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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哥儿认为自己最大的助力来自于兰州城的土著。
自从没藏讹庞开始在横山的银星和市上横征暴敛以来,兰州城就成了另外一个和西夏人做生意的天堂,甘凉道上往来的商户越多。兰州城也就变得愈发的繁荣,这两年已经渐渐有了一丝古道名城的样子。
红鹰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兰州人,战争从他们的口中说出来,要比在集市里散布谣言要隐秘的多,煽动性也要大的太多了。
看着红鹰气昂昂的回兰州城去了,春哥儿长叹一口气,因为他发现,骇胡儿根本就没有攻占兰州城的意思。
这支队伍已经驻扎在兰州城外一个月了。除了一些零星的骇胡儿会去城里做一些采买一类的工作之外,就是一群群的骇胡儿会去光顾城里的妓院。他们没有做任何强买强卖的勾当,每次出去都是大把的银钱散出去,当然,骇胡儿也从来不缺少这点花销银子。
这就造成骇胡儿在兰州城有着很好的信誉,大家每天都盼着大群的骇胡儿能够进城散心。
兰州城可以说是大宋的,也可以说是西夏国的。这座城市里只有几个能对平民百姓耀武扬威的差役之外,就剩下一个脑满肠肥的知府了,这是大宋在兰州城仅有的一点存在感。
而兰州城的大规模交易对西夏是有利的,因为没有那一个国家在和大宋做生意的时候能够沾上便宜。
大宋的小吏虽然贪婪,但是庞籍。韩琦,王安石文彦博这些人却是难得的精明人,他们知道该如何控制大宋的边境贸易才能让大宋从中捞取足够的好处。
但是兰州城是一个例外,大宋的贸易法令在这里有太多的空子可钻了,兰州城里的人可以说是倒是那个子民,庞籍这些人没有任何理由不允许那些禁运的物资不许进入兰州。
春哥儿在经过仔细的研判之后发现,骇胡儿没有任何理由去攻打兰州城,只要青塘的宋军不来兰州,他们就会这样一直在兰州城外驻扎下去,难怪骇胡儿那个领军的统领,开始把这里当成一个养病的场所了。
骇胡儿必须攻占兰州城啊,春哥儿挠着自己的头发,龇牙咧嘴的努力地想怎么才能让兰州城变成一个战火连天的城市。
骇胡儿必须从这里消失,或者远远地退回西夏境内,否则,青塘的宋军就下不来,这是一个天大的麻烦。
他恨恨的在地上捶了一拳头,明明宋军可以正大光明的从青塘出来,在千军万马的碾压之下,五百个骇胡儿即便是再强大,也会被战马踏成肉泥。
可恨的宋军偏偏不这样做,非要难为自己这样一个小人物!真是该死!
日头已经偏西了,坐在土包上的春哥儿依旧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直到夕阳的光辉铺满整个兰州城的时候,他的瞳孔忽然在缩小,他发现,整座兰州城就像是在火焰中燃烧一样。
这个发现令春哥儿的头皮都在发麻,自己已经把宋军估计的够无耻了,没想到云峥那些人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无耻。
很早以前自己当先生学徒的时候,亲手毒死了一个村子的人,很久以前,他在帮先生毁尸灭迹的时候曾经把太原城最大的富商全家都给活活烧死了,很久以前,他亲眼看着对他恩重如山的先生被自己老婆剖开胸腹,而自己却没有半点帮先生复仇的想法。
经过这些事之后,春哥儿认为自己应该是天底下最恶毒,最凶狠,最无情的坏蛋了,如今和云峥这些口口声声为国为民的家伙比起来,自己竟然算的上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之所以会这样认为,他发现云峥那些大宋高官最后的目的竟然是彻底毁掉兰州城!
如果没有兰州城,骇胡儿就不会长时间驻扎在兰州,如果没有兰州城,这片地方最多只能算是一个没人存在的渡口而已。
如果没有兰州城,西夏人的防线就会立刻后退两百里。西夏境内的喀罗川在盐碱地里面,实在不是一个理想的屯兵地……
春哥儿仔细的把自己的行为捋了一遍,最后发现自己现在的所作所为恰恰就是在一步步的将兰州推进毁灭的深渊。
把兰州城毁掉对于春哥儿来说并不算什么,他如今想的是一旦自己按照云峥等人的想法彻底的毁掉兰州城之后。
那些当**还要立牌坊的家伙,一定会把兰州城毁掉的罪责推脱到自己身上的,到时候小蛮身边的那些宋人很可能就会变成自己的催命阎王,他甚至能想到云峥在见到自己脑袋的时候会是一个什么义正言辞的模样。
一想到自己的脑袋不大不小的正合适扣这顶帽子,春哥儿就对着黄河开始破口大骂,自从跟着先生离开南风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说过那些足矣让人崩溃的恶毒语言……
春哥儿抱着膝盖坐在黄河边上,瞅着夜色下发黑的黄河水发愣,自己到底该不该去做这件事情呢?
