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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在其中,商品两次换位,货币由此流回(这和W—G—W相反,在其中,货币两次转手,由此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那末,在货币经营资本那里看不出这样的特殊形式。
只要对货币流通起这种技术上的中介作用的货币资本,——这个资本以缩小的规模代表商人和产业资本家自己在另一种情况下也必须为这个目的预付的追加资本,——是由一类特殊资本家预付的,资本的一般形式G—G'也就会在这里出现。由于G的预付,就会有G+△G为预付者而生产出来。但是,在G—G'中作为媒介的东西,在这里与形态变化的物质要素无关,而只与它的技术要素有关。
显然,货币经营者所使用的货币资本的总量,就是商人和产业家的处在流通中的货币资本;货币经营者所完成的各种活动,只是他们为之服务的商人和产业家的活动。
同样很清楚,货币经营者的利润不过是从剩余价值中所作的一种扣除,因为他们的活动只与已经实现(即使只是在债权形式上实现)的价值有关。
象在商品经营业那里一样,在这里也出现了职能的二重化。因为,同货币流通结合在一起的技术业务,有一部分必须由商品经营者和商品生产者自己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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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关于商人资本的历史考察
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的货币积累的特殊形式,我们要在下一篇才考察。
从以上的说明自然可以得出结论说,最荒唐的看法莫过于把商人资本——不管它以商品经营资本的形式或货币经营资本的形式出现——看作是产业资本的一个特殊种类,就象采矿业、农业、畜牧业、制造业、运输业等等是由社会分工造成的产业资本的分支部门从而特殊投资领域一样。只要简单地看一看这样一个事实,即每个产业资本,当它处在自己的再生产过程的流通阶段时,作为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所完成的职能,恰好就表现为商人资本在它的两个形式上的专门职能,——只要看一看这个事实,就必然会使这种粗陋的见解站不住脚。相反地,作为生产资本的产业资本和处在流通领域中的同一资本之间的区别,所以会在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上取得独立的形式,是因为资本在流通领域中暂时采取的一定的形式和职能表现为资本的一个分离出来的部分的独立形式和职能,并且完全同资本的这个部分结合在一起。产业资本的转化形式,和不同生产部门各生产资本之间由于不同产业部门的性质不同而造成的物质区别,是有天壤之别的。
除了一般经济学家考察形式区别(事实上只有这种区别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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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方面使他感兴趣)时表现出的那种粗鲁态度以外,在庸俗经济学家那里这种混淆还有以下两件事作为基础。第一,他没有能力就商业利润的特性来说明商业利润;第二,他力图进行辩护,要把那些首先以商品流通、从而以货币流通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有形式所产生的商品资本形式和货币资本形式,从而商品经营资本形式和货币经营资本形式,说成是生产过程本身必然产业的形式。
如果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同谷物栽培业的区别,不过象谷物栽培业同畜牧业和制造业的区别一样,那就很清楚,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完全是一回事,特别是社会产品在社会各成员之间的分配(无论是用于生产消费还是用于个人消费),永远必须有商人和银行家作媒介,就象要吃肉必须有畜牧业,要穿衣必须有服装业一样。【聪明的罗雪尔挖空心思地想出,既然有些人把商业说成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媒介”,“人们”也同样能够把生产本身说成是消费的“媒介”(在谁与谁之间?)。由此自然会得出结论:商业资本象农业资本和工业资本一样,是生产资本的一部分。因此,既然我们可以说,人只有以生产作媒介才能保证自己的消费(一个人即使没有在莱比锡受过教育,也必须这样做),或者说,为了占有自然就必需劳动(人们可以把这叫作“媒介”),由此自然会得出结论:由生产的一个特殊社会形式所产生社会“媒介”——因为是媒介——具有同样的必然性的绝对性,具有同样的地位。媒介这个名词决定一切。此外,商人也并不是生产者和消费者(我们暂时把那种有别于生产者的消费者,即不进行生产的消费者撇开不说)之间的媒介,而是这些生产者互相进行产品交换的媒介,只是一种交换的中间人,在成千成万的场合,这种交换没有这种中间人也在进行。】
由于伟大的经济学家如斯密、李嘉图等人考察的是资本的基本形式,是作为产业资本的资本,而流通资本(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事实上只是在它本身是每个资本的再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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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才加以考察,因此,他们遇到商业资本这种特殊种类的资本,就陷入了困境。考察产业资本时直接得出的关于价值形成、利润等等的原理,并不直接适用于商人资本。因此,他们事实上把商人资本完全搁在一边了,在提到它时,只是把它当作产业资本的一种。在他们特别论述商人资本的地方,例如在李嘉图论述对外贸易的时候,他们总是力图证明,它不创造价值(因而也不创造剩余价值)。但是,关于对外贸易的论述,也适用于国内贸易。
