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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浪漫.清穿你妹夫 作者:大羿(晋江2012-8-11完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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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麻子,为什么说我“外表猥琐”?还有,我什么时候“极有城府”了?我顶多总是喜欢腹诽而已。
  “还是没有办法吗?”
  “是,我找了很多接近她的机会,甚至和她一起洗澡,但都被她察觉到我的企图躲开了,令牌根本没机会找。”
  听了晴川的话,我一直悬着的小心总算是落了下去。原来她不是对我有企图,而是对我的香主令牌有企图。
  那她粘着我真是一点用都没有的。因为令牌根本不在我身上,我把它包好后放到鞋子里,踩在脚底下的。民国时期的人都在鞋底放钱,那就说明在清朝人们没有这个习惯。
  “切忌插手跟余姚王士元有关的事情,不管你发现了什么。”他郑重地说,“那不是我们该管的。你只要赶紧弄到香主令牌,再杀了她就行了。你是经过我——满洲第一巴图鲁训练的人,我相信你做得到。”
  “奴才遵命。”晴川回答。
  不是吧,你好狠毒,竟然要杀了我。我闭着眼睛,咬咬牙从两米高的墙头跳了下去,然后火速开溜了。
  “大叔,我们赶紧离开吧。”我现在看到大叔就像看到了亲妈一样。
  “怎么了?”他正慢吞吞地给指甲抹油。
  “我们赶紧悄悄离开吧,晴川要搞到我的令牌,再杀我啊。”
  大叔竟然没有任何反应。
  “大叔!”我怨恨地打了他一下。
  “带上她一起吧。”
  “我不想死。”
  “香主,放长线,钓大鱼。”大叔面无表情地说。
  放长线钓大鱼是没什么错,可是做饵的是我啊!晴川还是那什么满洲第一巴图鲁的徒弟,这不是要我死吗!为什么总是要我扮演无辜的土豆这种角色?
  等等,冷静一点。我对晴川那么好,她应该不会这么绝情吧?可是她看起来就是个绝情的人。我不是玛丽苏,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特别的。
  为什么我的命这么苦啊!
  所以我每天都尽量在人多的地方。众目睽睽之下,晴川也不好当众行凶。她就算要行凶也不至于连累到阿贵、吴妈和大叔。
  “招娣,你不认得我了?你怎么不看我?”一个年轻人在跟什么人打招呼。
  换了是我也不看你,就算认得你也不会答应你,因为这个名字太土啦。我无良地腹诽着。
  “招娣,你就怨我至此吗?”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
  “我不叫招娣。”我浑身打了个激灵,用机器合成音说出这句话。
  我实在不愿意去想象“你就怨我至此吗”这句话背后的超级浓缩狗血。
  “可你就是刘家长女招娣啊,我不会认错人的。”
  刘?配上这个姓更是土的掉渣。
  刘招娣,苏晴川。
  怎么有一种般配的感觉?
  想到这里,我又打了个哆嗦。
  “招娣,你冷吗?”我背后的人又往我身上盖了个什么东西。
  “你离我远一点我就不冷了。”我的声调还是没有恢复正常。
  “别再说这种话了。”他此话一出,我又是一身鸡皮疙瘩。
  “我们就当不认识吧。”我说。
  “招娣,你说过,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我娘也是看着你长大的,她现在病卧在床,你怎么能不管她呢?”
  原来如此。
  “要我资助就开门见山地说,我又不是不会帮你。”我转过身,看到这个年轻人长了一脸红红的青春痘,“但你再敢说类似于‘怨我至此’这种恶心的话,我打飞你!”
  “谢谢你,招娣。”年轻人露出阳光灿烂的笑容,脸上的痘痘还在油亮亮地反光,“我和竹青是不会忘记你的成全的。”
  鬼知道竹青是谁,但从他的只言片语中,我大概可以整理出事情的经过,那就是这个青春痘甩掉了刘招娣,然后和竹青在一起了。
  “我们在一个月前搬到京城城郊的,人参不需要太贵,五两银子一支的那种就行了。”青春痘把盖在我身上的衣服重新拉下来,大摇大摆地走了,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这……
  功利是无处不在的。
  五两银子的那种就行了,亏你说得出口。你怎么不说我把自个儿卖了就行了!真是极品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我愤恨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一个人用鄙夷的眼神看着地上的唾沫印子,他就是我那乔装打扮成平民的好妹夫——爱新觉罗?胤禛同志。他是不是内热我不知道,但外冷是一定的。
  “嘿嘿。”我搓着手,谄媚地冲他笑着。
  妹夫的脸色顿时铁青得可怕。
  对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一定要把握住这个机会。他现在是平民,不能以皇族身份让我自动死到距离他三百里以外的地方。而且他再怎么说也是皇子,破口大骂这种事还是做不出来的。所以,我下面要做的事情应该还算靠谱。
  我在心底对自己说“你行的”,深吸一口气后拦住了妹夫,同时使自己的神色尽量显得自然:“那个,妹夫啊,你大姨子我最近手头有点紧……”
  他黑着脸往地上扔了五两银子。可是这才刚够买那个“便宜的”五两一支的人参。
  我再深吸了一口气:“再多……”
  他把拳头握得嘎吱作响,但还是从包裹里拿出一块琥珀恶狠狠地往我脸上一丢就拂袖离去了。
  我高兴得合不拢嘴。
  脸上被砸个包算什么。那是价值不菲的琥珀砸的。用可以换很多银子的东西砸,我就算被砸得满脸是包也无所谓啊,当然前提是要把凶器送给我。
                          
