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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说到底还是小看了交趾人,他们能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国家,并且成为这片大地上的霸主,确实有自己的成功之道,只要看看那些不计生死,飞蛾扑火般进攻的交趾人,就明白这些武士其实都是合格的军人。
至于自己在升龙城取得的大捷,其实更大程度上是火药武器的胜利而不是人的胜利,当朱雀门整个被炸的飞起来的时候,那种天威爆发一般的场面,让所有交趾人同时在心中觉得这样的宋军不可战胜,所以才会有大部分交趾人扔掉武器抱头鼠窜的场景,如果李德政全民皆兵的政令得到彻底的实现,云峥只有灰溜溜逃回大宋这一条路好走。
穷人打仗用命用不怕死的精神,武胜军是富人,实在没必要以命换命,所以云峥现在就在努力的用装备换取交趾人的性命。
天亮之后,喧闹了一夜的交趾人终于安静下来了,悬崖上还残留着几具被钉死在悬崖上的尸体,军寨门前的尸体堆积得更多了,狭窄的山路注定了大型攻城器械无法运上来,交趾人向来信任的藤牌,在火药弹面前也没有多大的防护能力,尤其是添加白磷的弩箭被火药弹炸碎之后漫天飘洒的磷火无孔不入,沾到身上就会成为催命的阎罗。
好好休息了一夜的梁楫和笑林去两边山头替换吴杰和周同,这里才是最重要的阵地,如果两边山头失守,云峥卡在峡谷里的军寨就成了摆设,想不撤退都不行。
能不能守住七天时间,就看山头的防御如何,所以云峥才会将最勇猛的将军派去固守这里的军事要地。
按照武胜军军侯的测算,交趾人想要把两面山头的林木全部清除掉,至少需要四天,这还需要在没日没夜清理,武胜军不来捣乱的情形下才成。至于进入森林的那些交趾军队,野叟认为那些人不可能在茂密的丛林里准确的找到那条道路,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就不错了。
云峥指着那些被钉在山崖上的野人道:“高棉人是丛林的主人,我看这些人好像也是。”
野叟瞅了一眼笑道:“那些人不是交趾人,他们是奴隶,叫做“武奴”是从遥远的地方贩运过来的,一些交趾贵人很喜欢,但是数量绝对不会多。森林分很多种,这里是林莽,是我的家,我们才是主人,其余的外人都是客人。”
云峥选择相信野叟的话,野叟的家他没打算再来做客,就算野叟说煮熟的鳄鱼头,鳄鱼眼珠乃是绝世美味他也不打算再来一趟,除非交趾人的皇宫再一次堆满了宝物。
军寨里变得安静了好多,商贾们牵着两百头大象走进了丛林,云峥甚至可以想象,这条丛林道路上如今日夜不停地行走着大队的人马,最早出发的人是十天前走的,现在恐怕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最后走的商队是昨晚离开的商队,只要全部走进丛林,交趾人就算想要追赶,也无法追赶了,云峥不相信李日尊胆敢不做准备就贸然率兵进入林莽。
朝阳的出现总是让人欢喜,山麓上出现了一小队人马,一个穿着金色官袍的交趾官员出现在小路上,领先的一个人打着一杆交趾皇室的旗子,后面的人也都穿着奇怪的衣服,死活要跟着大军一起行动的宦官吴云泰指着那些人奇怪的道:“他们派出使节来了,将军,奴婢以前见过交趾使节,就是这个模样。”
苏洵捻着胡须道:“莫非是来谈判的?打算要回李德政?李日尊应该不会这么做,他父亲回去之后对他没有半点的好处。”
周同笑道:“正好和他们玩玩缓兵之计,我们现在非常的需要时间。”
云峥的面色并不好看,等到那些人走进军寨就对周同道:“下令弩箭攒射吧,杀掉这些人,他们确实是在玩缓兵之计,不过吃亏的是我们,一旦将士们的精神松懈下来,就会给敌人可乘之机,我们现在只有用最笨的办法,不理不睬敌人,尽心竭力的拖过七天,我们就赢了。”
周同点点头,挥挥自己手里的旗子,一蓬箭雨就飞了下去,那个使节和同行的十几个人,似乎都不会武功,惊叫着被弩箭追上,逐一的倒在地上,站在军寨上的每一个武胜军军卒都明白,将主没打算和任何交趾人说话,想要分出输赢,只有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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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败退!
