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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思传-第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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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智杰坐到赵之俊身边,和其它人缠着赵之俊聊些乱起八糟的东西。赵之俊看见John对我一个劲儿地献殷勤,丢给我一个狐狸般莫测高深的笑容。我也没理他,有的事摊开了比较好,反正我问心无愧!
这顿饭一直吃到差不多九点钟,有人提议去K歌,我和赵之俊则推说有事先走,其它人面对赵之俊那张嘴半个『不』字都说不出来,而John眼光幽幽的,似乎在压抑什么。
我一直这么冷淡的态度,他也应该读懂了。
出了门,有人叫了起来:「Benz!」
「靠!这一款太酷了!谁的啊?」黄智杰几乎要跳了起来,率先冲到车旁。
其它人也情不自禁地跑了过去。
我看向赵之俊,他正得意的看着我!三分挑逗,三分魅惑,再加上十足十的猖狂!
直到赵之俊打开了车门,周围的人立刻欢呼了起来。
「赵大哥,你的啊!我以前从没看过。」黄智杰的声音简直是兴奋得过了头,「不瞒你,我是学汽车的,但还真没见过这一款Benz。SL系列的吗?」
「SLK350。」赵之俊站在车边,英俊的面容,挺拔的身材,充满男性魅力的笑容,一瞬间俘虏了周围所有的人。我注意到John也是一脸羡慕。
「天放。」他笑着看向我,「走了。」
「哇,我能不能也坐一下啊!」黄智杰不甘心地吼着。
「这只有两个座。」赵之俊又是那张招牌笑容,「下次吧。」
我坐到副驾驶座上,赵之俊跟他们打了声招呼也钻进车里。
「终于可以回家了!」赵之俊给我抛了一个媚眼,我们相视一笑。
把车开进停车场,赵之俊锁好了车门还留恋地看了好久。
「怎么,想买?」我的口气嘲弄的成分比较多,不是看不起这位大少爷,而是觉得没有必要买。
「呵呵!」赵之俊一把将我拉进怀里,笑得一脸邪恶地捏住我的下颚,「小傻瓜!有的东西是不需要自己去买,也会有人送上门的!」
他肆无忌惮亲密的动作让我心里『咚』一跳,真当荒郊野外没人看啊?急忙推开他,故作镇定地往大楼正门走去。
后边不意外地传来赵之俊的轻笑声,声音不大,却掩饰不了其中肆意的张狂!
那天晚上,赵之俊抱着我,第一次用命令句对我说:「以后不准再和那个英国佬见面了!」
我失笑地看着他幼稚的蛮横举动:「你应该相信我,我想我表现得很明显了。」
「相信是一回事,在不在意又是另外一回事。。。。。。」赵之俊把头埋进我的颈窝,「我爱你,我知道『爱情』得学会包容、理解和信任,但是请原谅我的不成熟,还有那份对『唯一』的痴狂。。。。。。」


第四章
和赵之俊的关系定下来以后,我就经常要去他家,几乎天天晚上在那边过夜,结果,他还嫌『聚少离多』。我生了一肚子的闷气,跑来跑去路途又远,最后干脆完全住在他那里了。
这天他早早打来电话约我吃饭,说会开车来接我。走出校门,没见他的人,却意外地看见一辆熟悉的BMW7系轿车,难道。。。。。。
果然,车门打开,下来一位风度翩翩的儒雅绅士:「李天放,怎么几天不见,把你哥给忘了!」阳光下,那与赵之俊神似的刺眼笑容,不是赵宇斌是谁?
「你怎么来了?」我走近他,注意力却被他旁边那位穿着黑色休闲西装外套的男人吸引。他五官平凡,但是刚毅冷硬的表情为他平添几分男性魅力,整张脸上最引人注目是那双猎鹰般锐利的眼睛,高傲冷酷,是我对这个男人的第一印象。
「白奇,我和赵之俊的青梅竹马。」赵宇斌闲闲地为我们介绍,「李天放,传说中的人物啊!」说着,赵宇斌暧昧的笑了起来。
我恶心地看了他一眼,「你什么意思?」
还没等我发难,旁边的白奇插话了:「你好。」他向我伸出了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即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不高兴,高深莫测得令人心里发寒。
「你好。」我也伸出了手,忐忑不安了一下,只是很快就被我压制住了。
连赵宇斌我都不放在心上,更何况是你,赵之俊的『青梅竹马』而已!
