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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o-creation)。加尔文不能接受以上的观点,他相信上帝早已经构画了整个历史的剧本,并且无时无刻_不是这出戏的导演,我们每个人不过是按本子演出的演员罢了。
D.人观。
加尔文并非视人为一无可取、毫无价值的,事实上他相信人仍有内在的美善,并多次鼓励人藉圣灵的帮助将其善念践行出来,这也是他的重生与成圣观的基本信念。不过,他却认定人在得救的事上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性已被罪性扭曲,失去了不犯罪的自由。
由於人在堕落後失落了自身的人性,无法活出上帝创造时对人的本意,因此,人要成为真正的人,便得参照在人间唯一未被罪所扭曲的人: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是人的原型,加尔文的人论与基督论是密切相关的,惟有透过耶稣基督,人才看见他原本的样式。藉著效法基督,我们学习成为上帝眼中所喜悦的真实而完全的人。
今天教会流行的信念,与加尔文的想法刚好相反。现在「人]学。有压倒神学的趋势。教会主日学及神学院最热们的科目是辅导,最受信徒欢迎的课题是自我成长、自我发现、自我追寻等。此等科目大都毫无保留地接受心理学的研究成果,最多是以一、两节金句作点缀,为人学理论抹上一点基督化( Christianization)的色彩而已。
加尔文认定不可能从人的角度了解人,必须从上帝的角度去了解。人的自我实现(seif…actualization_) 不是实践他早已为罪扭曲了的个人梦想渴求,却是要实现上帝创造时早已预备的计划。惟有认识上帝,人才能知道自己的本相,晓得当行的路。加尔文的人论等於基督论,因为基督是一个人的楷模、真正的人(The Man)。
E.基督论。
加尔文的基督论大致与大公教会的传统说法相同——高举基督永在且完全的神人二性。不过,他不同意传统教会过分将讨论焦点放在基督的本体的做法,认为这已偏离了福音书的重点,使教义摆脱了圣经神学的约制。按照福音书的说法,基督的作为是更被关往的。对我们而言,真正有意义的问题是:他为我们做了甚麽?。
对此,加尔文强调耶稣基督的三重职事。'基督' 就是受膏者的意思。旧约圣经有三种人要受膏立:先知、祭司和君王,耶稣基督乃兼具这三重职事。他是先知,向世人宣告上帝的心意;他是祭司,以自己的生命作为祭牲,为人类献上赎罪祭;他是君王,统摄万有,掌管一切,并为再来的主。
由於耶稣基督是人的典范,所以基督徒也该履行这三重职事。我们是先知,向世人宣告世界的罪恶和上帝的救恩;我们是祭司,为人们的过犯向上帝代求;我们是君王,参与治理世界,并在将来与耶稣基督一起治理万有,分享他的治权。
F。救赎论。
加尔文的救赎论主要依据路德的说法,并无很多个人的发明。他同样认信惟独恩典和惟独信心,否定人的作为能在得救的过程中占有任何位置,连他的信心也是上帝所赐与的恩典。
其中较为特别的,是他将'义' 作更清楚的界分,分为「主动的义。(active righteousneSS)与' 被动的义' (passiverighteousness)。他强调人之所以蒙上帝悦纳,不是由於人自身的利义,却是上帝把他的义注入我们的生命中。这是上帝的义而非人的义,是被动的义而非人主动成就的义。与路德略有不同的是,加尔文认为这个被动的义是人真实能拥有的,并非仅仅的在身分地位上宣称为无罪,故基督徒与非基督徒在生命上有实质的分别。而这个为人所拥有的被动的义,便成了他能在重生与称义後努力寻求成圣、获得主动的义的可能条件。
G.成圣观。
加尔文和路德在神学上的最大分歧处,也许便是成圣观了。路德是在当了基督徒以後,在他积极遵行上帝的要求时,才发现惟独恩典和惟独信心的道理。因此,他绝不会将称义局限在人接受信仰的一刹那,而将往後的信徒生活统统拨划为成圣期:对他而言,基督徒一生都不可能在伦理上成为圣洁,更不可能摆脱上帝赐人的白白称义。加尔文并非不接受路德对人彻底无能的认定,他本不相信人在任何阶段真的成为圣人;不过,他却坚持上帝将他的义注入人的生命中,对人构成一个革命性的转变(所谓重生)。由於人的实况在信主前和信主後有所不同,他的生存目标也得随之有变;他得在圣经的启导和圣灵的带领下,过讨上帝喜悦的生活。人在事实上不能达到圣洁的地步,但他却永远不可停止向成为圣洁的目标进发。成圣仍然是一个真实的信仰要求。
因著对信徒成圣生活追求的肯定,加尔文重视属灵纪律,亦确认圣经的道德要求(律法)的正面价值。律法不是与福音互相抵触的,却是相辅相成的;正如基督降世的目的在成全而非废掉律法,福音旨在为律法赋予新的意义,特别是由摩西的律法变成基督的律法,但其价值与有效性却依旧不变。
