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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来电话,我反而有些措手不及。电话铃声迟缓而又迟缓。
他说。你好。你好。我说。停顿了一下,我们……我和他异口同声地说,他的笑声在耳边晃动起来,我觉得有点不真实。我想见你。好。真的?为什么不呢?真是个坦白的女人。
这是他第二次用坦白这个词来夸赞我。
我已经很久没有和一个男人约会。
我已经呆在浴室里一个小时了。
我没完没了地从镜子中看着自己,我放纵着自己轻薄的自恋。我对自己说,你看其实你一点都不漂亮。眉毛太淡,眼神太恍惚。但是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不会再有比这个笑容更打动人的东西。
你还年轻,你的身体和灵魂一样年轻。你的美好应该是和另一个人一起分享,他分享着你,你分享着他。
站在街角,我有些犹豫不决, 那个距离我五十米远的男人,他在等我。
我觉得,你像一个我认识了很久很久的人。我再一次对他说。阿山笑,露出牙齿,他的颧骨很高,鼻子两旁深陷的沟。我们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是我提议的。是一场无味的电影,只是滋滋的电流声像雨水一样漫过双耳,使全身感到的震颤和优美。我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我下意识地用手背把脸挡住,不让他看见。其实我没有哭。记得也有一次,我摔了一跤,手心磨出了血,我跑到自己房间里来,锁上门。我找出一面镜子,我拼命地对着镜子流眼泪。我看见一张布满了泪痕,支离破碎的脸。真奇怪啊,其实我没有哭。
我以为我和他终究要分手的。他吻着我,我们的嘴甜甜的,我们说了一些甜蜜的情话。我们都会忘记的。我紧紧抱着他,我是你最爱的人吗?他说是的,是的,是的。我的耳朵满足了。我把厚厚的画册打开,指着其中的一幅图片给他看,那是一只孤独的坐在树枝上的维多利亚熊,我背我十二岁写的诗给他听:我从来没爱过一朵玫瑰花,我爱的红红的悲伤的浆果,它们在大森林里住着……
我有时候天真的像个孩子,有时候却忧郁得像个生命即使逝去的老妇。 我再次凝视阿山的脸,你真像一个人。我说。我们看完电影并肩走在路上。
我以为是你说笑。阿山摇摇头,连摇头的样子也像极了,我于是又笑了。
我以为只是巧合。阿山。
当然。我说。
他,我是指你说跟我长得相像的家伙,他在哪?
他?我不知道他在哪儿,真的。
我皱起眉头。阿山看着我。我们说了最后一句话。
再见。
我真的不知道他在哪儿。我也真的不需要知道他在哪儿。我突然明白原来自己需要的是这个。当你紧紧被一个人拥抱着,紧得让自己窒息,你却在心里告诉自己,你并不爱他。你想着有一天你离开他,你要忘记他的电话号码。你天生说着美好的谎言,但你心如明镜。你不能用爱情去伤害一个人。你真的就离开了他,义无反顾。
手机响了,一串闪着蓝光的数字,是阿山打来的电话。不知为什么,我没有去接。夏天过去了,夏天的时候,阳光很明亮,灰尘把城市弄得很轻薄很脏。收音机里总有一个男人在唱,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这样的声音只是夏天午睡之前,一个长而慵懒的哈欠,一些透明的水泡浮在空气的表面。使追逐的人感到的易碎和疼痛。我就是这个夏天的片断,一片树叶的细节。因为满足而丧失。用渴望来换取丧失。
可是,我总是尤其怀念生命里等待过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
第一天
这天早上我发现自己的生命只剩下了三天,于是高兴地把高跟鞋抛上了天空,终于我可以做回自己,不需要再每天乔装着让他们认可,努力地为明天活着。我满意地躺在阴暗的床上,不用想房子想结婚想早点生个孩子的我,其实是一只水母。水母本来就什么也不需要,她只需要尽量地在水中袒露自己柔软的身体。我一直企图着在这次充满空幻的人间旅行里,写下一些完美的痕迹。但是不断为实现完美所作的预谋和铺垫已经令我厌倦,性格里爱着烟花的我,早就觉得人生有些太长。以为得到的,不知道在哪一天会失去。
开车听The Doors,虚无地向前走。喜欢在钢铁外壳的笼罩下看这个纸醉金迷的城市,它因为自己的糜烂而快乐着,这就是我选择去那个全北京最有名的写字楼上班的原因。就是想被气泡似的浮华淹没。是的,剔透的玻璃灯,昂贵的服饰,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还有轻语疾步的人们……是我想像中将自己冲击到恶心地步的浮华。