云峥一直认为做什么事情就要专心的做下去,比如现在打仗那就专心的打仗,不要多出来那么多的奇怪事情,明明自己只要坚持七天就能完成的事情没有必要偷懒去取巧,取巧总是伴随着风险的,在打仗的时候,云峥比那些老将还要保守。
杀了交趾的使者,交趾的大军就立刻过来报复了,他们这一次似乎有了准备,一些不大的投石车被推了进来,十余万交趾人守在山谷外面,所以他们有足够多的人手来做任何事。
投石机一旦不够大,甩臂不够长,就把石头扔不远,一颗人头大小的石头掉在距离军寨还有十丈远的地方招来了武胜军全体的嘲笑,城墙上的小型投石机发动了,十几颗火药弹飞了过去,那辆投石车就变成了一堆烂木头,云峥看到这样的场景苦笑了一下,自己制造不出大炮,否则一炮下去就能解决问题,现在却需要十几颗炸弹来蒙。
火药弹对交趾人来说是一种新的威胁,他们从来没有注意过这种武器,当初侬智高在火药弹下吃足了苦头却没有告诉交趾人,或许是侬智高自己的心里也想着让交趾人尝尝这样的苦头。
云峥有些后悔,如果在第一天和李日尊交战的时候不动用火药弹,或许自己这时候就能用这东西让这位交趾太子吃足苦头。
交趾人在投石车被炸毁之后就销声匿迹了,为了让交趾人不断地流血。周同让人将李德政押解过来,绑在一个柱子上,用蘸水的皮鞭子抽,一鞭子一条血痕,开始的时候李德政还能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当清水换成了盐水,他就不由自主的呻吟出来,当暴怒的周同将夹棍夹在他的十指之上的时候,李德政凄厉的惨叫就在山谷回响。
李日尊那一声凄厉的“父皇”让李德政再一次闭上了嘴巴,虽然汗水涔涔的往下淌。脖颈上的血管迸现。他再也不做声了,当了多年的皇帝,他焉能不知周同这样做的目的。
交趾人已经开始进攻了,杀戮又可以继续了。周同命人松掉李德政手上的夹棍。还没说话。就被眦睚欲裂的李德政吐了一脸的血水。
“畜生!”
听到李德政的叫骂声,云峥笑着道:“打仗么,总是花样百出的。你也别怪,你是做惯皇帝的人自然明白我们的目的,我们想让你儿子上来送死,让他在这里流尽鲜血,等他的势力被削弱之后,你们交趾其余的王子就会蠢蠢欲动,内战自然而然的就会打起来,如此一来大宋的南方才会安定,交趾也就没有时间去骚扰大宋了。
你看看,我也是一心为国,我和你没有私怨,有的只有国仇,所以你就休要怪我用尽所有的手段对付你们交趾人,因为这是我作为一个将军的天职。”
李德政的手指可疑的扭曲着,刚才夹棍已经将他的手指夹断了两根,颤抖着双手问道:“为什么不谈判呢?你们宋人总是习惯用谈判来解决问题的,且不说你们和辽国签订的《檀渊之盟》,就是你们最近和西夏签订的盟约也保证了你们和西夏国之间的和平,为什么就不能和交趾也坐下来谈判,非要兵戎相见。”
云峥想了一下道:“我也不瞒你,和辽国之间的《檀渊之盟》是我们在不利的条件下签署的,虽说那时候我们是胜利者,我这两接触国事之后才明白寇准当年为什么要签署这个丢人的合约了,是因为大宋那时候已经打不起仗了,不签署的话,大宋的实力就会被严重的被削弱,我们的皇帝当时已经准备放弃开封城了。
至于和西夏的盟约,也是如此,打起来占不到便宜,只会徒费国帑,休战等待时机是最好的办法,哪怕给点钱都无所谓,那些钱怎么样也不会比战争的军费高,再说西夏人拿走的那点钱,我们通过商贾可以轻易地赚回来。
至于你说为什么不和你们交趾建立盟约,其实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们能打的过你!”
李德政愤怒的用头去撞柱子,只撞了一下就被守卫的军卒抓住了脑袋,他把牙齿咬的咯吱吱作响的看着城下那些忠于自己的交趾军卒前赴后继的倒在弩箭和火药弹之下,嘶声怒吼道:“无道之国,天会收你!”
云峥躲在巨盾后面小心的看了一下战况回首对李德政道:“你的侍卫长在你被俘的时候做的决断是对的,你当时光荣战死的话,你的儿子李日尊此时一定不会如此艰难,他只会和我打消耗战,然后衔尾追击就好,在这片林莽中,我们终究是客人,不如你们交趾人熟悉地形,可是,因为你活着,你的太子无法名正言顺的继位,还要为你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
你看看那个被射的如同刺猬一样的老将,看旗帜应该是玉龙关守将,他是站着死的,其实这些人都是被你害死的,你不该心存侥幸的。”
人死光了,战场上也就安静了下来,那些扛着梯子在盾牌的掩护下走到军寨前面的时候,就遇到了火油和火药弹的双重夹击,昨日火烧骑兵的一幕重现了一遍而已。
“这里已经成了一座血肉磨坊,只要你在这里,这座血肉磨坊就会将你交趾最忠诚的的臣子全部磨成肉泥,这也是我此行的目的之一,分裂的交趾才最符合大宋的利益。”
李德政面如死灰……
新的一天又结束了,清冷的月光下,只有李德政被绑在柱子上接受蚊虫的叮咬,其实叮咬他的蚊虫并不多,第一天被烧死的那些人的尸体和战马的尸体发出了难闻的臭味,吸血的蚊虫受不了火油刺鼻的味道不敢过来,而那些吃肉的夜间小兽全部都被那些尸体所吸引,李德政第一次发现原来蝙蝠也会吃肉。
野叟回来了,云峥立刻就将这位丛林贤者请进了自己的军帐,虚心的向他请教今天搜查森林的结果。
“走进丛林的交趾军队并没有走到我们的后面去,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