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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唐军从不与百姓打交道,所以刀客们也不敢奢望军队为自己主持公道。而王洵却第一个破了这个例,让他们看到一丝复仇的希望。所以,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他们都想将这个希望抓住。否则,日后根本无法面对同行们留下的孤儿寡母。
王洵终于明白一向老实巴交的朱五一,为什么今天敢于违反军令了。即便是他自己,此刻心中也是火辣辣一片。清了清嗓子,他低声道,“如此,你等就单独组成一队。跟在我的身后,我冲到哪里,你等就冲到哪里。不准乱,也不准擅自行动,做得到么!”
“如果谁当了孬种,大人就一锤子砸死他!”齐大嘴喜出望外,代替所有人表态。
“对,铁锤将冲到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誓死追随!”众刀客齐声响应。
“起来,去找管军需的李参军,每人领一身轻皮甲。一柄横刀!”王洵强压住心中的激动,点点头,沉声吩咐,“朱旅率,你带他们去。这支队伍也一并交给你。”
“诺!”朱五一抹了把脸,憨憨地回应。
“去吧!”王洵挥挥手,命令对方领着刀客们退下。然后继续向中军帐走去,接连迈出了几步,腿都僵僵的,手臂处也传来一阵颤抖。
不是因为对大战的紧张,而是因为感动。他带领的是一群热血男儿,无论以前做过强盗还是做过刀客,都是不折不扣的好汉子。
有这样一群好汉子追随,天下又有何处去不得?
有这样一群好汉子相伴,他又何必要逃,何必要委曲求全?今晚,便是全新的开始。他要将珍藏已久的锋芒露出来,在河中这片碧野黄沙间刻上自己的痕迹。
正激动间,耳畔忽然又传来侍卫十三的呼唤,“启禀将军,宇文将军的队伍已经整装待发,他想请您过去跟弟兄们说几句话!”
“喔!”没想到宇文至动作这么快,王洵楞了楞,旋即顺着十三的指引向不远处看去。夜幕中,有一小队骑兵站在那里,方方正正,宛若一块雕琢过花岗岩。
“告诉他我马上就到!”王洵身吸了一口气,调整好自己的情绪。然后快步走向宇文至等人所在。目光一一扫过众人的面孔,想说几句话来激励士气,最终发现无论怎样的言辞在此刻都纯属多余。只得挥挥手,大声喊道:“出发!”
“出发!”宇文至抽出横刀,冲着队伍高喊,“用贼寇之头颅,砺你我之刀锋!”随后,一夹马肚子,闪电般冲向了夜幕。
“用敌人之头颅,砺你我之刀锋!”五十把横刀同时举起来,半空中虚劈,劈穿远处无尽的黑暗。
第三章霜刃(一上)
已经入了秋,空旷的原野里,夜风徐徐吹过,给已经发黄的野草镀上一层银白色的霜。天地之间,一片苍茫。
“凉了!”老哈曼捶打了几下自己的老腰,蹒跚钻出帐篷。抓起一把草叉,继续蹒跚着往牲口栏方向走。已经六十多岁的老骨头了,最怕的就是夜风吹。然而,此刻他却偷不得赖。
今年夏天的雨水少,牲口没抓上多少膘。而给城主大人的羊毛税,给天方教的天课、五一税却半分都逃不得。去年五十里外的老噶厦家才不多晚交了几天,两个儿子便被抓去服劳役,最后竟给活活给累死在柘折城里。老哈曼连儿子都没有,万一给天方教徒带走了,岂不连个骨头渣子都收不回来?!
可即便今年将税交上了,又能逃多久呢?自从城主投靠了大食人之后,赋税的花样就一年多过一年。而与此同时,皮革、毡子和干蘑菇的价钱,却是一路暴跌。以前每逢入秋,来自大唐的行商就会挨个部落拜访,送来大伙急需茶砖、丝绸和药材。将牧民们积攒了一年的皮子、毡子和干蘑菇打成捆买走。但是现在,天方教要收人家三倍的税,就是因为人家不信安拉!如此,谁还愿意再冒着被马贼和天方教联手打劫的风险做这种本来利润就不高的杂货生意呢?!
算了,不想这些,能熬一天就一天吧,说不定明天就熬出头了呢?往马槽中添了几叉干草,老哈曼咧嘴苦笑。河中这带向来没有固定的主人。今天倒向大食,明天也许就倒向了大唐。对于同样是异族的唐人,老哈曼本来也不甚感冒。但现在,与大食人的作为比较起来,唐人的一言一行都显得那样可爱。他们的官府也征收财货,却很少把手伸到每个普通牧人的毡包里。他们的军队也杀人,却很少对付手无寸铁的老幼贫弱。他们与城主、国主老爷们的争斗,更像是神仙打架,凡人会受到波及,却不至于连条活路都剩不下。而那些狂热的天方教徒,则像极了一群蝗虫,除了石头之外,几乎没有它们吃不下的东西……
“的,的,的的,的,的,的的”一阵由远及近的马蹄声,吓得老哈曼一哆嗦,手中的干草全都掉到了地上。是在过兵,只有军队,才会发出这么急促的马蹄声!凭着多年养成的习惯,他迅速吹灭了挂在牲口棚前的火把,丢下手里的草叉,一头扎进草垛中。然后向漫天神明默默祈祷,“佛祖、火神、安拉,不管你们哪个有空,请保佑老哈曼,保佑老哈曼不被人发现,至于其他东西,谁爱拿走谁拿走……”
仿佛是听见了他的祷告,那一小支军队只是匆匆在他的毡包前停了停,就又去远了。没有放火烧帐篷,没有迁牲口,也没有将他赖以活命的糜子拿走。甚至连摆在帐篷内火堆旁的铜碗和铜壶,都没有拿……
从草垛中钻出来的老哈曼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愣愣地看着自己的牲口圈,自己的毡包和自己的所有财产,嘴角不断颤抖。天啊,天啊……忽然,他将手伸出来,伸向头顶阴沉的夜空,“长生天啊,您终于开眼了啊。开眼了啊!”