加尔文重视成圣生活的追求,却不表示他将基督徒的人生目标订定为个人生命的成全,甚或重蹈中世纪修道主义的属灵进路。他强调基督徒的人生是上帝取向而非个人取向的。路德曾为宗教改革提出三个『惟独』:惟独恩典、惟独信心、惟独圣经。加尔文即加上第四个:惟独上帝得荣耀。他不仅不将个人追求超凡人圣订定为生命的目标,甚至不认为人应过分关切他是否得救的问题,人的被拣选与蒙拯救完全是上帝的工,人既不能参与亦无法过问。身为受造物,人在世最大的责任是荣耀上帝,正如保罗所说:「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一20)这才是基督徒应有的人生目标。在天堂里享有甚么样的生活,根本不应成为我们关心的课题,我们只有一件事:尽一生的力量荣耀上帝。
这样的理论陈义甚高,大抵不易取得教会的普遍认同。我们的信仰重点愈来愈趋功利化,布道会的信息几乎都是人本取向的,多是以上帝来解决人的问题,满足人的需要。福音的信息是:耶稣基督是一切问题的答案。我们负责提供问题,要求上帝按我们的订单作出回应,并以此为标准评鉴信仰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所以,若说说基督徒的生命目标是荣耀上帝,不问将来的赏赐与回报,未免是太匪夷所思了吧。惟愿加尔文的观点能略为调整我们日益自我中心、功利主义的信仰倾向。在寻问信基督教可以为个人带来甚么好处之余,也得多问这个信仰会让自己带来怎样的转变。我们的人生目的是否为了宣扬基督、彰显基督、荣耀基督?
人生的目标不在於自我完善,故不应将属灵操练变得过於自我中心化。成圣的追求在於荣耀基督,而非另一种形式的自我实现。成圣是一个不断的进程,使自己与基督相似。
H.预定论
有关预定论的课题,我们在第三课讨论奥古斯丁时曾提及,加尔文只不过是将奥古斯丁的理论说得更清楚(更极端化?)而已;当然,日後的加尔文主义者又进一步将他的观点说得更清楚和更极端化一点。
在此必须指出,加尔文是出於牧养上的关怀,才提出预定论的。他在施塔斯堡牧养一个来自法国的难民信徒群体时,面对他们作出的信仰申诉:为何信主的人要受到离乡背井、家破人亡、生命遇险等苦楚?上帝的旨意何在?凭甚麽保证他们不会在世遭受患难之馀,来世却发现参与宗教改革是一场空,他们押错筹码,结果落在灭亡者的行列里?对此加尔文向他们作出保证:得救不在乎人的行为,而在於上帝的拣选和他至终的保守,他们既然(被)选择走上正确的道路,上帝便一定会保守他们至终与他在一起,享受永恒的救恩。他将这样的想法加入第一次修订版的《基督教要义》里。如此,预定论是论了向基督徒提出得救的保证,而非为嘲弄某些在上帝的预定中往走灭亡的人。这是一个饶有人情味的教义,而非无情的理论论断。
不过,即或如此,我们亦不能因著加尔文的牧养动机的缘故,而抹煞他的理论本身是蕴含了双重预定论的观念在内的。日後的加尔文主义也许过分突显了某个原本不那么重要的观念,但却肯定没有弄扭了他的想法。我认为加尔文主义基本上能正确解释加尔文的预定论。
加尔文主义有所谓五大要点:第一,人全然败坏,不能自救,甚至不能作出为善的选择,不能主动接受救恩。人只有犯罪的自由,却没有不犯罪的自由。所以,若有人批评加尔文的预定论千犯人的自由意志,加尔文或许会反诘:人真的有自由意志吗?
第二,上帝无条件的拣选。由於每个人都是罪人,所以人的得救与否便与其在世的行为无关,纯粹是上帝自由的拣选。当中没有任何人间的客观标准,原因端在上帝那里。
第三,有限度的救赎。倘若上帝有能力救赎所有的人,耶稣基督在十字架的救赎能力足以遮盖所有人的罪,但事实上却又不是每个人都至终得救:那唯一的解释是,上帝不愿意每个人都得救。非不能也,实不为也。日後有改革宗的神学家修正加尔文的这个说法,如巴特(Karl Barth, 1866-1968)便认为上帝确实愿意万人得救,但每个人得救的形式都不相同,有些形式是我们知道的(成为基督徒),有些则不为我们所知;他相信最後人人都可以得救。这是所谓普救论(Universal Salvation)的主张。
第四,不可拒绝的恩惠。人在救恩的事情上完全无能为力,上帝如拣选他,他便可以得救:上帝要他相信,他亦不能拒绝。人的信心不是自由的抉择,不是一个决定人是否得救的条件(是得救决定信心,而非信心决定得救),更不构成一个'行为'或'功德'。
第五,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救恩既然完全是上帝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