若与 “坎终身”的诗人际遇,一并吟味的话,前瞻后顾,上下求索,触类旁通,见微知著,说不定还会得到一种感悟认知、意会神注的新体验呢! 

南渡衣冠欠王导
  李国文
  李国文:新时期重要的现实主义作家,著有长篇小说《花园街五号》、短篇小说集《危楼纪事》、《没意思的故事》等。长篇小说《冬天里的春天》获首届茅盾文学奖。其小说较早地以时空交错的宏大结构反思“文革”历史,反映改革开放。近年致力于读史随笔写作,见解精辟独到,笔锋犀利传神,深受读者好评;最近新出版有《中国文人的活法》一书。
  一
  最近,在南京发现了秦桧墓。
  奇怪的是,这座近九百年的深埋墓穴,并无盗挖痕迹,却无棺无骸,空空如也。对此咄咄怪事,考古专家认为,恐系秦桧的一座假墓。若如此,显然秦桧本人也好,与其一丘之貉的儿子秦也好,为了怕日后清算者开坟剖棺,剔骨鞭尸,因而故弄玄虚,制造出混淆视听的这个赝品,以瞒天过海。
  这倒也说明卖国贼的做“贼”心虚,真是既无聊,又荒唐的行为艺术。
  历朝历代,都有这类自以为聪明,其实笨伯的统治者,都热衷给自己盖堂皇的墓,树巍峨的碑,锡以光荣伟大英明正确的褒谥,以掩饰昏庸无道、误国害民的罪恶一生,企图逃脱死后的审判。其实,这是办不到的,无论贤主,明君,也无论杀人狂,废物蛋,历史自有公论,与墓,与碑,了不相干。
  包括文学界的一些名公,连滚带爬地追逐生前的不朽,身后的功名。其实,深夜扪心,无妨遐想,后世的读者,会买您的这份账么?正如我们现在早把三十年代,四十年代,五十年代,甚至六十年代的显赫名家,统统扔到脑后一样。留得下来的,您不折腾,也会留下,留不下的,您再折腾,镜花水月,过眼浮云,大可不必那么累心费力的。
  哄抬起来的虚名,将来,无非秦桧的墓,笑话而已。
  秦桧两度为相,主政十九年,是一个仅次于宋高宗的掌权者。他的假墓,被挖掘出来,又一次将其嘴脸暴露于天下,成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相当蹩脚的笑柄。因为这对愚父蠢子,当年琢磨出来的馊主意,其洋相,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应该说,当卖国贼,当汉奸,当假洋鬼子,而且还能当得出类拔萃,坏蛋坏出水来,绝非等闲之辈。就看看民国闻人汪精卫、周佛海、褚民谊、王揖唐,哪一位不是高智商?哪一位不是十八般武艺?以文化界为例,时至公元二十一世纪,为周作人嚣张其气焰者,为胡兰成涂抹以亮色者,仍鬼气拂拂,磷火幢幢,阴魂不散,余孽不绝。哪里像秦桧、秦父子如此傻不拉唧,如此低级趣味,以为搞这样一个假坟墓,就可以掩人耳目,实在是幼稚之至,浅薄之至。
  由此,我认为,秦桧在中国奸臣行列中,前比不上蔡京、元载才智之高,后比不上严嵩、和权术之深,奸得很不高明,坏得极没能量。阮籍登广武曾经感叹过,“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反其意用之,也可以说:时无巨奸,遂使菜鸟出头。智商不高的秦桧,所以得逞,不过因为宋高宗赵构,比他更弱智而已。在中国,君庸臣贤,或君贤臣庸,老百姓的日子虽不好过,但不至于过不下去。而君昏臣奸,或臣歹君恶,这个政权也就离完蛋不远。明摆着在金国受过训练,派回南朝的一个奸细,一个谍工,赵构信之不疑,用之不舍,被其玩弄于股掌之上。大宋王朝还能有什么指望摆脱“直把杭州作汴州”的偏安局面?
  就看秦桧如何消遣这个低能儿,便知道“王师北定中原日”的梦想,大宋臣民是休想看到的了。
  绍兴八年十月,宰执入见,桧独留身,言:“臣僚畏首尾,多持两端,此不足于断大事。若陛下决欲讲和,乞愿与臣议,勿许群臣预。”帝曰:“朕独委卿。”桧曰:“臣亦恐未便,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帝意欲和甚坚,桧犹以为未也,曰:“臣恐别有未便,欲望陛下更思三日,容臣别奏。”帝曰:“然。”又三日,桧复留身奏事如初,知上意确不移,乃出文字乞决和议,勿许群臣预。(《宋史》)
  从以上君臣交往的几个回合看,赵构的反应迟笨,近乎呆憨,秦桧的语言乏味,毫无机锋,倒也相当般配。可想而知这个卖国贼的水平,也就只能造一座假墓骗人而已。其实,既然为求得尸骨的安宁,为什么不学学三国时期的魏王,一口气造出七十二疑冢,让盗墓之徒,望而却步。虽然,智如曹孟德,也未必能操绝对胜算,假如统统给你挖开来呢?所以,前人有诗讽之曰:“挖尽坟头七十二,看你奸雄何处逃?”以此类推,秦桧这位笨伯,即使无人挖坟,沧桑变化,山川陵替,早早晚晚也得暴露于天日之下的呀!
