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大清早一睁眼,鹅毛大雪夹着硬邦邦的冰粒子从天而降,下个没完没了。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足足积了三寸有余。猫耳胡同从里到外好像被大刷子李老四用白粉从头到尾涂了一遍,白亮得能映出人影儿。
赶上这日子口儿,大家全猫在家里,吃吃炖肉,喝喝小酒,临了往床上一靠,美滋滋地逍遥一天,谁会冒着大雪出门子啊。等等,您瞧瞧,站在茶馆门口那位爷,不正是耕耘书社老板余若书嘛,他一脸焦急,莫非发生了什么事情?
“南归,小鹿子不见了。”余若书冲着南归嚷道,全然没有平日里那种洒脱悠然劲儿。
“她一个大活人,怎可能说不见就不见。”南归一边整理身上的袍子,一边说道。
“以往每天早上她都会按时敲我房门,叫我起床,今儿个……”余若书面露尴尬之色:“我左等右等不见她来,便在院子里喊她,谁知这孩子的床铺整齐,估摸着压根昨晚上就没回来睡。”
南归弹了弹自己肩膀上落着的雪花,漫不经心地说:“没准小鹿子约了朋友出去玩,忘了时间。”
“怎么可能!”余若书皱皱眉,抢白道:“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鹿子这孩子……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时,站在南归身边的雁落插话道:“小鹿子昨晚上摔碎了一个盖碗,然后扭头就跑出去了,莫非从那之后她就没回余府?”
南归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瞥了余若书一眼,转身走进了茶馆:“进来再说。”
进了茶馆,南归也不搭理余若书,而是接过季宝沏好的天上茶,美滋滋的品着:“若书,今儿个这茶可是从天安捎回来的,香得很。普通的茶水喝到两三碗才有味儿,这茶可不一般,用天上泉水一冲,那味儿和色儿全显出来了。来,你瞅瞅,湛绿湛绿的,多像六月的池子里的荷叶。这茶不光喝着香,就是喝到发白了,把茶叶取出来直接放进嘴里嚼嚼,那嫩得跟小油菜心儿似的。”
余若书哪里有闲情逸致品茶,您别说,他听完南归这番没头没脑的话,脸色赛过了碗里的茶水,活脱脱一个阴曹地府里的冤死鬼,碧绿碧绿的。
雁落想插话却被南归那冒着寒气的眼神给吓得缩了回去,南归冲蹲在窗边上玩羊拐的程贝贝挥了挥手,程贝贝一吸鼻子,一路小跑到了南归跟前,低着头把耳朵凑到了南归嘴边。也不知南归和程贝贝说了什么,程贝贝抓起长袍,胡乱一披就出了茶馆。
余若书猜到程贝贝是出去打听小鹿子的去向了,但他还是不放心,坐在木椅上不住的伸头往外瞄,哪里还似平时那个儒雅洒脱的余若书。
您问,这小鹿子到底有什么来历,把余若书急成这样,别急别急,这就细细道来。
小鹿子大名李小鹿,是个苦命的女娃。
在她六岁之前,一切还都顺风顺水。
她爹是个花柳座子,早年间在胡同口摆摊儿,木桌子上放些小瓶子罐子,里面装着土黄色的药粉,旁边立着一个土布幌子,上面写着:“专治花柳,药到病除。”说白了,就是治梅疮之类的花柳病。价格合理,服下第一瓶就起效,但想除根,那是做梦。而且,您要是停了药,包管病情变得更严重。
但得了这种隐疾的主,大多讳疾忌医,通常是差身边的小侍从偷偷摸摸买上一两瓶来用。反正治不死人,也治不好人,得了这种病的人都有心理准备,买药吃药不过图个安慰而已。小鹿爹的生意做得不算红火,但也勉强能维持温饱。
在小鹿两岁的时候,一个从国都天安来叶城游玩的贵公子,一时不慎,不知在路上哪处烟花巷子染上了淋症。刚开始他仗着自己年轻,不肯医治,没成想病来如山倒,不出半个月,就面黄肌瘦,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他路过小鹿爹的摊子,死马当活马医,买了几罐子药粉,按照小鹿爹的吩咐就着马尿服下,当天夜里情况转好,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呢,第二天早上只觉双腿肿起,痛得他满地打滚。
无奈之下,只好吩咐店小二把小鹿爹找来,小鹿爹说他这是阴毒之气上身,必须加大药量。这位贵公子没闯荡过江湖,听小鹿爹瞎掰一通,竟然信以为真,当即又花银子买了几瓶,服过之后,浑身哆嗦,骨节里嗖嗖的冒冷气,尿出来全是大血块儿。第二天清早又喝了一碗凉鱼汤,汤水还没溜到肠子,就上吐下泻,吐着吐着他只觉得牙床活动,伸手一摸,哎呦我的娘啊,一口小白牙稀里哗啦的全掉了下来。这位爷儿,一翻白眼,一命归阴了。
那死相,别提多恐怖。小鹿爹心里害怕,也不敢再摆摊了,卷铺盖带着小鹿娘和小鹿跑到城郊住了下来。起初小鹿爹还感到惶恐不安,整日里呆在那位贵公子的坟前磕头,但日子一久,这档子事也就抛在脑后了。
