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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短短的时间。华马蜂就损失了至少六名悍匪。这让他心疼的直抽抽,可是今天没法子了,和吐蕃野人没办法讲道理。那些人只要杀上来,所有人就逃不掉被分尸的命运。
来不及去想历来相安无事的吐蕃人为何要攻打自己,现在先把彭六子救下来才是正经,否则就有被各个击破的危险。
强盗们的箭术很差,密集的箭雨过去,也杀不了一两个吐蕃人,那些对箭矢极为敏感的吐蕃人,只需要举着皮盾就能轻易的格飞那些绵软无力的箭矢,一手持盾,一手持刀,只需要简单地格挡然后挥刀就能将面前的强盗轻易地砍死。
彭六子怪叫连连,浑身浴血,斩马刀奋力一劈,锋利的刀锋斩开了皮盾,刀沉力大,顺势斩掉了吐蕃人的半个脑袋,红的白的掉了一地,一脚踹开挡在面前的尸体,继续向前门杀了过去。
雄鹰王此时已经非常的后悔了,原以为能够轻易拿下的元山,从早晨激战到现在,虽然已经将外围清理了出来,但是还有两处堡垒的厮杀到现在还没有进展,而自己的吐蕃武士已经伤亡了不下百人。
虽然强盗死掉的人更多,但是在雄鹰王的眼里,这依然是一桩亏本的买卖,就算是拿下元山,也不足以补偿自己蒙受的损失。
那个汉家子该死!黄又廷该死!
已经被部下的伤亡刺激的快要发疯的雄鹰王赤红着眼睛,四处巡梭,一个跪在地上的投降的强盗立刻就成了他泄愤的目标,弯刀从腰畔灵巧的跳了出来,寒光一闪,强盗的头颅就飞上了半空,如果云峥和黄又廷在这里,他不介意用更加酷烈的手段去对付这两个人。
元山的实力被这两个人轻易地就弱化了,否则,雄鹰王绝对不会有攻打元山的想法,没有战马的草原勇士,就像折翼的苍鹰,只有一半的战力。
战事对华马蜂和彭六子非常的不利,不知不觉的,两个人已经被吐蕃人逼的背靠背作战了,剩余的强盗也被吐蕃人分割成几块,覆灭就在眼前。
“六子,你力气大在前面开路,哥哥我在后面断后,再不闯出去咱们兄弟就要死在这里了。”华马蜂气喘吁吁地对身后的彭六子说。
“好!咱们上狗头山!”
彭六子说完,就把斩马刀的刀柄的尾钩挂在腰间的一个铁环上,双手握刀,断喝一声,斩马刀猛地轮了出去,再也不做任何防守。
斩马刀原本就脱胎于盛唐的陌刀,只是宋人身矮体弱,使不出那股子挡者糜烂的气势,但是在此刻,彭六子为了活命终于激发出全部的潜力。
五尺长的斩马刀如同一道铁墙,挡者披靡,无论是吐蕃人弯刀还是他们手里的长枪皮盾都不能阻挡斩马刀的去路,两个吐蕃人竟然被沉重的斩马刀拦腰斩为两截,趁着彭六子打开的空挡,华马蜂也跟着刺出手里的银枪,将拦路的吐蕃人刺死,一低头背上装好的背弩也诡异的钻了出来钉进最后一个拦路的吐蕃人胸口,趁势跃出包围圈,拔腿就往自己的堡垒奔跑。
可怜的彭六子在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被一拥而上的吐蕃人斩为肉泥。陌刀本就该是一队人马施展才对,独自施展,如果没有人帮助防御,根本就是在找死。
头领跑了早就被吐蕃人杀的胆战心惊的强盗发一声喊,四处奔逃。可惜无论往哪里跑,还是跪地投降,都避免不了被人家一一砍死。
华马蜂连滚带爬的窜回狗头山,当他看到大门紧闭的时候,心中就隐隐的觉得不好,用力的拿拳头砸着厚重的大门却无人给他开门。
“花娘,花娘,花娘开门啊,快啊,吐蕃人追上来了!”华马蜂一边看着紧追不舍的吐蕃人,一面哀求花娘开门。
高墙上探出来一颗美丽的脑袋,瞅着大门前发急的华马蜂说:“您的武艺盖世无双,区区几个吐蕃人算得了什么,妾身就站在高墙上为郎君击鼓助威。愿我郎君得胜归来,妾身扫榻以待,呀,吐蕃人上来了,妾身给您一把刀。”
说完话,一把明晃晃的钢刀就被花娘从高墙上扔了下来,同时被扔下来的还有一副袖箭,这是华马蜂的备用袖箭,他的威名有一半就是靠袖箭和花背弩赚来的。
“花娘,我对你一片痴心,你怎能如此对我?”华马蜂沉痛的看着高墙上的花娘,一张俊脸全是悲愤之色。
“郎君还是不要说了,您之所以一个人赶回来,不外乎要拿妾身还有狗头山上的钱粮当见面礼,投降吐蕃人,这可不行,您是英雄,就该有英雄的死法,千万莫要让妾身失望才是啊。”花娘说着话,眼泪就扑簌簌的滚落下来,真是我见犹怜。
“骡子,擒住这个贱婢!”华马蜂的脸色顿时就变了,高声下令。
“郎君,骡子帮不了您啦,他刚刚见您深陷危局,想奋不顾身的去救您,结果不小心喝了一杯酒被毒死了,其余的下人也被妾身遣散,要他们各自逃命去了,现在大宅里只有妾身一人。你们还是拿起刀子作战吧,妾身看见那些吐蕃人好像不留降俘,且看妾身助您一臂之力。”
花娘眼看着吐蕃人再一次踏上了这条山路,抱着一把刀子,用力的砍断了一根山藤,华马蜂怪叫一声贴着地滚进了大门下面,只听得一阵巨响,山路上尘土飞扬,高墙上落下来了无数的巨石,跳跃着在山路上滚动,刚刚走到山路中间的吐蕃人忘命的往回跑,很快就被巨石追上砸成肉泥,有些为了躲避巨石不小心跌进了旁边的万丈深渊,拉出悠长的惨叫声之后就悄然无声。
眼看着刚刚上去的五十个吐蕃人消失的无影无踪,雄鹰王的嘴角沁出一缕鲜血,怒吼一声亲自带着二十个亲卫踩着遍地的碎肉和滑腻的内脏迅猛的冲向了山道,他不相信这条山路上还能有什么样的埋伏。
华马蜂颤抖着双膝跪地,大声的用吐蕃话叫喊着:“大王饶命,大王饶命,我把元山献给您,还有绝色美人,只求您绕我一命。”
雄鹰王厌恶的朝华马蜂吐了一口唾沫,他现在对所有的宋人充满了厌恶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宋人,乱刀之下,华马蜂倒在了地上,吐着鲜血的嘴里依然含糊的大叫着“饶命。”
长松了一口气的雄鹰王来不及高兴,就准备让吐蕃人搭起人梯爬上高墙,却发现整个堡垒里黑烟四起,继而赤红色的火焰就冲天而起,那个女人竟然敢将整个堡垒付之一炬!
