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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眼看金庸-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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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宣扬定命论的谬说一样。如果比喻得再通俗易晓一些,也略为刻薄些,则就是,三陪女、发廊女、洗脚女,诚然是新花样,但和旧式的北京八大胡同的“姑娘”,上海会乐里的“先生”一样,其提供特种服务的实质则同。
  何满子先生在这里并没有对金庸的武侠小说进行具体的文本分析,只是就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发表看法,但何满子先生认为,这种看法也必然适合于金庸小说这个个案。即使根本不读金庸小说,也同样可以对作为武侠小说的金庸小说做出这种评价——“看没看过都一样”。在这篇文章的开头,何满子先生还说到,杂文家鄢烈山在表示拒绝金庸、梁羽生、古龙等人的武侠小说时,因声明自己“从来不看这类玩艺”而遭到“畅销书拜物教徒的教授”的“申斥”:“既然没有看过,怎么有资格妄加评论?”何满子认为,这种“申斥”是没有道理的:“没有读过,怎么能凭空批评?这道理似乎很过硬。但也未必置之四海而皆准。”对文学作品,必须阅读过,研究过,然后才能发表看法——这是一种准则,也是一种常识。但何满子认为,在对待金庸小说的场合,这种准则,这种常识,未必合理。对金庸小说,即使不看,也能基本知道是什么货色,也能表示拒绝,做出批判。在对金庸、梁羽生、古龙一类人的“新武侠小说”表示非议时,其实不止何满子一人显示出这种不看而“骂”的态度。而推崇金庸的人,往往也抓住何满子们的这种“破绽”不放,以不看就乱批评为证据,证明何满子们对金庸小说的非议态度本身就是很恶劣的。有位论者甚至宣称《破“新武侠小说”之新》等文章中表达的对金庸小说“不读也能批评”的观点,连同文章的标题和行文方式,都是“‘文革’式招式”。(见徐建融《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豆腐渣工程》,载《粤海风》2000年第5—6期)严家炎先生也把何满子的这种说法与“20年代末期”创造社的“‘左’得可笑又可怕”的诸人对鲁迅的谩骂相提并论。(见严家炎《以平常心看新武侠》)不读金庸武侠小说是否能对之发表看法,换言之,是否只有把金庸小说至少通读一遍才能说一声“不喜欢”,在关于金庸小说的争论中其实是一个并不算小的问题,也值得辩一辩。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何满子、鄢烈山们的说法并没有什么不妥,而以“不读就不能批评”的一般原则来指责何满子、鄢烈山的人,恰恰是自己在“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上,实行着“双重标准”。
  对必须先读过然后才能发表看法这样一种一般性的准则和常识,何满子们并没有表示否定,而只是说,这种准则和常识,“未必置之四海而皆准”,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即使对具体作品不看或不细看、全看,也可以表示非议和拒绝,例如对某部具体的武侠小说,就可以采取这种态度。武侠小说作为一种类型,其特性十分明显,其“家族相似性”十分突出,对武侠小说的一般性判断,也基本适用于任何一部具体的武侠小说。而—个对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采取批判、拒绝态度的人,就完全可以对每一部具体的武侠小说都表示批判和拒绝,不必要看一部才能说一部,这正如拒绝毒品者可以在任何一种毒品面前都背过身去,而不必要一一尝过后才能作决定。何满子们认为不看金庸小说也能对之表示非议,并未构成对只有读过才能批评这样一种一般性规则的否定,也正如肯定金庸武侠小说的人,一般说来也并未打算由此上升到对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进行一般性的肯定一样。推崇金庸的人,往往也承认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乏善可陈,也即在对武侠小说的一般性看法上,他们与何满子、鄢烈山们往往并无根本差别。他们只是强调金庸小说相对于一般武侠小说的特殊性,强调金庸武侠小说的“新”,强调“关于武侠小说的泛论是不适用于金庸的”。(见孔庆东《金庸小说的文化品位》)这也就是在认可了一般性观念的同时,又主张对特定的作品,这种一般性观念是不适合的。而这与何满子们在认可先读后批评这种一般性规则的同时,又主张对金庸作品可不遵循这种规则,是一样的道理。实际上,何满子和在这个问题上反对何满子的人,都在强调金庸小说的“特殊”。何满子的逻辑是:金庸武侠小说是特殊的,因此即使不看也可以批评,先读后批评的一般性规则在此并不适用。反对何满子者的逻辑是:金庸小说是特殊的,因此,对武侠小说的一般性评价在此并不适用。将何满子针对金庸小说所说的“看没看过都一样”视作大逆不道者,恰恰是在“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上,实行着“双重标准”,即允许自己主张有突破“一般”的“特殊”,却不允许别人也这样做。主张对金庸小说即使不读也可以表示非议和拒绝的人,其实未必完全不读,而往往只是没有全读或细读而已。试图读一读然后再说话,然而,实在读不下去,便在硬着头皮读了半本一本后,将其余的大略翻一翻,或者干脆弃之如敝屣,这种情况恐怕是很普遍的。然而,读不下去,不是表示非议和拒绝的最好理由吗?

