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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那么简单了。
(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九十二章 大明宗室
公司平息了中原各地混乱的同时,远东在沈阳的各个部门已经基本搬迁完毕。公司总部暂时设在大明皇城内部的几个宅子。
北京的市政建设还在规划之中,和沈阳相比,这里没有上下水厕所,没有二十小时热水,也没有电灯电话,所以现在公司各部门的办公条件还比较艰苦,这些现代化的设施也只能寄望于明后年了。
公司目前主要的工作就是克服一切困难,尽快的步入正轨开展工作。虽然在公司早在两年前,就已经进行了积极的准备,可如今公司初入中原,各种工作依然堆积如山、千头万绪。
好在公司现在物资情况非常好,就算是一直略有不足的粮食,如今也不算什么事情了。
首先是长江舰队执行“劫掠江南”计划,战果极其辉煌,劫掠的粮食大大的超出了之前的预期。
后来中原各地的大商人相互勾结,通过造谣、煽动各种卑劣的手段,在各地哄抬物价,使得中原陷入了一片混乱。
面对如此危机,远东公司马上做出了反应,迅速平息了各地的混乱局面,沉重的打击了各地的传统封建势力。
公司在这次行动中,不但赢得了中原百姓的民心,通过各部门的努力,还将中原北方十余年来一直高居不下的粮价,直接压到了“白菜价”。
使得中原各地的大小粮商,纷纷把他们囤积多年的粮食,全都低价卖给了远东。公司在这次经济战中不但没有承受太大的损失,还从各地粮商手中购买了大批的存粮。
这也彻底的解决了公司目前的粮食紧张问题,起码这两年公司不会因为缺粮的问题,而引起社会的急剧动荡。
公司也趁次机会,在中原各地建立了完善的粮食战略储备系统。每个县都成立了一个战备仓储小组,由专人负责各种物资的管理,并由当地的驻军部队看守。
当然,因为时间仓促,条件有限,公司在各地的现代化战略储备粮仓还没正在规划之中,只能利用大明原来的落后的官仓和军仓暂时存粮。
随着大批粮食等物资在中原各地陆续被纳入战略储备系统,公司也终于在中原完成了第一次布局,为接下来的基层工作奠定了基础。
远东入主中原以后,为了保证中原的稳定,并没有触动传统的地方封建势力。尤其是以士绅官僚为主的士大夫阶层,公司一直非常谨慎,除了暂时保留了各级官吏的存在,还尽可能的延续大明的各种体制,但是公司对大明宗室和勋戚就没有那么客气了。
朱元璋立国之后,为大明王朝的官员们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低的工资标准。可他却给自己儿孙们制定非常高的俸禄标准。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万石,是大明一品官员近七倍,还不包括大量的土地等其他各种赏赐。
为了让后代们充分享受幸福,皇族不必从事任何职业。每一个皇族后代,所有消费需要都由国家承担,从十岁起开始领工资享受俸禄,结婚时朝廷发放房屋、冠服、婚礼费用。死时还有一笔厚厚的丧葬费。
皇族子孙不受普通法律约束,不归当地官府管制。诸王的府第、服饰和军骑,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见了都要“伏而拜谒”。
明代中后期开始,皇族人口的几何式增长。明代皇家档案也就是玉牒上正式收录的人数,洪武年间是58人,到永乐年间增至127人,到嘉靖三十二年增至19611人,而万历三十二年又增至8万多人。
这还仅仅是高级皇族数目,不包括数量更多的底层皇族。据安介生等人口史专家推算,到明朝末年,朱元璋的子孙已繁衍至近百万人之多。
意味着财政支出几十倍、上百倍的增加。而皇族们的俸禄直接来自各地的财政收入。从明代中期开始,各地的官员发现本地的财政收入,已经不够供养居住在本地的皇族。
比如山西地方财政收入为一百五十二万石,而山西王爷们每年消耗的俸禄为三百一十二万石。河南年财政收入为八十四万石,而需要供给王爷的是一百九十二万石。
天下最好的土地越来越集中到皇族手中。景王、潞王在湖广等地庄田多达四万顷,福王庄田两万顷,桂王、惠王、瑞王的庄田各三万顷。吉王在长沙,有地七八十万亩,长沙、善化两县田地的40%也归吉王所有。河南全省土地,居然有一半归各王府所有。
朝廷政策已经如此优厚,这些皇子龙孙们仍然不满足。他们依仗特殊身份和影响力,把触角伸向一切有油水的领域,无利不取,无所不为。
他们利用自己的关系,与当地巨商相互勾结,向朝廷要到特殊政策,转手批给商人,再从商人那里分得巨额利益。地方上所有最赚钱的行业,几乎都被其垄断。
所有稀缺的自然资源,比如土地、山林和矿山,只要证明有利可图,皇族就会通过向皇帝乞请或者巧取豪夺的方式,抢占到自己手里。各地王府所圈之地,“皆取之州县中极膏腴田地”。