“这贼老天,终于开眼了!”骑在马背上,沙千里心里也在狂呼。快三年了,在这片土地上忍气吞声地憋了三十多个月,终于盼到了重新扬眉吐气的一天。
三年来,他不敢让弟兄们露出安西军余部的身份。不敢扩充队伍,不敢做“大生意”。他眼睁睁地看着周围一座座防御上充满破绽的城市,却不敢带领属下进攻。遇到城主们的私兵,他望风远遁。遇见马贼同行,他俯首做小。他躲,他藏,他忍,卧薪尝胆,他终于等来了,老天开眼的这一刻。
把大唐战旗插在他们家门口。让那些首鼠两端的城主、国主们在大唐的战旗前颤栗。让那些投靠大食人,将被俘的安西将士卖往异国他乡的地方豪强们,为他们的愚蠢和短视而付出代价。让恒罗斯畔那些无名冤魂看到,我沙千里不是孬种,我回来了,我带着咱大唐的队伍回来了。我为你们复仇来了。你们在九泉之下,可以将眼睛闭上了!
回想起今天发生的一切,沙千里就觉得恍然如梦。上午,他还是个马贼。下午,就重新成了大唐的将军。而晚上,则带着队伍掉头杀向了柘折城。那个与他一见如故的小王将军,那个年纪青青却虚怀若谷的钦差大人,居然毫无保留地接受了他的提议,虚张声势,主动向河中地区的诸侯发起进攻。
平心而论,无论是在提议之时,还是在出发之后,沙千里对自己所献的计策都没多少把握。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他只是想借机试探试探,新投靠的主将王洵有多大魄力,多大肚量。已经死过一回,他不会再轻易地将自己和麾下弟兄们性命交给别人。如果钦差的表现实在令人失望的话,他宁愿找个机会与其分道扬镳,以免于危难时刻再被抛弃一次,成为没有人照管的孤魂野鬼。
钦差大人的表现很令人非常满意。除了开始见面时那略显生分的寒暄之外,其他一切所作所为,都有些出乎沙千里的意料。没有世家子弟身上常见的那种跋扈,也没有少年得志者身上常见的那种高傲。仿佛经历过很多风浪般,钦差大人的一举一动,都带着与年龄不太相称的成熟。然而这种成熟却不会令人感到冷漠,相反,你却时时刻刻,能感受到此人内心深处的赤诚。
“咱们这王将军,不是一般人!”侧头看了看浑身上下焕然一新的老伙计黄万山,他低声点评。
“当然,要不人家能不到二十岁就当了中郎将,咱们两个都三十大几了,却连个队正都没混上!”在私底下,黄万山却不像于人前那般木讷,咧了咧嘴,笑着回应。
“小声点儿!”沙千里吓了一跳,目光本能地向四下逡巡。他和黄万山两个的校尉官职都是自封的,当初只是为了更好地将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弟兄聚拢在一起。后来长时间与疏勒那边联系不上,也就只好将谎言维持下去,免得队伍中令出多门。而在与王洵刚刚相遇那一刻,出于某种骄傲,他们二人没有主动说明。现在,则连说明的机会也没有了。王将军居然直接就将他们提拔到了五品都尉的位置上,对他们以往的履历问都没问。
想到先前那个虚假的校尉身份在回到疏勒后可能会被拆穿,沙千里心中就像被塞了一团草。黄万山对此却非常看得开,摇了摇头,又笑着说道:“怕什么,你看小王将军会是个没担当的人么?他既然把都尉的空白告身给了你我,就不会轻易再将其收回去。况且以咱们俩现在的资历,做个校尉还不绰绰有余?”
“话可不能这么说?!”沙千里又向四下看了看,继续小声嘀咕,“毕竟军中有军中的规矩。回头如果对照着花名册查起来……”
“那又怕甚?咱们当初是事急从权。而小王将军就是咱们两个的伯乐。按军中惯例,他有自行保举任命属下官佐之权。只要咱们俩好好卖命,让他觉得这两张空白告身没有给错了人……”
“也倒是!”听好朋友如此说,沙千里的心中终于踏实了一点儿。只要活人,就或多或少有一些向上的野心。他老沙自问不能免俗。以前在高仙芝帐下,不能出头是因为没有合适的表现机会,而如今,王将军却将整场战斗的临敌决策之权交给了他。
倘若锥子处于颖中,当脱颖而出。有了机会,就一定要把握。在两年多的马贼生涯里,柘折城附近的一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