  再回到何满子关于金庸小说特性的概括上来。前面所引的何满子对金庸小说的概括,与一些深研过金庸小说者对金庸小说的概括是基本一致的。何满子是依据对作为—种类型的武侠小说的判断来概括金庸小说的特性的,深研过金庸小说的人是通过对金庸小说的具体分析来总结出金庸小说的特性的,二者竟基本一致,也说明金庸小说确实未能超出武侠小说的一般范畴。
  深研过金庸武侠小说,并且将之与旧武侠小说做了比较研究,从而认为金庸小说仍未能从根本上突破武侠小说这种“类型”的,是袁良骏先生。在《再说雅俗》(载《中华读书报》1999年11月10日)一文中,袁良骏先生首先列举了旧武侠小说的数种通病,然后充分肯定了金庸小说在人物塑造、故事结构、细节描写等方面对旧武侠小说的突破与超越。在这个前提下,袁良骏先生写道:“然而,十分遗憾的是,金庸本领再大,仍然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武侠小说这种陈旧、落后的小说模式本身,极大程度地限制了金庸文学才能的发挥,使他的小说仍然无法全部摆脱旧武侠小说的痼疾,仍然无法不留下许多粗俗、低劣的败笔。”这些无法摆脱旧武侠小说痼疾的地方,表现在:
  (一)总体构思上的概念化、公式化、模式化。构思武侠小说,首先要设置矛盾冲突。这种矛盾冲突不可能是现实生活中客观存在的矛盾冲突的反映,不可能来源于作家对现实生活的研究和感悟,而只能凭空杜撰。最常见的当然也是最能有效地推动武侠故事向前发展的,是武林世界中不同派系的旧仇新怨。旧武侠小说是这样设置矛盾的,金庸小说也是如此。正如何满子所说,这不关乎作家才能的大小,而是武侠小说这种类型所决定的。再有才华的人,只要选择了武侠小说这种类型,就只能这样来编造故事。
  (二)所虚构的武林世界仍然是严重脱离现实生活的。在这方面,金庸不仅仅是沿袭了旧武侠的传统,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旧武侠小说虽然也严重脱离现实,但往往也还与现实生活保持一点联系,往往还有丝丝缕缕的人间烟火气。而金庸小说“在不食人间烟火方面可以说超过了古往今来一切武侠小说”。金庸武侠小说虽然在某些方面对旧武侠小说的毛病有所矫正,但却将脱离现实的毛病大大地发展。而脱离现实可以说是武侠小说最根本的毛病,其他一些毛病,如公式化、概念化,都与这毛病有关。
  (三)金庸小说所虚构的武林世界,依然是一个刀光剑影、血流成河的世界。这丝毫不奇怪。既然写的是武侠小说,当然就得有打打杀杀。在这方面,变化的空间也有限,所以也不可避免地仍是用“旧招数”。“金学家”们每每强调金庸小说不只有打打杀杀,还有别的东西。然而,这打打杀杀之外的东西,其实往往不过是一种调剂。每一页都打打杀杀,也容易让读者疲劳,在两次打杀之间,来上点别的东西,可使神经得到松弛,为更好地欣赏下一场打杀做准备。有时候,写打打杀杀以外的东西,是为打杀做铺垫。总之,武侠小说就是要写打杀。人们看武侠小说,也是冲着打杀来的。金庸小说倘没有足够的打杀,绝不会有那么多读者。
  (四)金庸小说将武侠置于历史背景之下,具有以假乱真的副作用。给武侠故事安上一个历史背景,也仍然是金庸从旧武侠中学来的。但金庸在“戏说历史”方面,也比前辈武侠小说家更大胆。《射雕英雄传》、《鹿鼎记》里的种种以真实历史人物点缀的故事,纯属子虚乌有。一些“金迷”,尤其是一些文化不高的“金迷”,不知会从金庸小说里接受多少错误的历史知识。金庸口口声声说自己有历史癖,张嘴闭嘴都谈历史。而我从他对历史的恣意戏说,看出他并不真爱历史,并不具备史学家的修养与操守。
  (五)拉杂、啰嗦、重复。这一点,其实也极能说明武侠小说与一般所说的“纯文学”的区别。所谓“纯文学”,其创作的目的是艺术性的,作品的整体结构、篇幅,都取决于艺术性的需要。当创作者意欲表达的情感、思想已经表达,当人物性格的塑造已经完成,作品就应该结束。而民国以来的武侠小说,其创作的目的是纯商业性的,作品的整体结构、篇幅,都取决于商业性的需要。这—点,在本就是为报纸服务的金庸小说创作中表现得很典型。只要还有起码的艺术感觉、文学知识和文化良知,就应该承认,从表达情感、塑造人物等角度看,金庸的那些多部头小说,都没有必要写那么长。而之所以写那么长,原因就在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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