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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精选集-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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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立即被宣布为王位的继承人,不料几小时后,他母亲又生下一个男孩,这个男孩应是路易十四的兄长(据说,法国人把双胞胎中后出世的视为哥哥或姐姐)。但王位继承人已经宣布,不能改变,于是王室把他的哥哥赶走。他长大以后,一直神秘地被路易十四关在监狱里,因为孪生兄弟长得很像,阶下囚被戴上“铁面罩”,一直到死。或“埃翁骑士”埃翁骑士(1728—1810),法国间谍,他的神秘之处在于人们不知道他到底是男是女。他被国王路易十五派到俄国执行秘密任务,后担任过驻伦敦大使馆秘书,并参加过欧洲七年战争(1756—1763)。一七七七年他回法国后,接到命令不许脱去女装,因此他很可能是一个男人。一样,而且我所知道有关他的事情都是与我毫无关联的。就算他爱过我,抱过我,用他明亮的眼睛(现在已经腐烂了)饱含爱意地看过我,但谁也记不得了,真是空爱了一场。对我来说,父亲连一个影子都不是,连一个目光都不是。他和我,我们有一段时间在同一个地方使大地承受我们的体重,仅此而已。家人向我暗示我不是某个死者的儿子,而是奇迹造成的孩子。毫无疑问,出于这个原因我淡泊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我不是头头,也从来不想当头头。命令与服从,其实是一码事。连最专横的人都是以另一个人的名义,以一个神圣的无用之辈——他的父亲——的名义下达命令的,把他自己遭受的无形的挨打受骂传给他的后代。我一生中从不下达命令,下命令我就觉得好笑,也使人发笑。这是因为我没有受到权势的腐蚀:人们没有教会我服从。    
    让我服从谁呢?人们给我介绍一个高个儿年轻女子,对我说她是我的母亲。但我自己却把她当做大姐姐。这个处处受到监视、对谁都屈从的“处女”,在我看来,她是伺候我的。我爱她,但要是谁都不尊重她,我怎么会敬重她呢?我们家有三间卧室,一间是外祖父的,一间是外祖母的,一间是“孩子们”的。所谓“孩子们”,就是“我们母子俩”:同样的微不足道,同样的受人供养。而一切照顾则是为我而设的。在“我的”房间里,放着一张“姑娘的”床。姑娘独自一个人睡,醒来的时候保持着贞洁。她跑到洗澡间沐浴的时候,我还熟睡着,她回来的时候已经衣冠整洁了:我怎么会是她生的呢?她向我叙述不幸,我同情地听着。等我长大了一定娶她、保护她。我还向她许诺哩:我把手向她伸去,把手放在她的身上,利用小孩的重要地位为她效劳。请想想,我会服从她吗?我宽宏大量地答应她的恳求,再说她从不给我下命令,而是用轻松愉快的话语给我描绘未来,然后赞扬我愿意实现这个未来:“我的小宝贝真乖,真听话,乖乖让妈妈点滴鼻剂。”这些甜言蜜语哄得我乖乖就范。    
    至于一家之主,他活像上帝老人,人们经常把他当做上帝老人的化身。一天他从圣器室进入礼拜堂,教士正以五雷轰顶来威胁对上帝不热忱的信徒:“上帝就在这儿!他看得见你们呐!”突然信徒们发现在悬空的讲道台底下有一个高大的大胡子老人在瞧着他们,吓得他们拔腿便跑。外祖父还说,有几次他们曾跪倒在他的膝前。他喜欢显圣上了瘾。一九一四年九月间,他在阿卡雄的一家电影院显圣,当时我母亲和我在楼厅里。他要求开灯,另一些先生在他周围扮天使,大声喊叫:“胜利!胜利!”上帝登上戏台,宣读马恩河公告指马恩河战役公告,一九一四年九月的马恩河战役中,法军大捷,从而阻止了德军的入侵,迫使德军后撤。。他在胡须还是黑的时候,就已经扮耶和华了,我怀疑爱弥尔是间接地死在他手里的。这个怒气冲冲的上帝嗜吸儿子们的血。好在我出世的时候,他漫长的一生已近尾声,胡子已经花白,烟丝把胡子熏得黄黄的。当老子,他已经没有兴致了。但倘若是他生育了我,我想他一定会情不自禁地控制我的:受习惯所驱使嘛。我幸亏属于一个死者。这个死者生前洒了几滴精液,算是塑造一个孩子所付出的普通代价。所以,我是天上的采邑,外祖父没有产权但可以享用其收益:我成了他奇妙的“宝贝”,因为他一直梦寐以求能怡然自得地度过余年。他决意把我看做命运的奇特恩赐,看做一件无偿的礼物,而且随时都可以退回;此外他还能对我有什么要求呢?只要我在他跟前,他就心满意足了。他既是大胡子爱神慈父,也是圣心孝子;他给我做按手礼,我脑袋上感到他手心热乎乎的。他称呼我是他小小的宝贝,颤悠悠的嗓音柔情绵绵,泪水模糊了他那冷冰冰的双眼。大家啧啧称赞:“这个男孩使他神魂颠倒!”他非常喜欢我,这是显而易见的。但他爱我吗?他那么公开表露情感,倒使我难以识别他这一招的诚意了。我看不出他对其他孩子有很多感情,一则他不怎么常见到他们,再则他们也根本不需要他,而我却处处依靠他:在我身上他欣赏的是他自己的慷慨大度。


