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当年初进长安,一介布衣,既无人又无钱。小贺虽然承诺助他,可在先帝的削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财力都严格受朝廷控制,小贺在长安城的势力也有限。他的所有计划都需要风叔叔的产业和人力支持,可风叔叔深受义父影响,对朝廷争斗敬而远之,绝对不会支持他的任何行动,他想用风叔叔的财富和人脉介入汉朝党派争斗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义父深爱女子的女儿,能让一切不同。义父是风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义父唯一的后人,云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让一切从不可能到可能。
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朝的产业全部交给他。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脑子里说“一样,一样”,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手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说到什么,才会让伯伯们碰巧提一两句他们刻意回避着的人与事,所以每一次他都会十分恰好、十分不经意地“碰巧”在场。
追逐着天山雪驼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线中寻觅那个他所厌恶的人的消息。
知道她与铃铛到过厝木湖,去了孔雀河,还知道她的铃铛陪着她越过了兴都库什山,到了天竺国的迦湿弥罗,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讯全无。
她那么任意,又那么自在地挥霍着时间,享受着生命。
而他在读书、在练剑、在学医、在用毒、在习琴、在跟着三个伯伯学做生意、在密切地观察着汉朝发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时间都没有浪费。
他努力学习着一切,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他边吃饭边背书,甚至睡梦中他都在反复练习着义父的一举一动,他要用义父的完美风姿掩去身上的戾气,他要他的敌人看见他时,绝无疑心,他要所有曾经蔑视过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潜意识想过,再见那个喜穿绿衣的丫头时,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时间在林木枯荣间流逝,他安静地等着复仇的合适时机,安静地准备着一切,也许……在他心中,在他从不肯承认的某个角落里,也还在耐心地等待她的归来。
他等待着她归来时,他和她的完美重逢。
他做到了!他以他无懈可击的姿态出现,而这次她成了乞儿,可她对他视若不见、无动于衷。
她没有认出他!?
她当然不会认出他!
介意?释然?
他鄙夷着她的蠢笨,嘲讽着她的伪善,厌恶着她对一切的不在乎,可是唯独没有惊讶。
八年的时间,在他的心底深处,也许他早已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人。
…………
时间太久远了,牵绊也太多了,一切早在他自己知道前已经发生,他已无法理智地抹去心中的所有印记。
在无数次隔着时间、空间的注视中,在长达八年的留意中,他已经习惯在他的时间、空间里,有她的存在。
所以他现在只能像个傻子一样,不在长安城享受温暖,却奔驰在冷风中;不去走康庄大道,而要去过独木桥。
这样大的风,很不适合出行,所以孟珏一路疾驰未见一人。
孟珏还以为可以就这样一直到骊山,却不料看到一辆马车出现在路的尽头,四周还有不少人相护。
这样的夜晚还要赶路,肯定有非比寻常的事情。
孟珏心中疑惑,放慢了马速,谨慎地让到路侧。他身后的六月和八月也立即随着孟珏让到路旁。
不知道是因为冷风中骑马,还是别有原因,一行人都穿着大斗篷,面目也是如孟珏他们一样遮着。
马车周围的人看到路侧的三人,手都暗暗放在了兵器上。
六月和八月也是全力戒备。
彼此相安无事地就要擦肩而过,各自都松了口气。
可突然之间,路侧的树林内一群蒙面人攻出,直扑马车而去。
马车周围的人立即将马车团团护住,六月和八月也是一前一后护住了孟珏,只看刀光剑影,一场厮杀已经展开。
此行所带的太监,全是高手,是自先帝起,就暗中训练的影卫。来者人数虽多,于安却并不怕,震怒下喝道:“全给我杀了!”
