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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办法拯救我的主人公,我乐于沉浸在惴惴不安之中。
这种新活动注定也是一场滑稽戏。母亲对我鼓励有加,领着人到餐厅观看少年创作者伏案写作。我装作聚精会神,全然未注意到欣赏者在场。他们一边踮着脚退出去,一边轻声说我可爱、迷人至极。爱弥尔舅舅送给我一架小打字机,但我不曾使用过;皮卡尔夫人给我买了一个地球仪,供我环球旅行,不至于搞错路线;安娜—玛丽把我的第二部小说《香蕉商人》誊抄在铜版纸上,传播了出去。甚至妈咪也鼓励我,她说:“至少他乖了,不吵闹了。”幸而这种认可因受到外祖父的反对而被推迟了。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养尊处优”的年代
卡尔从来不允许我看他所谓的“低劣的读物”。母亲向他禀报我已开始写作,起先他非常高兴。我猜他希望我写的是我们家的编年史,一定是妙趣横生,幼稚可爱。他拿起我写的本子,翻阅了一番,撅撅嘴,离开餐厅,对我热衷抄袭报刊上无聊的东西大为恼火。自此之后,他对我的作品漠不关心了。母亲十分伤心,但执著地在他不防备的时候让他读《香蕉商人》。她等到他换上便鞋,在安乐椅上坐下,当他双手扶膝,眼睛冷冷凝视前方,静静养神的时候,她抢走我的手稿,漫不经心地翻阅,突然受到感染,自个儿格格发笑,最后情不自禁地把手稿递给我外祖父:“爸爸,你看看嘛!有趣极了。”但外祖父用手推开本子,或者看上一眼,没好气地挑剔我的书写错误。母亲慢慢害怕起来,既不敢赞扬我,又恐怕我难过,干脆不再读我的作品,闭口不谈了事。
我的文学活动虽然得到许可,但已受到冷落,处于半地下状态。然而我仍旧兢兢业业,无论课间休息、星期四当时法国小学星期四不上学,现在是星期三下午放假。、假期,或者有幸得病躺在床上,从不间断写作,记得病后初愈是我美好的时刻。我用的是一个红边黑皮本,像织挂毯一样不断地拿起又放下。我不怎么演电影了,小说代替了一切。总之,我写作是为了取乐。
我把故事情节写得复杂起来,加进了错综复杂的插曲,把我所读的东西倾箱倒箧,好的赖的,一股脑儿塞进去。故事的进展虽然受到影响,但这对我倒是一个收获,因为不得不在情节之间外加衔接。这样一来,我抄袭的程度反而减少了一些。再说,我已具备两重性。前一年我“演电影”的时候,扮演我自己,把整个身心投入想像,不止一次真以为自己全部陷进去了。当上作者,主人公仍旧是我,即在他身上倾注了我史诗般的梦幻。同时,我和他又是两个人:他不叫我的名字,我讲到他时只用第三人称。我不再借给他举止,而用文字替他塑造一个身子,如见其人。这种“间隔”的结果有可能使我胆战心惊,其实不然,反倒使我十分高兴:我乐于是他,但又不完全是他。他是我的玩偶,我高兴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对他严加考验,在他的胁部捅一长枪,然后照料他犹如母亲照料我,医治他犹如母亲医治我。我所喜爱的作者们多少还知道羞耻,一般中途适可而止,不走极端,甚至泽瓦科米歇尔·泽瓦科是前面提到过的《帕达扬一家》的作者。书中的勇士也从来不跟二十个以上的恶棍对垒。我却把惊险小说写得更加惊险,干脆抛开真实性,把敌人增加十倍,把危险增加十分。《寻蝶记》中的年轻探险者为拯救他的未婚妻和未来的岳父,跟鲨鱼群浴血奋战了三天三夜,最后大海变得一片血红。还是这个勇士,受伤后,逃出一个强盗所围困的大农场,双手捂着肠子,穿过沙漠,在向将军当面禀报之前,决不肯让人家缝合他的肚子。稍晚些时候,还是这个勇士,改名叫格茨·冯·贝里欣根,单枪匹马打败了一支军队。一个人对抗所有的人,这是我的准则。我这种阴郁而崇高的幻想来源于我清教徒似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生活环境。
作为英雄,我向暴君作斗争;作为造物主,我使自己成为暴君。我从无害变成伤人。有什么东西能阻止我挖掉黛西的眼睛呢?我可以像拔去一只苍蝇的翅膀那样挖掉她的眼睛。我的心怦怦直跳,一边写道:“黛西用手捂住眼睛:她瞎了双眼。”我感到恐惧,把笔搁下:我制造了一个不可挽回的小事件,使我的名誉颇受影响。我其实并不残忍,这不,我反常的乐趣立即变成恐惧。我吊销了所有的政令,用笔大涂特涂,使人无法认清,于是姑娘双眼复明,或干脆让她从未失明,但这个反复久久留在我的记忆里:我当真不安起来了。
