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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我母亲说他在战场上失踪了!”
“不对。这份档案清清楚楚记载着他是一九四五年三月三十日光荣退伍的!”
“什么档案?”
“DODSI,我想大概是指国防部特别情报分局吧!”
太奇怪了!父亲到底是活着“失踪”了呢,还是死后“退伍”了!他到底是人还是鬼?
斯特姆很小的时候,母亲嫁给了一个名叫伦纳德·威廉森的人,所以他长大后只知道自己叫特拉维斯·威廉森。可是,十多年前,在他要参军时,终于知道了自己身世的秘密,他立誓要找到有关父亲的记载。
当艾尔·桑顿——他的在南达科州美联社的一位朋友到华盛顿去作参议员梅尔文·哈尼特的行政助理时,他言辞恳切地拜托了这位老朋友。
桑顿果然不负所托。
“妈妈,自从爸爸参军之后,你从来没有得到过他的消息吗?”
“没有。”母亲摇了摇头。
“难道连一封信或一次电话也没有?”
“什么也没有。在他行将离去之时,我们之间达成了协议:我们的关系算完了,今后永不联系。我清楚地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怪不得你在收到电报前就结了婚?”
“够了,够了!”母亲的目光中,透露出心灵上巨大的创伤。
斯特姆马上懊悔不该提起那些往事。
“爸爸的亲戚中,谁和他最亲近?”
“是他的姐姐吧。”
“她叫什么名字,住在这个镇上吗?”
“她叫珍妮·威尔森,住在南公园大厅。”她长时间审视着儿子的眼睛,“特拉维斯,你究竟要干什么?”
“寻找父亲!”
斯特姆找到姑母家,果然得到了一封父亲的信,他大喜过望。这是一个厚厚的马尼拉纸信封,邮戳是华盛顿州西雅图市的。
斯特姆回到家里,已是晚上八点半了。他吻了吻母亲,道了晚安,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靠在床头上看信了。
他从信封中抽出厚厚的一扎纸,大约一共有50页,两面都写满纤巧而又异乎寻常干净的手迹。粗略浏览了一下,他马上意识到,这是父亲从1942年6月7日到1944年圣诞节前的日记。
第一页是给姑母的信。
一九四四年圣诞节亲爱的珍妮:
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收到这封信和这本日记,但是我相信,十之八九我是不能回来了,这一定得让你们知道:我们S·S·S部队,即将踏上德国的土地,执行一项绝密的任务。
姐姐,参军前我在大学里结识了一位姑娘,她在那个政府规划处的速记服务部工作。我从来没和你谈过她,但我和她真正相爱了。因为我参加的是一支特别部队,这里不收有家室或就要结婚的人,所以我们不能结婚……
下面用一页半的篇幅叙述了乔纳森和斯特姆的母亲之间的关系。他们在那所大学里是怎样相遇的,怎样坠入情网,可是因为部队的任务而不能结婚。他告诉姐姐说,他确信那姑娘怀孕了,还说他临走前曾要她答应另嫁人。
在信里他请求姐姐注意一下这位姑娘,弄清她是否安好。如果她已出嫁就不要与她联系,除非她需要帮助。
最后,他写道:
也许我是做了件错事,但我并不这么看。生活是复杂的,本来我是要和她结婚的,但是这项任务太重要了。请保存这份日记和这封信,说不定在哪个时候它们会派上用场的。
保重
爱你的
乔恩
斯特姆把信放在一边,又靠在枕头上。他心里乱糟糟的,这是他出生以来从父亲那儿得到的第一次信息。他闭上了眼睛,于是父亲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他悠闲地站在一条三岔路口,双手揣在裤兜里,脸上漾着笑意,头上歪戴着一顶军帽,显得洋洋自得。斯特姆的心灵越过二十五年时间所造成的鸿沟,向父亲飞去……
日记逐年逐月地记叙了乔纳森·斯特姆和他的85个同伴在一支名叫“S·S·S”的特种部队里的军营生活,他的寂寞感,以及那种近乎惨无人道的艰苦突击训练:猎取情报技能、使用各种武器、绝境中的生存训练……
斯特姆把日记一篇篇翻下去,越往后越显得杂乱无章。十二月份的唯一的一篇日记便是整个日记的结尾。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看来只有把这份日记毁掉了。无法把它带出去,再说,这些记载也算不了什么。
太阳放射出的金红色光束刚好抚摩到树梢,这时,“克格勃”美国事务处首脑西格弗里德·阿德诺尔走出了会议室,向他的轿车走去,他的脸上挂满微笑。会议进行得比他预期的要好得多,再过几个小时,他就踏上美国的国土了。
第二章
斯特姆决心查个水落石出,他驱车穿过市区到了威斯康星大学的注册大楼,想查找父亲的档案记录。
结果大失所望。注册处主任,一个侏儒似的小矮子告诉他,政府规划处的一切档案统统送到国防部了,交给了一个名叫索伦森的上尉。
父亲在这所大学里究竟干什么工作?为什么一个士兵的档案要交由国防部保管?……斯特姆百思不得其解。他又到“首都时报”的资料处查找,除了一则招聘广告之外,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斯特姆正打算走了,就在这时候,身后有一个柔和的女声在叫他。他转过身来。
“帕特!’他惊喜地叫了起来。
“是哪一阵风把你吹来的?”帕特里克·兰丽问道。
“我正在度假。”
“妙极了。我现在要去吃午餐,请我喝一杯吗?”