第五部分:文字生涯孩子都是死亡的镜子

    老实说他有点故作高尚:这个十九世纪的人物如同很多同代人一样自诩高尚,连维克多·雨果本人也不例外,维克多·雨果自诩是雨果主义者马克思夫人燕妮曾说过:“雨果是一个吹牛专家,用海涅的话来说,雨果不仅仅是利己主义者,而且是雨果主义者。”。我外祖父是美髯公,总喜欢哗众取宠,一场戏刚下场便准备重新上场,好似酒鬼喝完一杯又想着下一杯,我认为他是两门新艺术的牺牲品:摄影艺术和做外祖父的艺术。他的尊容很上照,这是他的造化,也是他的不幸。屋子里到处是他的照片。因为当时还没有发明瞬间摄影,他津津有味地摆出固定的姿势和连续的活动姿态,动辄停住动作,一动不动地摆一个优雅的姿势,从而留下一个一成不变的形象;他醉心于这些永恒的瞬间,以便为自己塑像立影,流传千古。由于他喜欢照连续的活动姿态,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好似幻灯上硬邦邦的画像:一个小灌木丛,我坐在一个树桩上,时年五岁,夏尔·施韦泽头戴巴拿马草帽,身穿黑条乳白色法兰绒西装,白绲条背心,怀表的链条横贯其间,夹鼻眼镜悬系在一根细绳上,他向我俯着身子,抬起一只戴金戒指的手指,说着话。画面阴暗,潮湿,只有他的大胡子放出白光,犹如绕下巴围着一圈光轮。我不知道他说些什么:我过于战战兢兢地聆听,反而什么也没有听进去。我猜想这个帝国时期的老共和党人在向我传授公民的义务,在给我讲资产阶级的历史:从前有国王、皇帝,都是坏东西,人们把他们赶跑了,于是万事如意,一切皆好。傍晚我们到大路上去等他,我们很容易在走出缆索铁道的乘客中认出他来:高高的身材,迈着小步舞领舞的步伐;他在更远的地方先看见我们,早已拉开架式,听任某个无形的照相师摆布:胡须迎风飘悠,身板挺拔,迈着内八字步,挺胸凸肚,两臂大摇大摆。信号升起,我一动不动地停住,身子向前倾斜,我是起跑的赛跑运动员,是即将飞出鸟笼的小鸟。片刻间我们面面相照,活像一对漂亮的萨克森瓷人。然后我带着水果和鲜花,满载外祖父的幸福,向他扑去,撞倒在他的双膝间,假装上气不接下气。他把我从平地抱起,举向云霄,然后手臂一弯,把我降落在他的心房上,一边轻声说道:“我的宝贝!”这是第二个画面,颇受行人注目。我们俩大演特演滑稽戏,足有一百个种类不同的场面:调情,很快消除的误会,敦厚的戏弄和善意的责怪,多情导致的气恼,柔情绵绵的故弄玄虚和痴情。我们竟然设想有东西阻碍我们相爱,以便享受排除障碍的快乐。我有时蛮不讲理,喜怒无常,但这遮掩不住我那细致入微的敏感。他所表演的高尚而忠厚的虚荣心很适合外祖父的身份。他表现出雨果所推崇的糊涂和溺爱,要是别人只给我面包,他一定给我加上果酱,所以那两位夫人切忌只给我面包。再说我是一个乖孩子,觉得我的角色非常合适,决不肯出让分毫。    
    确实,我父亲过早的引退使我成为一个不完全的“俄狄浦斯”俄狄浦斯,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其宿命为杀父娶母。这里作者以玩笑口吻说自己独占母亲,但已不可能杀父。:我没有“超我”,不错,但我也没有杀气腾腾呀!我母亲是属于我的,没有人与我争夺这个安稳的所有权,因此我不懂得暴力和憎恨,我不必学会妒忌别人。由于没有碰过钉子,起初我只是通过靠不住的笑容认识现实。我能造谁的反呢?我能反对什么呢?别人纵使为所欲为,可并没有侵犯我呀!    
    我乖乖地让别人给我穿鞋,往我鼻子里点滴剂,给我刷衣服、洗脸、穿衣服、脱衣服,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听凭别人对我爱抚备至。我觉得再没有比做好乖乖更有趣的事了。我从来不哭,很少笑出声,不吵也不闹。四岁的时候,我弄脏了果酱,被人抓住。我想,那是因为我爱科学,而不是出于恶作剧。总之,记忆所及,我就干过这么一件坏事。星期天夫人们有时去望弥撒,去听美妙的音乐,听有名气的管风琴演奏者演奏。老夫人和少夫人并不修行,但别人对宗教的笃信造成一种气氛,使她们也在音乐声中恍若出世,她们听托卡塔曲时才信上帝。我感到这种超凡入圣的时刻其乐无穷:大家都是昏昏欲睡的样子,这时我懂得应该干什么。我双膝跪在跪凳上,把自己变成一尊雕像,连脚趾都不应该动一动;我瞪着眼睛直视前方,连睫毛都不眨一眨,直到眼泪流满双颊为止。当然我在进行提坦巨人提坦,希腊神话中的巨人族。乌拉纽斯(又译乌拉诺斯)和地神格伊阿(又译盖亚)所生的子女,共十二人,六男六女,他们是力大无比的巨人。式的搏斗来忍受双腿发麻,但我坚信一定胜利,充分意识到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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