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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烟云-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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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带本来是西域难得的膏腴之地,药杀水曲曲弯弯,在两片大漠中间冲出一片绿野,造就了碎叶、休循、大宛、康居等无数繁华所在。然而由于连年战乱和大食人蝗虫般的掠夺,几乎所有文明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落了下去。城池日益衰落,乡村凋敝不堪,驿道变成小径,农田沦为牧场。倒是狼和豺狗种群,日益兴盛了起来。成群结队地在荒草中,见到落单的生物,便试图围拢过去,将其变成口中血食。

这样的旅途中,自然是危机四伏。商贩们很自觉地收拢牲口,尽量将队伍长度缩至最短。已经悠闲了好几天的刀客们,也把手掌紧紧搭在了兵器上,时刻准备应付突然出现的危机。只有他们所依赖的主心骨,来自长安李记的商队有些例外。兀自优哉游哉地走走停停,不断地修正手中的舆图,不断地用石块和动物的骸骨堆成一座座矮塔,为以后经过的旅人提供认路的标记。

商贩们对此很是困惑,却没有胆子发出疑问。三天前,当大伙都挤在为商贩提供的客栈大通铺上闻彼此的臭脚丫子味道时,人家“李记”的掌柜和几个主要伙计们可是做了拔汉那城主的座上宾。就凭这一点儿,就证明了“李记”的确像大伙先前猜测的那样,已经可以手眼通天!

众人如此合作,飞龙禁卫们脸上的神色却丝毫不见轻松。这条路太寂静了,寂静得有些令人寒毛直竖。自打离开拔汗那那一刻起,整整三天半时间,大伙在路上都没看到一个陌生面孔。非但前往极西之地贩卖中原货物的行商凭空蒸发,骑着骆驼去中原做生意的波斯商人也销声匿迹,甚至连前些日子像苍蝇般怎么打都打不干净的马贼探子,也统统失去了踪影。二百余里路下来,除了不时出现的狼群和野兔之外,大伙的视线里,竟然没出现任何活物!

情况不对。即便从来没有过做行商的经验,王洵也知道自己可能遇到了大麻烦。使团的真实身份十有八九是暴露了,要不然,已经“饿”了大半年的马贼,不可能突然都集体放了长假。而眼下除了拔汉那国的可汗及少数上层贵胄之外,可能走漏消息的,只剩下那几个提前离开的商贩。

“我早就跟你说过,行大事者不能拘于小节,你就是不听!”宇文至认定了使大伙暴露身份的罪魁祸首是商贩们,跟在王洵身边低声数落。“这回好了,所有人都知道大唐的使者来了。来联络西域诸侯一起对付大食人了!那些天方教的教徒岂不是个个都得急红了眼睛?!”

“那样做,我跟杨国忠又有什么区别?”实在受不了宇文至的抱怨,王洵看了他一眼,皱着眉头反问。

他不肯杀人灭口,并不是因为有什么妇人之仁。而是自己经历过了被别人当草芥践踏的滋味,所以不愿再视普通人为草芥。这种思考显然在宇文至心里得不到任何理解,后者看了看他,愤然抖动马缰绳,“区别就是,杨国忠现在已经做了宰相,而你我却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

说罢,不待王洵反驳,快速纵马离开。

凭心而论,宇文至不愿意跟王洵争吵。虽然两个人现在越来越不投机。在宇文至心里,王洵之所以被卷入那么多麻烦当中,全是因为自己当初不小心上了杨家的贼船。但有时候偏偏他又很难忍住心中的火气,为了王洵的软弱,也为了自己心中的绝望。

两个人都憋了一肚子委屈,两个人都想着报仇雪恨。这是他和王洵现在最大的共同点。但王洵却是吃多少亏不会学乖,居然还坚持着他心中那种迂腐的做人信条。甚至比当年在长安城中时,还要执拗。而他,却已经不再相信这世界上有任何公平可言。人类就像这草原上的兽群,弱肉强食是最基本的规则。兔子生来就注定了当狼和豺狗口中餐的命运,而狼和豺狗头上,还有豹子和狮子。想要不被吃,就得狠下心来,让自己变强,变成狼,变成豹子,变成狮王。把所有敌人都撕成碎片,哪怕它们是自己的同类。而明明是头狮子,却长了颗黄羊的心脏,往往不会被任何种群接受,死都找不到葬身之所。

宇文至不嫉妒王洵升官总是比自己快,也不嫉妒王洵在年青一系将领中的人缘比自己好。但他无法容忍王洵有着这么多优势却不擅长利用,平白因为愚蠢的善良,一次次主动往陷阱里边跳,甚至一次次陷入危险。

他宇文至是个恩怨分明的人。自从他陷入囚牢,而王洵不惜冒着抄家灭门风险,也要想办法营救他那一刻起,他宇文至就在心里暗暗发誓,这辈子一定要报答王洵。哪怕为此丢了自己的小命。但他不能容忍王洵固执己见,眼睁睁地浪费自己的回报。

背后有马蹄声追了过来,宇文至不用回头,便知道来的肯定是王洵。就像当年在长安城时那样,好朋友在迁就自己。总觉得他比自己大了一些,就喜欢充大哥。实际上,却不知道他这个当哥哥的,心智远没自己这个弟弟的成熟。

“你别生气,我并不是想跟你争辩!”果然,王洵的态度明显软了下来,声音里带足了迁就的口吻,“我觉得,那些商贩不太可能猜到咱们的真实身份。即便有所怀疑,未必会跟别人说起。再者说了,那帮家伙向来是无利不起早,向大食人告密,他们能得到什么好处?”