以上我们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角度,并且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界限内,来考察商人资本的。但是,不仅商业,而且商业资本也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得早,实际上它是资本在历史上更为古老的自由的存在方式。
因为我们已经知道,货币经营业和预付在它上面的资本只需要批发商业的存在,进一步说,只需要商品经营资本的存在,就可以发展起来,所以,我们要在这里考察的,也只是商品经营资本。
因为商业资本离不开流通领域,而它的职能是专门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所以,它的存在——撇开由直接的物物交换所产生的各种不发达的形式不说——所需要的条件,就是简单的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所需要的条件。或者不如说,简单的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就是它的存在条件。作为商品进入流通的产品,不论是在什么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不论是在原始共同体的基础上,还是在奴隶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小农民和小市民的生产的基础上,还是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都不会改变自己的作为商品的性质;作为商品,它们都要经历交换过程和随之发生的形态变化。有商人资本在中间作媒介的两极,对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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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来说,是已经存在的条件,就象它们对货币和对货币的运动来说是已经存在的条件一样。唯一必要的事情是这两极作为商品已经存在,而不管生产完全是商品生产,还是投入市场的只是独立经营的生产者靠自己的生产满足自己的直接需要以后余下的部分。商人资本只是对这两极的运动,即对它来说已经作为前提存在的商品的运动,起中介作用。
产品进入商业、通过商人之手的规模,取决于生产方式,而在资本主义生产充分发展时,即在产品只是作为商品,而不是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来生产时,这个规模达到自己的最大限度。另一方面,在任何一种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商业都会促进那些为了增加生产者(这里是指产品所有者)的享受或贮藏货币而要进入交换的剩余产品的生产;因此,商业使生产越来越具有为交换价值而生产的性质。
商品的形态变化,它们的运动,1.在物质上由不同商品的互相交换构成;2.在形式上由商品转化为货币和货币转化为商品,即卖和买构成。而商人资本的职能就是归结为这些职能,即通过买和卖来交换商品。因此,它只是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不过这种交换从一开始就不能单纯理解为直接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在奴隶关系、农奴关系、贡赋关系(指原始共同体时的贡赋关系)下,只有奴隶主、封建主、接受贡物的国家,才是产品的所有者,因而才是产品的出售者。商人为许多人而进行买卖。买和卖都集中在他手中;因此,买和卖就不再与购买者(作为商人)的直接需要联系在一起了。
但是,不论以商人为媒介进行商品交换的各生产部门的社会组织如何,商人的财产总是作为货币财产而存在,他的货币也总是作为资本执行职能。这个资本的形式总是G—W—G';货币,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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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独立形式,是出发点,而增加交换价值是独立的目的。商品交换本身和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的各种活动,——这些活动和生产相分离,并且由非生产者来完成,——只是不仅增加财富,而且增加一般社会形式的财富即作为交换价值的财富的手段。动机和决定目的是把G转化为G+△G;对G—G'行为起中介作用的G—W和W—G'行为,只表现为由G到G+△G这个转化的过渡要素。这个G—W—G',作为商人资本的具有特征的运动,不同于W—G—W,即生产者本身之间的商品贸易,因为后者的最终目的是交换使用价值。
因此,生产越不发达,货币财产就越集中在商人手中,或表现为商人财产的独特形式。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也就是说,一旦资本支配生产本身并赋予生产一个完全改变了的独特形式,——商人资本只是表现为执行一种特殊职能的资本。在以前的一切生产方式中,商人资本表现为资本的真正职能,而生产越是为生产者本人直接生产生活资料,情形就越是如此。
因此,要理解商人资本为什么在资本支配生产本身以前很久就表现为资本的历史形式,这丝毫也不困难。商人资本的存在和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前提。1.因为这种存在和发展是货币财产集中的先决条件;2.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是为贸易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