转年,小鹿娘开怀,生了一个小子,可惜还没满月,就全身起红斑死了。您别说,小鹿娘这肚子真争气,孩子才死不到半年,她肚子又鼓了。那时候小鹿已经五岁了,说不懂事吧,朦朦胧胧又有些自己的主见,但终究还是小孩子脾气。她娘羊水破了的时候,她也在场。
接生的婆娘让小鹿一边玩去,小鹿不依。大人们顾不上她,只能由得她去。没想到她娘肚子里这个孩子先伸出了一条胖嘟嘟的小腿,接生婆一看不好,胎位不正,只能硬拽了。好不容易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孩子是出来了,只不过,已经成了两半。
小鹿娘见了,一口气没喘上来,随着孩子就这么走了,小鹿爹抱着两半的孩子,伏在小鹿娘身上嗷嗷大哭,小鹿站在门边上,茫然地看着眼前发生的惨剧,产婆见状也灰溜溜的颠了。
小鹿家发生的事情,一下子传遍了胡同。这时候有人依稀记起几年前死的那位贵公子,顿时冤死鬼索命成为了主流说法。毕竟小鹿爹做过亏心事,半夜鬼敲门也是有可能的嘛。小鹿爹这人,贪财,但胆子不大,被众人这么一说,她爹把罪过全揽在自己身上了,一时没想开,投河死了。
这下小鹿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女,加上她家出了这么多晦气事儿,七大姑八大姨没一个愿意收留她。那时刚刚成为耕耘书社老板的余若书听说了这件事,就把小鹿接到了自己店里,加以照顾。对外宣称小鹿娘的表妹的儿子娶了余若书姑姑的侄子的女儿,反正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众人对此倒没太大意见,反正有人照顾小鹿子,免得她沦为乞丐。
从余若书收留小鹿子到现在,也有小十年的光景了。现在余若书已经二十六岁,小鹿子也满十七岁,是大姑娘了。春节前她还扭扭捏捏去街上给自己扯了几尺蓝绸子,做了一条裙子,不敢穿出来见人,就在房间里穿着新裙子美滋滋转悠几圈。
小鹿子这孩子,特乖,也特怪。乖的是,平日你吩咐她做什么,她绝不说一个‘不’字,那是相当的任劳任怨。虽然雁落干起活来也挺利索,但她那张嘴可不饶人,起码一碰到南归,就跟吃了枪药似的,嘟嘟嘟吵个没完没了。小鹿子可不是这样,她简直是把余若书的话当成了圣旨,余若书让她往东,她绝不敢往西,这样乖巧听话的活计,谁不喜欢。
至于怪,这里面就更有说头了。自从她见到自己刚出生的弟弟被产婆撕成两半之后,从此落下了毛病。不敢和生人说话,甚至连和陌生人四目相对都会落荒而逃。她一紧张就爱瞪大双眼,好像一只受惊的小鹿,但又不像小鹿那般活泼。她身材高挑,像是一匹骨骼清奇的骏马,可见到人总驼着背,又不像马儿那般英挺。她工作的时候像老黄牛似的,但又不像牛那般笨拙。也许只有在面对余若书的时候,她才会偶尔撒撒娇,耍耍小性子,像是一头小叫驴,却又比驴来的可爱。所以,小鹿子的外号是,四不像。
雁落和小鹿子不熟,充其量只能算是点头之交。通常情况下,小鹿子都留在店里帮忙,很少会跟在余若书身后瞎转悠。虽然没有深入交谈,但雁落却挺喜欢这个有点乖又有点怪的女孩子。本来雁落想趁着吃年夜饭的时候和小鹿子搭搭讪,没准能成为好友呢,可不知犯得什么邪行,小鹿子打碎盖碗之后就跑了。
这让雁落小小的怅然了半天,她还偷偷问彤若,小鹿子是不是不喜欢自己,换来彤若一记青白眼。和彤若接触久了,雁落总感觉遇人不淑。这位彤大小姐,分明就是女版南归,还是加强版,脾气跟她卖的轰天炮竹似的,要多冲有多冲。弄得雁落总觉得自己无时无刻不活在被侮辱与被损害中,不得安生。
虽然,雁落是心甘情愿被彤若压迫的,但偶尔她还是幻想能有个温柔如水的姑娘做朋友,起码比被彤若拧耳朵,掐手背好得多。为了尽早找到可以与自己有难同当的姑娘,雁落盯上了小鹿子。
当她满心欢喜的向彤若表达了自己想勾引小鹿子,让她成为死党之一的时候,彤若冷冷一笑,表情酷似南归,然后伸出手指,狠狠地弹了弹雁落的额头:“你啊,做梦去吧。做朋友?小鹿子能不磨刀杀了你,就谢天谢地了。”说完这话彤若就带着阳奕回家去了。留下雁落一个人傻呆呆地捂着额头。
雁落私底下认为,这是彤若嫉妒吃醋的表现,为此她还窃喜了一晚上。没想到清早起床就听说小鹿子失踪了,雁落这下可坐不住了,她比余若书还忙活,在茶馆里走来走去,时不时推开大门张望一番,冷风把雪花送进了茶馆里,气得南归一把拽住雁落的胳膊:“你就不能给我老老实实找个地儿呆着?!”
雁落一撅嘴,刚想要反驳,只听程贝贝的声音飘进耳朵里:“南掌柜,四不像……小鹿子人在大杂院。”
“大杂院?”雁落和余若书同时脱口而出。
南归眼珠一转,扭过头对雁落说:“雁落,去换件漂亮的裙子,再化化妆,然后你去大杂院把小鹿子接回来。”
“为什么让雁落去?”余若书从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