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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宅-第1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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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殿下不在,这家就又成了我娘家。娘不想趁机跟女儿说说心里话?就像我出嫁那日的大清早一样,娘坐在女儿床头嘱咐叮咛……”
  “直说!”绕什么绕!
  “有人说,天下容不下能者,我也无法独善其身,而我之所以能似普通人一般生活,是因为有人一直保护我。”
  邬梅敛眸。不禁冷哼,“这个有人说却是谁说的?你本就是普通人,自然该过平常生活。天下能者就算全死光了,也和你没有一点关系。”
  不承认?兰生今日却不那么容易打哈哈过去,“娘。女儿已经长大了。”
  邬梅一双冷目却似穿透人心,“但这个女儿背负不了她娘正在背负的血海深仇。兰生,我就问你一件事。如果有朝一日,我和你爹都不在了,而你得知你祖奶奶的死因蹊跷,东海巫族灭于他人之手,你会否为他们报仇?”
  兰生虽知自己身上有秘密,却不知秘密的范围这么大,沉吟半晌后答道,“冤冤相报何时了。”
  首先,她虽然小心眼,时不时爱施展一下小报复什么的,但报仇就不一样了,而且还是隔了代的恩怨。其次,追究本源,她不是本尊,为了血海深仇抛弃自我,情感达不到那个牺牲高度。最后,即便是本尊,理智上来说,就算要报仇,也要看怎么报法。那种阴森森不见天日,把自己弄成心理变态的执着,她是绝不会盲从的。
  邬梅目光不再冷,怜爱看着女儿,比起可达老叔那份保住纯血承继才能保住能族的坚信守护,她更希望这孩子能够平安快乐,不用继承仇恨,不用为素未谋面的老一辈付出代价。报仇这件事,到她和姐姐就好。最后结果如何已不重要,尽到努力,到了另一个世界,她们姐妹俩可以面对冤死的族人。
  “照你想过的日子,好好过下去。况且,能族的消失已不是我们可以阻止的,无论你是否有天能,你都得像平常人一样生活,隐藏着,装傻着,不会成为他人眼中钉肉中刺。我的女儿,如今应该会做得很好。”她睁一眼闭一眼任兰生满大街转悠,终成气候了。
  兰生咬着唇,“娘——”
  不料邬梅将大巫手中的木卷取下,递过去,“这是大巫生前常摆弄之物,死时手里还紧握着,我瞧你有兴趣得很,送你吧。”
  小黑一骨碌抱过,蹲回兰生肩头。
  “有些事你不必问,将来也会慢慢知道,回吧。”邬梅将兰生推出巫庙,当面合上了门。
  兰生呆了片刻,吐口气,转身走下台阶。她娘不肯说,她就不追问了吧。能族存亡,血海深仇,听起来真是很遥远。她一直活得很寻常很踏实,今后什么世道都好,应该能凭本事挣口饭吃,足够了吧。
  夏夜天远,那些曾经拥有耀眼光芒的古老星辰,悄然黯淡。然而,斗转星移本就是不变的规律,如同黑暗太久之后,必有新的明光照亮,一颗亮星陨落,定有另一颗亮星辉灿。身处在黑暗中,幽幽无名,却努力发光的小星星们,自己也不知道,哪一天可能突然成为夜空最美,在星河中留下一段属于他们的传说。
  (卷二,完。)

  第218章 雪原

  一望无际,无垠,白。
  寒冽撕空,喧嚣,冷。
  白是青白,冷是僵冷,最浪漫热情的诗人,身处在此情此景之下,也无法写出煽美的诗句,必带孤凉寂寒和绵绵无期的颓然。空旷的雪原,几乎扼杀一切活物,连最长寿的树都畏惧它,卑微臣服在遥远的一角,除了等待冬的天敌,什么也做不了。
  “咱北关大雪原,只有王者和狡者,还必须是出色的猎手,才可以征服,如天空翱翔的苍鹰,桦林优雅的白狐,山崖呼嗷的孤狼……”
  然而,就在飞鸟绝走兽无的寒林中,竟传出人声,苍劲有力,听得出与年龄相符的沉稳。
  嗷呜——
  “妈呀!真有狼!戒……戒备!”锵锵有声,慌乱无章。
  冬阳直穿枯冷的白桦林子,无力落亮一片斑驳褐地,照映出两顶雪帐,五个人。这些人穿灰白的厚冬袍,戴一款的白绒长耳帽和牵脖手套,厚袍直襟,里面一色软甲。那些本围坐着的人,此刻站起四个,手中持刀,身形像黄鼠狼的脖子滴溜溜转,神情慌张向上方看。一个立在石上,看着下面那几人,翻个白眼,一脸看白痴的嘲意。
  “谁他妈生了你们几个蠢蛋!连真狼叫假狼叫都分不出来?”苍劲沉稳的声音变得粗暴,出自一位大胡子汉,“奶奶的,就算有那么一匹狼要来,戒备个屁呀!我们人不多,但个个前锋好汉,还怕畜牲?平时白练你们了,是不是?吃饭个个抱饭桶,一年多前根根豆芽菜似的,如今看上去膀大腰圆,敢情都他娘是肥膘!等巡完这趟,回去看我不练废了你们不可,省得给咱狼营丢人现眼!”