但很快就已经被这一切搞到了反胃的程度,永远的明亮,会让我这个阴暗的人觉得难以承受。眼光晃过那个电梯出口转弯处的店头招贴,高瓦数灯光映出一对衣着光鲜的男女,想着早晚有天我会看厌。有天我会对这一切厌倦。不会是很远的将来。物质,感情,可爱又容易让人厌倦的世界。在这里我惟一学会的只是对着自己轻语霏霏,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说寂寞却没有人听见我尖叫周围却没有人存在。撕裂的只是空气。也许还有深藏到不存在的感觉。
戴着大帽子,像个稻草人一样。坐在麦当劳门口的护栏上,望着非营业高峰却仍然客满的快餐厅,还有沉迷在速食世界的人们。我摇晃着双脚喝饮料。皮肤在炎炎烈日下面,却是干燥的。帽子呈现给我半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一条条步履匆匆的大腿。
熟悉的手机铃声再次响起,我终于接通了那个抛弃过我的男人的电话。他对我没有其他,只是问着我时间还有地点。“今晚9点,我家里。”第一次,
我答应了他。当感情无法挽留,我选择身体的诱惑。从来没有人能够拒绝,所以我至少从表面上得到了主动。我宁愿浮在表面。
第二天
醒了,一天开始了。
躺在床上,我举起我的白色高跟凉鞋,透过它,我看见了窗外支离破碎的阳光。
我的腰子在酸痛的叫喊,于是我想起了昨夜的高潮。
高潮冲垮了一切,我想我不爱他。
当我想到他是否也会因此而不再爱我,害怕失去的恐惧再次让我爱上了他。
在这第N次爱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刷牙。
我忍受着饥饿。我喜欢饥饿。饥饿让我身轻如燕。
看着自己纤细的腰身,全身随着自己的吸气而听话的收缩。我说你真美。
我慢吞吞的准备起了二合一的“早午餐”,那是一锅心爱的汤。
我穿着内衣在燃气灶前细心搅拌、调试,像对待自己的心情。随着作料的增加,汤变得越来越丰满,
我也随着它的丰满充实起来。
热气烤得我的小腹暖洋洋的。
一定要加黑胡椒。我喜欢它浓郁的味道,有它我会很舒服。
捧着汤,我躺在床上看书,摇滚乐慌张又虚无的充满整个房间。
听着喜爱的音乐,吃着爱吃的食品看着一本喜爱的书,这是一个人的时候所能达到的最幸福的状态了。
我一直拒绝看一些书,因为我知道她们的感觉和我的相似,我怕因相似而失去自己。
写的是一些该在我身上发生而没有发生的事,是我又不是我,再次唤起了近日被故意淡忘的另一个我。
我是很容易迷路的。
汤喝完了,我想我需要一点晕忽忽的感觉。红酒。酒是好东西。一切可以被你控制的东西都是好东西。喜欢它被盛在酒杯里的暧昧形状,喜欢它在光下晃在眼中柔和、慢吞吞的红色,喜欢它入口似甜非甜的干燥味道。最要紧的是,我想我需要一点晕忽忽的感觉。酒可以加深人的感情,是因为醉了的人、事都被还原成了它本来的样子。不再需要考虑那么多,所有的事情都因真实而可爱。酒的世界是热情的世界,是七彩斑斓的世界。你笑是笑,哭是哭,最后,你是你。带着自己的身体进入梦乡。梦见给他到超市买吃的,不知道超市怎么会出现一盆沸腾着的煮得香喷喷的酱色茶叶蛋,看着货架上真空包装的茶叶蛋,我盘算着他喜欢吃哪个买哪个都怕他不爱吃。一踌躇,我就醒了。
醒的时候,晚上就来了。我总要对着落日彷徨一阵,想一天又过去了过的真快你又老了你又什么也没做。其实自己知道,月亮升起的时候,我才真正开始。是的,手机、电话开始忙了起来,上班的朋友下班了,不上班的朋友醒了。
今晚他又要来。我不知道啊他是想我还是想不停的要。“吃了吗?”“没有。”“想吃什么?”“不知道。”“也就是说我拿什么来你都不吃了?”他总是让人不知所措。“。。。。。。不是。。。。。。当然不是啦!。。。。。。你拿什么来我都吃还不行吗?”过了一会儿我又打电话劈头盖脸跟他说:“我要吃苹果,要红色的富士苹果。”
我到院子里摘来了今晚开放的玉簪花
。这个小院子里的白色花朵是我的姐妹,她们在动人的夏季的夜晚连续开放,每年随着我的心情增减花朵的数量。记得她们惟一一次没有开是在多年前我失恋的那个夏天。今年她们开了好多簇,我想她们是在告诉我我很快乐。
我躺在床上等他。伤心的白色高跟鞋和脆弱的白花香。我总是莫名伤感,用伤感感动我自己。伤感是我自己跟自己玩的方式。每个人都在自己跟自己玩。他来了,带来了三个苹果,花了28块钱买了三个苹果。现在不是苹果的季节。可我喜欢苹果,我要一年四季都吃到这多汁、甜蜜、红扑扑的水果。那怎么看都是一张笑脸
。一次之后,我们赤裸着在音乐里互相靠在一起读书。他念他的大话西游对白,我念我的绵绵。我读了关于爱,他不说话。他是一种小动物,无知又狡猾。是那种见到空地上的大块奶酪会因为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平白会有这么大便宜事而害怕的小动物。但他也有着小动物天生的聪明灵慧,可他不愿动脑子。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快乐。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