李清也坐在黄河边上,哑娘跪坐在沙土里静静地陪着他,因为批准裘皮的缘故,李清的咳嗽声小了很多。
“我小的时候就住在黄河边上,不过不是在这里,而是在兴庆府的边上,如果我们顺流而下,就能直接到达我的老家。
黄河在哪里变得清澈无比,河边是大片的芦苇荡,每一次黄河泛滥的时候就是我的节日。
哑娘,你不知道,黄河泛滥的时候会把原来已经逐渐变得贫瘠的土地湮没掉,带来新的肥沃的泥土,我们在上面栽种麦子和水稻,收成非常的好。
不过这是大人的喜悦,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提着篮子去干涸的河湾里捉鱼就足够我们快活整个夏秋时节了。”
哑娘见李清难得的高兴起来给自己讲故事,就把身子往李清的身边靠靠,准备仔细的听听李清讲古。
李清揭开自己的裘衣,把哑娘瘦弱的身体包进来,把手放在哑娘并不饱满的胸膛上,这是哑娘的一个习惯,只有感受到李清对自己的**,才会彻底的安静下来。
“你知道不?空手捉鱼的时候一定要把水搅浑,这样的话,那些泥洼的鱼就会拼命地把脑袋浮上水面,这个时候,你只需要看鱼脑袋的大小就能捉到让你满意的鱼了。
我以前总是当捉鱼的那个人的,后来在秦州老老实实的当了一回鱼,云峥那个渔夫出了一点疏漏,结果让我成了一条幸运的漏网之鱼。
当鱼的感觉非常的不好,可以说糟透了,我们就是从那一次可是学会吃人肉的,因此,从那一次之后我发誓不再当鱼。
可是世事轮回,非常的让人捉摸不透,时隔多年之后,我他娘的再一次成了渔人眼中的那条鱼。
你知道这一次把我当鱼来使唤的人是谁吗?”
哑娘听不明白李清在说什么,感到他手上的力道在加大,就挺起胸膛好让李清抓的舒服一些。
李清探出空着的那只手在哑娘的额头点了一下道:“你真聪明,居然猜对了,这一次把我当鱼的是国相没藏讹庞!”
ps:第二章
第六十四章罪恶
“我以前的时候对国相非常敬仰,因此,即便是在秦州战事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也对胜利充满了信心,带着几百个残兵向云峥的大队发起冲锋的时候,我还在想,只要我们能用命拖住云峥一时半刻,国相很可能就会找到反败为胜的契机,从而赢得那场战争!”
李清说道这里冲着哑娘呲牙笑了一下又道:“结果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国相没有能够力挽狂澜,而我却坠入了十八层地狱,满身沾满了罪孽。
吃人肉是第一宗,救你是第二宗,睡皇太后是第三宗!呵呵,其实最没意思的就是睡皇太后。
太后想要彻底的笼络住我,让我为她卖命,所以睡她的时候其中的过程索然无味,即便是在最激烈的时候,太后的那双眼睛也是冷冰冰的,我感觉就像是趴在一块冰冷的猪肉上面……”
哑娘早就不会说话了,她经历的事情即便是在地狱也不多见,在那种情形之下,说不说话其实一点都不重要,不说话或许还能多活几天,那些会哭泣的,会喊叫的,都是优先被吃掉的目标!
因此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哑娘就想紧紧地抱住。
或许是哑娘搂抱的太紧的缘故,李清咳嗽了几声,这种从喉咙深处发出来的声音在黄河的呜咽叹息声中传出老远。
“都不要脸面啊!舅舅想要外甥的皇位,不惜暗中下黑手。母亲为了保住儿子的江山只要那个男人有用处,就会把大腿叉开,堂堂的皇太后当得连娼妓都不如。
哑娘,你说在这样的一个人群里混日子,我又能好到那里去?嘿嘿嘿。把人性抛掉之后我发现我的好日子就来临了,不用什么情谊和大道理去笼络部属,用纯粹的利益和严厉的军令去约束他们,效果反而要好得多。
小时候学的那些仁义道德其实都是骗人的……而且害人不浅啊!”
黄河是宽容的,因此它能够接纳天下间所有的污秽,再把它们带到烟波浩渺的东海。最后让这些污秽化作漫天的**,重新洒落在这个万花筒一般的人间。
人心里的污垢清水洗不掉……
黑夜的时候各种恶毒的心思就会如同野草一般疯长,春哥儿的面孔隐藏在夜色里看不清楚,只有他满嘴的白牙的星辉下闪烁着寒光,远处的兰州城已经完全入睡,没有人知道在这个静谧的夜晚,有一头带着瘟疫的饿狼正在向他们露出自己的森森白牙。
事情从一个骇胡儿军士失踪之后就变得不可控制。
骇胡儿的队正带着自己全副武装的部下,将兰州城所有的青楼翻了一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那个人。
于是,骇胡儿准备进攻兰州城。血洗这座城市的谣言就不胫而走,这个谣言是站不住脚的,只要稍微有点脑筋的人就会知道这根本就是一个意外,军卒逃跑乃是兵家常事,不论是兰州城里的大宋官员,还是那些薄有身家的骆驼客都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大事来看。
至于这种低级的谣言,谁信谁就是傻瓜!
骇胡儿找了两天之后也就不再找了,骇胡儿的人手消失也不是第一遭了。即便是李清都认为这是一起逃兵事件,他根本就不相信没有军队支持的兰州城敢在骇胡儿这支虎狼之师的头上拍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