「呵呵,我是顺路来接你,赵之俊他们早等着了,你们也别客气了,有什么吃饭时再说吧。」赵宇斌微笑着打断了我和白奇的对峙。
我们来到常去的『戏凤楼』。这里是会员制的饭店,以赵之俊的话来说:『戏凤楼』就是公子哥儿寻欢作乐的场所。
我们走进赵家兄弟的包厢『随意居』,只见里面三三两两已经坐了七八个人。韩佑明早就不客气了──用手抓着片蒙古烤肉正往嘴里塞,里面的人也热情地招呼着赵宇斌和白奇他们。
不知道为什么,面对一张张陌生探索的脸,我心里有一丝恼怒,赵之俊什么也没对我说就把我带到这里来,而且看他们的表情,已然知道我和赵之俊的关系。
「天放,怎么了?」看我沉默着,赵之俊和其它人打闹完,来到我身边,伏在我耳边轻声问。
「你没跟我说这么多人,我以为只是几个熟人吃顿饭而已。」我冷沦地瞪着赵之俊。
赵之俊无辜地看着我:「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看来赵之俊是完全理解不到我恼怒的原因了。
「天放,跟我去点菜。」赵宇斌的声音传来,我抬头看见他给我递了一个眼色,我会意地站了起来,也不管赵之俊,和赵宇斌走了出去。
来到门外,赵宇斌冲我笑了笑:「怎么,生气了?」
「还好。」我生气的理由太可笑,索性也不提了。
「你别怪之俊,这事是其它人闹的。」赵宇斌带我来到一个小型的咖啡厅,侍者端来两杯开胃酒,「昨天晚上我们几个老朋友聚了聚,我、赵之俊、白奇、韩佑明这几个人,可以说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昨天晚上,大家喝醉了就聊起彼此的伴,现在这婚姻、爱情,也就那么回事。」赵宇斌说到这,语气中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我这就奇怪了,赵宇斌的妻子我见过,香港豪门的大家闺秀,九七前移民加拿大了,和赵宇斌是在美国求学时认识的。赵之俊说嫂子端庄大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是难得的贤妻良母,怎么赵宇斌还不满意?
我把疑惑写在了脸上,赵宇斌苦涩的笑了笑:「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然后他继续刚才的话题,「我们也就先说女朋友花钱的问题,他们直把自个儿比作提款机,嚷着『养不起啊,养不起』。。。。。。」似乎想到昨晚的有趣之处,赵宇斌脸上是放松的笑容,「然后他们又说女友做饭不如上馆子,一回家,屋里难得几天看着像『家』的。」赵宇斌看着我,又露出了他惯有的狐狸般的笑容,「你说在这种公愤的时候,他怎么能跟大众反着干呢?」
说到这里,我似乎想到了什么。
自从我搬到赵之俊家以后,家里似乎就是按照我的喜好在布置,赵宇斌和韩佑明他们来过几次,对此赞不绝口。审美观方面,我还是很有自信的,怎么说也学了差不多九年的美术。然后,钱嘛,赵之俊似乎是给了我好几张卡,我也有提啊,不过都用在家里和赵之俊的添衣购物上。现在赵之俊从西装、领带、皮鞋、手链、香水。。。。。。都是我在帮他准备,而且都还搭配好,他每天只要拧着包,神情气爽地看车去上班,意气风发的样子,男人见一次想打一次。赵之俊说东方广场里迷恋他的女性,比例跟石油价格一样涨了不少,对此种现象,他得意了好一阵!
原来我辛勤劳动了这么久,居然没有自觉?
亏了!
「明白了一点什么吧。」赵宇斌出声拉回了我的神智,「你把他伺候得跟个老爷一样,赵之俊还说事务所里很多事还是你帮忙出的主意,能不让人妒嫉得想扁他吗?」
「然后,你们就约了今天的饭局?」好奇心能杀死一只猫啊,更何况这帮一天到晚很『闲』的太少爷们。
「李天放,说实话,你是太『完美』了。」赵宇斌收起不正经的笑容,深沉地看着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吗?」他掏出一根烟,点燃,轻轻地吐出一口气,似乎陷入了回忆中,「我去过GAY吧好几次,说实话,除了几个朋友,对那帮人没什么好印象。当时你过来向我搭讪,说要为我调杯酒。第一眼,我就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漂亮大男孩。然后你调酒的动作很专业,也很优雅,像一门艺术,我惊讶:原来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一种人存在──流动在他周围的气息与其它人截然不同。你把那杯THE LONG ISLAND ICE TEA 推到我面前,告诉我它叫『失身酒』。。。。。。」赵宇斌看着我,眯着眼笑了起来,「知道吗,你那时的眼睛是琥珀色的,深邃妖异,一下子就把我的魂都勾走了。」说着哈哈大笑起来,我知道他在开玩笑,却又有点不像,尴尬地撇了一下嘴。
当时赵之俊还在美国,我在酒吧兼职,看着他和赵之俊很像,就干了一件糊涂事,为此没少被韩佑明和张朔云嘲笑。
「别紧张,我是说着玩的。我只是想说,李天放,你本身已经很吸引人了,连我这个标准的异性恋者都挡不住你的魅力,你的外在彻底满足了男人的虚荣心,而你的聪慧和理解包容又使赵之俊精神上可以完全放心地依靠,再加上你对他照顾的细心体贴,赵之俊是恨不得马上公告天下,宣布自己的所有权。」赵宇斌似乎想到什么,带着些许担忧的眼神看着我,「不过在你们这场爱情中,我只看见你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而赵之俊只是在那里大嚷着『我爱你』而已。」
「不,赵之俊也做了许多,只是你没看见而已。」本能的,我为赵之俊辩护着,因为如果不是赵之俊毫无保留地为我打开心扉,我也不会一步步卸下自己的心防。从我精心地布置我们的『家』就可以看出,我想与赵之俊相守的决心有多大,而我相信赵之俊爱我甚至比我爱他更多。
「你能这么想,我就放心了。那天我要你的联系方式时就告诉你『肥水不流外人田』,你要不跟我老弟好,就得我这个做大哥的出马了。」赵宇斌戏谑地抛了个媚眼过来,那做作的『娇羞』模样,惹得我差点把面前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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