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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方终于在王家庄有了自己的家了。可这个家很特别,有相当复杂的错综。一个姐姐,红粉,是继父原先的女儿。两个弟弟,大弟弟端正,随母亲的改嫁“拖”过来的“小油瓶”;小弟弟网子,翠珍嫁过来之后和王存粮生的。比较下来,端方的处境有点四面不靠,是长江里的一泡尿,有他并不多,没他也不少。不过刚进了家门不久,端方就看出一个不好的苗头来了,那就是母亲有她的忌讳,怕红粉。红粉利落,和她死去的娘一样,说话脆,办事脆,做任何事情都有去无回,当然也就有头无尾,一把下去,三下五除二,扯着藤又拽着瓜。红粉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她的性子叫人拿不准,没有一个恒定的分寸。好起来什么都好,甚至有点过分,但坏得突然。一旦坏起来,具有无可比拟的爆发性,具有大面积的杀伤力。只要她的疯劲上来了,什么都碍她的手脚,连板凳的四条腿都不能放过。看准了这一条,母亲的忌讳实际上也就成了端方的忌讳,端方尽可能不招惹她。端方其实并不惧怕红粉,但是,为了母亲,端方还是让着,咽得下去。好在红粉对待端方还算不错,她的冤家是沈翠珍,又不是端方,犯不着了。在人多的地方,红粉反过来还会念着端方的好。她就是要让别人听听,她红粉并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和沈翠珍处不来,完全是那个当后妈的不是东西。
端方来到王家庄什么都没有学会,却学会了一样,那就是不说话。给端方的嘴巴贴上封条的不是别人,恰恰是端方的母亲。只要家里发生了什么意外,沈翠珍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给端方递眼色:少说话,不关你的事。沈翠珍这样做有沈翠珍的理由,端方没爹没娘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安稳下来,不能再让他委屈。少说话总是好的。端方就不说。但是端方不说话的意思却和母亲的不一样,端方还是为了母亲好。母亲和红粉不对劲,这是明摆着的。哪一个做女儿的能和后妈贴心贴肺呢?端方要是太向着自己的亲妈,红粉的那一头肯定就不好交代。和红粉处不好,到头来受夹板气的只能是自己的母亲。可是,端方不说话并没有讨到什么好。王存粮就非常不喜欢端方的这一点。天地良心,王存粮这个后爹做得不错了,明里、暗里都没有什么偏心。可你这个小东西怎么就那么不知好歹,一天到晚阴着一张脸,什么话都不说,冲着谁来的呢?王存粮恨就恨他这一点,你小东西偏着自己的母亲,咬人,提着烧火钳子冲过来,没事。你小子有种,有血性。可你不能三棍子、六棍子、九棍子都打不出一个闷屁来。就好像他这个当后爹的不是人,怎么虐待了你这个孩子了。这是哪里说的呢。别的远了,不说它。就说前年,上高中这件事,王存粮真是耗尽了心思,就算是亲爹也不一定做得比他好。依照王存粮的意思,端方究竟不是他亲生的,当初不让他读初中,脸面上说不过去。现在初中都念下来了,算是对得住他了,就是他的死鬼老子站在王存粮的跟前,他王存粮也抬得起头来。红粉七岁就死了娘,只念到初小,也就是小学的三年级,这么多年着实是不容易。出嫁也就是近两年的事了。能给红粉置多少陪嫁,先不说,喜酒总要给她办几桌,这样也算是给女儿一个交待,给她死去的亲娘一个体面。端正还在念书,网子也还在念书,端方再念高中,光靠自己和翠珍的四只手,无论如何是供不起了。但是翠珍在这个问题上死了心眼,一定要让端方上。她把“敌敌畏”放在马桶的盖子上,只要王存粮不松口,她的嘴就要对着瓶口仰脖子。她做得出。这个女人哪里都好,屋里屋外都没什么可以挑剔,就是有一样,喜欢把事情往绝路上做,动不动就会把事情弄到死活上去。就好像她生得比刘胡兰还要伟大,死得比刘胡兰更加光荣。真是犯不着。王存粮的第一个老婆是病死的,自己差不多赔进去半条命。娶了第二个,居然是一个喜欢寻死觅活的祖宗。你说怎么弄。不能死第二个,不能。可钱呢?王存粮只能黑下脸来抽网子的屁股。网子是他的亲儿子,他打得。王存粮把他拉过来,使劲地抽,下手特别地重。他就是要用这种古怪的方式做给沈翠珍看。但是王存粮忽视了一点,网子是他王存粮的种,可同时也是她沈翠珍的肉。沈翠珍把网子抢过来,搂在怀里,拿起剪刀就要戳自己的喉咙。要不是王存粮眼睛快、手快,翠珍已经下土了。存粮心一软,答应了,让端方读高中。嘴上说不出,心底里对这个做补房的女人还是畏惧。那就依了她吧。王存粮好事做到底,亲自把端方送到了镇上。不过王存粮把话留给了端方,他在中堡中学的操场上对端方说:“你就在这儿天天喝西北风,我看你两年以后能拉出什么来。”端方什么也没有说,不声不响地从继父的手上接过网兜,转身走了。王存粮望着端方尖削的背影,心里实在有些古怪,很累,很背气,又委屈又冤枉,只能在肚子里骂一声:“个狗日的。”也不知道到底是骂谁。端方带着被褥、木箱和镰刀回到了王家庄,已经是傍晚。这是一个无比晴朗的黄昏,西天上烧着晚霞,一片绚烂。天很低,晚霞仿佛搁在大地上,嫩嫩的夕阳像一个蛋黄,娇气得很,一惹它,它就要散。端方回到家,家里没有人,端方放下自己的家当,从被窝里取出两把镰刀。这是他在中堡镇新买的。端方扒掉褂子,蹲在天井里,给两把镰刀开刃。他把两把镰刀的刀刃磨得跟红粉姐的口齿一样,一副说一不二的样子。用大拇指试了试它的锋芒,刀刃响了,像动人的吟唱。