小说中的世界也使我不安。有时候,我对写给孩子们看的冲淡了的屠杀场面感到厌倦,索性信笔写去,便在焦虑中发现各种恐怖事情都有可能出现。我发现一个面貌狰狞的世界,它恰恰否定了我强大无比的王国。我心想,一切都可能发生啊!这就是说,我能够想像一切。我哆嗦着,时刻准备撕掉自己的稿纸:我写下了不可思议的暴行。如果我母亲碰巧在我背后读到了,她一定会像抓到什么似的惊恐地大叫起来:“多么可怕的想像啊!”她会轻轻咬着嘴唇,想说话而又不知道说什么,最后突然逃走了之:她的逃跑只能加剧我的焦虑。但是这跟想像没有关系。十恶不赦的暴行不是我发明创造的,而是像其他事情一样,在我记忆中发现的。
那个时代,西方世界死气沉沉,正是人们称之为“养尊处优”的年代。资产阶级没有明显可见的敌人,于是乎乐于疑神疑鬼,风声鹤唳,有意寻找某种忧虑,聊以解闷儿。譬如招魂术,降神术。勒高夫街二号,即我们对面的那幢楼里,有人转桌子。外祖母说,对面五楼占星师家干这事。有时她叫我们观看,我们赶巧看到几双手摁着独脚圆桌面,但有人走近窗口,拉上了窗帘。路易丝断言,这个占星师每天接待像我这种年龄的孩子,不过都是由母亲领去的。她说:“我亲眼看见他给他们做按手礼。”外祖父直摇头,尽管他反对这类名堂,但不敢嘲笑;母亲诚惶诚恐;外祖母破例地显得惊讶,不再抱怀疑态度。但最后他们达成了一致:“千万别介入,不会有好下场的!”当时流行神怪故事。持正统观点的报纸每周发表二三则神怪故事,以飨抛弃基督教信仰的读者,因为这些读者依然留恋着信仰的高雅。叙述者非常客观地报道某件令人惶惑的事情。这给实证主义提供了机会:事情不管怎样离奇,总包含着某种合理的解释吧。作者探求这种解释,发现后,忠实地向我们介绍,但立即巧妙地使我们意识到不足和浅薄。故事无非以疑问告终,让人寻味,但已足够说明阴间是存在的,这比直言阴间存在更令人生畏。
一天我打开《晨报》,不禁毛骨悚然。一则故事使我震惊,现在还记得标题:《树欲静而风不止》。夏日傍晚,一个女病人独身在农舍二楼的床上辗转反侧。一棵栗树从敞开的窗户向房间里伸进一个枝杈。楼下好几个人聚集在一起聊天,看着夜幕降临花园。突然一个人指向栗树说:“瞧!瞧!起风了吗?”大家不胜惊讶,走到台阶一看,一丝风也没有,但树叶却在颤动。就在此刻传来一声尖叫,病人的丈夫急忙奔上楼,但见他年轻的妻子直挺挺地立在床上,手指栗树,然后倒下猝然去世。这时栗树恢复了平日发呆的样子。她见到了什么呢?一定是某个疯子从疯人院逃出来,躲在树上装鬼脸吓唬人,按常情推测,不是疯子。难道有另外更合理的解释吗?但是……大家怎么没有看见他爬上树呢?怎么没有见到他爬下树呢?狗怎么没有叫唤呢?可是又怎么可能出事后六个小时在离农舍一百公里的地方抓住这个疯子呢?问题没有解答。叙述者笔锋一转,漫不经心地推断:“据林子里的人说,摇栗树枝的是死神。”我扔掉报纸,跺脚高喊:“不对!不对!”我的心跳得差点从嘴里蹦出来。一天,我在去里摩日的火车上翻阅阿歇特出版的年历,差点儿没昏厥过去:我看到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版画:月下码头,一个粗糙的长钳子伸出水面,夹住一个醉汉,拖入水底。画下方有一段文字说明,结尾大致是:“醉后幻觉呢?还是地狱微开?”我怕水,怕蟹,怕树,更怕书。我诅咒刽子手,故事里充斥着他们狰狞可怕的形象,然而我却模仿他们。
当然必须有一定的时机。譬如日暮黄昏,阴影笼罩餐室的时候,我把小书桌推到窗前,焦虑油然再起。我笔下的主人公个个高尚绝伦,起先怀才不遇,后来一鸣惊人,他们对我百依百顺,正说明他们毫无定见。这时候,它来了:一个使人晕头转向的生物吸引着我,但迷离恍惚,要看清,必须把它描摹下来。我赶紧结束正在展开的奇遇,把我笔下的各种人物带到地球的另一端,一般在海底或地下,我急于让他们面临新的危险,让他们临时充当潜水员或地质学者,发现那个怪物的踪迹,跟上去,突然与它相遇。与此同时,在我笔下出现火眼章鱼,二十吨重的甲壳动物,会说话的巨蜘蛛蟹。其实这个怪物就是我这个魔童:我的百无聊赖,我对死亡的恐惧,我的庸俗和反常。当时我并没有认出自己,邪恶的东西一经问世就跟我作对,跟我勇敢的洞穴学者们作对,我为他们担忧。我的心很激动,手不由己地写下一行一行的文字,好像在念别人写的东西一样。事情往往不了了之:我既不把人物丢弃给动物,也不让人物脱身,只不过让双方交交锋而已。第二天,我留下一二页空白,把我的人物投入新的行动。离奇的“小说”,总是有头无尾,总是重新开章,或待下回分解,随意在别的标题下出现,凶杀故事,侠义奇遇,荒诞事件,词典条目,陈词滥调大杂烩。可惜这些东西全部丢失了,有时不免感到遗憾,如果当年想到保存,我便可以重温童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