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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常常就会像中了魔一样。可不是么,他打算娶她呢。”
“下回再跟我讲这一段吧,”我说,“我现在特别想知道大火的事儿。是不是怀疑这个疯子,罗切斯特太太和这事有关?”
“给您说中了,小姐。 可以完全肯定是她放的火,除了她没别人。 她被一个女人照看着,这女人叫普尔太太——干这行是把好手,很靠得住。 只可惜有个毛病——护士和看护都有这毛病——她私下藏着瓶杜松子酒,不时地多喝了一口。这。。 。 。 。 。 。 。 。 。不怪她,她活得真够累的。 可是那很危险,因为只要普尔太太洒下肚子,就睡得死死的。那疯女人狡猾得跟巫婆似的,就会从她的衣兜里偷走钥匙,打开门溜出房间,在府里晃来晃去。 只要心血来潮,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 人家说有一回她差点把她丈夫烧死在床上。 不过这事我不太清楚。 不管怎么说吧,这天晚上,她先把隔壁屋子的帐子点着了,然后下楼,去找到原来女教师的房间——(她恨她,大概有点儿知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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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发展)——把那儿的床也点着了,好在里头没睡人,那女教师两月前就出走了。 虽说罗切斯特先生拼命地找她,把她当成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可却一直也没得到她的一点儿音讯。 他变得越来越焦躁——失望使他暴跳如雷。 他向来不是个粗野的人,但失去了她以后就变得危险起来。 他宁肯独自待着,打发管家婆费尔法克斯太太到老远的朋友家去住。不过他仍出手很大方,给了她一笔终身年金。她也受之无愧——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 阿黛勒小姐,他监护的孩子,给送去上学。 他跟所有体面人断绝了往来,把自己关在府里,活像个隐士。“
“什么!他没有离开英国?”
“离开英国?天哪,才不会呢!他连门槛都不出,除开晚上,他会像幽魂似的,在院子里,果园里荡来荡去,神经错乱了一样——依我看是那么回事,因为碰上那小不点儿女教师之前,小姐,您可从没有见过还有谁比他更活跃,更勇敢,更敏捷的了。 他不像有些人成日喝酒、玩牌、赛马,长得也不漂亮,但他有男人的勇气和决心。 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他。 您瞧,要我说呀,真希望那个爱小姐在还没来桑菲尔德府之前就被淹死在大海里才好呐。”
“这么说,大火烧起来时,罗切斯特先生刚好在家?”
“是的,他的确在家。 上上下下都烧起来了以后,他还爬到顶楼上去,把仆人们全喊起来,帮他们下楼呢——然后又去救那个疯婆子出她的窝。 这时候人家喊他,说她在房顶上呢。 她正站在城垛上头,胳膊乱舞,可着嗓门儿乱叫呢,离一哩远都能听得到。 我亲眼看见她,听见她的。 那是个大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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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女人,一头又长又黑的头发。 她站在那儿,我们都看见她的头发在火光中飘荡。 我亲眼看到,还有好几个人也看到罗切斯特先生从天窗爬上房顶,听到他大叫了一声“伯莎!”又看到他朝她跑去,可这时候,小姐,她突然大叫一声,纵身跳下来,一下子就摔在铺道上,粉身碎骨。“
“死了?”
“死了?
可不是,就跟洒着她脑浆和鲜血的石头似的,一动不动了。“
“我的天!”
“真可以这么说,小姐,太可怕了!”
他打了个寒噤。“后来呢?”我紧问。“唉,小姐,后来房子就烧成了平地,如今只剩下几堵破墙啦。”
“还有别人死了么?”
“没有——要有倒还好些了。”
“这是什么意思?”
“可怜的爱德华先生!”他失声叫道,“真没想到会有这种事!有人说,这对他倒是个公平的报应,因为他想瞒着头一次婚姻,妻子还活着又娶第二个,可我还是同情他。”
“你说他还活着?”我喊道。“对,对,还活着。 不过好多人觉得他还不如死了的好。”
“为什么?怎么会?”我周身的血液再度冰凉。“他在哪儿?”我又问,“在英国么?”
“对——对——在英国。他没办法离开英国啦,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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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今动不了了。“
那是何等的痛苦!可这人好像决心吞吞吐吐。“他眼睛全瞎啦,”他终于说出来,“是的——全瞎啦——就是这位爱德华先生。”
我曾担心更糟的事,担心他疯了。 于是硬着头皮打听这祸事怎么造成的。“都怪他胆子太大,也可以说,怪他心眼儿太好,小姐。他硬要等所有的人都逃出来才肯离开宅子不可。 罗切斯特太太跳楼之后,他终于顺大楼梯下来,可这时候轰隆一声——整幢房子全塌了。人家给把他从废墟底下掏出来,还活着,可伤得好惨。 一根房梁掉下来正好护着他一些,但一只眼睛给砸了出来,一只手也砸得稀烂。 卡特大夫只好马上给这只手截掉。 另一只眼睛发了炎,结果是失明了。 他如今真是无法像想——瞎了眼睛,又断了手。”
“他在哪里?现在住什么地方?”