第二天端方起了个大早,不知道是几点钟,反正天还没有亮。母亲已经起来了,预先做好了早饭。早饭不是粥,而是干饭,用糯米煮成的干饭。过于奢侈了。端方以为这是母亲专门为他预备的,其实不是。割麦子是一个耗人的苦活,喝粥肯定不行,几泡尿就没了,只有干饭才顶得住。但是,到了麦收的光景,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家家户户都没大米了。会过日子的人家总要在过年的时候留下一些糯米,到了这个时候再拿出来,所谓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等麦子一出地,日子自然就接上了。每年都一个样。只不过端方以前还小,起得没这么早,不知道罢了。糯米饭上桌了,父亲、母亲、红粉、端方在饭桌的四边坐下来,对着一盏小油灯,四张嘴不停地叭叽。端方就着咸菜,一口气扒下去两大碗。对着小油灯打了两个很响的饱嗝。端方抹了抹嘴,拴上草鞋,从母亲的手上接过一只小瓦罐,是刚刚烧好的开水。端方一手提着瓦罐,一手操起镰刀,跟在父亲的后头,红粉跟在端方的后头,母亲则跟在红粉的后头。父亲开门,外面黑咕隆咚的,上工去了。
原生产队的劳力们一起汇聚在队长家的后门口,大伙儿闷不吭声,一起往田里走。野外还有一丝寒气,关键是露水太重,到处都湿漉漉的。村子里的鸡叫开始热闹了,此起彼伏。天也放亮了,来到麦田的时候东边已经吐白,有了几丝丝的红,是那种随时都会喷发的样子。没有人说话,谁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劳作的,反正就这么开始了。端方把手里的镰刀放在手心里转了两圈,第一个跳进麦田,有点争先恐后的意思。镰刀在端方的手里很轻,端方有力气,在中堡镇的时候,他能把一百九十斤的石担子举过头顶,一把小小的镰刀算得了什么。大概一顿饭的功夫,太阳晃了两下,跳出来了。鲜嫩的太阳就像铁匠砧子上烧得透明的铁块,在铁锤的敲击下,所有的光芒都喷薄而出。大地说亮就亮。端方在麦田里一马当先。已经把他的继父甩出去一大截子了。端方存心了。他要让继父看看,他到底是不是一个光会吃不会拉的软蛋子。端方的动作开始还有点生涩,后来好了,越来越利索,有了机械的、可以无穷反复的流畅,想停都停不下来。因为利索,他的豪情迸发出来了,脱掉了褂子,一把掼在了地上。背脊上全是汗。初升的太阳照亮了端方的背脊,他的背脊油光闪亮,中间凹下去一道很深的沟,这是年轻的背脊,肌肉发达的背脊,开阔,厚实,线条分明——到了腰腹那儿,十分有力地收了进去。王存粮的手脚却是悠闲的,并不忙,利用喘气的功夫,轻描淡写地瞟了一眼前面的端方,心里头叹了一口气。你这个冒失鬼,这哪里是干活,简直就是屙屎,硬的都顶在了前头。割麦子哪里能这样?它是个耐力活,得悠着点儿,哪能把一身的力气都压在最前头?庄稼人最要紧的事情是把自己的身子骨泡在汗水里,用盐腌过了,腌成咸肉,这才硬挣,这才有嚼头。鲜肉有什么用?软塌塌的只配烧豆腐。你一身的细皮嫩肉,还敢打冲锋,还敢打赤膊,作死!割麦子是能打赤膊的么?那么多的麦芒戳在身上,不痒死你,不疼死你!王存粮原打算提醒端方一两句,看他骚得厉害,不说他了。不让他吃足了苦头,他永远不知道鲜肉是怎样变成咸肉的。将来结了婚他就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跟和婆娘上床差不多,一上来就用蛮,软得格外快。怎么说远路没轻担的呢。不说他,年轻人的耳朵反正也塞不进别人的舌头。由他去。由着他孟浪。到了明年的这个光景,他就没这么骚了,他吃馒头的时候就知道第一口往哪里咬了。——你胳膊粗,胳膊粗有什么用?胳膊粗,去杀猪,胳膊细,做会计。
午饭是在田埂上吃的,是面疙瘩。正午时分太阳已经挂在头顶了,格外地有劲道,在端方的皮肤上绽开了麦芒,开始撩拨人了,痒得出奇,刺戳戳地往肉里钻。端方的皮肤像是被人扒了,翻了过来,鼓起了粗大的毛孔,红红的,指甲一抓就疼,太阳一烤也疼。要是有个地方能够避一避毒辣的太阳就好了。但是,庄稼人是无处躲藏的,有本事你变成一条蚯蚓。端方的难受还有另外的一个方面,那就是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