  不过,从秦桧的这份过虑,大约可知卖国这一行,在中国很不好干。这一点,中国不比外国,如法国之贝当,如挪威之吉斯林,时过境迁,也就拉倒。洋人秉持基督教对死者原谅的恕道行事,通常不咎既往,不再深究。而国人不讲这一套温柔敦厚,对于卖国贼,对于汉奸,对于假洋鬼子,对于那些恨自己鼻梁不高,瞳仁不绿,头发不黄,肤色不白,一味媚外求荣的候补卖国贼,无论死去的,还是活着的,那份切齿之恨,那种打心眼里发出来的憎恶,那种“汉贼不两立”的大义凛然,从来是不含糊的,而且是绝不肯事过即了的。
  这种没完没了的刁难,绝不宽贷的刻薄,是不大容易改变的。也许这个民族有很多弱点,如“一盘散沙”,如“东亚病夫”,甚至恶谥为“酱缸”,然而,中国人,尤其知识分子,对土地的感情,对民族的感情,在国破家亡,山河变色之际,其坚定执着的爱,其前仆后继的爱,是用洒鲜血、抛头颅的方式,是用不惜献出生命的方式,浓笔重墨,在历史上书写出来的。而这一切,又与数千年来,卖国贼、汉奸、假洋鬼子所制造的灾难,太多太重太悲太惨分不开,这才形成绝不“费厄泼赖”的民族性格。
  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人,所以他把假墓造在南京。
  绍兴二十五年乙亥,冬十月丙申,在中国历史上,秦桧这个大概算是最大的卖国贼,终于死有余辜地结束了可耻的一生。现在弄不清楚,这座不知是他生前营造,还是死后构建的窀穸,究竟起到了多大的欺骗效果?事实上白费工夫,屁用不顶,他到底也未能逃脱被唾弃的命运。
  中国人明白得很,挖坟只能出一时之气,不若铸铁为桧,跪于杭州西湖岳墓前,成为天下人鄙弃辱骂的对象,成为九百年来卖国可耻,爱国可敬的现场活教材。中国的奸臣多了去了,中国的卖国贼也多了去了,没有一个如秦桧这样现世出丑,这样狼狈万状。如此结果,其实比鞭尸燔骨更为糟糕,这是秦桧父子没想到的。
  一般而言,断头台,一刀铡下,也就拉倒,头滚得多远,血流得多少,已无关紧要。可绑在耻辱柱上,公开示众,那才是永恒的惩罚。在中国,倘无这点正义的制约,良知的规范,道德的衡量,公众的审断,真不敢往下想,二十四史以后的历朝史书上,奸臣和卖国贼的数量,肯定会以N倍的速度增加。
  这倒不是危言耸听,被秦桧以“莫须有”罪名陷害于风波亭的岳飞,不是有人质疑其非民族英雄,更非爱国主义者了吗!
  二
  秦桧死去的次年,公元1156年,中国文学史上最出色的女诗人李清照,也离开了人世。
  这是一个奇特的巧合;一个卖国者和爱国者相继死去的巧合;一个其实不相干,然而又具有姻亲关系的两个历史人物,前后脚离开人世的巧合。在中国,好人不长久,王八活千年,整人者不死,被整者完蛋,这种遗憾,是经常的。而李清照能在穷困潦倒的寂寞中,看到秦桧死在她之前,然后再从容安详地闭上眼睛,结束一生。看来,很有点大快人心,哪怕好人只是比坏蛋多活一个钟头,有此结局,也应该说是人间正义的一次伸张。
  南渡衣冠欠王导,北来消息少刘琨。(《佚句》)
  这是李清照咏哦了一辈子,期待了一辈子,始终未能完成,可又难以搁笔的诗,因为,这诗里有她一个梦。
  公元317年(晋建兴五年)十二月,晋愍帝司马邺被刘聪杀于洛阳。同年三月,分封南京的琅琊王司马睿,在王导的辅佐下,即皇帝位,建立东晋,改元建武,是为元帝。大批中原人士,纷纷南渡,王导封为丞相,团结江南士族,抵御北虏侵略,朝野一致,尊为仲父,历仕三朝,官至太傅,使晋祚又得以延续百年。
  宋室南渡,很类似东晋当年状态,建炎初,一度用主战派李纲为相,但赵构待之不如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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