“你在这里上班?”斯特姆一边走一边问。
“来了差不多一年了。”她笑盈盈地说。
“比美联社强多了吧?”斯特姆扭了扭嘴。
“我听说你和爱伦的事了,”帕特岔开话题,“孩子们还好吧?”
“还不错。”
“我还以为你是来采访一篇我们忽略的轶事呢。”她热情的笑容又浮现在脸上。
“是一篇轶事,不过‘首都时报’是不会对它感兴趣的。”
她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差不多同时他也看出她那新闻记者的本能。“轶事?”
“吃饭时谈。”他说完,二人便一起离开了大楼。
帕特里克·兰丽虽已二十九岁了,可她还象斯特姆记忆中七年前一样漂亮。她身材苗条,有一头美得惊人的黑发和极为漂亮的仪容,不过真正吸引斯特姆的还是她那高耸的乳峰、丰腴的臀部和修长的大腿。
他们走到州议会大厦广场上的派克·蒙托旅馆,在里边的酒巴间找了个背静的单间坐下。
“真高兴又见到了你。”帕特一边呷着酒,一边说开了。
“我难以理解,你怎么会一直在这个小报社工作?”斯特姆说,“根据你的水平,你早就该在‘华盛顿邮报’或‘纽约时报’工作了。”
她耸了耸肩膀:“因为没有成绩呗,现在看来我是要在中西部扎根了。我还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呢。”
斯特姆感到一阵颤栗通过全身。
“哦,那个轶事是怎么回事?你说了要告诉我的。听起来似乎有点神秘呢?”静默了一会儿,帕特问道。
“是有点神秘。”斯特姆转过脸来,表情相当严肃,
她没有作声。
“你还记得吗?我曾和你谈到过我的生身父亲。”他说。
她点了点头:“你不至于已经找到他了吧?”
“不清楚,不过我发现了一些线索。”他简略地告诉了她迄今所发生的一切,高兴地发现她的目光中流露出极大的兴趣。
那天晚上不管是谁看到特拉维斯·斯特姆和帕特里克·兰丽,都不得不承认他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斯特姆身着一件很昂贵的蓝色运动茄克,下面是灰色的便裤,里面是开领白色织绵衬衣和一条深蓝色阔领带。兰丽穿着一件闪闪发光、质地近乎透明的便服,衣服的下摆很短,领口低得惊人。他们去用餐的那个优雅的酒巴濒临湖边,因此得名“濒湖酒家”。他在为她扶正椅子的当口,两眼痴迷地在她迷人的乳峰间逡巡。
她抬头发现了他的目光:“调皮的孩子。我们还是先吃饭,我饿了。”
他笑了起来,一边在她对面落了座,一边想着:吃了饭还得跳舞,真他妈的难熬。
侍者领班对他们的光临表示了欢迎,接着把菜单递了过来。紧跟着,小厮忙着给他们倒水和端调味品。
“帕特,今夜你真漂亮。”他一本正经地说。
“我只不过是穿上这件衣服而已。”她嗔怪地说。
他点了点头:“远不止此吧,你是我称之为绝妙的记者中的一员。”
两个人都笑了。斯特姆觉得和帕特在一起非常轻松自在,帕特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
“特拉维斯,这五年来我是多想你啊!我本来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知道,”斯特姆说,“我也常常在想你。不过我一直认为你已经嫁人了,正和你的两个孩子在某地生活呢。”
“你在放荡的时候我可是老老实实的,”她抓住他的手说,“现在我可一刻都不让你走开了。”
他们无言相对良久。
午夜时分。帕特走进公寓的起居室,只穿着一件薄薄的几乎完全透明的囡囡式睡衣。斯特姆看到这付模样简直喘不出气来,他心醉神迷地盯着她。
“这就是我得到的唯一问候吗?”她说。
“我……”斯特姆口干唇燥,她比想象中的模样还要漂亮得多。
“你的声音就象一个十八岁的新郎在新婚之夜一样。”她笑着向他迎来。
斯特姆张开双臂抱住她那轻盈的身躯,虽然胸前隔着一件衬衣,他仍然感觉得到她结实的乳房紧贴着自己,可以听到双方的心跳完全融合在一起。她长叹了一声,全身都颤栗了。
“特拉维斯,我早就在盼这一天了。”
第三章
根据父亲日记中提到的姓氏,加上母亲和姑母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