“在三十哩外的芬丁庄园,他在那里有座农场,是个荒凉的地方。”
“谁和他在一起?”
“老约翰和他的老婆。他不肯要别人,人人都说他全被击垮啦。”
“你这里有什么车么?”
“有辆轻便马车,小姐,是辆满漂亮的车。”
“马上就能备好。要是你的驿车送信人肯在天黑之前把我送到芬丁,我会付你双倍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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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芬丁庄园的宅子年深日久,中等大小,毫无建筑矫饰,掩映于丛林深处。对它我早有所闻,罗切斯特先生常提到它。他父亲当初置下这份产业是为了打猎方便。本可以将它出租,但找不到房客,因为地点欠佳,对身体不利。 于是就让它空放着,也没布置,除了两三个房间收拾了一下,供老爷打猎季节来小住以外。天黑之前,我来到这座庄园。 那是个黑云密密,凉风飕飕,细雨绵绵的傍晚。 最后一里路我自己走,打发了马车和车夫,给了人家曾经许下的双倍价钱。 即使离宅子很近,你也看不到它。 四周林木挤挤挨挨的,浓荫蔽日。 两根花岗石柱之间有扇铁门,告诉我该从哪里进。 穿过铁门,即刻发觉自己置身于密林的沉沉暮色之中。 林间通道是条杂草丛生的小径,穿行于灰白多节的树身之间,枝条相接的树拱下面。拾路前行,以为很快就能到达宅第,哪知它曲折盘旋,只管向前延伸,全不见住宅或庭院的踪迹。我以为走错了方向,迷了路。 暮色沉沉,幽暗的密林一齐笼罩头顶。 环顾左右,想另寻出路,却没有。 四周全是盘根交错的树枝,圆柱般的树干,夏日浓密的树叶,连块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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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继续向前走。 小径终于开阔,林木也变得稀疏。 不久看到一道围栏,接着是座房子——昏暗中,几乎与林木难过难分。 颓败的墙壁潮湿泛绿。 走过一道只插一根门闩的门,来到围场中央的空地上。 林木在空地四周铺成半圆形,没有鲜花,也不见苗圃,只有一条宽敞的卵石路围绕一块草地,在密林包裹之中。宅子正面有两堵尖顶山墙,窗户狭窄带格,前门也嫌窄小,只有一步台阶。 总体来看,正如“罗切斯特纹章”店的老板所说,“是个荒凉的地方”。冷清如周日的教堂,附近只听雨点嗒嗒地敲打着树叶。“这儿会有生命么?”我自言自语。有的,确有某种生命,听到有动静——那窄窄的前门在启动,有个人影正要从屋里出来。门开得很慢,有人走出,踏进暮色,立在台阶上。 一个没戴帽子的男人。 他向前伸出手去,好象要感觉一下是否在下雨,虽说暮色低沉,还是认出他来——那不是别人,正是我的主人,爱德华。 费尔法克斯。 罗切斯特。我即收住脚步,几乎还屏住呼吸,站定看他——细细看他,自己却没被发现。唉!
他是看不见我的呀。突然相聚,狂喜也被痛苦有力地扼制,并不犯难就克制住了。没放声大叫,停住脚,也没冲过去。他的形体和先前一般强壮结实,体态依然挺直,头发依然乌黑,五官也不曾改变。 一年时光,任何悲伤也休想消蚀他运动员般的力量,摧毁他蓬勃向上的年华。 然而他面部表情有所变化,深刻的绝望还有,郁郁寡欢——令人想到被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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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被束缚的野兽或鸟儿,在愠怒悲伤之际,走近它是危险的。一只笼中的鹰,宝贵的双眼被残忍地剜去,模样或许就像这位失明的参孙。读者呵,你以为我担心他失明后会撒野么?——如果你这么想,那就太不了解我了。温柔的希望交织着我的忧伤,我恨不得快去吻一下那岩石般的额头,那额下紧闭着的冷峻嘴唇才好呢。 但时机未到,还不想上前向他打招呼。他走下那层台阶,慢慢摸索着向草地走去,他那昂首阔步的神气,如今更在何方?他忽然停步,好像不知该向哪边拐。 他举起手打开眼皮,茫然凝视,吃力地向着天空,向着环绕的树木。看得出来,一切对他来说只是空无一物的黑暗。他伸出右手(伤残的左臂,他藏在怀中)
,似乎想摸一摸周围是什么,碰到的却依旧是一片空虚,因为树木距他站处还有数码远。 他于是罢休,抱起胳膊,默默站在雨中。 雨点急促地从在他没遮拦的头上。 这时,约翰打哪儿冒了出来,向他走近。“挽着俺的手好吗,先生?”他道,“大雨来啦,进屋去好些吧?”
“不要管我。”就是回答。约翰退了回去,也没看到我。 罗切斯特先生试图四下走走,但白费力气——对一切太拿不准。 他就摸索着回屋,关上了门。我这才走过去敲门,约翰的妻子为我打开门。“玛丽,你好么?”我说。她吓了一跳,像见到鬼似的。 我让她镇静下来,她忙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