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收不收这个小弟,暂且不提。对方如此信任自己,不远千里来投奔,这让凌枫很感动。
夜晚。庭院内灯火通亮。
凌枫准备了满桌酒菜,招待远方到来的朋友。再跟金富贵见面那一刻,他心里……已将对方视为朋友。
灾变末日的生存环境是残酷的。
从金富贵如今体型,已经足以证明。当日,他是个大腹便便的胖子,如今除了脸上还有些肉,身材各方面都再正常不过。
或许是凌枫厨艺好,更多原因还是金富贵很久没吃过一顿饱饭。他和同伴袁东狼吞虎咽,吃相无比难看。
袁东,外号耗子,金富贵在盐都结识的朋友。两人经历过生死,交情深厚。在决定前来汉阳投奔凌枫的时候,金富贵也带上自己这位好哥们。
晚餐很丰富。凌枫特意招待两位新朋友。至于张半仙,这厮是闻着肉香,不请自来。
张半仙的饭量很大。平日,他跟凌枫在一起,有肉有菜,基本都被这厮给包了。
但是,今天他遇上了对手。不止一个,两个家伙。
落筷如飞。张半仙拼命夹菜往嘴里送。一双鼠眼还贼溜溜盯着碗里面。
主菜,一大盆红烧肉很快被吃了见底。剩最后一块的时候,三双筷子不约而同夹了过去。
如高手过招,三双筷子凌空交手,互不相让。凌枫在旁见了,摇头想笑。
啪!
最终,张半仙不敌败北。最后一块红烧肉落入金富贵囊中。
“我去!小胖子,懂不懂尊老爱幼啊!”张半仙气急败坏。
金富贵不紧不慢说:“老人家少吃点,小心肠胃消化不了。”
“富贵哥说得对,您老身子骨弱,吃多了容易拉肚子!”袁东笑嘻嘻在旁帮腔。
张半仙气得吹胡子瞪眼:“我靠!山人龙精虎猛,才不像你们两个扑街仔!”
“要真是这样,您老再吃,就是营养过剩了!”
“对啊!您老现在身材刚好,万一胡吃海喝变成大胖子,那对形象多有影响啊!”
“所以,这块肉,还是我们替你吃了吧!”
金富贵和袁东一搭一唱,说得张半仙直翻白眼,找不出话来反驳。
神棍遇上对手了!
凌枫在旁忍不住想笑。论嘴皮功夫,神棍绝对是高手。只是没想到,金富贵和袁东也不比他差,两人联手夹攻,直把神棍收拾的没话说。
“哥,这块肉你吃!”
斗嘴归斗嘴。瞅见凌枫一直没动筷,金富贵连忙将‘抢来’的红烧肉孝敬老大。
“不用,我喜欢吃素!”凌枫笑着婉拒。
“本山人也喜欢吃素!”张半仙气冲冲说了一句。过后转移目标,筷子叉向桌上蔬菜。
一顿饭,不过半个小时。足够十几个人吃喝的酒菜,全部解决掉,连汤水都不剩。
说是四个人,实际上,等于三个。凌枫只夹了几筷素菜。其它全被三个如狼似虎的家伙给解决了。
酒足饭饱。凌枫泡了壶茶端来。张半仙翘着二郎腿剔牙。金富贵摸着肚皮,满脸惬意。另外一个袁东,年轻人很有眼力见,忙活收桌子。
夜色当空,四人围桌而坐,边喝茶,边闲聊起来。
“富贵,你吃过源树果实。”
“哈哈,哥你知道的,我运气一向好。”
聊得最多的,还是金富贵的情况。这家伙运气的确好,当日跟凌枫分手没多久就碰上一棵源树,并且顺利抢了两枚力量果实。
经过两重强化的力量型能力者。金富贵没有彪悍唬人的肌肉,力量却是不俗。
“那……你应该顺利冲进盐都市区,见到你母亲了!”凌枫笑着说。这句话刚脱口,他立刻后悔起来。如果金富贵真找到自己老娘,应该不会扔下不管,千里迢迢来到汉阳。
最大的可能,他的母亲没能捱过这场灾劫,已经不在人世。
果然。原本心情愉悦的金富贵,在凌枫这句话说出后,立刻神情悲戚,泪水在眼眶打转。
“我老娘,我老娘……“
嘴里重复这三个字。在某一刻,金富贵嚎啕大哭起来:“哥,你不知道啊……我拼命冲进盐都市,回到家里……进门那一刻,我老娘扑了过来……她,她变成了活尸怪物!”
提及伤心事。金富贵捶胸顿足,鼻涕眼泪一大把。
看得出,他很伤心。同样的经历,凌枫感同身受,悲戚莫名。
“哇……”
瞅见金富贵哭得伤心。坐在旁边的袁东,也忍不住嚎啕起来。连张半仙竟然也眼眶湿润,不停抹泪。
灾变时代,谁没亲人罹难,都有难以诉说的苦痛。
几分钟前,抬杠斗嘴,欢声笑语。而此刻,庭院内充斥一股悲伤情绪。哭嚎声,随着夜色远远传开。
“大半夜的哭丧,还让不让人睡啦!”
直到隔壁传来不满的叫喊声,这边的悲伤气氛方才缓解些。
“尼玛,老子哭丧关你鸟事!”
金富贵一边抹眼泪,一边冲着隔壁院墙叫骂。
凌枫想阻止,已经来不及。
啪!