后半句话倒也说在了点子上,宇文至强忍心中的怒火,慢慢拉紧马缰绳,“那还有谁,莫非你现在怀疑阿悉烂达不成?”

“你不是说过,不能轻易相信阿悉烂达这厮么?”王洵的声音由远及近,依旧是不愠不火。

他也不想跟宇文至处得太僵。毕竟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彼此之间虽然性子渐渐不合,却没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况且同行的这批弟兄当中,宇文至也是唯一一个有胆子,也经常跟自己唱反调的人,多听听他的见解,而令自己保持清醒。

虽然被王洵抓住了痛脚,宇文至却不准备认输,撇撇嘴,冷笑着道:“那天也不知道是谁,自觉舌灿莲花!”话说完了,却突然想起当晚自己是和方子陵、魏风等人打嘴架,王洵从头到尾什么一个字都没说过,心中不觉有些尴尬,撇撇嘴,继续补充道:“用你的话说,那厮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把咱们卖了,对他能有什么好处?”

这个问题,令王洵一时半会根本无法回答。按常理,双方既然已经聊到了战后利益如何分配的层面上,拔汗那土王阿悉烂达应该不会这么快就改弦易辙才对?除非他确定安西军明年不会出兵,或者能从中捞到更大的好处。可采取借刀杀人的手段,将整个使团葬送掉,对拔汉那君臣来说,好处又在哪里呢?莫非他还能借此壮大自家实力?

看着王洵那眉头紧锁的模样,宇文至又觉得有些恨铁不成钢。换了自己处于同一个位置上,做出的决策肯定比王洵痛快得多,也简单明了许多。有道是慈不掌兵,即便是封常清封大帅,为了达成最后的目标,有时也会牺牲掉一部分无辜者,他王洵凭什么总觉得能两全其美?

“想不出来就别想了!”狠狠踢了胯下坐骑一脚,宇文至气哼哼地建议。“反正咱们的身份肯定是暴露了,现在就看谁第一个带兵堵上来,拿咱们的脑袋向大食那边邀功领赏。与其琢磨过去的事情,不如多谋划谋划眼前。满打满算就六百来号弟兄,还要带着这么多拖累,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办?”

“我……”王洵就像没睡醒般,回头四望。宇文至的话没错,六百号弟兄,的确是少了点儿。商贩们根本没有任何战斗力,那些被雇佣的刀客,论身手个个都不错,真的放到两军阵前,个人的勇武根本没机会发挥。万一被某个势力在这里围住……他又举目四望,忍不住摇头苦笑。周围是一望无际的旷野,没有险要,没有密林,甚至连个可以借助列阵的丘陵都找不到。这一带,天生就是骑兵的战场,打起来一定酣畅无比。

“把商贩们甩下,咱们加速往前冲。只要冲到下一座城市附近,无论是谁,让咱们死在眼前,日后都承担不起安西军的怒火!” 实在没有办法,宇文至只好替王洵出主意,虽然他知道自己这个主意,十有八九会被对方否决。

果然,王洵立刻就开始摇头,却迟迟不给出任何反驳理由。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到底想怎么样啊。大伙都看着你呢!”宇文至再度憋不住怒火,气急败坏地提醒。

怎么样?王洵第三次回转头,打量身后长长的队伍。他承诺过,保护那些商贩的安全。承诺过,有朝一日,要带那些飞龙禁卫和民壮们风风光光地回中原去。那些部落武士之所以追随他,是因为相信他能给大伙带来一个好前途。双方彼此之间没有任何承诺,约定却切切实实存在。

他现在已经不是长安城中,那个闯了祸可以不任何责任的纨绔子弟。他现在的一举一动,都跟很多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他早就不是一个人。

“说话啊,真不明白,封帅怎么会看重你?!”宇文至急得心中火烧火燎,凑到王洵耳边大声催促。

“嘿嘿!”突然间,怎么看怎么不堪大任的王洵嘿嘿一笑,露出满口的白牙,“你记得有个姓王的家伙么?当年他好像带得人比咱们还少。却几乎横扫了整个西域!”

第二章砺锋(一下)

王玄策单人独骑荡平西域诸国的故事,在大唐几乎流传到了妇孺皆知的地步。宇文至又怎可能不明白王洵的意思?然而好朋友的前后反差实在太大,几乎到了一瞬间换了个人地步,令他无法不瞠目结舌,半晌,才喃喃回应道:“疯了,你真的已经疯了!”

“如今你我,不发疯还有活路么?”王洵咧嘴而笑,摇头反问。“在长安时你靠朱七,结果被人家给卖了!在安西时我想靠封四叔,谁知封四叔也有照顾不到的地方。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荒山野岭,你我还能靠得谁来?东曹、姑墨?又焉知那些土王不会把咱们绑了当做蒲包送给大食人?”

“他,他们……”宇文至无言以应。先前他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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