这些藩王和勋戚通过巧取豪夺的手段,积累了天下最多的财富。富甲天下的福王,“珠玉货赂山积”,金钱百万。陕西的秦王,富甲天下,“拥赀数百万”。
从明代中期开始,历代皇帝不断通过“加派”等手段,将宗藩费用进一步转嫁到人民身上。原本负担很重的百姓更加雪上加霜。
远东公司对于这些朱家子孙当然不会客气,中原战役远东军各参战部队,在情报部的协助下,对大明北方各地的藩王、宗室和勋戚采取了的残酷的清算政策。
虽然没有对他们实行大规模的杀戮政策,但是却对他们的所有财产予以没收。所有的宗室成员都被送进了集中营,归属于远东军情报部负责管理。
远东情报部对他们进行了详细的登记甄别,然后分批送往了海外的各个控制区。男子青壮以后的命运,将会在各个海外控制区的苦力营中度过余生,几乎没有人活着离开。
老人和孩子则是统一关押在一起,虽然也是乘船离开,但是却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们。大批年轻的宗室女人命运还算不错,她们很多人都改了名字,然后分别送往了远东各个控制区。
这些大明宗室的女人到底有多少,根本没有人统计。即便很多年以后,也没有她们的消息。甚至很多样貌极好的,有的还进了公司内部员工的家门,但是一般都没有了生育能力。(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九十三章 土地兼并
明代中叶以后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土地“投献”之风盛行。虽然万历初年,张居正雷厉风行的清丈土地,抑制兼并。但人亡政息,投献之风更烈。
皇室、亲王、外戚、勋臣是封建等级结构的最上层。他们受赐的“公田”,载在“金册”,并不报官入籍,享有免除税粮和差役的特权。
虽然赐田以外的自置的私田,应与“齐民一体当差”,但明中叶以后,法律废弛,权贵们更加肆无忌惮。实际上王府、勋贵的所有田产都享有优免一切粮差的特权。
贵族以外的官绅同样是特权阶层,虽然低于贵族,但却高居于庶民之上。他们也享有优免权。与贵族优免不同的是,他们是论品定额优免。
以万历三十八年“优免则例”为例,现任京官甲科一品免田一万亩,以下递减,至八品免田二千七百亩,外官减半,致仕乡官免本品十分之六,未仕乡绅优免田最高达三千三百五十亩,生员、监生八十亩。
法律上,限额优免要求优免田之外的“余田”与民一体当差。但是,官绅等级同贵族一样,无视朝廷法令,按习惯权利行事。
这些皇室、亲王、外戚、勋臣,以及大明士绅官僚阶层,“无一手一足应公家之役,无一钱一粒充应役之劳”。使得大明底层农民土地所有权被无情剥夺,给他们带来的是无穷的苦难。
洪武时期,明太祖朱元璋曾诏令“额外垦荒者永不起科”,就是永不征收赋税。可他们被投献之后,却要缴纳苛重的籽粒、地租,并且由自耕农降为庄佃、佃户或奴仆。
对于耕种向朝廷纳粮土地的那部分农民来说,土地被投献后,往往一田二税,一身二役,要同时对国家和纳献者承担封建义务。
对于为了逃避重役而“自动”投献的那部分农民来说,虽然摆脱了国家差役,但替代的是对贵族官豪的封建义务和更强的人身依附,其艰难处境同样不会得到什么改善。
对于未被投献、仍在官府控制下的那部分农民来说,负担急剧加重。王公勋贵、士绅官僚控制的土地、人口越多,国家控制的越少,而朝廷征派的税粮、差徭不仅不因此而减少,反而日益增加。
权贵们纳献的土地和人口原来向国家所承担的封建义务,就被转嫁给了现存的尚未被投献的农民身上,从而大大加重了底层农民的负担。
赋税和差徭是封建国家赖以存在的两大经济支柱。但由于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国家控制的土地和民户锐减,以至形成“邑无王民”,“皆乡官之户”的严重局面。
其实这种危险的局面,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已经料到了。为了防患于未然,洪武初年的《大明令》禁止投献。历代大明皇帝当然也深知投献之弊,几乎每代也都要颁发禁令、禁律,有的甚至十分严厉。
但封建时代是权势的社会,朝廷律令往往是虚文俗套。土地投献中获利的多是藩王宗室、外戚勋臣和官僚乡绅,这些人所组成的特权阶层,是封建皇朝的统治基础,他们怎么可能切实地去禁止和制裁纳献。
大明这帮贪婪的封建统治阶层,下夺小民之利,上亏公道之赋,而繁重的赋税差役却要转嫁到广大底层农民的身上。
根据《明神宗实录》的记载,明朝的田亩数,最高峰大约为12254291顷,而这些土地中皇室和官绅占有的不纳粮的土地越是总面积的60%以上。
到了明晚期崇祯年间,土地兼并的狂潮,已经使得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集中在士绅地主阶级手中,有田者十分之一,为人佃者十分之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