最多两分钟,院门被人一脚踢开。两个美女闯了进来。领头是沈姗姗,穿着卡通睡衣,红扑扑的小脸尽是愤怒不满。
“刚才谁骂我?”小丫头双手掐腰,气势汹汹,过来兴师问罪。
秦珂跟在后面。短裤T恤,长发披肩。一双水汪汪的眼眸恨恨盯向凌枫,余怒未消的样子。
白天的事,凌枫理亏在先,此刻目光刻意避让,不敢跟这位对视。
“姗姗,就他!就这小胖子骂你!”
张半仙最先恢复情绪。第一件事就是指证金富贵,报复刚才‘红烧肉’之仇。
“小丫头,是爷骂你又咋地!”金富贵倒也光棍,站起身拍了拍胸口,直接认账。他的想法很简单,我给自己老娘哭丧,你没事打扰,不该骂啊!
只不过,他没想到,这看去像洋娃娃一样的小女孩,很不好惹。
“敢骂我,哼,看我不抽烂你的嘴!”
找到正主。沈姗姗肩头一晃,凌空跃起,右腿如鞭,直抽而来。
金富贵还没反应过来。一只白生生的脚丫子,已经抽向他的嘴巴,距离不足三十公分。
啪!
关键时刻,凌枫出手,替金富贵挡住这一击。
沈姗姗凌空一个倒翻,落地之后,满脸愤怒冲着凌枫嚷道:“变态大叔,你存心要跟我过不去是吧!”
“不好意思,我朋友多喝了两杯,这个……姗姗啊,我替他向你道歉,道歉!”
凌枫摸了摸鼻子,好言赔罪。如此低声下气,从来不是他的风格,今天确是例外。
原因很简单,他冲着沈姗姗道歉的时候,目光却是望向秦珂,满脸歉然。
“不行!死胖子敢骂我,我一定要让他长点记性!”
小丫头不依不饶。
“姗姗,算了,我们回去吧!”
秦珂终于开口。在旁劝了几句。沈姗姗方才不情不愿离开。
在走出院子的时候,秦珂回过头,又瞪了凌枫一眼。凌枫苦笑。他从这女人的眼神已经读懂对方的意思,白天的事,还没完!
第一百零四章 猎手
清晨。
按照惯例,凌枫早早出门,前往大洪山。身旁左右还跟着两人,一个金富贵,一个外号耗子的袁东。
收小弟!
凌枫暂时没这打算。他独来独往惯了,不想有负累缠身。
但金富贵不远千里来投奔,无论从道义还是交情,凌枫都有责任安排好他们日后生活。
身份牌好解决。在昨天傍晚进城的时候,凌枫已经替金富贵和袁东办好。住房更不成问题,李治国家就有现成的。
剩下来,就是他们日后生计来源。
早上的时候,凌枫给了金富贵三万新币。这些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足够他们两人在洪山城做点小生意,养家糊口。
金富贵只要了三千新币。并且说好了,这是借的,很快就归还。
做生意,他绝对内行,但却不打算再做这一行。
用金富贵的话来说,现在世道变了,做生意赚再多的钱,也没多大鸟用。只有强大自身,成为凌枫这样的高手,才是他和袁东追求的目标。
凌枫听后暗自点头。难得这小胖子有此觉悟,他没看错人。
组队,搜寻物资,进山打猎。
这是金富贵的初步打算。队员暂时只有两人,他和袁东。
既然他们有了人生规划,凌枫不再多说,只会用行动给予支持。这也是他清早带上金富贵和袁东,前往大洪山的原因。
大洪山幅员广袤,密林丛生,绝对是狩猎最佳场所。金富贵和袁东初来乍到,路径不熟。凌枫带他们进山,主要就是熟悉四周山林情况。
还有,传授捕猎经验。
然而,在进山后,凌枫发现自己考虑多了。原因很简单,两个新朋友中间,有一个绝对是捕猎高手。就连他,也自愧不如。
袁东!
一个看去不起眼的年轻人。进山后的表现,让凌枫刮目相看。
他动作如猿猴,穿梭在灌木丛林中,不时间,从背包拿出一个个自制兽套,埋在各处隐蔽角落。
身手敏捷。这不难看出,他应该吃过敏捷果实,成为能力者。
关键是那些兽套,看似简单,就是铁丝扎成的活扣。实际效果确是极佳。凌枫亲自试验过,一踩过去,铁丝活扣立刻收缩,死死勒住他的脚踝。
当然,这铁丝制成的兽套,对他而言构不成半点束缚效用。但是,山中普通野兽一旦被套住,想要挣脱极难。
人有人道,兽有兽路。
袁东下套的地点十分讲究。用他的话来说,兔儿沿边走,獾子穿丛过。他预埋的兽套,主要针对这两种动物。正常情况下,预埋一夜,次日清晨必有收获。
清早备齐材料。总共做了三十个兽套。在进山不久,已经全部预埋到位。
休息的时候。凌枫望向袁东,赞道:“耗子,你这下套捕猎的本事……应该跟高手学过吧!”
“凌哥,我这是祖传的手艺!”袁东抹了把汗笑着说。原来他祖上好几代都是猎户出身,到了他这一辈,政府对枪械管得严,很少上山打猎。但在空闲的时候,仍会在田野做些兽套陷阱,捕些野味打牙祭,补贴生活。
因此,祖辈传下的手艺还没荒废。
“下套捕猎只是小case,耗子,露点真本事给咱哥瞧瞧!”
金富贵冲着袁东一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