  “队长。咱不是头回出来嘛,给个机会。”叫戒备的家伙长着秀气的五官,笑得谄媚,收了兵刀。跑进帐中捧出一个碗,又颠颠送到大胡子跟前,“队长,天寒地冻,赶紧吃点肉干润润喉。”
  “你个马屁精。”队长大剌剌拿过碗,又对空吼一嗓子,“阿风,你小子还不给我滚出来!当我耳聋啊!一听就是你嗷嗷叫呢。”
  石上那人再翻一记白眼,想自己堂堂昆仑剑宗弟子,竟跟这些小兵蛋子混在一起。真是——他娘的——衰啊!
  秀气脸听了,立刻叉腰跳转身,“原来你小子耍坏!赶紧给队长滚出来!”
  声音一层层在林中铺开,却半天也没出来一个人。
  秀气脸深吸一口气,准备来个狮子吼。“景——”脖子一凉,低眼看到一把钢刀蹭皮,吓得灵魂出窍。
  “马秀兄弟,叫我?”妖笑,嘶嘶沉。
  马秀听出他的声音,这才定了心,咬牙道。“景风,你从哪儿冒出来的?”他这么好的耳力竟没听见!
  撤刀,走前,皮帽子下一张墨彩妖眸的华美面相,指指马秀身后的树,“不是冒出来。是跳下来。我在上面半天,看来要对付你的顺风耳,高处就行了。”
  景风。瑾枫。泫瑾枫。
  “景妖怪,战场上你到哪儿找树去?”切,马秀擦擦鼻子。鄙视妖男。
  “战场上,你的顺风耳狗鼻子贼爪子也派不上用场。”泫瑾枫是不会吃亏的。当兵这么久,别人都变了黑炭,但他怎么晒也不黑,反而五官棱角更分明,刀削还妖。不过他自己知道,身体已经完全没问题了,可比柳夏的健硕。
  泫瑾枫不忘拉好友,“是不是,柳夏?”
  “屁!”马秀跳起,但跟这俩高大的北人比,南方出身的修长就变得不带劲,“打仗可不是逛江湖,武功高了不起啊,来个车轮战就累成死狗——”
  嘶——马秀的冬袍破了一道大口子。
  柳夏淡淡收起剑指。
  大胡子队长眯眼瞧。这些小子入伍一年,新兵蛋子,属于同期中最出挑的士兵,组成一队,调入前锋狼营不久。上官把这回新兵队吹到天上去,他可不信。本来新兵不够资格巡原,他还是把他们带出来了,看看这群小子的本事。谁知道,六个当中就有三个刺头儿。
  这个叫马秀,标准的混混,嘴巴抹了蜜,脚下抹了油,胆子针尖大,逃起命来,却是谁也跑不过他。但就这么个人,脑子活络,人缘好,新兵老兵个个对他掏心挖肺。平时大家有个纠纷争闹,他出面都搞得定。他还有一双灵耳,能听很远。一只狗鼻子,两里外闻到今天菜色。两只快拳,出其不意制敌一招之间。
  景风,那张脸就是妖祸,出趟营身后能跟回一溜串姑娘,哭天抢地要嫁他。撇开脸不说,当兵态度还是很认真的,一开始看着娇生惯养,练起兵来玩儿命,别人做一遍的动作,他能做一百遍。但性格上毛病太多了,阴险,要么不说话,说话也不算话,骗起人不负责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拿家书一项来说,营里每个人每两个月能写一封信出去,偏他说家有新媳妇,每月必须捎两封。将军不同意,好,他就发桃花,自请天天看营门,故意穿小一号的兵服,完美的身材完美的脸,引得一群姑娘在营门口要扎营,又惹得一群难得见到姑娘的兵小子们无心当兵,吵着要退伍,鸡飞狗跳。结果将军没法子,只能改了营规,每人每月能送一封信,这小子才安生啊。
  再说石头上这个叫柳夏的,真是差不动的主。新兵操练是啥玩意儿?人家从不参加!非要他去?好,打得过就去!结果,连将军都败给他了,从此成为北平军帐下最最自由散漫的兵。但他一腔正义,刚来那会儿听说有马贼抢粮,一人请命,把二十来个马贼全部活捉。将军能不把他当宝?
  唯一能和柳夏说得上话的,就是景风。两只都我行我素,但两只并一双,军营无敌,居然还有不少甘心情愿给两人当小弟的人。马秀偏偏和这两只不对,如今凑在一队人里,天天较劲,时时争王。出来三天。大胡子度日如年。
  “你们仨!吵屁呀!小仨口,打是亲骂是爱?娘的,有点男子汉沉默寡言的样子,行不行?统统给我闭嘴!再吵。老子动军法啦!”他火大,一天说不上几句气爽的话,就让这三只搅和好心情。
  “老大。”泫瑾枫漫不经心道。
  “老大!”马秀短促一声。
  柳夏才张口,大胡子吹胡子,“喊屁哪!要拉屎,自己去,不用跟老子说!”
  “有商队来了。”自打进了军营,粗言秽语听到麻木,归结为士气豪风,泫瑾枫自己有时也会来两句。
  “很近。马蹄训练有素,不是普通商队。”只有给马秀一瞬间的清静,就能听到远音。他说完不是普通商队,对泫瑾枫挑挑眉,炫耀之意。
  泫瑾枫顶转马秀的脑门。“别恶心我,军里没女人,也不至于看上男人。”
  马秀作个呕吐状,谁恶心谁。
  柳夏跳下大石,“正南方,不满三十骑,商旅打扮。”
  大胡子还没反应。泫瑾枫就道,“十日前收到飞鸽传书,说武州有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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