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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满黄土的小操场成了我那时唯一的活动地点,起初还是丢丢沙包,玩玩老鹰捉小鸡。到后来,天性顽皮的我就发明了新式的攻击性武器。一段1米长的粗胶皮水管,里面填满了土,由两个孩子在前面抬着跑,我在后面对着管子追着女生吹。脚步稍慢的女生最后一定会被我的终极武器给予致命一击,那个灰头土脸才是名副其实的。因为这类事情,老师没少请家长,我也没少挨揍。可如此幽雅的游戏是我所发明,很难让我释手。所以基本每隔几天,我的嘴周围就会套着一大圈泥印子回去,再挨顿臭骂。那段时间的饭量很小,后来想想也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天天吃土,能不饱吗?
二年级的时候,我总喜欢和班里的一个女生说话,只要她一笑,我的心里就有一种莫名的悸动。算初恋吗?应该不算,只是一个略微早熟的孩子对于异性的些许好感吧。
二年级升三年级那一年,分班了,她被分到另一个班里。临别时我看了她许久,最终还是鼓足勇气写了个小条给她:“我喜欢你。”她看后大哭。我本以为她是在哭离别时分手的伤感,可下午我母亲被老师叫到学校来的时候,我知道事情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她告老师了……
那次母亲没有打我,她无法相信一个只有9岁的孩子能做出如此成熟的事情。那天的晚饭,父亲和母亲一直在用惊疑的目光看着我,我却无比的伤心那个女生为何出卖我。
三年级的夏天,由于上课说话被老师轰出教室罚站。那天下着雨,站在屋檐下,我看着大雄宝殿左右的那两棵大芙蓉树,心中说不出的寂寞和凄冷。芙蓉花的一丝丝花叶上缀满了微小的水珠,更加显得艳丽和不凡。水珠好似水晶一样,在花叶的顶端凝结着。那一天把我看痴了,视野里的所有东西都消失了,只剩下雨和芙蓉花。
从那天起,我开始喜欢了雨,开始喜欢了芙蓉花。
那次因为被雨中罚站,我患了重感冒,最后又转成了肺炎。我父亲暴怒的找到了那个老师,随后,她也被开除了。但我还是因病休学了半年,那年夏天,我再没看到过芙蓉花。
四年级的时候,北京已经开始流行穿旅游鞋,当然,价格也是不菲的。一直清贫的父母没有多余的钱给我买上一双去追赶潮流,对此,幼小的我一直闷闷不乐。在上下学的路上,看到大部分的人已经穿上崭新的旅游鞋时,看着脚上那双已经破旧的棉窝,也觉得没有以往那么温暖了。
我是一个心重的人,从小就是那样。心里有事的话,就总是闷头不语,把所有事都写在脸上。但我又不敢开口直接要什么东西,因为我清晰的记得4岁时在天安门附近,我哭着要一把塑料的大刀。父亲不但没给我买,反而严厉的打了我的屁股,直到我自己哭的不想哭为止。并且家教甚严的家族理念从小就告诫着我,无论如何都不准开口向亲戚或朋友要钱,要玩具,甚至是一口零食。整个童年,我没有什么玩具。唯一的几样就是一个魔方,一个父亲自己动手制作的吊车模型,和跳棋、军旗、围棋以及象棋了。所以从那时就养成了看书的习惯,因为那是消磨时间不想玩具的最好办法。
从小一直如此的家教,让我深知即使向父母要鞋穿也是枉然,故此虽然心里有些委屈,却也一句也不敢提及。
母亲是个心细的女人,她能看到自己的儿子在心里盘算的任何事情。有一天我父亲上夜班,母亲就问我想不想要一双旅游鞋。我说想,当然想。翌日的清晨,那是自打我上小学以来母亲第一次送我上学,那天我们提前了半个小时出门。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胡同里,母亲带我来到了一个专门批发鞋的人家,和人家好说歹说的便宜买了一双旅游鞋。那是我一生的第一双旅游鞋,我清晰的记得那双咖啡色的棉制旅游鞋因为上面烫了个小洞不好卖,所以被母亲花20块钱买了下来(当时正常的旅游鞋大概在80元左右)。母亲脱下了我那双棉窝,放在包里,让我穿着新鞋上学去了。
那时冬天很冷,我家旁边的运河水都冻上了冰,所以我一般都喜欢在冰上走着回家,又不耽误回家,又不耽误玩。当天晚上,我和我一个同学一起步行回家。在河面上玩的正美,不知是哪个缺德的捞鱼人把河面砸了个大洞,但没有围起来,我一脚就踏进了窟窿里。幸好洞不很大,我下半身掉了进去,上半身卡住了。等我爬上来,已经冻的不成人样了。
我同学买了一盒火柴,我们就在河边点起了一小堆火,烤烤衣服裤子。我看着那双湿漉漉的棉鞋,想起了母亲给我买鞋的样子。怕她心疼,也怕她生气,就想脱下来烤一烤。
一个小时过后,鞋烤干了。穿上后突然发现劣质的泡沫鞋底已经烤化了,除了一个完整的鞋面,脚下连一点鞋底都不剩了。
怀着歉疚和不安的心,我穿着那双鞋回了家。吃饭时,我望着母亲的脸几次便想开口,可又几次欲言又止。我不想她生气,更不想因为我在一天就浪费了她很珍贵的20块钱而挨顿好打。
就这样,我穿着那双没有鞋底的鞋足足走了两个星期才被母亲发现,因为她发现我的袜子一双双的被磨烂。结果可想而知,我不但穿回了那双白底黑面的破旧棉窝,脸上也多了几个清晰的手印。
五年级。我和我们班的几个蹲班生混在了一起,大多比我大上3岁左右。几个人在一起除了学抽烟学喝酒就是偷看女厕所或者女洗澡堂子。从那时起才开始真正的早熟,懂的东西比同龄人要多的多。
某日,看过一部香港黑社会武打电影以后,几个人都觉得热血沸腾,弄来几瓶啤酒就开始推杯换盏。酒到酣处,不知哪位仁兄提议我们几个结义金兰,携手共创一个今后叫人闻风丧胆的帮派。一致通过后,就开始着手给帮会起名字了。
这位说:“不如叫十三太保吧!”
