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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家父有请。”
“好啊!”有莘跳了起来,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喜欢过这个于公之斯的儿子。这小子来得真是时候。他如释重负地跨出叶缸,急急忙忙穿上早已在寒风中晾干了的衣服。他并没有注意到于公斛宁正在打量着他,也没有发现于公斛宁的吃惊。因为有莘不破身上一丝伤痕都没有。“难道这傍晚那场大斗,他竟没有受过一点伤?那么多血,全是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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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请两位来,”苍长老说,“是因为敝商会丢了一点东西。”
有莘不破皱眉。苍长老的话很直接,神情也很直接。他甩了甩手,问于公之斯:“你看我像偷东西的人吗?”
于公之斯微微一笑。苍长老喝道:“若是寻常东西,那就罢了,但是……”
江离接口道:“但是若是陶函之海,那又另当别论。”
苍长老面露喜色,随即转为怒色:“是你拿了。”
江离耸耸肩,若无其事地说:“久闻其名,没见过。”
苍长老怒道:“那你怎么知道是陶函之海丢了。”他冷笑了一声说:“自从丢失到现在,本来只有六人知晓。”说着望了一眼于公斛宁,于公斛宁马上说:“孩儿并未露出半句口风。”
苍长老冷笑:“除了那个窃贼,这件事没有第七个人知道。你这是不打自招!”
江离淡淡道:“我猜的。”
“猜?”
“这有什么难猜。虽然于公台侯不说话,但我看他神色之间,对我们两人总算瞧得起。若不是紧要事物,断不会怀疑到我们身上,就算是你们怀疑,他也一定加以排解。陶函边鄙小国,除了陶函之海,又哪有什么紧要事物?”
四长老听他词气中略带不屑,均各大怒。于公之斯眼中却颇有赞许之意。
“自从遇上你们之后,先是撞上紫蟗怪,后是陶函之海失窃,可谓祸事不断。”苍长老咆哮道:“这两人就算不是窃贼,也是祸胎!”
于公之斯沉吟了一会,说道:“我看札蠃的来路,再计算一下他出现的时间,只怕……”
四长老齐声问:“只怕怎样?”
“只怕如果我们按照原来的路线出荒原,正好掉进他们的埋伏。”
四长老一齐变色。
“所以,我们绕道三十里,虽是我一时心动救人,却反而让我们躲过了一场大难。”
一阵沉默后,苍长老道:“但紫蟗怪怎么会知道我们的路线?”说了这句话以后,连他自己也出了一身冷汗。商队行走的路线,向来只有于公之斯和四长老知晓,难道内奸竟然出在这商队最核心的五人当中?“会是谁?”这个念头刚刚起来,马上被自己扑灭。四大长老风雨同舟数十年,亲如骨肉,如果相互之间也要怀疑,这个世界还有什么人可以相信?
“路线的事情,以后再说。” 于公之斯看着两个客人,温言道:“但两位却不宜再留在我们商队,请恕我逐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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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老听说要放人,无不扬眉,但台侯话已出口,一时却不便驳劝。
有莘不破却忽然说:“我不走。”
“哦?”
“要是天下太平,我决不会在你们这死皮赖脸,但现在既然身处嫌疑,便不能走了。至少也要等抓住了那个小偷再说。”
于公之斯转头问江离:“你呢?”
江离看了看有莘不破,有莘不破抢着说:“你当然也不走,是不是?”
江离板起脸来,说:“谁说我不走!”有莘一愣,江离又说:“我想走的,可惜又害怕。”
有莘不破问:“怕什么?”
“我怕走出十丈开外,嗖的一箭射来,登时呜乎哀哉。”
众人愕然,唯独于公之斯放声大笑。江离道:“明人不说暗话,台侯,你虽然猜想陶函之海不是我们偷的,但还是要试我们一试。刚才逐客的事情,其实也是一种试探,对吧。”
于公之斯微笑道:“试探没错,不过对手是你的话,一箭也未必奏效。”
“谢了,”江离说,“话说回来,于公箭术,天下驰名,我枉自在此处作客,又曾共临大敌,却至今没有见识到一箭落日的神技,未免有撼。”
于公之斯道:“你想试试?”