孟珏虽知道有误会,可因为刺客正是从自己身后的林子攻出,怎么看都像是自己一伙的,一时根本解释不清楚,而且对方已经下了杀手,他们不能不自保,只能稀里糊涂地打了起来。
所有太监都是自小经过严格训练的好手,不仅是功夫,更有杀人和折磨人的法子。
来行刺的刺客也都算好手,奈何碰到一群锁在深宫里,从小到大,什么事情都不做,就专心练杀人的人,而且因为六根不全,大部分人的招式都是充满了阴狠的杀意,用招比刺客更狠毒。
刺客渐渐不敌,纷纷倒在太监们的软剑下,而且全是一些最痛苦的死法。
刘弗陵听到外面的兵戈声渐小,轻敲了敲马车壁,淡淡说:“口供。”
于安懊悔地跺脚,刚才被气糊涂了,立即喝道:“留活口。”扫眼间,却只剩下孟珏那边的三人。于安纵身飞出,直扑孟珏。
于安三岁起就受教于宫廷内的老太监,为日后服侍皇子做准备,他的天赋又很高,否则刘彻也不会从几千个太监中,选中他来服侍大汉未来的皇帝。几十年下来,于安一身阴柔的功夫说冠绝天下也不为过。
孟珏身边的名师虽多,可学艺时年龄已大,和一般人过招,他的功夫还算好,碰上于安这样的绝顶高手却是处处危险。
六月和八月已经多处受伤,本来命在旦夕,可和他们过招的两个太监竟然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并不要六月和八月的命,只是用剑一下下在他们身上划着,不深不浅,只要见血。
孟珏一再说“有误会”,但于安只想活捉了他,根本懒得听。
孟珏的傲气被激出,索性再不解释,沉下心来,招招直取于安的要害,因为招式来自西域杀手代代累积的经验,虽然简单,却是即使自己死,也一定要对方陪上半条命的打法。
于安因为想要活口,又不想自己受伤,招式开始有了顾忌。
虽然一时间还拿孟珏无可奈何,但打败孟珏只是迟早的事情。
其余太监都护在马车周围,笑看着那边胜利已定的打斗。
突然风中传来阵阵辛辣刺鼻的味道,树林中腾起浓烈的烟雾。
于安一惊,以为又有刺客攻到,不敢因小失大,立即回身去保护刘弗陵。
历代宫廷斗争下来,宫中最不缺的就是毒药和解毒药,每个太监身上这些东西都没有少带,既是用来杀人、救人,必要时,也可以用来灭自己的口。
于安并不怕对方用毒,什么天山雪莲、百年何首乌、千年人参,他都吃过,可现在竟然没有任何解毒效果。众人都是咳嗽不停,眼睛也觉得火辣辣地疼,直流泪。但若说中毒又不像,因为众人的劲力没有受丝毫影响。
浓烟中,打斗的人出剑都有些歪斜,孟珏虽是满心诧异,却一面咳嗽着,一面不禁笑起来。
这拿调料做武器的人,估计世间除了他的云歌再无第二个了。
既不是毒药,自然也无药可解。若说解药,唯一的解药就是用清水漱口和冲洗眼睛。
于安因为怕还有人袭击,所以和其他太监都一面流着眼泪咳嗽,一面紧张地护着马车,不敢轻举妄动,只能旁观几个太监和孟珏他们打斗。
云歌拿湿帕子遮住了口鼻,在浓烟中爬到孟珏身旁,向正和孟珏他们打斗的太监们丢了一大捧东西,一声粗叫:“五毒蚀心粉!”
几个太监纷纷下意识地跳开,回避药粉。云歌拽着孟珏就跑,六月和八月忙跟在他们身后。
太监们随即就发现丢在身上的东西居然是茴香子、胡椒子、八角和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然不知道别的是什么,但想来“五毒蚀心粉”怎么也不会包括茴香,深感上当受骗,大怒着追了上去。
经过云歌点燃的火堆旁,孟珏随手往里面丢了一团东西,一阵白烟腾起,扑鼻的香气替代了辛辣刺激的味道。
孟珏回头说:“奉劝各位不要再追了,这次可绝对是‘童叟无欺,如假包换’的毒药,而且我的毒药绝非一般的毒药,即使你们有解毒圣药,武功也要大打折扣。”
追来的太监虽然都竭力屏住呼吸,可还是脚步虚浮,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