那位说:“别逗了,那是一部电影,多俗啊!”
这位说:“那叫十三匹狼?”
那位说:“你丫是不是看《七匹狼》看多了?怎么不叫十三只豹子!”
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最后起了一个俗不可耐的名字——冷血十三英。
那日按年龄排好了名次,记不得我是第几了,不是11就是12。十几个人走到了玲珑塔下(位于西三环),撮土为香,一同跪倒在一座不知名的孤坟前。手持酒杯,齐声郑重道:“今日你我十三兄弟在此义结金兰,虽不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苍天为父厚土为母。今日这位已经过世的前辈乃是我弟兄几人的见证,望您在天之灵保得我弟兄周全,能闯出一片江山。”言罢,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
背手走到一处土坡之上,放眼望去,自己将来的天下就在不远处的那片平房区中。但觉云淡风轻,天高地阔,胸襟也为之一畅。
两个月后,我们被一帮大我们几岁的另一小型团体打的落花流水。几个人见面都觉得脸红,哪里还敢提什么十三英之类的名讳。
六年级,不知为何我的学习成绩出奇的好。老师刚开始讲,我基本就会了,这也越发的讨老师喜欢。那一年,我终于成为了少先队员。虽说是全校入队的倒数第4人,但为此,我父亲还是奖励了我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从那天起,我终于可以不用走着上学了。
下半学期,我获得我毕生唯一的一次三好学生。因此也为我争取到了一个推荐生名额,因为推荐生才有资格参加一所市重点中学的复试。由于奥数知识的不够,我仅差3分落选了。想想也怪不得自己,奥数这东西学校是不教的,想学就得交钱去自己找中学单独补习。人家休息日时在环境舒适的教学楼里学习深奥的奥林匹克数学时,我在哪里?我在拍洋画,捞鱼,粘知了,挖沙坑呢。我在端着一碗面条蹲在公共厕所门口玩弹球,我在学习忍者,在一排平房的房顶上练习飞檐走壁呢。我在不远处的菜地里偷人家的倭瓜,我穿插在树林间,拿弹弓子崩人家刚要亲热的情侣呢。
我并不后悔没有学习那些奥数知识。虽然失去了一所重点中学的学业,却换来了无比酣畅的童年。我现在有无尽的回忆,那种回忆是一种乐趣,虽然班驳,却永远甜蜜着。可他们呢?那些很小就戴上眼镜死抠书本的孩子们,想来他们值得留恋的生涯,难免要从大学时代才可以开始。如果非要回忆童年的话,就是那些无休无止的数学题目和外国文字了。
虽然没有考上那所重点中学,但我还是以推荐生的资格进入了另一所不错的学校。开学典礼那天,我看到了一个站在我旁边的女孩,她是隔壁班的。看到她的那一刹那,我真正的初恋开始了……
也是从那天开始,我的命运,起了决定性的改变……
秋风依然在吹动着树叶,沙沙声还没有停止。我向窗外望着,极力想在感慨万分的这一刻看一看不远处的那座玲珑塔,那是我儿时嬉戏的场所。但到处都林立着高楼,我看不到它。我的视线无法穿越这些现代化的建筑去寻找那时我在塔下的身影。
我想下楼亲自走到塔下去看看如今那里秋天的光景,可我还是以同一个姿势坐在窗前,没有动。
因为我知道,真正的秋天,还没有到来。
我要报仇(短篇小说,06年)
胡硕是个并不算非常优秀的男人。没什么大钱,也没有任何特长。
说起来最让他感到自豪的就是自己身高和略显健美的体形,此外,他还有一点点的幽默感。
他喜欢扎在女人堆儿里,即兴的发挥着他那幽默的特长,从而把那些饥渴的女人们逗的前仰后合。
虽然他从不缺少随时可以睡在自己旁边的女人,但他一直都不很满足。他时常在暗暗的祈祷着老天能够赐给他一个美丽贤惠的女人成为他的妻子,伺候他穿衣吃饭,并且能让自己看到她随时都有欲望。
但他却从没想过,要从他经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