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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关狗屁事-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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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喝着可乐,替我的男主角昀汉安装了“爱情自动修复系统”,因为他在戏中只爱一个女孩却始终没有得到这个女孩的爱。如果没有这套系统,他在第三集就会因为女主角爱上别人而挂掉自己的爱情。但是安装了这套系统后,我保证他可以爱意不绝地撑到二十集。
  “真的有效吗?”计算机屏幕上的男主角昀汉问我。
  “相信我,我给你挂保证,同样的系统我已经用了七年!”
  “不,我的意思是,我不该跟你一样。我应该让我爱的人修复我的爱情,这样才会得到爱情!”昀汉傻傻地说着。“像你这样自己修复自己的爱情,到最后,是不会有人爱上你的。如果你真的爱 Kate,就让 Kate 修复你的爱情,你才会得到爱情!”
  ToTo 偷偷舔了一下我的脚趾头,表示赞同。
  爱情关我屁事第23章 我闻到小狗的臭臭味(5)
  一万年前,人接受了狗的臭臭味,狗成为人的宠物良伴。一万年后,狗的臭臭味还在,所以我把窗户打开。
  每次经过住家附近的咖啡馆,闻到香浓的咖啡味,都因为爱恋这种醇郁,而忍不住要张大鼻孔深呼吸。
  终于在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因为答应帮韦家辉翻译剧本,于是和他到这家巷口咖啡馆吃早餐、喝咖啡。其实对我来说,喝进嘴的、吞下肚的是否山珍海味并不那么重要。相较之下,周遭环境的布置,以及所处空间的气息是否怡人,反而更会影响我的情绪。
  嘴巴吃的和鼻子闻的“味道”,分别是“口味”及“气味”,是不同的感官刺激和情绪反应。你吃得出“咸”味却闻不到“咸”味,差别就像周星驰的《西游记大结局之仙屡奇缘》和王家卫的《花样年华》。前者具体的掏心挖肺,后者抽象的虚无飘渺。
  结果,愈是抽象的愈能让人具体的掏心挖肺。“气味”也就成了我对一个人、一段感情、一件事物的重要凭借。
  每个人身上都有独属于自己的“气味”。当我们靠近一个人,贴近肌肤地闻一闻,就可以嗅出属于他或她身上特有的气味。
  初恋男友的气味很普通,因为他不习惯擦香水,所以贴近他的肌肤时,我闻到的就是他的皮肤的“原味”。但是他每天早上洗完澡后,都会擦“除臭剂”。
  我高中时第一次学到这个英文单字“deodorant”。当时对外国人的生活习惯并不很了解,跟他也还不是很熟。在某个星期天早晨,因为早到了他家,他才刚洗完澡出来,穿好T…shirt。只见他拿着一条比女生化妆品的粉条再大一号的东西,伸进衣服里,在腋下两边擦了擦。我当时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他才跟我解释那个叫“deodorant”的新鲜玩意儿,原来是为了防止流汗产生的不良气味。
  爱情关我屁事第23章 我闻到小狗的臭臭味(2)
  当一个男生在一个女生面前“除臭”,或者当一个女生张大眼睛看着一个男生“除臭”时,他们的关系因为彼此坦然自在地面对“除臭”,反而更进一步。除臭棒“除”去了男女间的客套与疏离。
  韦家辉没有除臭棒,他的小狗也没有。他碰了小狗之后一定会用肥皂洗手,因为他水瓶座的理性思维让他不会把狗狗的气味带到我身边。他小心、谨慎、独断地不让我联想到他的前一段感情。
  结果因为他的小心谨慎独断,我甚至闻不到他现在的感情的气味。我嗅不到他是孤单是寂寞?是压抑是开怀?所以我也不知道该给他找一只什么样的“除臭棒”!
  我找不到适合韦家辉用的“除臭棒”,我跟韦家辉的关系降到了冰点。搬到他楼上好几个月,但是我现在很少去他家,也很少见面。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感觉上却比巴黎和台北之间的距离更遥远。
  “汪、汪、汪汪”只有在偶尔传来 ToTo 的叫声时,我才想起我是住在他楼上。
  我自己逛到光华商场,在 AV 女优小泽圆挑逗的眼神的注视下,我买了日剧《爱情革命》。剧中的空姐因为飞勤任务到巴西的圣保罗,而男友留在东京。
  她说:“东京到圣保罗的距离比圣保罗到东京的距离远!”