一口血喷了出来,雄鹰王嘶哑的怒吼着:“杀光,杀光这些宋人……”
整个元山除了吐蕃人没有活人了,雄鹰王就在淅淅沥沥的小雨里坐在石头上看了一整天的火焰,直到火焰熄灭才离开狗头山回到了老爷岭。
战争的目的没有达到,想要的东西被那个女人做了陪葬,六百八十名吐蕃勇士,如今还不足五百,身上没有伤的连四百人都不到,这一次出征,损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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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美人和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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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又廷跪倒在泥水里恐惧的几乎要昏厥过去,雄鹰王两只血红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信使带来的消息击溃了雄鹰王最后的一点骄傲,天湖毁了,莫达得逞了。
雄鹰王准备吃完饭就回去,早一点,晚一点并不要紧,天湖已经毁了,三天多的时间足够莫达劫掠的了,族里的孩子和女人在自己回去之后一定不会在了,人口从来都是每一个势力积极争抢的对象,叛乱之初,大家以杀人为最高的荣耀,战乱后期,大家奇怪的发现没人帮自己牧羊了,然后就开始抢劫人口了,孩子和女人在高原上比金子还要珍贵。
大锅的水开了,肉煮熟了,锅里煮的就是黄又廷,所以他的早饭也只能是黄又廷……
笑林老道唏嘘不已,给云峥讲述了元山上发生的所有事情,对那个单薄的女子钦佩的无以复加,想要救援,却无处下手,火焰太大了,大到人不能靠近的地步,雄鹰王后撤到老爷岭的时候他曾经冒险去火场查看,进了堡垒以后才发现,那里已经彻底的烧成了瓦砾堆。
“所以您打算去为那个叫做花娘的女子复仇?太危险了!”
笑林呵呵一笑道:“一个忠烈的女子死了,那么就该有人为她送葬才是,老道不才,愿意做这样的一个人,否则英灵合不上眼睛啊,老道就算是战死了,也能陪着那个烈女走一段阴曹路。一个女子单独走太凄凉了些,所以雄鹰王该死!
云铮正要说话,却见笑林道士已经不见了,只有苍凉的歌声传来,而后消失在林莽里。
“急什么啊,笑林,那个女子要是死了,我把脑袋给你!”云峥小声的嘀咕着,这样的女子如果不见一下吗,实在是三生的遗憾。太厉害了。兵凶战危之下还能有这样的脑子,云峥太佩服了,不过,这个时候。她会在哪里呢?要是自己的话。该去哪里呢?
元山上还有地方冒着淡淡的黑烟。这里已经成了一个死人的世界,不管以前多么凶名卓著的人,如今也只是一滩肉泥而已。
狗头山上更是荒凉。连苍鹰都不愿意飞过这里,烟火气弥漫着整个山头,就在最靠近大门的地方,两块砖石突然掉了下来,一只满是黑灰却非常纤细的手从小洞里探了出来,又迅速地缩了回去,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
又过了很久,又有砖石掉了下来,这一次,一个不大,但是很沉重的包袱被扔了出来,紧接着探出来一颗乌漆吗黑的脑袋,只有满头的秀发和耳朵上的坠饰才能表明这是一颗妇人的脑袋。
整个人蠕动着从洞里钻了出来,凸凹有致的身材绝对不是区区一袭小衣能遮盖的住的,刚一上来就贪婪的大口呼吸,窝在洞里差一点被活活的憋死。
从包袱里拿出一袭粗布青衣,快速的换上,又将耳朵上的坠饰卸掉,找了一点烟灰将耳洞填上,脚上的绣花鞋也被她换成了一双薄底的快靴,背好包袱,谨慎的观察了一下四周,就狸猫一样的钻出了大门,瞅了一眼被黑灰覆盖的华马蜂,就匆匆的下了狗头山。
对满地的尸体她好像没有半点的不适应,整个身子贴着墙根快速的移动,她好像对路径非常的熟悉,三拐两拐就下了元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