作者有话要说:胤?同学的酱油打得很及时啊。




☆、帝女花(二)

  这块明亮的琥珀里还有一只昆虫,价值不菲,我以五十两银子的价钱典当了琥珀。再花十两银子买了两支给青春痘他娘吊命的人参(这钱花得我真心疼,但人家老妈怎么说也是看着本尊刘招娣长大的,人家的身体外貌和身份再不济也不是白占的),就匆匆赶往城郊挨家挨户地找,谁让我不知道该死的青春痘姓甚名谁呢。
  “招娣,是这里。”青春痘在一个小院门口向我招手。
  我拎了两支人参进了屋,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在桌上。病倒在床上的老大娘看起来一副惨兮兮的样子,蛮让人心疼的。
  “招娣,是招娣来了?”她突然睁开了眼睛。
  我支支吾吾地答应着。虽然我不喜欢这个名字,但问题是我现在的名字也很二。要是我说“不要喊我招娣,喊我小三”,那就是脑子抽了。
  “招娣,你一直都是个好姑娘,(我知道我是个好姑娘,好姑娘排名我自认第二,就没有人认第一了),虽然长得并不出色。”
  我除了露出好孩子的笑容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好了。
  “是我们家水生对不起你。”
  水生?跟招娣有一拼啊!
  然后我站在这里洗耳恭听了至少一个时辰的时间,尽管她下面说的方言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走出去的时候,青春痘水生还对我露出了敬佩的眼神。
  对这种人我没什么好理的,要不是看在他还算挂记老妈,人品不行孝道还行的份上,看我不拍死他!
  正当我准备摆出一个有气势的动作来表达心中的不满,一只刀柄重重地戳进我的肚子。我应该庆幸是刀柄而不是刀刃吗?
  一个卫兵收回刀柄从我身边跑过:“好狗不挡道!”
  你才是狗,你全家都是狗!我在心底恶毒地咒骂着,但脸上还是得摆出谄媚的表情。万一他一个不爽戳死我,那也是工作事故,我就要白死了。
  一伙官兵从前面跑过,看来是在追捕什么人。我在心里祈祷,千万不要是天地会的兄弟才好。
  我靠在一户人家的前院门口,以避免再被撞到。
  正想着的时候,一只鞋子塞进了我的嘴里,某个人从我背后用胳膊勒住我的脖子。我已经欲哭无泪了。打劫就打劫,你也不要把鞋子塞我嘴里好不好,落得这个地步我都已经够可悲的了。
  “掩护我。”他用低哑的声音说。
  我含着眼泪点点头,希望他赶紧把那只又脏又臭还不知道踩过什么的鞋子赶紧从我嘴里取出来。
  鞋子取出来后,我连忙跑到河边。
  “喂,你做什么?”他一只手抓着我,另一只手重重拍了一下我的背,以至于我俯□时把整个头都埋进了冰水里。
  我抬起头,露出湿漉漉且冒着寒气的脑袋,阴森森地说:“漱口啊,哥们儿你鞋子多久没洗了?”
  “还算勤,一个月。”
  我的双手搭在脑门上,在心里对自己不断默念八字真言: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治疗完毕。
  我没看这位兄弟不要紧,看了真是吓一跳。他穿着一身桃红色的妇女旗装,还戴了个遮住半边脸的假发。
  好吧,再没有比男扮女装更好的乔装打扮了。可是大哥,伪娘也要有伪娘的资质才行啊!你这样一眼看上去就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你为什么找我呢?”我问。
  “因为你是全京城最愚蠢的白痴好人社小三。标志性特征是一身灰和男人一样的辫子。”
  我已经这么出名了吗?误会!完全是误会啊!我只是一个“被好人”的可怜孩子呀!再说了,我这粗粗的麻花辫和男性的金钱鼠尾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那兄弟,你做了些什么?是盗窃还是造反?”我咬着牙齿小声问。
  “哪一个都不是。”
  “杀人越货还是放火打劫?”
  “不是。”
  “那……你到底做了什么,逼良为娼还是拐卖儿童?”
  “驱除满贼,还我苗人尊严有什么不对,我要救我族人”
  “是反清同志早说呀。”我说,“我和你是一条船上的。”
  那只手终于松开了,我也得以透了一口气。
  见他看我时狐疑的神色,我问:“身上有没有刀?”
  他递给我刀以后,我拉开衣袖,在左臂上划了指甲盖大小的“反清”两个字:“这下相信我了吧?”
  “好,我信你。”他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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