江离吐了吐舌头说:“我胆子小,算了吧。等抓到小偷,你再演给我看。只是未免等的让人心慌。”
于公之斯笑了笑,说:“等倒不必。”忽然长身而起,走出车外。众人随后下车。这时东方已白,诸使者、车长、御者均已备好车马,只待台侯下令出发。
于公之斯叹了一口气,说“落日落日,江湖传言罢了。真有这般大力量的人,定要遭鬼神所忌。”
手一反,已多了一张弓。他的整个人也突然因为这张弓而凌厉起来,搭箭,拉弦,箭对准了苍穹顶心,与地面垂直。凌厉有如风雷,流畅恰似流水,虽只有简简单单几个动作,却已看得江离心旷神怡。江离正暗中赞叹,陡然间一声破空之响疾刺耳膜,声音凄厉,惊跑了栖息的寒鸦,吓走了汲岩与绒虎。再看时,于公之斯手中的箭早已不见了。他挥了挥手,于公斛宁传下令去,片刻间,车队由圆变直,重新踏上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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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马过尽,于公之斯射出去的箭犹未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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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关 无忧城(上)
大荒原的南部并不像北部那样,有一条人兽分明的伽楼罗界线。所谓南北数百里,到底有多长,其实没有统一的说法,仅仅因为这三百里是妖魔鬼怪、蛇虫魍魉的聚居地。不过是越往南,人越多而妖越少罢了。既然走大荒原最多的陶函商队把那一线零零散散的百里桃树生长区域认定做大荒原的南端,别人也就渐渐接受了这个看法。即便按这个概念,真正人烟密集的地方,也远在这区桃树的五百里以外。
但是,就在这极其荒凉的五百里旷野的中心,伫立着一座畸形繁荣的城池——一座被欲望掩盖了的城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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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城南尽蛮荒;西北接葛,过昆吾而通夏都;东极于海。故蛮南奇货,昆吾兵甲,大夏文物,乃至海外子虚乌有之产,在此形成一个集散地。自陶函开通大荒原一路,东北一脉的土产复聚此地。因此陶函商队每次驻临无忧城,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无忧城三个最繁荣的交易季节之一。
“无忧城内,不得使用暴力!”这是无忧城唯一的规矩,只要不犯这条规矩,无论是豪强巨贾,还是强盗小偷,这里都为他们敞开。但无论是谁,若敢触犯这条规矩,他就要面对无忧城主的暴力。在旷野中筑起城池,唯有暴力才能维持和平。而这里也因此成为强盗们、杀手们、商人们、杂工们可以睡一个安稳觉的地方。
通畅的商路,平宁的市井,造就了一个交易量极其巨大的买卖场。一群群被欲望驱使的男人,拼命地往这个买卖场赶。这群人一聚,不但需要吃喝,还需要淫欲。积年而下,使无忧城不但成为一个最繁华的生意场,更成为一个最淫侈的销金窟。在这里,有奇货让你买,有巧技让你玩,有豪局让你赌,有女人让你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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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城的女人,也分三六九等。据说,无忧城最好的女人,藏在无忧城的内城——大风堡中,但大多数人既然看不到,便不在那些好事者的口水议论之中。反正无忧城外城的女人,已经有足够的风骚来满足他们的谈资。近来最受欢迎的话题,是嬗变的银环和多刺的石雁,谁该排在无忧花榜第一位。
和风光无限的石雁、银环不同,金织不是被人经常记起和谈起的女人。尽管石雁就住在她的隔壁,尽管银环经常在她门前晃荡,但她还是显得默默无闻——当然也许正因为这两个特别出新闻的女人常在身边,便自然而然把她给掩盖掉了。不过她也安于这种状况。反正这份营生,也不可能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归宿。
但还是有一个男人经常记得她。那个男人叫阿三,可惜这个男人太没出息了,跑了这么多年的江湖,也没攒下什么家当。来了这么多次无忧城,每次也只够花钱在她这里睡一晚。陶函商队每年来一次,这个男人也就每年来一次。他来了第五次以后,金织开始在镜子中发现自己暗藏在眉脚的皱纹。阿三第九次在她身边打呼噜的时候,她忽然起了一个念头:下半辈子,不如就跟他吧。这个念头当初只是一闪,但这个男人走了以后,当其他男人毫不重复地爬上她的床时,竟然让这个念头萌芽起来,半年以后,简直变成一种让她自己也觉得可笑的相思。
“陶函进城了!”
对无忧城内所有人来说,又一个狂欢到了。金织突然关紧门窗,掀开床板,搬出两床铺盖,扯出十几套旧衣服,露出一个黑黝黝的陶瓮,伸手进去,小心翼翼地掐出一个破旧匣子。她又四处望了望,这才打开匣子,数了数里面那些不贵不贱的首饰。这是一个老资格的妓女给自己准备的嫁妆,也是她下半辈子的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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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金织这样的人,只能住在无忧城外城厮混。当红的妓女如石雁、银环,才有机会进入内城大风堡。但干完外城的人看不见但想得到的营生以后,又得回到自己外城的窝。
大风堡,是极有身份的人才能进去的地方,也是看起来比外城干净的地方,所以江离进城以后,几乎脚也没沾外城的地面,就让阿采驱车跟随鹰眼直入堡内。但有莘不破却跳了下来。越是龙蛇混杂、乱七八糟的地方,他越喜欢。这和富家子弟吃惯了山珍海味,到了乡下便想尝尝青菜萝卜的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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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的女人啊……啧啧……”一路上,阿三不停地向有莘不破吹嘘着,一直吹到金织的门前。“奇怪,怎么关着门。”他踢了一脚缩在门边、犹如烂泥一般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