  男友没有离开原本生活的环境,感觉不出女友远去的变化。但是在圣保罗的她却因为男友不在身边,身处异乡,因此比男友更能感觉到两人之间的距离。
  因为许久不见,突然见面时更觉得彼此愈来愈生疏。亲切感没有了,连小狗的味道都不习惯了,开始觉得臭臭的。
  爱情关我屁事第23章 我闻到小狗的臭臭味(3)
  我愈来愈讨厌小狗的“臭味”。有次韦家辉要去楼下蹓狗,顺便拿东西到楼上给我。我一开门,ToTo 就从门缝窜进来,在我脚边跳来跳去打招呼。
  “好臭喔!”我忍不住喊了一声,抱怨起来。
  韦家辉连忙一跨脚把 ToTo 提了出去。我关上门。
  ToTo 的臭臭味留在空气中,刺着我鼻子。我想到刚才被韦家辉提起的 ToTo 的脸孔。那脸孔在经过我的眼前时,我看到 ToTo 无辜与不解的眼神。
  我想我跟小狗再也不是朋友了。
  虽然韦家辉嘴上仍宣称他还是很爱我,可是在我偶尔看到他的那短短几分钟里,却完全感受不到他的亲切与爱意。我再也不觉得他需要我,于是我努力独立生活,对他无所求,也不愿有任何依赖。
  我去日本工作的那几天,他完全不知道我不在楼上。双十节前夕还写电子邮件问我隔天要不要一起去逛花市?哼!我才不要跟他去逛花市,重温小狗与他相遇的旧日时光。
  我承认我是小心眼的,而建国花市是属于韦家辉和他的旧爱的地方。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也就算了,既然我知情,那还是尽量避免的好,何况我一点儿也不想跟他出游。
  回到台北后,有一天在楼梯间遇到 ToTo 和韦家辉。ToTo 还是臭臭,我避得远远。远得如同我和韦家辉的距离!
  爱情关我屁事第24章 爱一个人爱得太深人会醉心会碎(1)
  我会眨左眼,我会摆动耳朵,我会跳踢跶舞,我还会让她爱上你,但是我不会帮你谈恋爱。
  基本上,身为一只宠物,我从来不对老板喜欢的女生发表任何意见。绝不品头论足,从不说长道短。只要这个女生愿意带我出去走走,通常都可以让我掏心挖肺地爱她一万年。
  说实在话,除了以前的老板娘,老板喜欢的女生我也只见过 Kate 而已。这代表什么,这代表老板其实根本很少谈恋爱。或者这样说吧,他根本就是“寓恋爱于工作”。而他现在的工作之一,居然是写爱情偶像剧!
  当他写的偶像剧在台视播出后,我有时趴在客厅地毯上看着,有时被关在走廊上看不到,我就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剧中人的“恋人絮语”。我好奇我这位深情但是不多谈恋爱的老板,要如何在荧光幕上“开示”所有的观众与恋人?结果二十集演下来,我发现我起码掉了十次眼泪。仔细算一算,应该有一百六十七滴泪珠。
  一百六十七滴泪珠,对一只整天要讨好主人而不能去外面谈恋爱的宠物狗来说,这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事情。而且,我的眼泪是非常有品味的,绝不会为了《台湾霹雳火》那样的八点档轻易落下。所以,以我的眼泪做为标准来看,老板写的偶像剧还算不错。
  除了一百六十七滴的泪水,我每每还在内心感动与口鼻抽搐的当口,强记下非常多的“恋人絮语”与爱情话语,好做为我日后实践爱情时的教条与准则,成为我未来在追逐母狗的发情气味时的参考依据。我把老板的“爱情开示”一字一句地背诵下来,又再深自体会,务求融会贯通。不过在脱离戏剧情境和人物性格后,这些“开示”会不会像“许我一个未来”那样,从《人间四月天》里的深情许诺一变成为可笑的浪漫?
  1。 对恋人们来说,不论彼此是深情还是缘浅,他们的一见钟情都只有一次。(对啊,不然怎么叫做“一”见钟情呢?可是又好像不太对,因为我每次见到 Kate 的时候,都还是有一种一见钟情的感觉。也许这就是狗眼和人眼最大的不同。大家不觉得吗,狗一向都很爱看着它的主人,以及主人的爱人。)
  2。 没有行动力的人,不会有爱情!(老板这是在说他自己!)
  3。 我最喜欢相亲了!两个完全陌生的人,第一次见面,就要用爱情做赌注!(这句话说得有些一针见血。)
  爱情关我屁事第24章 爱一个人爱得太深人会醉心会碎(2)
  4。 人们往往在爱情旁边徘徊,却不知道爱情就在身边。(我只会在电线杆或是某种特殊气味旁边徘徊。唉,我想我的鼻子再灵,也嗅不到爱情的味道。)
  5。 把爱情好好收着,就不必患得患失!(吃不完的骨头,一定要收好。)
  6。 新的爱情是旧的爱情的红药水,愈早用愈有效。(说穿了,这叫“以毒攻毒”。失恋的人赶快去谈一个新的恋爱,就可以把旧爱忘掉。)
  7。 每一个人都相信爱情,可是每一个人相信的爱情都不一样。(老板讲这句话,蕴含了他对符号学的理解。以一只小狗的智能来说,符号学是一门很深奥的学问,但是我可以试着用简单的方式加以说明。“爱情”这两个字,总共二十四划,念做“ ㄑㄧ ”。当人们一听到或是看到这个字眼时,都会明白这是指一种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会令人朝思暮想、失魂落魄的情感状态。但是在这种共同的理解与想象下,每个人又会对爱情有着不同的期待与表现。例如《重庆森林》中的王菲留下心爱的男人,自己跑去加州;《铁达尼号》中的李奥纳多则是甘愿把浮木让给胖胖的爱人,自己冻死在水里。这个爱人又在人老珠黄时把价值连城的“海洋之心”扔进深海。)
  8。 对他,我只是在“谈”一场恋爱。他就像是我信箱里的电子邮件,看过了,就可以转寄出去。(奇怪,老板总喜欢塑造这种对爱情潇洒利落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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